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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章 灵城,山雨来风满东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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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天时间,不够特别部队的伤病员用来恢复战力。除了本来伤势最轻又有雄厚神力作保障的陈尔诺基本痊愈外,余下三人中安陵魆情况最佳,好了个七七八八,妖气透支的伊乱传芳只恢复了四五成妖力,身体素质超强的英舞飏外伤已无大碍,但内伤仍需调理,总体而言,二女此时的战斗力大概只有平时的一半。

    然而,七天时间,已足够魔族完成在灵城的部署。准确地讲,魔族的攻击力量在第六天夜里到第七天凌晨这段时间做好了最后的准备,只待天亮发起进攻。

    灵城北部的山林中,隐藏着三万具仿佛重新活了过来的人和动物的骸骨。这是一支队列森然气象也森然的森森枯骨大军,它们排列成战阵队形,安静地等待着出击的指令。

    在战阵后面的山坡上有两个魔族男子,一个守着底部埋在土里的一尊炼魂鼎,另一个站在更高一点的地方,身旁插着一杆驭骨幡。这两件法宝的主人是“殖之魔将”凌骴,这两个魔族则是他的弟子。

    以魔界强大魔兽的内丹为主要原料,辅以陵渊谷地的万年积尸气,凌骴使用炼魂鼎可炼制出一次性傀儡魂魄丸。以炼魂鼎为核心布设法阵,在施法者能力范围内,每一枚魂魄丸可吸引一具尸骸破土前来,附着其上后,可在三日内令其重获生机。这三万具骸骨便有三万颗魂魄丸,平均来讲,一颗内丹可炼制一百枚魂魄丸,这就意味着凌骴至少击杀过三百只强大的魔兽!事实上,他所拥有的魂魄丸远不止三万之数,天晓得他到底取过多少魔兽的性命。而每一头称得上“强大”二字的魔兽,一个魔军百人队都很难将其击杀。仅凭这一点,就可以证明凌骴的强大。

    傀儡魂魄丸附着后的骸骨,便是傀儡骸骨,暂时恢复了运动能力,却并无多少智慧,想让其听命于己,还要靠驭骨幡。这驭骨幡便像是傀儡骸骨的遥控器,有此幡在手,让它们干什么,它们就会干什么。

    两个徒弟的个人战力微不足道,这使得他们可以通过师父凌骴无法通过的结界裂缝进入人界。而在法术上,他们都已颇具火候,虽然无法像凌骴那样一人操控两件法宝,但各自负责一件,二人默契配合,威力也不可小觑。

    拥有数百万人口、数万平方公里面积、数百年建城史的灵城,远古时更是大型野兽的乐园,埋藏于灵城地下的人和动物骸骨的数量,绝对难以想象。不过,一来就算二魔加在一起,对傀儡的控制力也远不如凌骴,二来为了避免被过早发现,他们只能在北部山区小范围吸引骸骨,所以这次他们只带来三万枚傀儡魂魄丸——在种种限制下,操纵三万具傀儡骸骨已经是他们能力的极限。

    当然,这些都是寻常人类和动物的尸骸,个体战斗力很弱小,但是对于特别部队和只有数十人的第十镇驻灵城小队来说,三万这个数字实在太过庞大。灵城地势北高南低,三万骸骨军团挟地利之势居高临下的冲锋,绝不容易阻挡。

    ----

    灵城南部的密林中,则隐藏着两千狼匪。

    这是一支盘踞魔界东北边陲多年的彪悍匪帮,据说其战斗力之强横虽然比不上各大机动军团那样的魔族野战部队,但是在人数相当的情况下对垒,他们并不见得弱于魔族边防军。不过,这一点从未经过现实验证,虽然他们烧杀抢掠无恶不作,魔君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他们放任不管,这一次倒派上了用场。

    魔族够规模的匪帮大多喜欢选择战狼来骑乘,虽然纪律性和冲击力远逊战马,但上了狼背它是坐骑,下了狼背它也是战力,这一点是战狼的优势,毕竟战马要与骑士结合才能发挥威力,无人驾驭则几无作用,甚至若是惊慌乱奔,反倒可能给己方造成麻烦。狼匪正是因为其地盘上的野生战狼体型更大、性情更凶,帮众又善于豢养战狼,而得到了这个名号。

    此刻,两千匹战狼的嘴巴都被人用布条缠住,不发一点声音。骑在它们背上的两千名狼匪,人人都取出兵刃,或弯刀出鞘或标枪在手,人人丹田处都贴着一张“敛气符”。匪终究是匪,他们可不懂得高深的隐藏气息和形迹的法门,有了魔君给的这种符箓,魔气会被逼回体内没有丝毫外放,第十镇小队的探测设备不算先进,侦测到他们的可能性非常小。这种符箓不便宜,一次消耗两千张更是吓人的大手笔,不过,堂堂魔君像是差钱的主儿吗?

    和以往不同的是,这些悍匪的脸上,第一次全然看不见出击前那如饿狼发现羔羊般的兴奋和渴望,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奇怪的神情,其中混合着不知所措的纠结、听天由命的麻木、大难临头的紧张以及孤注一掷的疯狂。说来也难怪,这可不是他们干惯了的走私偷渡、打家劫舍,这是明火执仗地进攻人界、明目张胆地伤害人族啊!这都不叫铤而走险,这是自寻死路。想想历史上干过同类事情的家伙的下场吧:魔族军队进攻过人界许多次,每一次都最终被神族打败,然后溃退回魔界,神族在后面狗撵兔子般追、追、追,杀、杀、杀……妖族曾在人界居住上千年,一直与人族纠缠对立,结果是费劲巴力开辟妖界、灰头土脸举族迁徙,不得不奉行“惹不起躲得起”的原则——“躲得起”的是人族,“惹不起”的是神族……偶尔也有各族的高手伤害过人族,每一个都招来了神族派出的更强高手不死不休的追杀……

    狼匪,不是有整个魔界支撑的魔族正规军,其中也没人称得上高手。他们,只是一群匪徒而已。洗劫村落、毁烧房屋,擅长;欺负老幼、霸占妇女,拿手;招惹神族?那是想都不敢想、哭都没处哭、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啊。当他们接到这份活儿的时候,他们第一次后悔选择了土匪这份他们曾认为很有前途的职业。

    不,不能用“接活儿”这个词。别说他们没得到任何好处,就算用金山银山钻石山做酬金,这样的活儿他们也不会接。他们贪婪,可正因为贪婪才更惜命,钱再多没命花有什么用?然而,又因为他们惜命,这个活儿才无法拒绝。

    匪首一如往昔地一马——一狼当先,位于队伍的最前方。作为魔界顶尖的匪帮头目,他的本名其实少有人提起,广为流传的是他的绰号“赤翎狼”——因为喜欢拉风炫酷造型的他,总在头盔后面插着两根长长的火红雉鸡尾。可是现在,就算插上凤凰的羽毛也显不出威武,雉鸡翎和主人一样蔫头耷脑、毫无生气。

    杀人如麻、胆大包天的他,想起七日前那个夜晚发生的事,仍觉不寒而栗。

    狼匪是魔界有数的大匪帮,算上家属和掳来的仆佣、奴隶,共有上万之众,战力也有三千。那夜突然来了一个魔族,只是独自一个人啊,竟在一炷香时间内将他们全数拿下!这也太夸张了。赤翎狼为人凶狠,脑子却很清楚,对方不光手段超强,来头必然也是极大,知道自己打不过也惹不起,早早就投降了。只是,他的副手却带着本部五百兵马宁死不降。

    对方看起来老态龙钟似乎行将就木,更奇奇怪怪地用铁链拖着一口沉重棺材和一块无字墓碑,说了句“那就去死吧”,便动了手,没有半点手下留情的意思。那老家伙太可怕了,是自诩见多识广的赤翎狼从所未见的可怕,他都没看清对方如何出的招,弹指间,副手和五百弟兄便灰飞烟灭。这一下,哪里还有人敢不顺从。

    对方的要求很简单,就是要赤翎狼带人按照对方的指示进攻灵城。不答应,马上就死,上万人哪,包括老人、妇女和孩子,甚至包括看门狗、打鸣鸡、拉磨驴,狼匪匪巢中只要是能喘气的,一个不留。若答应,只要能尽快杀光神族驻守灵城的所有人,就有一丝机会赶在神族援兵到来前撤回魔界,回得来的就能活命。就算一个都回不来,至少大伙留在魔界的家人还能活下去。要知道,狼匪已存在多年,其中骨干大多已成家。

    他们有选择吗?没有。明知是死,也得硬着头皮上了。更何况,赤翎狼的确当得起“见多识广”四字评价,他已然通过那年老魔族从不离身的棺材和墓碑认出了对方的身份——居然是四大魔王之一的“倦老魔王”乐月寒!在这样一位在魔界乃至整个天地间都少有敌手的绝顶高手面前,最后一点可怜的侥幸心理也不复存在。他本来是考虑过撇下兄弟们、撇下基业,偷偷带着老婆孩子逃走,找地方藏起来的。甚至带不走家眷也要寻机会独自脱身,孑然一身浪迹天涯也好过丢掉性命,反正他永远随身带着大量钱财,有钱还愁没老婆?有了老婆自然可再生孩儿。然而面对的是魔王他便鼓不起行动的勇气——堂堂魔王还能让个区区匪首从自己眼皮底下溜走?即便一时成功脱逃,可惹恼了一位魔王,天大地大,又能去哪里躲藏?结果仍是一死,却只会死得更惨。

    除了副手那五百人战死,再刨去当日在最初的抵抗中受伤和之前已有的伤员,赤翎狼无可奈何之下点齐两千人,抱着死中求生的一丝希望,在此后的几天时间里按乐月寒的安排分批次潜入人界。现在,已完成集结、列成阵势。

    他看了看时间,长叹一声,手中狼牙棒向灵城方向一指,惨然叫道:“儿郎们,为了一线生机,为了家人的安全,把命拼了吧!”

    ----

    这支千人队来自于魔族第十二军团,由六百重装重甲步兵、三百轻装快速步兵和一百弓弩手组成。在魔族二十个军团中,第十二军团虽是甲等却非主力,无论实际战力还是军内地位都远远无法和几大精锐相比。不过,渗透、潜伏却是他们所长,尤其这次派遣的部队更善于团队协同作战而单兵实力并不强,所以他们和狼匪一样可以相对顺利地混进人界。

    千夫长的脸色比赤翎狼好得多,他并非不知此次任务九死一生,但他接到军团长貂貉亲自下达的命令时连一丁点犹豫都没有。作为一名职业军人,坚决服从命令是最基本的素质,没有半分讨价还价的余地。接了任务他就要不惜一切代价去完成,至于生死就不是他能掌控的了。若得生还,便意味着大功告成、建立功勋;若是战死,那也是军人最好的归宿,身虽陨灭,荣光长存。

    这,便是兵和匪的区别。旁人说第十二军团弱,他要用事实证明,他们可以和第二、三、五、六、七军团这些主力部队一样,一往无前、死不旋踵。所以,接到这样一个自杀性任务他也没有半点怨言,军团长貂貉把艰巨任务交到他手上,是看得起他,是对他指挥才能和忠勇之心的认可,他宁死也不愿让貂貉大人失望。唯一让他不满的,只是要与两千狼匪协同作战,但这反倒更增他的斗志——乌合之众们,睁大眼睛看清楚,为什么你们只能是匪,而我们,是无上光荣的魔族正规军!

    不过,他手下的兵士们并非都能如他这般淡定,他也理解,毕竟他们中的大多数还那么年轻,有的脸上甚至未脱稚气。他们感到紧张和畏惧很正常,在上古时期魔族数万大军曾经猛攻月余都拿不下灵城,他们这点力量哪有胜算。何况,在发动进攻后他们只有一个时辰的时间神界的神族高手通过界门来到灵城增援大约需要两刻钟,而大队兵马最快也需要一个时辰能赶到。少数高手他们还能抵挡一阵,可是一旦大军前来……不,不需要大军,以十镇的战力,只要来个三千人,他的千人队、两千狼匪和三万骸骨军团就一个都逃不掉,必然是全数被歼的结局。

    通讯兵跑来对他附耳汇报了什么。

    空间裂缝么?只要能给神族带来麻烦的,在他眼中都是好东西。他盘算一下时间,现在发动进攻刚好可以配合空间裂缝的开启。不,准确地说,是空间裂缝的开启为他们的进攻提供了便利。

    这大概是他最后一次指挥自己的部下了,他不愿欺骗他们说一定可以活下来。

    “军人,得死于战场,幸也。”他高声叫道,然后伸手扯下了胸前的敛气符——再用不到这东西了。

    一千战士做了与他们的千夫长同样的动作,然后各自高举手中的兵器。如果能活就没人愿意死,但他们比狼匪更加没得选择,因为他们是军人。那就一路杀到死吧。

    千夫长拔出指挥刀,遥指灵城,大喝一声:“杀!”

    不管是双目冒火的还是脸色惨白的,一千魔兵齐声怒吼:“杀!”

    ----

    一个穿着黑色夹克、斜挎大背包、将棒球帽的帽檐压得很低的男子,正走在一座地铁站的出站通道中。人流如织,他无法提起速度,不停地闪躲和超越会让他看起来更显眼。

    他感觉到有一双犀利的眼睛正将目光锁定在自己背上,他不敢回头确认,但他相信自己的直觉。借着人群来躲避不是好办法,双方都不是人类,他的气息在人群中如鹤立鸡群,对方完全不需要靠视觉来寻找他。

    他暗暗叹息:还是被盯上了啊……值得庆幸的是,自己是在完成了使命后才被发现的。

    他是魔族军官,是“刑之魔将”血衅的手下。说起来,他属于技术型军官,虽然修为不俗但战斗力很低。为了避免遭受更大的损失,血衅只派了他一人参与到这次任务中,他也当真精明强干,潜入人界多日,买好毒药、准备妥当,直到此刻行动完毕才露了行藏。

    自动贩卖机后面有一扇不起眼的小门,上了锁,却难不倒他。他手握把手,输入些许魔气便破坏了门锁的内部结构,他迅速闪身进了门。

    走在通往地铁隧道的窄窄的下行通道内,他心里稍安。这里空无一人,若跟踪者有所疏忽和走神,没留意到此处空间,自己便可躲在这里静待对方离开后再出去。即使对方追了进来,凭借蛛网般错综复杂的地下道网,自己也可与对方周旋一番再寻路逃脱。

    不过,现实很残酷,他刚走出二十几步,身后便传来一个冰冷的声音:“要命的话,站住别动。”

    他猛然转身,发现跟踪者是个年轻的人族男子,身材粗壮,一只大手中握着一把小巧的蝴蝶-刀,显见善于格斗。他心中恍然:难怪自己探知不到跟踪者的神气,对方压根就不是神族!同时,脸现惨然而决绝的笑容:他逃生的指望在于拉开距离和藏得隐蔽,眼下既然被近距离锁定,那么轻功稀松、硬功平常的他便再难摆脱追兵……被生擒和被击毙,他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明知不敌也要放手一搏。

    在早高峰时段,他先后搭乘了公交车和地铁。他可不是来人界旅游的,他在拥挤的车厢中,偷偷将一百支针管中的药液注射进一百个人族的体内,无一人察觉,活儿干得很漂亮。

    以医药之术而论,血衅无疑是魔族军中头号高手。他的可怕之处在于,他既长于救命也长于取命,既精于制药又精于制毒,那日魔君召见便是要向他讨一些控制类的毒药。不过,血衅一直以神族为假想敌,炼制的毒药不适用于人类,于是建议魔君向人类采购,他知道一个人类地下组织生产的毒药正好满足魔君的要求。魔君欣然同意,并拨付了购药款项。

    那个人类地下组织经营的项目多种多样,本来并不限制交易对象的种族。不过,他们能秘密存在多年,生意在地下世界做得风生水起,自有其生存之道,其中很重要的就是不能有在政治立场上有倾向性,而更重要的是不能做出明显不利于人界的事情。若是直接提供毒药给魔族,无异于冒天下之大不韪,一旦东窗事发,后果之严重绝对不是这批毒药带来的收益所能抵消的。而对魔族来说,无论是出于面子上的考虑——强大的魔族居然要求助于人类组织怎么说都有点丢脸面,还是出于对后续合作的考虑——这个人界地头蛇组织对魔族的潜在价值是难以估量的,总之,魔族也不希望被第三方轻易发现他们能够与这个人类组织建立联系。于是,买卖双方都需要一个中间人来倒一下手,协助完成交易。

    魔族军官若非精明之人也不会被派来执行任务,这其中的道理是明白的。让他没想到的是,那个自称“天煞孤星”的中间人居然是神族。在约定的隐秘地点见面时,对方将足够数量的毒药交给他,而他则将药款交给对方。当时对方穿着带兜帽的风衣,面孔被兜帽的阴影遮盖而看不清楚,但他能够感受到对方那强横的战神气息,最初大吃一惊的他第一反应是中了神族圈套,下意识就要取兵器攻击,却在对方的恐怖气息威压下动弹不得。

    虽然误会很快解除,但那瞬间的威压已足够令他过后仍觉战栗。他级别不高没见过多少高手,那种程度的威压他此前只在一人身上体验过,那就是他的长官——魔将血衅。换句话说,对方的实力不逊于魔将,相当于神族的十镇主将级别。

    整个神族才有几位这等高手啊!两手的指头应该不够数,再算上两脚则绝对用不了!而这样一位顶尖高手,竟然……跑到人界来……倒药?

    这是什么情况?对于一个魔族军官来说,战神难道不应该是永恒的死敌吗?一位强大的战神高手,居然会协助魔族来对付神族的特别部队、威胁人类的安全,他觉得自己从魔界军校中学到的关于战神的知识完全被颠覆了。对人族誓死捍卫?与魔族不共戴天?站在魔族的立场上,他真想夸对方幡然悔悟、从善如流、识时务者为俊杰。然而作为一位立场坚定的职业军人,神魔敌对乃是各为其主,对同样心志刚毅、目标明确的战神,他非但没有痛恨、憎恶之感,反倒有些惺惺相惜的钦佩之情,可面前这位积极要求“进步”的战神,实际上背叛了自己的种族也背离了种族所为之奋斗的目标,这是堕落,让他不齿。

    难道在“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的道理下无人能够例外?不,魔族军官可不这么认为,起码不管是谁、开出什么样的价格,也买不走他对于魔族和魔界、魔君和魔军的赤胆忠心。同时,血衅大人告诉过他一剂那种毒药的价格,简单根据数量算算帐就可得知天煞孤星没什么差价、虚头好挣,这还是在考虑了批量购买会享受折扣的情况下。当然,对方会不会另拿回扣魔族军官不得而知,但他认为拥有顶尖身手的顶尖高手也必然拥有顶尖的骄傲,他几乎可以断定,天煞孤星决不会自轻自贱去给那人类组织当条看家护院、打打杀杀的走狗,或者做个左右逢源、浑水摸鱼的掮客。

    那么,对方所图、甚至所谋的究竟是什么?魔族军官对此很是好奇,不过他清楚这不关他的事,最好不要瞎操心。

    “天煞孤星”这个代号他似乎在哪儿听过或见过……没用多长时间他便想起来了,他曾偶然在血衅大人那里看过一份“天下刺客排行榜”,对方是榜上排名很靠前的金牌杀手!只是他身为职业军人,对地下的黑暗世界缺乏了解也不感兴趣,记不清对方的排名到底有多靠前。但他听同僚说过,这个天煞孤星似乎有些“不务正业”,做刺客好像只是他的业余爱好,平时以某种公开的身份过着另一种生活,偶尔在地下世界行走,不知道是缺钱花了出来挣外快,还是仅仅为满足他寻求刺激的欲望。然而无论如何,他都觉得天煞孤星是在浪费自己的大好身手。

    魔族军官看不到对方兜帽下的双眼。他对天煞孤星选择的路嗤之以鼻,不自禁就挂了相,然而天煞孤星在和他分手前眼中却微微带了些对他的敬意:他所执行的任务相当艰巨,事后能全身而退的可能性极低,而他本人不可能不知道这一点。同时,这也说明天煞孤星竟然掌握了魔族的计划,知道他们要用那些毒药来做什么。

    魔族军官不想死。没人想死。但他一直把个人安危置于任务成败之后。现在任务完成了,能活着回到魔界固然好,若是会死,他也算死得其所。

    药液不是血衅调配的,但那些针管是由血衅亲手制作的,相当不凡,被刺者针头入体也全无感觉。过不了多久,药液就会在那一百个可怜人类的体内先后发作。

    血衅实力太强不能亲来,这具体实施自然要交给他的得力部下。现在,就算要死,这名魔族军官也想拉个垫背的。血衅大人虽然脾气乖戾,却最重军功,看在自己圆满完成任务又英勇牺牲的份上,定会妥善照顾自己的家人。

    他知道论身手自己铁定打不过对方,连护身兵器都懒得取出,左手一翻,掌中已多了一枚超大号的掌心雷。魔族使用的普通掌心雷的外形和尺寸看起来很像牛油果,而他这一枚……好似掌中托着一颗菠萝。

    “此雷威力无穷,我早留有印记,只要我左手微吐魔气,它立时便炸!”他冷笑道,“阁下最好放我走,否则我决不介意同归于尽。此雷一炸,这通道也保不住,搞不好整个车站都会坍塌,绝对玉石俱……啊!”

    什么叫“玉石俱啊”?

    “焚”字被他左肩处传来的剧痛拦住没能出口,整条左臂连同那颗掌心雷飞了出去。紧接着,他感到脖子上一凉,眼前天旋地转。一连串的翻滚和撞击过后,他终于能定睛看去,骇然地自下而上仰望着一具失去了左臂和头颅的身躯缓缓倒下,然后,一个面无表情的仙人蹲下身子,用那身躯所穿的黑色夹克擦去手中仙剑上的鲜血。再然后,他的世界变成了一片黑暗。

    索阑苦笑道:“妈的,以后再也不跟你一组巡逻了,出手就是‘格杀勿论’,不知道留下活口来审问吗?”

    和索阑两头堵截、悄悄摸到魔族军官身后的林仙,取下死去魔族的背包扔给索阑:“你觉得从这等死士口中问得情报的可能性有多大?少废话,查查里面有什么东西。”

    索阑拉开拉链,茫然地看着包内上百个使用过的空注射器,问道:“这些东西是干什么用的?”

    林仙看了半天也没头绪——被自己击毙的家伙总不能是个魔族瘾君子或毒贩子吧?于是说道:“嗡嗡和暴岩就在附近,叫他们马上过来。”

    几分钟后,嗡嗡和暴岩便赶到这里。精擅医道的嗡嗡果然识得这些特制针管,一见之下大惊失色:“是血衅的‘狂化针’!”

    索阑和林仙面面相觑——

    “血衅?”

    “狂化针?”

    嗡嗡神色凝重:“血衅是魔族高手,更是魔界顶尖的医师,战力、医术并臻化境。然而此人声名狼藉,喜好杀人远胜救人,炼制丹药的本事堪称一绝,却对治病疗伤的灵药毫无兴趣,一心钻研毒药,研制成几种前所未见的恐怖药物,虽然用心邪恶,但单以手法和思路而论,他确实开一派之先河。只是他销声匿迹已二十年之久,有传言说他是恶贯满盈为仇家所杀,没想到还活着……”

    林仙看了眼魔族尸体和那枚掌心雷,道:“此雷为魔族军品,此人必是魔军中人。难道那血衅暗中已为魔君效力?”

    此时大家却顾不上这点,和嗡嗡相处最久的暴岩已听出了关键:“这些针……不会是……”

    嗡嗡点点头:“装的正是毒药,不致命,却更可怕:被狂化针刺入体内无知无觉,药液迅速扩散,很快便会发作,那时,中针者会丧失理智变得疯狂,极具攻击性。说得难听些,会如疯狗般狂暴地攻击任何出现在视线内的活物,尤其是智慧生物。这种药液对强者无效,但如果是除人族外其他种族的普通民众这种实力弱小者,绝对不存在意外,悉数陷入狂化状态只是时间问题。若放任不管,要等十二个时辰的药力有效期过去,中针者才会恢复正常。”

    林仙在她的话中听到了希望:“你刚才说‘人族除外’?”

    “不错,人类虽然弱小,可血衅的狂化病毒偏偏对人类无效。怕只怕……”嗡嗡说着,找出一根还有些许药液残留的针管,打开自己的药箱手脚麻利地开始化验管中毒液。

    过了片刻,只见她俊俏的小脸上神色益发凝重,暴岩紧张地问道:“怎样?”

    嗡嗡停下手,轻声惊呼:“糟了!这不是血衅的狂化毒液!”

    索阑皱眉不解:“既然不是,你为何说‘糟了’?”

    嗡嗡摇头叹道:“正因为不是,所以才真正麻烦了。这毒液造成的效果与狂化毒一样,不同之处在于,它对其他种族无效,反而只对人类有效!唯一的好消息是,这新毒液与老毒液一样,毒性只作用于毒素携带者体内,中毒者不会以任何方式对他人造成感染。只不知这针对人族的毒液是否也出自血衅之手,还是旁人以他的狂化毒为基础改进而成,总之与血衅脱不了干系……”

    说着,她顾不上淑女形象,连撕带扯地扒起死尸上身的衣服来,片刻间便将其胸膛露了出来。四人都看得清楚,在死尸心脏处有一个文身:三颗血滴首尾相接、成圈盘旋,圆中空出海有一个獠牙上挑、血舌下吐的诡异笑脸。

    嗡嗡指着那处道:“这正是血衅的标志!看来此魔不仅是血衅的部下,更有可能是他的亲传弟子。”

    林仙的脸色也变了:“既然牵扯到血衅这等魔界顶尖人物,那便不是魔族虾兵蟹将个人行为的寻常事件了。虽然中毒者规模不会再扩大,但现有人数已然不少。这里有一百支空针管,便是有一百个受害者中了毒,确实麻烦了……”

    嗡嗡补充道:“麻烦大了!千万别认为人类的实力弱小,被感染也没什么了不起。狂化药液还会大幅提升中针者的力量、体能和速度,使其破坏力和杀伤力成倍地增加,一百个狂化者便是一百具杀人机器……”

    索阑忙问:“这种毒,你能解吗?”

    嗡嗡严肃的小脸上终于露出一丝令同伴安心的笑意:“医者仁心,倘若不仁,因其了解人体结构、缺陷和弱点,又通药理,为害比寻常人还要大。所以,我师父一直紧盯着如血衅这种医师中的败类,穷十年之功找到了化解狂化针效力的方法,并传授给了我。这针对人类的狂化毒液,虽然在人界能制造更大的灾难,但解毒难度倒比原来的低,对我来说不成问题。”

    这狂化针太过歹毒,想想看,造成大量破坏甚至杀伤了无辜的人的中针者,在清醒后得知自己在狂化时人性全失如同野兽一般,再看看自己沾满鲜血的双手,该是什么心情?以后该如何自处?生不如死啊。何况,狂化药液并不致命,但中针者未必不死,例如,人类警察一旦控制不住局势,难道没有开枪的可能吗?现在听说有应对的办法,三位同伴齐齐松了口气。

    眼下,问题的关键是在中毒者毒发之前,至少是在他们造成不可挽回的惨剧前,找到他们。

    然而,这谈何容易!一百个中毒者,早被公交车和地铁送往了灵城的不同角落,散入上百万人口之中。

    而且,三位同伴无法为嗡嗡提供任何帮助。因为此时,从南、西、北三个方向同时向灵城推进的三股魔族兵力已经被曲魂庵发现,大战一触即发。寻找和救治中针者的任务,由嗡嗡带领第十镇驻灵城小队的士兵来负责。

    这任务的难度,一点也不比去战场厮杀来得小。

    ----

    上午第一节课下课后,陈尔诺正和同学并肩聊着天往下一节课的教室走,突然接到曲魂庵和嗡嗡的报告,他把手伸进口袋里摸住通讯灵石,在同学眼中他可是脸色大变,然后……他就翘课了。

    没在课堂上见到罗滕和米库并不稀奇,虽然不能说他们一如既往地缺席第一节课,但是如果他们能连续三天早起,在陈尔诺看来绝对和连续三天伊乱传芳没敷面膜、暴岩没吃肉、林仙没把谁惹毛一样罕见。事实上,这样的事情压根就没发生过。

    然而贝溟玄也没来就让人惊讶了。难道说她被罗、米二位损友影响得也开始睡懒觉了?

    贝溟玄怎么就不能睡懒觉?问题是懒觉她会留到休息日,绝不会在有课时睡。

    无论如何,三位好友都住校,既然不在教室,那么多半便在寝室,或者在由寝室到教室的路上。总之,他们在校园里,这就够了。嗡嗡所说的狂化针的感染者,基本上都是乘坐公交系统去市内核心区域的上班族,影响到位于郊区的灵城大学的可能性很低。

    陈尔诺要保护全城的百姓,更不希望自己亲近的人受到伤害,而灵城中,目前最为安全的地点无疑是他们的便利店。今天是老妈的班,她身处店中便让陈尔诺安心不少。本来以老妈的懒散,早班也是必然迟到的,不过听顼夏雪说今天会有一名新员工到店里报到,关键是那是位酷酷的小帅哥,一向对俊男美女缺乏抵抗力的老妈因按捺不住而破天荒地提前赶到了店里。看来,花痴这种毛病偶尔也是有积极意义的。

    另外,木子巫和鬼束千夜等人都已离开了人界不必身陷险境,这也是值得庆幸的。十三太保固然是可靠的战力,可即便他们还在灵城,他们代表的是冥界,也不能贸然出手相助,除非鬼束千夜的安全受到直接威胁。暗地里的小动作是一回事,在人界公开地与魔族敌对就是另一回事了,站在鬼族的立场上不能不慎重对待。

    陈尔诺冲出学校,先给自己布了个视觉屏障禁制,免得被人类看见,然后腾空而起向西飞去——事急从权,火烧眉毛了还理会什么禁飞条例。他边飞边与第十镇小队长取得联系。

    小队长手下的机动兵力只有五十人,他已拨三十人给嗡嗡调遣,请求带领余下二十人参战。陈尔诺说:“你有更重要的任务——带着你的人,在灵城西郊布设结界,不能让人类察觉到这场战斗。更要紧的是,一旦我们拦不住敌军,这道结界便是阻挡敌人进入灵城的最后一道屏障,那时就全靠你们支撑结界,一定要挺到援兵前来。”

    小队长心下不解:集中力量在一个方向布设的结界,强度自然更佳,但敌人从三面来袭,只挡西面有用吗?四面窗户皆破的房子,不是安一扇坚固的大门就能不再漏风的……

    不过,别看陈尔诺平日谦和可亲,但他是灵城范围内神族的最高指挥官,此时他的话就是命令,小队长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

    而后,陈尔诺通知除嗡嗡外的特别部队全体成员,到灵城西郊集结。

    他也是没办法,就手头这点兵力,哪里能同时抵御三个方向的进攻,若守在灵城内,敌人蜂拥而入,便成了残酷的巷战,那样人族的损失就大了。于是他只好赌一把。

    虽然天灵地秀的灵城、尤其是设在城内的结界阵眼,是很有价值的目标,但陈尔诺相信,魔君更想要的是自己和特别部队众人的性命,既然如此,他就将计就计,以自身为诱饵,将敌军力量吸引过来。危险自不必说,却是无奈之下的最优选择。

    果然,发现特别部队八人一齐出现在灵城西郊,不但西面的魔族千人队直直地朝他们扑来,南面的狼匪和北面的骸骨军团也同时转向,三面合围特别部队。在敌人看来,本来首要目标便是击杀陈尔诺,其次是特别部队成员,现在对方自投罗网,良机当前怎能错过。再说,只要迅速消灭特别部队,灵城便基本等同于不设防的城市,那时再入城破坏阵眼则易如反掌。

    计策是奏效了,现在,倒霉的暂时不会是灵城,而是自己和同伴们了。陈尔诺看着相对于八人来说太过庞大的三支敌军,和敌人队列后扬起的漫天沙尘,虽然不惧,却也不禁有些紧张。特别部队还没强大到能独力对付面前这等力量的程度,能做的只是咬牙坚持,希望能撑到援兵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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