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伙伴,心腹事诉与人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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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一直在静静倾听,此时却传来不甚和谐的“咯咯”声响,却是曲魂庵牙关紧咬。他面色阴沉,盯着篝火的双眼竟微露凶光。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我要是想那么做,以我身手,自己做不到吗?”伊乱传芳剜了他一眼,眼神中却闪过一丝温柔,叹道,“其实我曾经真那么想过,可是,那么做的话,父母在天有灵也会不喜,母亲可是为救‘中山狼’不惜去做‘东郭先生’的温柔心软呢。再说,要那么做就要见到他们,可我永远不想再见到他们。那种人不值得的,何必为他们脏了手。”
曲魂庵放松了面部肌肉,双拳仍攥得紧紧的。
哈,总算让我猜对了一次你的心思!伊乱传芳淡淡一笑,继续道:“他们不知道,我当时虽然只是个小姑娘,身手却已很了得。他们走后,我耐心等了半月,终于找到机会从财主家逃了出去。我凭着记忆找回亲戚家,夜里潜入室内将父母留给我的钱财全部盗走,财礼钱我分文不动,我只要取回属于我的东西。不过,有些身手,又有了钱,也不代表一个孤身少女可以轻易生存下去。我觉得远离大城市的人会纯朴一些,便来到一座镇子上,暗中观察、打听,选定了一个口碑不错的大户人家,杀上门去要人家收我做丫鬟。嘿,别人卖我本姑娘不高兴,自己卖自己还凑合。
“那家的老爷和太太怜我孤苦,待我不薄,我虽是下人,倒也没吃什么苦、挨什么累。一有机会,我就到无人处练习父母教我的技艺,这些才是他们留给我的最宝贵的财富,远比钱物重要。就这样,我在府上过了一段太平日子,直到十五岁上,那家的少爷瞧着我的眼神越来越不对,我知道,自己该离开了。我又一次出逃,漫无目的地走着,心中迷茫。
“直到有一天,我偶经河边,看到河中一条画舫上,一位华服公子在优哉游哉地听曲。船上唱曲的虽是位风尘女子,但她容貌清丽,曲调、唱词亦不低俗,更弹得一手好琵琶。我突然想到亲戚曾经想过将我卖进窑子,好,我索性再卖自己一次!不过,进窑子我要进最大的,当窑姐我要当最牛的!最大的窑子,定在最繁华的大城,于是我去到山海州,而城内首屈一指的青楼便是月华阁。
“那鸨妖领家很是精明,自夸有些难为情,不过……总之她当时就断定我会成为月华阁头牌,甚至是妖界整个行业的花魁,是她从所未遇的摇钱树、聚宝盆。她不让我接客,只使人教我琴棋书画、诗词歌赋诸般技艺还有各种欢场规矩和行话,这当然正合我意。完璧妓-女的第一次被称为清倌,买清倌,尤其是高档次妓-女的清倌,耗费最为昂贵。她是想先将我捧红,等尚显稚嫩的我长得足够成熟,这才出手,狠赚一大笔。我被雪藏了两年,十七岁上才被隆重推出。按她的计划,在我十八、九岁时便可安排人竞价买我的清倌了。不过,我岂能让她奇货可居的如意算盘打响!我凭借歌喉舞技迅速走红,极短的时间内便成为名动全城的舞姬。这当然会招致更多人的垂涎,但是名气越大则地位越高,她就越难轻易摆布我。另外,随着我身体的成熟,我的心智也更加成熟,懂得动手腕耍计谋来保护自己,懂得怎样靠男人来牵制男人。我暗中苦练不辍的武艺和妖术都接近大成,实在没办法的话靠动武我也能自保。再后来的事……除了安陵,大家都是知道了的。总之,我成了山海州花魁,还是个卖艺不卖身、看得见吃不着、惹人心痒难耐的讨厌家伙,呵呵……
“你们很奇怪我为何主动投身青楼之中吧?除了以我自身条件,这是我最擅长的赚钱途径外,最重要的原因其实很简单:找哥哥。我坚信哥哥还活着,只是天地这么大,我找不到他,他也找不到我。青楼既是淫糜地,也是消息海,山海州是天下闻名的都市,月华阁是闻名天下的青楼,各族客人络绎不绝,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或许,我能打探到消息、获得找到哥哥的线索呢?就算我仍找不到他,也要为他来找我创造便利条件。对于一个无依无靠的年轻女孩来说,没有几种方法比把自己打造成顶级名妓能够更快速、更响亮地把名字广泛散播,哪怕这快速源于猥琐、响亮的也不是佳誉。
“至于加入特别部队……虽然有多种因素促使了我做出决定,但主要原因也很简单:找哥哥。我投身青楼是有效果的,哥哥的好友隐大人听闻了我的名头,在几年前找到了我……哦,我要特别强调,隐大人是找到了我才去的青楼,而不是去了青楼才找到的我。他对我十分照顾,若非如此,我真不一定守得住清白,也许我现在会是个因某位大人物过了新鲜劲而失宠被冷落、还得忍受几个恶婆娘欺侮的怨妇吧。之前我并不知道他们有交情,也想不出文弱的哥哥怎么会和战神扯上关系,何况还是高高在上的十镇主将,不过我也不关心,我在乎的是有隐大人相助,找到哥哥便多了几分指望。后来听说之前的灵城特别部队全军覆没,隐大人准备组建一支足够强大的新部队,而他又很看好我的实力,我便答应加入,条件是他必须帮我找到哥哥。其实,这就算是一个女孩儿耍赖皮式的要挟好了,难道找不到哥哥我就退出不成?没想到的是,在你们到妖界找我的前一天,他真的找到了我哥哥。不,不能说没想到,那毕竟是我日夜盼望的事啊,只能说没想到这么快,毕竟我已经等了三十年,不在乎等久一点。可是一想到随大家去到人界就能见到哥哥,我就激动得浑身发抖……啊,都是你们讨厌,勾着我说心事,今晚只怕要失眠了……”
山上自然有风,但这晚风势一直不算强劲。然而,夜晚天气越来越冷,突然,一股疾风刮过,吹乱了篝火,火光映衬下的伊乱传芳更加显得美艳不可方物。她红扑扑的面孔上,此刻是小女儿般娇俏雀跃的神情,仿佛当年整天缠着哥哥的小丫头和眼前这个颠倒众生的大美女两个形象重合在了一起。
“目的已经达到,但我是不会因为这样而退出特别部队的。”她用撒娇的语气说道,“只要你们不嫌弃我,我就赖上你们了。”
队长陈尔诺佯怒道:“胡说什么呢!”他和伊乱传芳的确有同病相怜之处,心情激荡之外,他也留意了她的年龄。通过她的叙述,按人类年龄来算,她还不到三十岁,应该在二十七八岁左右,没比自己大多少,可她的经历比自己曲折多了,吃的苦也多多了——事实上,他失去双亲时还不懂事,此后和养母生活得很幸福,可以说没吃过什么苦。当然,琢磨女人、尤其是美女的年龄,是很不礼貌的。
嗡嗡一把搂住伊乱传芳一条胳膊使劲摇晃:“传芳姐,我不许你离开!你走我也走!失去你的大范围暗器发射火力压制和我的平时保健、战时急救,看特别部队还玩儿个屁!”看把小淑女急得,都暴了粗口。再说了,她到底哪只耳朵听见伊乱传芳说要离开了?
暴岩粗着嗓子叫唤:“谁敢嫌弃你,我拿大锤捶他。”
安陵魆摇头苦笑:“倘若我刚加入你就退出,以后我就甭混了。”
林仙嘿嘿一笑。
曲魂庵默不作声。
伊乱传芳快被晃荡散架了,尤其是胸前大幅度的左摇右摆很不舒服。她按住嗡嗡的手,扭头看向对方:“姐姐说完了,该妹妹啦。”
嗡嗡眼圈早红了,扁着嘴巴哽咽道:“真没想到,传芳姐吃过那么多苦。我们精灵族虽然早已衰落,但我却是在精心呵护下长大的。”
伊乱传芳不无宠溺地揉了揉嗡嗡的脑袋。
嗡嗡轻声说道:“我从小跟师父和妈妈学习治病救人的医术药术,不知读了多少医书。师父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妈妈也让我出来见见世面,多经历练胜过闭门造车。我加入特别部队是为了让自己学到东西、得到锻炼,将来能更好地接妈妈的班,治病救人还不够,更要全方位地造福精灵百姓。目前我做出的成绩还远未达标,和传芳姐相比,我真是惭愧啊。”
伊乱传芳用另一只手揉着她的头发,笑道:“你才是胡说呢。”
嗡嗡之后,轮到暴岩。七人中,只有他们俩之前就相识,而且很熟悉。
精灵和怪族,人少势微隐居于人界,在人类近乎疯狂的高速发展下,想找一块生存条件优越又与人类互不影响的居住地变得越来越难,嗡嗡这一支花海精灵和暴岩的岩怪一族只得长期比邻而居于同一个区域。能做到这一点原因有二:其一,两族素来交好;其二,这是一种优化组合,怪族能弥补花海精灵在战斗力上的不足,尤其岩怪具有精灵欠缺的强悍防御和绝对力量,而精灵则可以为其提供法术和技术支持。对于各大种族中最弱势的两个,密切的合作才能让他们获得更好的生存机会和条件。因此,嗡嗡和暴岩生来便算得上邻居,他们年纪相仿、脾气相投,从小一块长大,自然交情不浅。
暴岩加入的理由是:在不断的实战中建立功勋和提高实力,争取早日成为岩怪一族的图腾勇士。
嗡嗡听了脸上莫名其妙地泛起红晕,光线昏暗,旁人并未注意到,高深莫测起来和曲魂庵有得一拼的伊乱传芳,却轻轻捏了下她的小手,嘴角还扬起一抹会心的笑意。
怪族之中有七个分支,而每个部落都有三个称号赐予本族中的六位英勇武士:三位百战勇士、两位守护勇士和一位图腾勇士。物以稀为贵,称号也是如此,可想而知图腾勇士地位最尊崇,获得这称好的难度也最大。七个部族每族一个,整个怪族中图腾勇士的名额总共也只有七个,只有每个部族中实力最强大、品行最高尚、功绩最显赫的战士才有可能当选。这称号既代表了守卫族人的神圣责任,又象征着为人敬仰的莫大-荣耀。暴岩在实力上还不是岩怪第一高手,但与那位最强战士之间的差距也并非遥不可及。不过,他年纪尚轻、资历太浅,即便实力到了,也还不够资格去争取这一称号。他若能在聚集着各族人才的特别部队取得卓越成绩,情况自然就不一样了。
事实上,暴岩已经是岩怪中地位仅次于图腾勇士和守护勇士的三位百战勇士之一了。他自信真打起来自己倒不见得败于两位守护勇士,关键是他对守护勇士这个更高称号毫无兴趣。顾名思义,守护勇士的职责就是守卫部落、保护族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不能离开部落的,至少二人不能同时离开,也不能离开太久。若有此束缚,他还怎么陪伴嗡嗡闯荡世界?百战勇士地位虽稍低,却更自由。所以,他的目标只是盯着图腾勇士的称号。那可不仅仅是一个称号,还代表着权力和地位。
他对仕途没兴趣,当官、发财不是他的追求。在他看来,仕途是个什么玩艺儿?是看着悦目、听着悦耳?还是靠得近了就开心、离得远了就焦心?都不是?那他追求它干啥!还是嗡嗡好。
嗡嗡是身为花海精灵族长的母亲的独女,是族长之位的继承人,是整个花海精灵族宝贝得不行的小公主。而暴岩其实只是寻常岩怪战士,身为百战勇士是受族人尊敬,但仅有这个称号并没多大实际意义,二人的身份地位相差太远。他若是成为了图腾武士,统率岩怪战士,和她仍不对等,却也能够相匹配了。
他从未对人透露过自己的心思,却被嗡嗡不知在何时体察到了。暴岩已经极力隐藏了,可他终究是粗线条的汉子,这种需要精微操作的事情,怎瞒得过心思细腻的嗡嗡?
只不过,脸皮太薄的嗡嗡暂时选择心照不宣,而神经大条的暴岩兀自浑然未觉对方已经洞若观火。
林仙和曲魂庵对视一眼,那意思是相互在问“你先说还是我先说”。其实无所谓,反正他们的答案都很简洁。
最终是林仙先开口:“我其实不喜欢做仙人,也不喜欢和仙人为伍,在仙山上修真练剑太无聊。跟你们混,有架打,有敌杀,挺好。”
曲魂庵有点颓废地耸了耸肩膀:“灵界住腻了,副将当腻了,就辞职不干呗,换个环境、换种活法。总得挣钱吃饭吧?加入特别部队有人发钱,有人请客,有人做饭……啊,还有人给送礼物……挺好。”
“我去布设防御符阵,这样就不用轮流守夜了,大家可以好好休息。”陈尔诺站了起来,他才不信曲魂庵的胡说八道呢。他向幽冥鬼府走去,“嗯,防御符阵,挺好。”
各族符阵各有特色,总体而言仍以神族的最强。曲魂庵布设防御符阵的造诣要高得多,由陈尔诺来做的话,会耗力更多、耗时更久,不过完成的过程对他而言也是修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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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魂庵也站了起来,不是去帮忙,而是朝山顶方向走去。走出十几步后,他停顿了一下,回头招呼道:“伊乱,可以麻烦你跟我来一下吗?”
伊乱传芳颇感意外:他要干吗?有什么话不能当着大家说呢?同时,她的心脏小步快走般“咚咚咚”紧敲了好几下加速鼓点,她心下有九成紧张,还有一丝嗔怪:这大晚上的,他怎么单把自己一人往黑灯瞎火的幽暗中叫?
这位武艺高强的侠女,竟然略有惧意;这位见惯风浪的花魁,却又暗怀期待;这位爽朗大方的大姐头,更罕见地流露出羞涩神情……
无论如何,她点点头,跟随那个挺拔的背影而去。她感到自己娇嫩的面庞微微发烫,明知别人看不见,仍不自觉地低下头,仿佛想把脸蛋藏进高耸的胸脯。
气氛陡然有些异样。暴岩压低粗豪的嗓子,柔声问衣着单薄的嗡嗡:“你冷不冷?”
嗡嗡白了他一眼: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们花海精灵是植物系的,体质虽不出众,却耐得炎热和寒冷。想是这样想,她轻轻摇了摇头,却将身子稍稍向身边的暴岩挪了挪。他为人简单,木讷得不解风情,但他总能带给人篝火般的温暖感觉。
一个庞大的身影几乎将一具娇小的躯体完全笼罩。
安陵魆用干瘦的手搔了搔头,甩下一句:“我去收拾房间!”就跑向他的幽冥鬼府。也对,一个单身汉长期居住的地方,若不好好打扫布置一番就直接招待客人,主人怕是会很难为情的。
林仙舍不得离开篝火旁边,却听到陈尔诺喊他:“我一人忙不过来,你快来帮忙!”
他很想不情愿地问一声“为什么是我”,可是看了看远去的一对人和坐在篝火旁的一对人,终于走向陈尔诺,很配合地闭嘴干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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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火光照耀的范围渐行渐远,前方宽肩阔背的轮廓变得越来越模糊。这家伙,把自己叫出来,却又神神秘秘的一言不发,他不觉得孤男寡女走入黑暗很羞人吗?伊乱传芳心里迷糊,眼前也迷糊,她知道死神和鬼族这些常与亡灵打交道的家伙,暗中视物的能力会强一些,她可没这本事,便想放出一朵夜光牡丹来照路。
“不要。”曲魂庵轻声开口,语气却不容置疑。
他没有回头,右手向身后一探,准确地牵起了伊乱传芳的左手衣袖,确保她不会深一脚浅一脚地足下绊蒜。
本就内心忐忑的她,身子为之一颤。
自己这是怎么了?她曾经如一只敏捷又强大的羔羊,在色狼群中灵活地游走,进退自如。这羔羊算是天赋异禀,可是“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她的鞋虽算不上多湿,但偶尔被溅上几点水滴终究在所难免。这一次,身前的男子并没碰触到她的身体肌肤,衣袖,仅仅是衣袖啊!为什么,她竟会脸红心跳?
他就这样牵着她,向山顶方向走,直到身后的篝火已经远如萤光一般,他才停下,拉着她藏身于一处石堆间的空地,这里距山顶已不过三百丈远。此处风吹不到,无论地面还是石壁,竟都意外的干爽。而且,即便光线足够明亮,由于大石的阻挡,从山顶俯视和从宿营处仰望,都很难看到他们。
她肌肉痉挛般从他手中将衣袖抽了回来,紧闭双唇,生怕心脏顺着嗓子眼蹦出来——这环境,这气氛,也太暧昧、太引人遐思了吧!这这这……身边男子也就是曲魂庵,当然,面对陈尔诺、暴岩和安陵魆她也还能淡定些,若是换了旁人……便是林仙,她也不确定自己是否能按捺住把“百两金刺”拔出来让自己踏实些的冲动。
曲魂庵似乎并未察觉她的异样,顺着两块大石间的缝隙将目光射向山顶的茫茫黑暗中,低声道:“你感觉到什么没有?”
“什么?”她有些错愕,一时弄不明白他的意思。不过想来,他问的定然不是手牵衣袖之事。
“刚才大家围着篝火聊天时,一阵风吹过,我从中突然察觉到山顶方向传来的一股很细微的气息。我不太确定,是我的错觉也说不定。倘若山上真的有人,那一定是位高手,将气息藏得几乎滴水不漏,我能察觉应该只是对方的一时疏忽,而且我居然无法通过气息判断对方的身份。七人中以你我修为最高,你又是感知力敏锐的植物妖,所以我把你叫来,看看能不能有所发现。”
原来如此。伊乱传芳放下混合了释然和些许莫名失望的心情,站上一块石头,从石堆后探出上半身,闭上眼睛感受风吹脸庞。
众人一直在静静倾听,此时却传来不甚和谐的“咯咯”声响,却是曲魂庵牙关紧咬。他面色阴沉,盯着篝火的双眼竟微露凶光。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我要是想那么做,以我身手,自己做不到吗?”伊乱传芳剜了他一眼,眼神中却闪过一丝温柔,叹道,“其实我曾经真那么想过,可是,那么做的话,父母在天有灵也会不喜,母亲可是为救‘中山狼’不惜去做‘东郭先生’的温柔心软呢。再说,要那么做就要见到他们,可我永远不想再见到他们。那种人不值得的,何必为他们脏了手。”
曲魂庵放松了面部肌肉,双拳仍攥得紧紧的。
哈,总算让我猜对了一次你的心思!伊乱传芳淡淡一笑,继续道:“他们不知道,我当时虽然只是个小姑娘,身手却已很了得。他们走后,我耐心等了半月,终于找到机会从财主家逃了出去。我凭着记忆找回亲戚家,夜里潜入室内将父母留给我的钱财全部盗走,财礼钱我分文不动,我只要取回属于我的东西。不过,有些身手,又有了钱,也不代表一个孤身少女可以轻易生存下去。我觉得远离大城市的人会纯朴一些,便来到一座镇子上,暗中观察、打听,选定了一个口碑不错的大户人家,杀上门去要人家收我做丫鬟。嘿,别人卖我本姑娘不高兴,自己卖自己还凑合。
“那家的老爷和太太怜我孤苦,待我不薄,我虽是下人,倒也没吃什么苦、挨什么累。一有机会,我就到无人处练习父母教我的技艺,这些才是他们留给我的最宝贵的财富,远比钱物重要。就这样,我在府上过了一段太平日子,直到十五岁上,那家的少爷瞧着我的眼神越来越不对,我知道,自己该离开了。我又一次出逃,漫无目的地走着,心中迷茫。
“直到有一天,我偶经河边,看到河中一条画舫上,一位华服公子在优哉游哉地听曲。船上唱曲的虽是位风尘女子,但她容貌清丽,曲调、唱词亦不低俗,更弹得一手好琵琶。我突然想到亲戚曾经想过将我卖进窑子,好,我索性再卖自己一次!不过,进窑子我要进最大的,当窑姐我要当最牛的!最大的窑子,定在最繁华的大城,于是我去到山海州,而城内首屈一指的青楼便是月华阁。
“那鸨妖领家很是精明,自夸有些难为情,不过……总之她当时就断定我会成为月华阁头牌,甚至是妖界整个行业的花魁,是她从所未遇的摇钱树、聚宝盆。她不让我接客,只使人教我琴棋书画、诗词歌赋诸般技艺还有各种欢场规矩和行话,这当然正合我意。完璧妓-女的第一次被称为清倌,买清倌,尤其是高档次妓-女的清倌,耗费最为昂贵。她是想先将我捧红,等尚显稚嫩的我长得足够成熟,这才出手,狠赚一大笔。我被雪藏了两年,十七岁上才被隆重推出。按她的计划,在我十八、九岁时便可安排人竞价买我的清倌了。不过,我岂能让她奇货可居的如意算盘打响!我凭借歌喉舞技迅速走红,极短的时间内便成为名动全城的舞姬。这当然会招致更多人的垂涎,但是名气越大则地位越高,她就越难轻易摆布我。另外,随着我身体的成熟,我的心智也更加成熟,懂得动手腕耍计谋来保护自己,懂得怎样靠男人来牵制男人。我暗中苦练不辍的武艺和妖术都接近大成,实在没办法的话靠动武我也能自保。再后来的事……除了安陵,大家都是知道了的。总之,我成了山海州花魁,还是个卖艺不卖身、看得见吃不着、惹人心痒难耐的讨厌家伙,呵呵……
“你们很奇怪我为何主动投身青楼之中吧?除了以我自身条件,这是我最擅长的赚钱途径外,最重要的原因其实很简单:找哥哥。我坚信哥哥还活着,只是天地这么大,我找不到他,他也找不到我。青楼既是淫糜地,也是消息海,山海州是天下闻名的都市,月华阁是闻名天下的青楼,各族客人络绎不绝,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或许,我能打探到消息、获得找到哥哥的线索呢?就算我仍找不到他,也要为他来找我创造便利条件。对于一个无依无靠的年轻女孩来说,没有几种方法比把自己打造成顶级名妓能够更快速、更响亮地把名字广泛散播,哪怕这快速源于猥琐、响亮的也不是佳誉。
“至于加入特别部队……虽然有多种因素促使了我做出决定,但主要原因也很简单:找哥哥。我投身青楼是有效果的,哥哥的好友隐大人听闻了我的名头,在几年前找到了我……哦,我要特别强调,隐大人是找到了我才去的青楼,而不是去了青楼才找到的我。他对我十分照顾,若非如此,我真不一定守得住清白,也许我现在会是个因某位大人物过了新鲜劲而失宠被冷落、还得忍受几个恶婆娘欺侮的怨妇吧。之前我并不知道他们有交情,也想不出文弱的哥哥怎么会和战神扯上关系,何况还是高高在上的十镇主将,不过我也不关心,我在乎的是有隐大人相助,找到哥哥便多了几分指望。后来听说之前的灵城特别部队全军覆没,隐大人准备组建一支足够强大的新部队,而他又很看好我的实力,我便答应加入,条件是他必须帮我找到哥哥。其实,这就算是一个女孩儿耍赖皮式的要挟好了,难道找不到哥哥我就退出不成?没想到的是,在你们到妖界找我的前一天,他真的找到了我哥哥。不,不能说没想到,那毕竟是我日夜盼望的事啊,只能说没想到这么快,毕竟我已经等了三十年,不在乎等久一点。可是一想到随大家去到人界就能见到哥哥,我就激动得浑身发抖……啊,都是你们讨厌,勾着我说心事,今晚只怕要失眠了……”
山上自然有风,但这晚风势一直不算强劲。然而,夜晚天气越来越冷,突然,一股疾风刮过,吹乱了篝火,火光映衬下的伊乱传芳更加显得美艳不可方物。她红扑扑的面孔上,此刻是小女儿般娇俏雀跃的神情,仿佛当年整天缠着哥哥的小丫头和眼前这个颠倒众生的大美女两个形象重合在了一起。
“目的已经达到,但我是不会因为这样而退出特别部队的。”她用撒娇的语气说道,“只要你们不嫌弃我,我就赖上你们了。”
队长陈尔诺佯怒道:“胡说什么呢!”他和伊乱传芳的确有同病相怜之处,心情激荡之外,他也留意了她的年龄。通过她的叙述,按人类年龄来算,她还不到三十岁,应该在二十七八岁左右,没比自己大多少,可她的经历比自己曲折多了,吃的苦也多多了——事实上,他失去双亲时还不懂事,此后和养母生活得很幸福,可以说没吃过什么苦。当然,琢磨女人、尤其是美女的年龄,是很不礼貌的。
嗡嗡一把搂住伊乱传芳一条胳膊使劲摇晃:“传芳姐,我不许你离开!你走我也走!失去你的大范围暗器发射火力压制和我的平时保健、战时急救,看特别部队还玩儿个屁!”看把小淑女急得,都暴了粗口。再说了,她到底哪只耳朵听见伊乱传芳说要离开了?
暴岩粗着嗓子叫唤:“谁敢嫌弃你,我拿大锤捶他。”
安陵魆摇头苦笑:“倘若我刚加入你就退出,以后我就甭混了。”
林仙嘿嘿一笑。
曲魂庵默不作声。
伊乱传芳快被晃荡散架了,尤其是胸前大幅度的左摇右摆很不舒服。她按住嗡嗡的手,扭头看向对方:“姐姐说完了,该妹妹啦。”
嗡嗡眼圈早红了,扁着嘴巴哽咽道:“真没想到,传芳姐吃过那么多苦。我们精灵族虽然早已衰落,但我却是在精心呵护下长大的。”
伊乱传芳不无宠溺地揉了揉嗡嗡的脑袋。
嗡嗡轻声说道:“我从小跟师父和妈妈学习治病救人的医术药术,不知读了多少医书。师父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妈妈也让我出来见见世面,多经历练胜过闭门造车。我加入特别部队是为了让自己学到东西、得到锻炼,将来能更好地接妈妈的班,治病救人还不够,更要全方位地造福精灵百姓。目前我做出的成绩还远未达标,和传芳姐相比,我真是惭愧啊。”
伊乱传芳用另一只手揉着她的头发,笑道:“你才是胡说呢。”
嗡嗡之后,轮到暴岩。七人中,只有他们俩之前就相识,而且很熟悉。
精灵和怪族,人少势微隐居于人界,在人类近乎疯狂的高速发展下,想找一块生存条件优越又与人类互不影响的居住地变得越来越难,嗡嗡这一支花海精灵和暴岩的岩怪一族只得长期比邻而居于同一个区域。能做到这一点原因有二:其一,两族素来交好;其二,这是一种优化组合,怪族能弥补花海精灵在战斗力上的不足,尤其岩怪具有精灵欠缺的强悍防御和绝对力量,而精灵则可以为其提供法术和技术支持。对于各大种族中最弱势的两个,密切的合作才能让他们获得更好的生存机会和条件。因此,嗡嗡和暴岩生来便算得上邻居,他们年纪相仿、脾气相投,从小一块长大,自然交情不浅。
暴岩加入的理由是:在不断的实战中建立功勋和提高实力,争取早日成为岩怪一族的图腾勇士。
嗡嗡听了脸上莫名其妙地泛起红晕,光线昏暗,旁人并未注意到,高深莫测起来和曲魂庵有得一拼的伊乱传芳,却轻轻捏了下她的小手,嘴角还扬起一抹会心的笑意。
怪族之中有七个分支,而每个部落都有三个称号赐予本族中的六位英勇武士:三位百战勇士、两位守护勇士和一位图腾勇士。物以稀为贵,称号也是如此,可想而知图腾勇士地位最尊崇,获得这称好的难度也最大。七个部族每族一个,整个怪族中图腾勇士的名额总共也只有七个,只有每个部族中实力最强大、品行最高尚、功绩最显赫的战士才有可能当选。这称号既代表了守卫族人的神圣责任,又象征着为人敬仰的莫大-荣耀。暴岩在实力上还不是岩怪第一高手,但与那位最强战士之间的差距也并非遥不可及。不过,他年纪尚轻、资历太浅,即便实力到了,也还不够资格去争取这一称号。他若能在聚集着各族人才的特别部队取得卓越成绩,情况自然就不一样了。
事实上,暴岩已经是岩怪中地位仅次于图腾勇士和守护勇士的三位百战勇士之一了。他自信真打起来自己倒不见得败于两位守护勇士,关键是他对守护勇士这个更高称号毫无兴趣。顾名思义,守护勇士的职责就是守卫部落、保护族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不能离开部落的,至少二人不能同时离开,也不能离开太久。若有此束缚,他还怎么陪伴嗡嗡闯荡世界?百战勇士地位虽稍低,却更自由。所以,他的目标只是盯着图腾勇士的称号。那可不仅仅是一个称号,还代表着权力和地位。
他对仕途没兴趣,当官、发财不是他的追求。在他看来,仕途是个什么玩艺儿?是看着悦目、听着悦耳?还是靠得近了就开心、离得远了就焦心?都不是?那他追求它干啥!还是嗡嗡好。
嗡嗡是身为花海精灵族长的母亲的独女,是族长之位的继承人,是整个花海精灵族宝贝得不行的小公主。而暴岩其实只是寻常岩怪战士,身为百战勇士是受族人尊敬,但仅有这个称号并没多大实际意义,二人的身份地位相差太远。他若是成为了图腾武士,统率岩怪战士,和她仍不对等,却也能够相匹配了。
他从未对人透露过自己的心思,却被嗡嗡不知在何时体察到了。暴岩已经极力隐藏了,可他终究是粗线条的汉子,这种需要精微操作的事情,怎瞒得过心思细腻的嗡嗡?
只不过,脸皮太薄的嗡嗡暂时选择心照不宣,而神经大条的暴岩兀自浑然未觉对方已经洞若观火。
林仙和曲魂庵对视一眼,那意思是相互在问“你先说还是我先说”。其实无所谓,反正他们的答案都很简洁。
最终是林仙先开口:“我其实不喜欢做仙人,也不喜欢和仙人为伍,在仙山上修真练剑太无聊。跟你们混,有架打,有敌杀,挺好。”
曲魂庵有点颓废地耸了耸肩膀:“灵界住腻了,副将当腻了,就辞职不干呗,换个环境、换种活法。总得挣钱吃饭吧?加入特别部队有人发钱,有人请客,有人做饭……啊,还有人给送礼物……挺好。”
“我去布设防御符阵,这样就不用轮流守夜了,大家可以好好休息。”陈尔诺站了起来,他才不信曲魂庵的胡说八道呢。他向幽冥鬼府走去,“嗯,防御符阵,挺好。”
各族符阵各有特色,总体而言仍以神族的最强。曲魂庵布设防御符阵的造诣要高得多,由陈尔诺来做的话,会耗力更多、耗时更久,不过完成的过程对他而言也是修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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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魂庵也站了起来,不是去帮忙,而是朝山顶方向走去。走出十几步后,他停顿了一下,回头招呼道:“伊乱,可以麻烦你跟我来一下吗?”
伊乱传芳颇感意外:他要干吗?有什么话不能当着大家说呢?同时,她的心脏小步快走般“咚咚咚”紧敲了好几下加速鼓点,她心下有九成紧张,还有一丝嗔怪:这大晚上的,他怎么单把自己一人往黑灯瞎火的幽暗中叫?
这位武艺高强的侠女,竟然略有惧意;这位见惯风浪的花魁,却又暗怀期待;这位爽朗大方的大姐头,更罕见地流露出羞涩神情……
无论如何,她点点头,跟随那个挺拔的背影而去。她感到自己娇嫩的面庞微微发烫,明知别人看不见,仍不自觉地低下头,仿佛想把脸蛋藏进高耸的胸脯。
气氛陡然有些异样。暴岩压低粗豪的嗓子,柔声问衣着单薄的嗡嗡:“你冷不冷?”
嗡嗡白了他一眼: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们花海精灵是植物系的,体质虽不出众,却耐得炎热和寒冷。想是这样想,她轻轻摇了摇头,却将身子稍稍向身边的暴岩挪了挪。他为人简单,木讷得不解风情,但他总能带给人篝火般的温暖感觉。
一个庞大的身影几乎将一具娇小的躯体完全笼罩。
安陵魆用干瘦的手搔了搔头,甩下一句:“我去收拾房间!”就跑向他的幽冥鬼府。也对,一个单身汉长期居住的地方,若不好好打扫布置一番就直接招待客人,主人怕是会很难为情的。
林仙舍不得离开篝火旁边,却听到陈尔诺喊他:“我一人忙不过来,你快来帮忙!”
他很想不情愿地问一声“为什么是我”,可是看了看远去的一对人和坐在篝火旁的一对人,终于走向陈尔诺,很配合地闭嘴干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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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火光照耀的范围渐行渐远,前方宽肩阔背的轮廓变得越来越模糊。这家伙,把自己叫出来,却又神神秘秘的一言不发,他不觉得孤男寡女走入黑暗很羞人吗?伊乱传芳心里迷糊,眼前也迷糊,她知道死神和鬼族这些常与亡灵打交道的家伙,暗中视物的能力会强一些,她可没这本事,便想放出一朵夜光牡丹来照路。
“不要。”曲魂庵轻声开口,语气却不容置疑。
他没有回头,右手向身后一探,准确地牵起了伊乱传芳的左手衣袖,确保她不会深一脚浅一脚地足下绊蒜。
本就内心忐忑的她,身子为之一颤。
自己这是怎么了?她曾经如一只敏捷又强大的羔羊,在色狼群中灵活地游走,进退自如。这羔羊算是天赋异禀,可是“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她的鞋虽算不上多湿,但偶尔被溅上几点水滴终究在所难免。这一次,身前的男子并没碰触到她的身体肌肤,衣袖,仅仅是衣袖啊!为什么,她竟会脸红心跳?
他就这样牵着她,向山顶方向走,直到身后的篝火已经远如萤光一般,他才停下,拉着她藏身于一处石堆间的空地,这里距山顶已不过三百丈远。此处风吹不到,无论地面还是石壁,竟都意外的干爽。而且,即便光线足够明亮,由于大石的阻挡,从山顶俯视和从宿营处仰望,都很难看到他们。
她肌肉痉挛般从他手中将衣袖抽了回来,紧闭双唇,生怕心脏顺着嗓子眼蹦出来——这环境,这气氛,也太暧昧、太引人遐思了吧!这这这……身边男子也就是曲魂庵,当然,面对陈尔诺、暴岩和安陵魆她也还能淡定些,若是换了旁人……便是林仙,她也不确定自己是否能按捺住把“百两金刺”拔出来让自己踏实些的冲动。
曲魂庵似乎并未察觉她的异样,顺着两块大石间的缝隙将目光射向山顶的茫茫黑暗中,低声道:“你感觉到什么没有?”
“什么?”她有些错愕,一时弄不明白他的意思。不过想来,他问的定然不是手牵衣袖之事。
“刚才大家围着篝火聊天时,一阵风吹过,我从中突然察觉到山顶方向传来的一股很细微的气息。我不太确定,是我的错觉也说不定。倘若山上真的有人,那一定是位高手,将气息藏得几乎滴水不漏,我能察觉应该只是对方的一时疏忽,而且我居然无法通过气息判断对方的身份。七人中以你我修为最高,你又是感知力敏锐的植物妖,所以我把你叫来,看看能不能有所发现。”
原来如此。伊乱传芳放下混合了释然和些许莫名失望的心情,站上一块石头,从石堆后探出上半身,闭上眼睛感受风吹脸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