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佣兵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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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兵们搬运着尸体,打算集中起来焚烧掉,城中还有驻军余孽,但他们并不着急,也不害怕剩下的驻军逃跑,毕竟四支佣兵团同时进攻四扇城门,驻军们根本无处可逃。
现在其他佣兵团应该也把别的城门攻破了。
到时候再慢慢的收拾残局就行。
这座城池只是座小城,驻军不多,因此轻而易举的就被攻破了。
这四支佣兵团,都是小型佣兵团,合起来价钱还不如一只大型佣兵团。所以,雇主选择了同时雇佣四支小型佣兵团,毕竟便宜又好用。
攻城的佣兵团是先锋部队,而且这些佣兵团,还有些兵力在后续部队那里,由此可以看出,这座城有多容易攻破。
路易斯没有去搬运尸体,而是在树荫下坐着休息,他前不久才杀死尼尔,倒是没人敢过来说什么。
路易斯从索菲亚手下逃脱后,骑马往峡谷的另一头逃去,索菲亚并没有追上来,咬着他不放,这让他省去不少麻烦。
现在索菲亚,应该在之前的城镇肆意屠杀吧。
路易斯骑马到另一个城镇后,想要进旅馆休息,却发现他根本没有钱,他的钱币在之前昏迷时,都被索菲亚搜刮走了。
路易斯只能在城镇里打听了一番后,找着买家,将骑的马卖掉,他根本不懂行情,因此可能被宰了一部分钱币,不过总算是解了燃眉之急。
但一直在旅馆里吃喝住宿,钱币用的也快,很快路易斯靠马匹换来的钱币就要见底,他只能先去找份事做,不然就得露宿街头了。
可让人头疼的问题来了,路易斯除了剑术高超外,没有一技之长,不知道去做些什么,总不能去做苦力吧?
就算去做苦力,挣的那点钱,要想在这世道活下去,难啊!
好在,路易斯一筹莫展时,有一支佣兵团来他所在的城镇休整。是一支小型佣兵团,只有一两百号人。
佣兵团不大,所以路易斯轻易的就加入进去了。因为有伤在身,所以他十分低调,不去招惹他人。
有其他雇佣兵找路易斯去镇上嫖娼喝酒找乐子什么的,他都没有去。二十二年的灵魂体生活,令他十分孤僻,不想去打扰他人,也不想别人过来打搅他。
后来,佣兵团休整好,就撤出了城镇,四处接雇佣,在战场上厮杀。
路易斯在战场,并没有怎么出力,但其他的佣兵死的死,伤的伤,就他一直什么事都没有。
他只在最后关头,杀个一两人,赚些佣金。
随着路易斯伤势逐渐恢复,他杀的人愈来愈多,不过都控制在五人左右,而且几乎都在偏僻的地方杀的,因此他一直佣兵团里寂寂无名。
直到今天,才一战成名。
这时,雷鸣似的马蹄声袭来。
将路易斯的思绪打断,他抬头看去,城门口有数百人的军队进城,当头的是十几位骑着马的骑士。
其中一骑,被其他骑士簇拥着。
他腰板挺的笔直,身上穿着银色钢铁的甲胄,头盔半开着,露出半张脸,高挺的鹰钩鼻,八字胡,以及刻薄的嘴唇,他深蓝的眼瞳如鹰般四处扫着。
他身旁的骑士们,都讨好着他。
路易斯从地上爬起,他认出其中一名骑士是他所在的佣兵团团长,还有其他三人是另外三个佣兵团的团长,其他骑士也肯定不是一般人。
能被这些大人物阿谀奉承,想来这个八字胡是来战场镀金的贵族。
做雇佣兵在这个世道也不是自由的,佣兵团下面的那些雇佣兵,拼死拼活只能混口饭吃,想爬起来太难。
就算是佣兵团的团长,也被贵族们卡着脖子,现在佣兵团到处都是,贵族为什么要把任务派给你?
所以世道再怎么乱,佣兵团在贵族眼里,不过是好使唤的狗罢了。
除非你是数千人的大型佣兵团,在贵族面前才有些话语权,贵族才会笑脸相迎。
像路易斯所在的,只有一两百人的小型佣兵团,只配做先锋部队。
只有几十人的,与其说是佣兵团,不如说是一群活不下去的农民最后的挣扎,只能做炮灰。
八字胡贵族在其他佣兵团团长,还有骑士的簇拥下,在路易斯面前驶过,后面还跟着数百人的军队。
路易斯忽然觉得自己好渺小,纵使他剑术再怎么高超,是百人斩,能以一敌百,在这个死人如吃饭般习以为常的世道,还是如蝼蚁一般,在贵族眼里他什么都不是,更何况是那些怪物面前。
数百人的军队驶过,只留下脚印、马蹄印。
……
是夜。
城外的一个个数丈宽的土坑埋着数不清的尸体,灰黑的烟龙从坑中滚滚升起,将漆黑的夜空抹的又黑了几分。
这座城池的主人时常改朝换代,主人换了一批又一批,守城的士兵不知死了多少,但城里的平民依旧过着日复一日的生活。
只要税收不太苛刻,能过一天是一天。
酒馆内。
四个佣兵团的雇佣兵,以及正规军,成一个个小团体,聚在一起喝着麦酒,吹着牛逼,钱币多的则搂着金发碧眼大波霸的陪酒女。
路易斯则独自坐在角落,吃着面包和煮烂的肉食,他倒想去普通的餐馆,解决饥饿,可这么晚,只有酒馆开着。
其他雇佣兵在善后战场,路易斯一个人在那里偷懒就算了,要是再先走,真的有些说不过去。
“你白天的剑术太高超了,尼尔在手下,就跟蚂蚱似的,蹦哒不了多久!”
路易斯抬头看去,几个同一佣兵团的同僚站在他的跟前,说着吹捧的话。
还未等路易斯说话,其中一人说道:“我们那里的酒食吃不完,要不要过去同饮?”
路易斯懂了,这些人看他白天十分的勇猛,有了结交的意思。
他还思考着要不要过去,有两伙人打了起来。
起因是有一伙正规军看不起一伙雇佣兵,出言侮辱,不是路易斯所在的佣兵团。后者一直退让,但前者却步步紧逼。
男人都有血性,最终两伙人打了起来。
雇佣兵们搬运着尸体,打算集中起来焚烧掉,城中还有驻军余孽,但他们并不着急,也不害怕剩下的驻军逃跑,毕竟四支佣兵团同时进攻四扇城门,驻军们根本无处可逃。
现在其他佣兵团应该也把别的城门攻破了。
到时候再慢慢的收拾残局就行。
这座城池只是座小城,驻军不多,因此轻而易举的就被攻破了。
这四支佣兵团,都是小型佣兵团,合起来价钱还不如一只大型佣兵团。所以,雇主选择了同时雇佣四支小型佣兵团,毕竟便宜又好用。
攻城的佣兵团是先锋部队,而且这些佣兵团,还有些兵力在后续部队那里,由此可以看出,这座城有多容易攻破。
路易斯没有去搬运尸体,而是在树荫下坐着休息,他前不久才杀死尼尔,倒是没人敢过来说什么。
路易斯从索菲亚手下逃脱后,骑马往峡谷的另一头逃去,索菲亚并没有追上来,咬着他不放,这让他省去不少麻烦。
现在索菲亚,应该在之前的城镇肆意屠杀吧。
路易斯骑马到另一个城镇后,想要进旅馆休息,却发现他根本没有钱,他的钱币在之前昏迷时,都被索菲亚搜刮走了。
路易斯只能在城镇里打听了一番后,找着买家,将骑的马卖掉,他根本不懂行情,因此可能被宰了一部分钱币,不过总算是解了燃眉之急。
但一直在旅馆里吃喝住宿,钱币用的也快,很快路易斯靠马匹换来的钱币就要见底,他只能先去找份事做,不然就得露宿街头了。
可让人头疼的问题来了,路易斯除了剑术高超外,没有一技之长,不知道去做些什么,总不能去做苦力吧?
就算去做苦力,挣的那点钱,要想在这世道活下去,难啊!
好在,路易斯一筹莫展时,有一支佣兵团来他所在的城镇休整。是一支小型佣兵团,只有一两百号人。
佣兵团不大,所以路易斯轻易的就加入进去了。因为有伤在身,所以他十分低调,不去招惹他人。
有其他雇佣兵找路易斯去镇上嫖娼喝酒找乐子什么的,他都没有去。二十二年的灵魂体生活,令他十分孤僻,不想去打扰他人,也不想别人过来打搅他。
后来,佣兵团休整好,就撤出了城镇,四处接雇佣,在战场上厮杀。
路易斯在战场,并没有怎么出力,但其他的佣兵死的死,伤的伤,就他一直什么事都没有。
他只在最后关头,杀个一两人,赚些佣金。
随着路易斯伤势逐渐恢复,他杀的人愈来愈多,不过都控制在五人左右,而且几乎都在偏僻的地方杀的,因此他一直佣兵团里寂寂无名。
直到今天,才一战成名。
这时,雷鸣似的马蹄声袭来。
将路易斯的思绪打断,他抬头看去,城门口有数百人的军队进城,当头的是十几位骑着马的骑士。
其中一骑,被其他骑士簇拥着。
他腰板挺的笔直,身上穿着银色钢铁的甲胄,头盔半开着,露出半张脸,高挺的鹰钩鼻,八字胡,以及刻薄的嘴唇,他深蓝的眼瞳如鹰般四处扫着。
他身旁的骑士们,都讨好着他。
路易斯从地上爬起,他认出其中一名骑士是他所在的佣兵团团长,还有其他三人是另外三个佣兵团的团长,其他骑士也肯定不是一般人。
能被这些大人物阿谀奉承,想来这个八字胡是来战场镀金的贵族。
做雇佣兵在这个世道也不是自由的,佣兵团下面的那些雇佣兵,拼死拼活只能混口饭吃,想爬起来太难。
就算是佣兵团的团长,也被贵族们卡着脖子,现在佣兵团到处都是,贵族为什么要把任务派给你?
所以世道再怎么乱,佣兵团在贵族眼里,不过是好使唤的狗罢了。
除非你是数千人的大型佣兵团,在贵族面前才有些话语权,贵族才会笑脸相迎。
像路易斯所在的,只有一两百人的小型佣兵团,只配做先锋部队。
只有几十人的,与其说是佣兵团,不如说是一群活不下去的农民最后的挣扎,只能做炮灰。
八字胡贵族在其他佣兵团团长,还有骑士的簇拥下,在路易斯面前驶过,后面还跟着数百人的军队。
路易斯忽然觉得自己好渺小,纵使他剑术再怎么高超,是百人斩,能以一敌百,在这个死人如吃饭般习以为常的世道,还是如蝼蚁一般,在贵族眼里他什么都不是,更何况是那些怪物面前。
数百人的军队驶过,只留下脚印、马蹄印。
……
是夜。
城外的一个个数丈宽的土坑埋着数不清的尸体,灰黑的烟龙从坑中滚滚升起,将漆黑的夜空抹的又黑了几分。
这座城池的主人时常改朝换代,主人换了一批又一批,守城的士兵不知死了多少,但城里的平民依旧过着日复一日的生活。
只要税收不太苛刻,能过一天是一天。
酒馆内。
四个佣兵团的雇佣兵,以及正规军,成一个个小团体,聚在一起喝着麦酒,吹着牛逼,钱币多的则搂着金发碧眼大波霸的陪酒女。
路易斯则独自坐在角落,吃着面包和煮烂的肉食,他倒想去普通的餐馆,解决饥饿,可这么晚,只有酒馆开着。
其他雇佣兵在善后战场,路易斯一个人在那里偷懒就算了,要是再先走,真的有些说不过去。
“你白天的剑术太高超了,尼尔在手下,就跟蚂蚱似的,蹦哒不了多久!”
路易斯抬头看去,几个同一佣兵团的同僚站在他的跟前,说着吹捧的话。
还未等路易斯说话,其中一人说道:“我们那里的酒食吃不完,要不要过去同饮?”
路易斯懂了,这些人看他白天十分的勇猛,有了结交的意思。
他还思考着要不要过去,有两伙人打了起来。
起因是有一伙正规军看不起一伙雇佣兵,出言侮辱,不是路易斯所在的佣兵团。后者一直退让,但前者却步步紧逼。
男人都有血性,最终两伙人打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