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 一定火乐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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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乐队就全靠你养着啊?”
常念拧开可乐瓶喝了一口:“也不全是,我们乐队里的其他几个人有正经工作,像键盘老张和主唱小松他们俩都是音乐老师,小松偶尔还在前面的酒吧驻唱,贝斯峰哥在金茂那边开了家手机店,主要就是倒腾一些高性价比的电子产品,生意还凑合,大家都能贴补点儿。”
“那你们自掏腰包办这种演出能回本吗?”
“二十张票卖出去一半,不亏就了不得了。”
常念回头冲她笑笑:“但好在这个场地是我的,前面是个小剧场,后面连着录音棚工作室,平时我们不用的时候,还帮别人录录歌,小剧场每周四周五有脱口秀表演,能凑合赚点儿。”
“那还挺好。”
“等今年暑假结束,我过了生日就十八了,到时候,乐队就能接更多演出了,演出多了,名气也肯定会越来越大。”
“肯定会!”
叶知让跟着常念弯弯绕绕的下了好长一段楼梯,行至最后,一间不算太大,座椅板凳也都是东拼西凑的地下小剧场出现在了她眼前。
剧场正对着楼梯口的位置有一个圆形舞台,台上摆着各种乐器,还坐着三个正在弹琴聊音乐的男人,常念抓着楼梯扶手从最后两节楼梯上跳下来,冲他们吹了个口哨,三人回头,站起身来冲她们挥了挥手。
常念拉着叶知让小跑上台,揽着她的肩膀给她介绍道:“这个长得有点儿人样的是主唱小松,他以前还做过练习生,差个十万八千里就出道了。”
小松不屑的切了一声,拨动了几下自己手里抱着的吉他:“谁稀罕?”
键盘手老张拍了拍小松的肩膀,笑着和叶知让道:“你好,我是负责弹琴的,他们都叫我老张。”
“你好,我叫叶知让。”叶知让礼貌问候道,站在一旁的贝斯手也凑了过来,一笑,露出一排大白牙:“我年纪大点儿,江湖人称峰哥!乔峰的峰!就是金庸《天龙八部》的男主角!”
叶知让:“你好。”
常念从皮衣口袋里掏出了一把泡泡糖随手扔给了峰哥:“行了,认识过了,闲一会儿,就该彩排了,小松,你别又像上次一样忘词。”
小松剥了块泡泡糖扔进嘴里,嗯了一声:“哥们也是有职业操守的好吗?”
常念笑笑,拉着叶知让走到了自己的架子鼓前:“知让,要不要试试?”
叶知让摇摇头:“我不会。”
“嗐,玩嘛,谁天生什么都会?”她说着,按着叶知让的肩膀,让她坐在了凳子上,又从她怀里抱走花束,把鼓棒塞进了她手里:“大胆点儿,打就是了。”
叶知让笑着,小心翼翼的敲了一下,清脆的声响,惹得她耸了下肩,她回头看常念:“我真的做不好。”
常念把花束放在了一旁的地上,从她手里拿过了一根鼓棒,控制着力道,上下左右胡敲了一通:“这么玩最解压了,你试试。”
在她的鼓励下,叶知让也和她一起胡敲了起来,没什么章法,但在混乱嘈杂的鼓声中,叶知让只顾着笑了,什么烦恼啊连七八糟的事,在这一刻,神奇的隐身了。
峰哥他们也调试好了各自的乐器,一边嚼着常念刚给的泡泡糖,一边配合着她们乱敲的鼓声,即兴奏响了各自的乐器,这种没什么章法的曲调倒是意外有点儿好听。
演出开场前,常念订的外卖到了,叶知让和他们一起吃了饭,峰哥他们喝了点儿小酒,聊完人生,聊理想,话题很沉重,语气却很轻松,态度更是难得的豁达。
但常念说,这都是装出来的,如果真能看开,真能豁达甘于平庸,哥几个现在也就不在这儿混了。
年纪最大的峰哥苦涩笑笑:“老子当年要是和我那个相亲对象把婚结了,估计现在孩子都能打酱油了……”
他话还没说完,就被面无表情,靠着椅背的小松打断了:“你快行了吧,就你这样儿,结了婚也是祸害人家姑娘。”
峰哥还击:“那也比选秀半生归来仍是素人强。”
小松不说话了,因为他当年去参加选秀,完完全全就是一轮游,常念为了给他投票还拉了个群,几百个人还没派上用场呢,他就被淘汰了……
回来可是被哥几个笑了个够呛,一气之下,他单方面把乐队原本文艺的组合名,改成了现在有点儿中二的“一定火乐队!”
往事不堪回首,几个人,各有各的笑料。
晚上七点半,新闻联播结束,乐队的演出也正式开始了,小剧场里,加上叶知让满打满算只坐了十二个观众。
但在后台,键盘手老张却差点儿哭出来,因为这是他们演出以来,观众最多的一次。
峰哥就比较乐观了,他说:“十二是六的倍数,两个六代表什么?六六大顺啊!以后肯定会越来越好!”
几个人各自从叶知让送的花束里挑了朵花,别在了耳朵上。
音乐声响起,灯光暗了下来,开场曲是一首慢歌,叶知让不了解这是一种什么风格,但确实很好听。
她掏出手机对准舞台录起了相,常念冲她wink了一下,她笑笑,将镜头主要对准了她。
后面几首歌相对于第一首而言,就比较躁了。
许是不喜欢他们的歌曲风格,十二个观众陆续走了一半,小松的声音略有些波动,明显是泄了气,叶知让打开手机的手电筒,举起手机,随着音乐的节拍,晃动着胳膊。
待到最后一首歌时,剧场里只剩下了叶知让,但他们还是坚持唱完了这最后一首开头一句是:“这是一首唱给朋友的歌……”
那十一个早走的人,没有耳福,因为叶知让觉得这首歌是他们今晚表演的最好的一首。
歌曲唱完,舞台的灯光却并没亮起,常念的鼓点躁动,小松抱着吉他走到了她身旁,帮她调整好了话筒。
常念清了清嗓子,道:“接下来这首歌,唱给今晚唯一的幸运听众,我的好朋友——叶知让!”
乐器配合奏响。
常念:“《city of Stars》!”
她和小松的嗓音适配度很高,共唱一首歌时,有一种在徐徐讲述一个漫长故事的感觉。
她唱到:“Are you shining just for me?”(你是否为我一人闪耀)时,走到了舞台边坐下,晃着腿,把别在耳边的黄玫瑰扔向了叶知让。
在最后的最后,她又重复唱了那一句“that now our dreams”
“they've finally e true”
(我们的梦想,终会成真)
……
晚上九点,这条街彻底热闹了起来。
常念和乐队的小伙伴们一边商量着一会儿去哪儿聚餐,一边送叶知让去她来时的路边,坐车回家。
几人刚走到红绿灯前,常念就看到了停在对面的黑色劳斯莱斯,和正靠车站着,满脸严肃盯着他们的裴景淮。
她有时候是真恨自己的视力太好:“靠,知让,你不是说你小叔出差了吗?”
“对啊!”
叶知让正听峰哥讲故事听的起劲儿,常念拍了拍她的肩膀,给她指了指裴景淮:“我应该不是眼花出现幻觉了吧……”
“这个乐队就全靠你养着啊?”
常念拧开可乐瓶喝了一口:“也不全是,我们乐队里的其他几个人有正经工作,像键盘老张和主唱小松他们俩都是音乐老师,小松偶尔还在前面的酒吧驻唱,贝斯峰哥在金茂那边开了家手机店,主要就是倒腾一些高性价比的电子产品,生意还凑合,大家都能贴补点儿。”
“那你们自掏腰包办这种演出能回本吗?”
“二十张票卖出去一半,不亏就了不得了。”
常念回头冲她笑笑:“但好在这个场地是我的,前面是个小剧场,后面连着录音棚工作室,平时我们不用的时候,还帮别人录录歌,小剧场每周四周五有脱口秀表演,能凑合赚点儿。”
“那还挺好。”
“等今年暑假结束,我过了生日就十八了,到时候,乐队就能接更多演出了,演出多了,名气也肯定会越来越大。”
“肯定会!”
叶知让跟着常念弯弯绕绕的下了好长一段楼梯,行至最后,一间不算太大,座椅板凳也都是东拼西凑的地下小剧场出现在了她眼前。
剧场正对着楼梯口的位置有一个圆形舞台,台上摆着各种乐器,还坐着三个正在弹琴聊音乐的男人,常念抓着楼梯扶手从最后两节楼梯上跳下来,冲他们吹了个口哨,三人回头,站起身来冲她们挥了挥手。
常念拉着叶知让小跑上台,揽着她的肩膀给她介绍道:“这个长得有点儿人样的是主唱小松,他以前还做过练习生,差个十万八千里就出道了。”
小松不屑的切了一声,拨动了几下自己手里抱着的吉他:“谁稀罕?”
键盘手老张拍了拍小松的肩膀,笑着和叶知让道:“你好,我是负责弹琴的,他们都叫我老张。”
“你好,我叫叶知让。”叶知让礼貌问候道,站在一旁的贝斯手也凑了过来,一笑,露出一排大白牙:“我年纪大点儿,江湖人称峰哥!乔峰的峰!就是金庸《天龙八部》的男主角!”
叶知让:“你好。”
常念从皮衣口袋里掏出了一把泡泡糖随手扔给了峰哥:“行了,认识过了,闲一会儿,就该彩排了,小松,你别又像上次一样忘词。”
小松剥了块泡泡糖扔进嘴里,嗯了一声:“哥们也是有职业操守的好吗?”
常念笑笑,拉着叶知让走到了自己的架子鼓前:“知让,要不要试试?”
叶知让摇摇头:“我不会。”
“嗐,玩嘛,谁天生什么都会?”她说着,按着叶知让的肩膀,让她坐在了凳子上,又从她怀里抱走花束,把鼓棒塞进了她手里:“大胆点儿,打就是了。”
叶知让笑着,小心翼翼的敲了一下,清脆的声响,惹得她耸了下肩,她回头看常念:“我真的做不好。”
常念把花束放在了一旁的地上,从她手里拿过了一根鼓棒,控制着力道,上下左右胡敲了一通:“这么玩最解压了,你试试。”
在她的鼓励下,叶知让也和她一起胡敲了起来,没什么章法,但在混乱嘈杂的鼓声中,叶知让只顾着笑了,什么烦恼啊连七八糟的事,在这一刻,神奇的隐身了。
峰哥他们也调试好了各自的乐器,一边嚼着常念刚给的泡泡糖,一边配合着她们乱敲的鼓声,即兴奏响了各自的乐器,这种没什么章法的曲调倒是意外有点儿好听。
演出开场前,常念订的外卖到了,叶知让和他们一起吃了饭,峰哥他们喝了点儿小酒,聊完人生,聊理想,话题很沉重,语气却很轻松,态度更是难得的豁达。
但常念说,这都是装出来的,如果真能看开,真能豁达甘于平庸,哥几个现在也就不在这儿混了。
年纪最大的峰哥苦涩笑笑:“老子当年要是和我那个相亲对象把婚结了,估计现在孩子都能打酱油了……”
他话还没说完,就被面无表情,靠着椅背的小松打断了:“你快行了吧,就你这样儿,结了婚也是祸害人家姑娘。”
峰哥还击:“那也比选秀半生归来仍是素人强。”
小松不说话了,因为他当年去参加选秀,完完全全就是一轮游,常念为了给他投票还拉了个群,几百个人还没派上用场呢,他就被淘汰了……
回来可是被哥几个笑了个够呛,一气之下,他单方面把乐队原本文艺的组合名,改成了现在有点儿中二的“一定火乐队!”
往事不堪回首,几个人,各有各的笑料。
晚上七点半,新闻联播结束,乐队的演出也正式开始了,小剧场里,加上叶知让满打满算只坐了十二个观众。
但在后台,键盘手老张却差点儿哭出来,因为这是他们演出以来,观众最多的一次。
峰哥就比较乐观了,他说:“十二是六的倍数,两个六代表什么?六六大顺啊!以后肯定会越来越好!”
几个人各自从叶知让送的花束里挑了朵花,别在了耳朵上。
音乐声响起,灯光暗了下来,开场曲是一首慢歌,叶知让不了解这是一种什么风格,但确实很好听。
她掏出手机对准舞台录起了相,常念冲她wink了一下,她笑笑,将镜头主要对准了她。
后面几首歌相对于第一首而言,就比较躁了。
许是不喜欢他们的歌曲风格,十二个观众陆续走了一半,小松的声音略有些波动,明显是泄了气,叶知让打开手机的手电筒,举起手机,随着音乐的节拍,晃动着胳膊。
待到最后一首歌时,剧场里只剩下了叶知让,但他们还是坚持唱完了这最后一首开头一句是:“这是一首唱给朋友的歌……”
那十一个早走的人,没有耳福,因为叶知让觉得这首歌是他们今晚表演的最好的一首。
歌曲唱完,舞台的灯光却并没亮起,常念的鼓点躁动,小松抱着吉他走到了她身旁,帮她调整好了话筒。
常念清了清嗓子,道:“接下来这首歌,唱给今晚唯一的幸运听众,我的好朋友——叶知让!”
乐器配合奏响。
常念:“《city of Stars》!”
她和小松的嗓音适配度很高,共唱一首歌时,有一种在徐徐讲述一个漫长故事的感觉。
她唱到:“Are you shining just for me?”(你是否为我一人闪耀)时,走到了舞台边坐下,晃着腿,把别在耳边的黄玫瑰扔向了叶知让。
在最后的最后,她又重复唱了那一句“that now our dreams”
“they've finally e true”
(我们的梦想,终会成真)
……
晚上九点,这条街彻底热闹了起来。
常念和乐队的小伙伴们一边商量着一会儿去哪儿聚餐,一边送叶知让去她来时的路边,坐车回家。
几人刚走到红绿灯前,常念就看到了停在对面的黑色劳斯莱斯,和正靠车站着,满脸严肃盯着他们的裴景淮。
她有时候是真恨自己的视力太好:“靠,知让,你不是说你小叔出差了吗?”
“对啊!”
叶知让正听峰哥讲故事听的起劲儿,常念拍了拍她的肩膀,给她指了指裴景淮:“我应该不是眼花出现幻觉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