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佣兵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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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文尼斯,是一座位于埃雷波尼亚帝国最北部的自治领加塔普尼亚自治领的迷人小城。在它的周围,有着迥异的自然风光,小城的西边,是绵延的山岭与森林,小城的东边,是荒凉的戈壁和呼啸的西风,小城的北边,可以遥望四季挂着冰川的连云山脉。普文尼斯的东南面,距离著名的北方大泽碧罗海并不远。
普文尼斯最早也只是作为佣兵的一个中继补充地而存在,因为前往加塔普尼亚自治领的首府弗洛岭,以及卡拉库姆戈壁和连云山脉探险,都需要在此地进行补充,因此也被北地佣兵视为自己的堡垒。
七耀历1195年9月5日,绿林佣兵团结束了将近两个月的山林历练,赶到了普文尼斯。看到这座城市附近风格迥异的风光,团员们陷入了一种新鲜与惊奇交杂的状态中。路低声吩咐着:“进入城市中,不要像个没见过世面的乡下人那样四处打量,不要高声地评论没有见过的东西,让别人以为我们是从未出过门的乡巴佬。”
“这个队伍可不就是一群乡巴佬,前几天还在种麦子!”杜尚忍不住又撇了撇嘴。
随着队伍临近普文尼斯,佣兵的身影开始不断地闪现在路上。像绿林佣兵团这样,穿得乱七八糟,背后背满了乱七八糟的收获的队伍,简直随处可见。杜尚等人到了这里,简直就像一滴水投入了大海。
偶尔也能见到各种武装到牙齿的彪悍队伍一闪而过,沿途的佣兵都投以羡慕嫉妒的目光。
进城之前,路向团员们谆谆教导普文尼斯的规矩:“这座城市里到处都是佣兵和亡命徒,枪支刀具是公开出售的,只要有米拉,什么都能买到。如果没有公开发生大规模的火并,领主府的卫兵是不会随意出动的。这里没有警察,也没有人会在路上盘问你的身份,所以,对于我们来说,这是再合适不过的藏身地。在普文尼斯,千万别得罪北极星猎兵团的人,这是北地数得上号的大型猎兵团,普文尼斯是他们的大本营,城里的治安都是他们接管的,因此他们也不会乱来,但见到他们的人,一定要小心避免冲突。”
尽管路一再交代过,绿林佣兵团进城后,各种乡巴佬本色还是展露无遗,杜尚看着团员们对着一栋五层的“高楼”啧啧赞叹了半天,心里不由得充满了优越感。
路带领着大家,穿过普文尼斯繁华的大街、广场和高楼,走进一条古朴弯曲的名叫铁角巷的小街道,找到一家外型朴实房间紧凑的名为“麻雀”的旅馆,安置下来。
麻雀旅馆的老板看来和路是老相识,大声和路打着招呼,路顺口打听了几个相识的佣兵的行踪,又在旅馆一层附设的酒馆里,让大伙敞开吃喝了个饱。
“来到这里,就算安全了。”路抱着麦酒杯,兴致高昂地高声喊着,发泄和舒缓着长期未得到舒缓的神经。呆在这个破旧的小酒馆里的人,只有佣兵,大家早已见怪不怪。
路神秘地介绍,旅馆的老板“老家雀”,别看外表毫不起眼,可是在佣兵中声望很高的人物,没有人会在这里闹事。
吃饱喝足,旅馆老板“老家雀”笑眯眯地凑了上来,问道:“路,这黑麦酒可喝得尽兴。”
“承你的情,喝了个饱!”路满意地打了个嗝,感受着胸腔里汹涌着的液体。
老家雀压低声音问道:“看你现在的样子,是不是自己开堂口带新人了?收获大不大?要不要出货?”
路正有此意,队伍要是不出货,连麻雀旅馆的房费都付不起。他让大伙回房间先休息,和杜尚每人拿着一个大包袱,和老家雀来到旅馆后院,让“老家雀”验货。
后院赫然是一个大仓库,老家雀一边熟练地把货物分堆,嘴里嘟囔着:“不太好,全是些低级货色,只能称斤卖。咦!”他突然发现了什么,从那堆样子货的下面,拉出一个大家伙,仔细查看:“竟然是一整条变异的铁鳞蛇,低温保存下来的,肉质都还是新鲜的的,啧啧,好东西。瞧瞧这鳞片,都进化成钢鳞蟒了!啧啧,两个头!被打得稀烂,价钱要降低了。”
他抬起头了,被三层皱纹包围的眼睛闪闪发光,对路说道:“这条大蟒很不错,城里很难见到这么新鲜的货,身体里的魔晶还没有被挖掉,躯干外表完整,肉和皮都能卖个好价钱,我给你个整数,一万米拉,其他的东西算4500米拉。怎么样,我出的价钱很公道吧!”
路神色异常地看了一眼杜尚,他可是记得很清楚,下山的时候,因为要抬伤员,很多收获都丢掉了,更不用说这条体型巨大的大蟒。他意味深长地看了杜尚一眼,笑着说:“您这里的价钱,向来都是最公道的,我怎么会不满意呢。”
老家雀见生意顺利成交,心情很好,说:“晚上让你的伙计都下来喝酒,我请。”
杜尚见老家雀为人爽快,出价也还算公平,伸手又从身后出一个包裹递了过去。
老家雀说:“还有好东西吗?”接过来一看,包裹里有两根触角,一颗拳头大的种子。那触角极有弹性,展开足有十亚矩。老家雀眼睛一瞪:“变异猪笼草,种子竟然这么大了。”连忙询问当时的情形。听罢后一拍大腿:“可惜了,有眼不识宝啊,那猪笼草变异到那么大,肯定突破5级了,它的囊液才是值钱的东西,应该都收集起来,能卖大钱。”
老家雀最后给两根触角和一颗种子,又算了3000米拉。据他说,那颗种子拿到市政厅去,可以领1000米拉的悬赏,但如果卖给专门研究变异植物的机构,能卖2000米拉,那两根触角并不怎么有用,勉强算了1000米拉。
交易完成后,双方的心情都极好。老家雀追问铁鳞蛇的保鲜方法,路也不甚明了,只好都推到了杜尚身上,杜尚又推到了导力魔法的身上,诡称一路用冰系魔法进行低温保存。老家雀听说杜尚竟然是一名能熟练使用导力魔法的导力法师,不由得又高看了几分,另外送了一本书,吩咐以后遇到稀罕的肉质鲜美的魔兽,还是尽量保存下来,到他这里来卖。杜尚接过来翻阅,原来是专门讲大陆上各种魔兽的食用价值,名为《大陆魔兽美味图鉴》。
接过米拉,走到楼上时,路忍不住询问:“斯泰瑞,那头蟒,到底怎么回事?”
杜尚眼珠一转,知道很难搪塞。他对这个有情有义的大个子极有好感,也不怕他起坏心,当下编了一个说得过去的理由:“其实,我有一件家传的上古塞姆里亚时代的遗物,能够储存一定数量的物品,而且像肉、食物,放进去不会损坏,只是不能放有生命力的东西。”
路听说“塞姆里亚时代的遗物”几个字,顿时脸色大变,前后戒备,唯恐被人听去一字。
见左右无人,悄声地说道:“兄弟,对不住,我真不该问,这是你的秘密,以后千万别在提起了,这东西顶金贵的,稍微泄露出去就有身家性命的危险。”
说完,又按捺不住好奇,瞧瞧地问了能装东西的多少。听到能装大约能装三个房间的东西,露出笑容来,说:“这件事情别再告诉别人了,我们好好筹划下,或许能用这个赚大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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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文尼斯,是一座位于埃雷波尼亚帝国最北部的自治领加塔普尼亚自治领的迷人小城。在它的周围,有着迥异的自然风光,小城的西边,是绵延的山岭与森林,小城的东边,是荒凉的戈壁和呼啸的西风,小城的北边,可以遥望四季挂着冰川的连云山脉。普文尼斯的东南面,距离著名的北方大泽碧罗海并不远。
普文尼斯最早也只是作为佣兵的一个中继补充地而存在,因为前往加塔普尼亚自治领的首府弗洛岭,以及卡拉库姆戈壁和连云山脉探险,都需要在此地进行补充,因此也被北地佣兵视为自己的堡垒。
七耀历1195年9月5日,绿林佣兵团结束了将近两个月的山林历练,赶到了普文尼斯。看到这座城市附近风格迥异的风光,团员们陷入了一种新鲜与惊奇交杂的状态中。路低声吩咐着:“进入城市中,不要像个没见过世面的乡下人那样四处打量,不要高声地评论没有见过的东西,让别人以为我们是从未出过门的乡巴佬。”
“这个队伍可不就是一群乡巴佬,前几天还在种麦子!”杜尚忍不住又撇了撇嘴。
随着队伍临近普文尼斯,佣兵的身影开始不断地闪现在路上。像绿林佣兵团这样,穿得乱七八糟,背后背满了乱七八糟的收获的队伍,简直随处可见。杜尚等人到了这里,简直就像一滴水投入了大海。
偶尔也能见到各种武装到牙齿的彪悍队伍一闪而过,沿途的佣兵都投以羡慕嫉妒的目光。
进城之前,路向团员们谆谆教导普文尼斯的规矩:“这座城市里到处都是佣兵和亡命徒,枪支刀具是公开出售的,只要有米拉,什么都能买到。如果没有公开发生大规模的火并,领主府的卫兵是不会随意出动的。这里没有警察,也没有人会在路上盘问你的身份,所以,对于我们来说,这是再合适不过的藏身地。在普文尼斯,千万别得罪北极星猎兵团的人,这是北地数得上号的大型猎兵团,普文尼斯是他们的大本营,城里的治安都是他们接管的,因此他们也不会乱来,但见到他们的人,一定要小心避免冲突。”
尽管路一再交代过,绿林佣兵团进城后,各种乡巴佬本色还是展露无遗,杜尚看着团员们对着一栋五层的“高楼”啧啧赞叹了半天,心里不由得充满了优越感。
路带领着大家,穿过普文尼斯繁华的大街、广场和高楼,走进一条古朴弯曲的名叫铁角巷的小街道,找到一家外型朴实房间紧凑的名为“麻雀”的旅馆,安置下来。
麻雀旅馆的老板看来和路是老相识,大声和路打着招呼,路顺口打听了几个相识的佣兵的行踪,又在旅馆一层附设的酒馆里,让大伙敞开吃喝了个饱。
“来到这里,就算安全了。”路抱着麦酒杯,兴致高昂地高声喊着,发泄和舒缓着长期未得到舒缓的神经。呆在这个破旧的小酒馆里的人,只有佣兵,大家早已见怪不怪。
路神秘地介绍,旅馆的老板“老家雀”,别看外表毫不起眼,可是在佣兵中声望很高的人物,没有人会在这里闹事。
吃饱喝足,旅馆老板“老家雀”笑眯眯地凑了上来,问道:“路,这黑麦酒可喝得尽兴。”
“承你的情,喝了个饱!”路满意地打了个嗝,感受着胸腔里汹涌着的液体。
老家雀压低声音问道:“看你现在的样子,是不是自己开堂口带新人了?收获大不大?要不要出货?”
路正有此意,队伍要是不出货,连麻雀旅馆的房费都付不起。他让大伙回房间先休息,和杜尚每人拿着一个大包袱,和老家雀来到旅馆后院,让“老家雀”验货。
后院赫然是一个大仓库,老家雀一边熟练地把货物分堆,嘴里嘟囔着:“不太好,全是些低级货色,只能称斤卖。咦!”他突然发现了什么,从那堆样子货的下面,拉出一个大家伙,仔细查看:“竟然是一整条变异的铁鳞蛇,低温保存下来的,肉质都还是新鲜的的,啧啧,好东西。瞧瞧这鳞片,都进化成钢鳞蟒了!啧啧,两个头!被打得稀烂,价钱要降低了。”
他抬起头了,被三层皱纹包围的眼睛闪闪发光,对路说道:“这条大蟒很不错,城里很难见到这么新鲜的货,身体里的魔晶还没有被挖掉,躯干外表完整,肉和皮都能卖个好价钱,我给你个整数,一万米拉,其他的东西算4500米拉。怎么样,我出的价钱很公道吧!”
路神色异常地看了一眼杜尚,他可是记得很清楚,下山的时候,因为要抬伤员,很多收获都丢掉了,更不用说这条体型巨大的大蟒。他意味深长地看了杜尚一眼,笑着说:“您这里的价钱,向来都是最公道的,我怎么会不满意呢。”
老家雀见生意顺利成交,心情很好,说:“晚上让你的伙计都下来喝酒,我请。”
杜尚见老家雀为人爽快,出价也还算公平,伸手又从身后出一个包裹递了过去。
老家雀说:“还有好东西吗?”接过来一看,包裹里有两根触角,一颗拳头大的种子。那触角极有弹性,展开足有十亚矩。老家雀眼睛一瞪:“变异猪笼草,种子竟然这么大了。”连忙询问当时的情形。听罢后一拍大腿:“可惜了,有眼不识宝啊,那猪笼草变异到那么大,肯定突破5级了,它的囊液才是值钱的东西,应该都收集起来,能卖大钱。”
老家雀最后给两根触角和一颗种子,又算了3000米拉。据他说,那颗种子拿到市政厅去,可以领1000米拉的悬赏,但如果卖给专门研究变异植物的机构,能卖2000米拉,那两根触角并不怎么有用,勉强算了1000米拉。
交易完成后,双方的心情都极好。老家雀追问铁鳞蛇的保鲜方法,路也不甚明了,只好都推到了杜尚身上,杜尚又推到了导力魔法的身上,诡称一路用冰系魔法进行低温保存。老家雀听说杜尚竟然是一名能熟练使用导力魔法的导力法师,不由得又高看了几分,另外送了一本书,吩咐以后遇到稀罕的肉质鲜美的魔兽,还是尽量保存下来,到他这里来卖。杜尚接过来翻阅,原来是专门讲大陆上各种魔兽的食用价值,名为《大陆魔兽美味图鉴》。
接过米拉,走到楼上时,路忍不住询问:“斯泰瑞,那头蟒,到底怎么回事?”
杜尚眼珠一转,知道很难搪塞。他对这个有情有义的大个子极有好感,也不怕他起坏心,当下编了一个说得过去的理由:“其实,我有一件家传的上古塞姆里亚时代的遗物,能够储存一定数量的物品,而且像肉、食物,放进去不会损坏,只是不能放有生命力的东西。”
路听说“塞姆里亚时代的遗物”几个字,顿时脸色大变,前后戒备,唯恐被人听去一字。
见左右无人,悄声地说道:“兄弟,对不住,我真不该问,这是你的秘密,以后千万别在提起了,这东西顶金贵的,稍微泄露出去就有身家性命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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