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叫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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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都惊呆了,他们没有想到,这个人竟然这么大的胆子,连小二主事都敢对付。
蒙毅在给他屁股踹上一脚,吼道:“现在你还敢再说,管你屁事这样的话?你敢不敢?”
“不…不敢…”刚刚还盛气凌人的他,一下子变得无比的温顺,蒙毅喊道:“你们几个,最好给我老实点,在下廷尉府叶良辰,你们如果不听话,在咸阳,我可以用一百种方让你们活不下去!你们听明白了吗?你们可以好好打听打听,叶良辰是何方神圣!”
“啊?你是叶良辰?”小二一听到这个名字就吓得面如土色,纷纷放下手里的棒子就跑到了酒楼。蒙毅大笑道:“哈哈哈!一群鼠辈!”
叶良辰到底是何许人,叶良辰其实只是一个传说,因为廷尉府办案向来是雷厉风行,向来明察暗访的时候,就用叶良辰这个化名。而且传说在被传说一千遍以后,那将不会是传说了,所以说,在咸阳,一提到叶良辰,没有一个人不怕的。
而且叶良辰最经典的语录就是,在本地最好给我老实点,不然的话我会用一百种办法让你活不下去。
小二们被蒙毅吓跑了,这个乞丐当即就磕头道:“多谢叶大哥的救命之恩!”
“起来!别那么低贱!你既然是一个健全人,不去务农,不去做正事,在这里去乞讨磋来之食,你觉得你有骨气吗?”
“我是外国人,是逃荒逃到这里的,秦人一向把我们这些外来人当成猪狗,我为什么还要顶着被他们歧视去务农呢?所以咸阳,在帝都至少在这里乞讨,也比一天低眉顺眼的种田好。有时候我遇到好心人,一可怜我,就给我大把大把的钱。”
“你叫什么名字?你不要在这里乞讨了好吗?”
“我是逃荒而来的高耀,他们都叫我小高子。”
“高耀…”蒙毅听到这个名字还真的很熟悉,不知道是从哪里听到的,“高耀啊!你实在生活不下去,那你就去琴行打下手,我给你安排下去?”
“你说真的?哎呀这实在是太好了!”
“你,先回你住的地方换一下衣服吧,我看你这个样子也挺难受。”
“谢谢叶大哥!我其实就住在饮水河桥下,桥下就是一个好地方,能够遮风挡雨,而且在晚上夜深人静,还可以下河洗澡!”
“行了!行了!废话就不要多说了!晚些时候我来找你。”
离开了这个地方,蒙毅一路上都在思考这个高耀到底是什么来历,平日里他回家都要走这一条路,可是都没有看到这个乞丐,为什么在今天就突然间看见了?这个高耀来历一定不简单。
其实,这个高耀就是嫪毐的门客赵高,他是故意化妆成乞丐博得蒙毅同情,他的目的,就是想混入蒙家,得到嫪毐想要得到的,蒙毅能不能守住自己的底线,能不能保护蒙家,那就得看他自己了。
蒙毅在晚上,也就是亥时以后来到饮水河桥下,当蒙毅走到这饮水桥上,一股喷香的味道可让他沉醉万分,那味道是什么呢?仔细一问,这尼玛是什么,分明是叫花鸡的味道,就是把一只鸡包在荷叶,然后烤熟放在土里,从土里挖出来,那鲜香真可谓是十里飘香。
月光下的咸阳内河饮水河波光粼粼,就像肖邦的夜曲一样,而且这十里长堤净是冰天雪地,这实在是意境唯美啊。
这个时候,高耀就把刚刚从雪泥中挖出的叫花鸡放在火堆中熏烤,蒙毅走进一看,大呼:“我靠!原来你在这里烤鸡?”
“是啊!别看现在冰天雪地里,但是我告诉你,就是这样的天气,正好是我们烤鸡的最佳时刻。我这土里可不知道埋了多少只鸡。这鸡从土里挖出来的时候,加以文火熏烤,烤熟以后,那味道可比天帝吃的还要舒服。不信你就尝尝!”
“你这鸡是哪里来的?你既然是个乞丐!”
“废话,当然是买的。我告诉你叶良辰,不要瞧不起我们乞丐,我们乞丐一天收入运气好都是100钱,一只鸡顶多20钱,如果乞讨解决不了我的生计,那么我干嘛去乞讨,我这不是吃饱了撑了吗?”
“乞讨虽说是看运气,但是呢,你却受着凌辱,何必呢?种田多好啊,背朝天空面朝地,邻里是低头不见抬头见,这样的生活,本分又自然,再加上你说你是逃荒过来的,去向当地的长老或者是县太爷求情,他们保证会让你自给自足?”
“哎!”高耀笑道,“人各有所志,我目前是觉得做乞丐很好,所以我才在这里做着!行了,你先甭给我说这些,先尝尝我的鸡腿吧!”
蒙毅接过鸡腿,吃上一口,这虽说是没有任何作料,但是这泥土的芬芳和荷叶的清香已经沁入到鸡肉,这泥土和荷叶的混合味,完全不同于酸辣,反而别有一番清淡,好像就像蘑菇炖鸡一样的味道那样鲜美。
“唉呀妈呀!”蒙毅赞赏道,“他奶奶的,要是你多放点作料,这味道肯定不止这样!”
“放了作料那就不是什么原味了。你是不是尝到到泥土和荷叶的味道?这是最自然最清新的味道。人嘛,还不是自然所生,到头来肯定还是得回到自然去,你说是还是不是?”
“哟呵!我真的没有想到,你这个乞丐还那么博学多识,你念过书的?”
“念过啥书呢?我这些大道理,那都是在逃难的时候,一路听那些路人瞎扮瞎逼逼的。我看你谈吐的样子,倒是很有博学。”
“我确实是读过书,而且读的书,那都是汗流充栋,兴许装五车都装不完呢!”
“可是我告诉你,读书并没有什么卵用,你以前读的那些大道理,兴许也是在于我们瞎聊的时候派上用场。”
“我觉得你倒是很适合去做厨师,我觉得你很像一个人,那个人做菜也是好手,可惜他是做狗肉的。你不会做狗肉,倒是可以把鸡肉做出名啊!”
“不不!那些对于我来说,并不重要。我现在想的是,是怎么每天这样逍遥自在的过日子,别看我今天被打了,但是这不都是人生中的波折呢!人生就像一叶扁舟一样,在大江大河上行驶,说不定哪一天就翻了。偶尔遭遇一些风浪,也很正常?”
蒙毅很怪异地看着他,说:“怪哉!我今天出手相救的时候,你不是这个样子?你怎么变化这么大?我非常清晰的记得你那些话,你可是跪着给我磕头,一到现在,你完全是;另外一副模样了,我想问问,你是有两副面孔吗?”
“当时我已经被吓傻了,所以当时磕头,我也许我自己都不知道。”
“好吧,算你厉害!”蒙毅感到很无语。
高耀目光一转,再从土里挖出了一个瓶子,这瓶子里装着就是陈年老干粮酿制的烧酒,这种酒是在军中经常可以见得到的,在土里埋的时间越久,这浓香味也是越来越浓。这酒瓶还没有打开,这香味已经让他受不了了。
“你竟然在土里还埋了酒? 我觉得你这人,绝对不简单,你不单单会做乞丐,而且你还会藏宝,你将来还不如去倒斗算了!”
“什么倒斗啊,这玩笑可不能乱讲!这酒,我可是埋了一个月,也是我买的,不过在土里珍藏,特别是这么冷的天,那醇香味更加的浓厚啊!不信你就来喝喝!”
所有人都惊呆了,他们没有想到,这个人竟然这么大的胆子,连小二主事都敢对付。
蒙毅在给他屁股踹上一脚,吼道:“现在你还敢再说,管你屁事这样的话?你敢不敢?”
“不…不敢…”刚刚还盛气凌人的他,一下子变得无比的温顺,蒙毅喊道:“你们几个,最好给我老实点,在下廷尉府叶良辰,你们如果不听话,在咸阳,我可以用一百种方让你们活不下去!你们听明白了吗?你们可以好好打听打听,叶良辰是何方神圣!”
“啊?你是叶良辰?”小二一听到这个名字就吓得面如土色,纷纷放下手里的棒子就跑到了酒楼。蒙毅大笑道:“哈哈哈!一群鼠辈!”
叶良辰到底是何许人,叶良辰其实只是一个传说,因为廷尉府办案向来是雷厉风行,向来明察暗访的时候,就用叶良辰这个化名。而且传说在被传说一千遍以后,那将不会是传说了,所以说,在咸阳,一提到叶良辰,没有一个人不怕的。
而且叶良辰最经典的语录就是,在本地最好给我老实点,不然的话我会用一百种办法让你活不下去。
小二们被蒙毅吓跑了,这个乞丐当即就磕头道:“多谢叶大哥的救命之恩!”
“起来!别那么低贱!你既然是一个健全人,不去务农,不去做正事,在这里去乞讨磋来之食,你觉得你有骨气吗?”
“我是外国人,是逃荒逃到这里的,秦人一向把我们这些外来人当成猪狗,我为什么还要顶着被他们歧视去务农呢?所以咸阳,在帝都至少在这里乞讨,也比一天低眉顺眼的种田好。有时候我遇到好心人,一可怜我,就给我大把大把的钱。”
“你叫什么名字?你不要在这里乞讨了好吗?”
“我是逃荒而来的高耀,他们都叫我小高子。”
“高耀…”蒙毅听到这个名字还真的很熟悉,不知道是从哪里听到的,“高耀啊!你实在生活不下去,那你就去琴行打下手,我给你安排下去?”
“你说真的?哎呀这实在是太好了!”
“你,先回你住的地方换一下衣服吧,我看你这个样子也挺难受。”
“谢谢叶大哥!我其实就住在饮水河桥下,桥下就是一个好地方,能够遮风挡雨,而且在晚上夜深人静,还可以下河洗澡!”
“行了!行了!废话就不要多说了!晚些时候我来找你。”
离开了这个地方,蒙毅一路上都在思考这个高耀到底是什么来历,平日里他回家都要走这一条路,可是都没有看到这个乞丐,为什么在今天就突然间看见了?这个高耀来历一定不简单。
其实,这个高耀就是嫪毐的门客赵高,他是故意化妆成乞丐博得蒙毅同情,他的目的,就是想混入蒙家,得到嫪毐想要得到的,蒙毅能不能守住自己的底线,能不能保护蒙家,那就得看他自己了。
蒙毅在晚上,也就是亥时以后来到饮水河桥下,当蒙毅走到这饮水桥上,一股喷香的味道可让他沉醉万分,那味道是什么呢?仔细一问,这尼玛是什么,分明是叫花鸡的味道,就是把一只鸡包在荷叶,然后烤熟放在土里,从土里挖出来,那鲜香真可谓是十里飘香。
月光下的咸阳内河饮水河波光粼粼,就像肖邦的夜曲一样,而且这十里长堤净是冰天雪地,这实在是意境唯美啊。
这个时候,高耀就把刚刚从雪泥中挖出的叫花鸡放在火堆中熏烤,蒙毅走进一看,大呼:“我靠!原来你在这里烤鸡?”
“是啊!别看现在冰天雪地里,但是我告诉你,就是这样的天气,正好是我们烤鸡的最佳时刻。我这土里可不知道埋了多少只鸡。这鸡从土里挖出来的时候,加以文火熏烤,烤熟以后,那味道可比天帝吃的还要舒服。不信你就尝尝!”
“你这鸡是哪里来的?你既然是个乞丐!”
“废话,当然是买的。我告诉你叶良辰,不要瞧不起我们乞丐,我们乞丐一天收入运气好都是100钱,一只鸡顶多20钱,如果乞讨解决不了我的生计,那么我干嘛去乞讨,我这不是吃饱了撑了吗?”
“乞讨虽说是看运气,但是呢,你却受着凌辱,何必呢?种田多好啊,背朝天空面朝地,邻里是低头不见抬头见,这样的生活,本分又自然,再加上你说你是逃荒过来的,去向当地的长老或者是县太爷求情,他们保证会让你自给自足?”
“哎!”高耀笑道,“人各有所志,我目前是觉得做乞丐很好,所以我才在这里做着!行了,你先甭给我说这些,先尝尝我的鸡腿吧!”
蒙毅接过鸡腿,吃上一口,这虽说是没有任何作料,但是这泥土的芬芳和荷叶的清香已经沁入到鸡肉,这泥土和荷叶的混合味,完全不同于酸辣,反而别有一番清淡,好像就像蘑菇炖鸡一样的味道那样鲜美。
“唉呀妈呀!”蒙毅赞赏道,“他奶奶的,要是你多放点作料,这味道肯定不止这样!”
“放了作料那就不是什么原味了。你是不是尝到到泥土和荷叶的味道?这是最自然最清新的味道。人嘛,还不是自然所生,到头来肯定还是得回到自然去,你说是还是不是?”
“哟呵!我真的没有想到,你这个乞丐还那么博学多识,你念过书的?”
“念过啥书呢?我这些大道理,那都是在逃难的时候,一路听那些路人瞎扮瞎逼逼的。我看你谈吐的样子,倒是很有博学。”
“我确实是读过书,而且读的书,那都是汗流充栋,兴许装五车都装不完呢!”
“可是我告诉你,读书并没有什么卵用,你以前读的那些大道理,兴许也是在于我们瞎聊的时候派上用场。”
“我觉得你倒是很适合去做厨师,我觉得你很像一个人,那个人做菜也是好手,可惜他是做狗肉的。你不会做狗肉,倒是可以把鸡肉做出名啊!”
“不不!那些对于我来说,并不重要。我现在想的是,是怎么每天这样逍遥自在的过日子,别看我今天被打了,但是这不都是人生中的波折呢!人生就像一叶扁舟一样,在大江大河上行驶,说不定哪一天就翻了。偶尔遭遇一些风浪,也很正常?”
蒙毅很怪异地看着他,说:“怪哉!我今天出手相救的时候,你不是这个样子?你怎么变化这么大?我非常清晰的记得你那些话,你可是跪着给我磕头,一到现在,你完全是;另外一副模样了,我想问问,你是有两副面孔吗?”
“当时我已经被吓傻了,所以当时磕头,我也许我自己都不知道。”
“好吧,算你厉害!”蒙毅感到很无语。
高耀目光一转,再从土里挖出了一个瓶子,这瓶子里装着就是陈年老干粮酿制的烧酒,这种酒是在军中经常可以见得到的,在土里埋的时间越久,这浓香味也是越来越浓。这酒瓶还没有打开,这香味已经让他受不了了。
“你竟然在土里还埋了酒? 我觉得你这人,绝对不简单,你不单单会做乞丐,而且你还会藏宝,你将来还不如去倒斗算了!”
“什么倒斗啊,这玩笑可不能乱讲!这酒,我可是埋了一个月,也是我买的,不过在土里珍藏,特别是这么冷的天,那醇香味更加的浓厚啊!不信你就来喝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