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黄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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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宁十三年(1699年),当时一批新的移民在广丰河(今美国萨克拉门托河)附近开挖沟渠,兴修水利时,在河岸边意外地发现了一块闪亮的金属。经屯殖官员和学者鉴定后,一致认为这块金属是黄金。
随后数天之内,有更多的移民在河岸边、小溪中寻获了数量不等的黄金,其块头之大、成色之足、品相之好,丝毫不亚于汉洲本土几座金矿所采挖出的黄金。
暄州总督府闻讯后,立即征调四百名乡兵,将广丰一带的金矿区封锁,暂时秘而不宣,试图要将这一发现掩盖住,并派出快船返回本土,急报皇帝陛下和内阁政府。
然而,暄州总督府的计划并没有成功,关于黄金的传言开始在整个殷洲流传,并随着一艘艘离港的商船,扩散至北明、日本、秦国、南洋,以及汉洲本土。
甚至,这个消息还传到了大陆东侧的英属殖民领地和南方的西属殖民领地,传到了欧洲,引得所有人为之振奋不已。
出于对黄金的向往和财富的渴望,来到暄州淘金的人群不仅仅只是附近的居民,截止绍宁十五年(1701),这个消息几乎已经传遍了全世界,为了发财致富,大批淘金者开始涌入暄州。
第一批来到广丰的淘金者是暄州总督区辖下民众,他们放弃了田地的庄稼,丢下了放牧的牛羊,扔下了工厂里的活计,携家带口,奔赴金矿区,极尽全力采挖黄金。
尽管暄州总督府竭力阻拦,禁止淘金者随意采挖金矿,但在内心贪婪的驱使下,疯狂的淘金者置禁令于丝毫不顾。
事态发展到最后,更让总督府无奈的是,那些征调而来的乡兵在轮值期刚刚结束,便扔下手中的火枪,抄起铁铲、镐子和筛网,随着汹涌的淘金人群,也投入到这场财富瓜分的盛宴当中。
初期,淘金相对容易。数千上万年地壳运动的力量将黄金堆到西华山(今内华达山脉)的表层,然后被河水带往下游,最后在河流和小溪的砾石床中沉淀下来。淘金者可直接在溪流和河岸边中淘金,甚至能用手直接挑出金片和金块。
几乎所有的早期淘金者都得到了丰厚的回报,他们能够轻而易举地收集到大量黄金--即使是淘金门外汉也能收集到足够多的黄金以改变他们的命运。
据估计,当时一个淘金者每天发现的黄金的平均价值是汉洲本土一个工人日工资的十倍到十五倍。
早期淘金者还得益于暄州宽泛而疏松的管制环境。因为距离汉洲本土太过遥远,整个殷洲地区并未受到内阁政府的太多重视,管理模式上也是采取的有限自治模式,除了寥寥十数名本土派来的核心殖民官员外,在地方基本上都是委任稍据名望的居民担任民政事务官,尽管引用的法律体系来自本土,但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也借鉴了部分南方西属墨西哥的传统制度。
眼见金矿秩序日趋纷乱,暄州总督府索性按照墨西哥采矿法对整个矿区进行规范化管理和整顿。
根据该法,所有探矿者在总督府申领一块土地,获得核准后,其所有权只在这块土地被开采时有效。
在殷洲地区,毕竟没有建立本土那种基层管理体系,而且地方总督手中也没有常备军队,根本无法阻止淘金者的蜂拥而入。在黄金的诱惑下,若是加以强行禁止,怕不是要被这些疯狂淘金者所反噬。
从绍宁十四年起,许多人来到这里寻找黄金。到了绍宁十五年,淘金人数呈现爆炸式增长,得知这个消息的人们开始从世界各地陆续抵达。
这些淘金者不仅仅有齐国人,北明、秦国、吕宋、卫国、英格兰、西班牙、法国、德意志等国家和地区的人们也纷纷来到这里。仅绍宁十五年,就有大约六万人涌入暄州,其中约有两万人来自其他国家。
尽管到达暄州的回报是巨大的,但对许多人甚至是齐国人来说,这趟旅程的代价也是巨大的。
首先,大多数淘金者必须借钱或花光毕生的积蓄才能实现这一旅程——随着齐国皇室和内阁政府的介入,通过海上和陆上设置种种障碍,从而阻止更多的淘金者来到暄州。
其次,以男性为主的淘金者们为寻求财富,不得不背井离乡,留下妻子独自抚养孩子赡养老人,并承担本应由丈夫担负的所有家庭责任。
但是,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如果淘金者们来的足够早的话,几乎每个人都发了财。
虽然河流、小溪中的金矿储量惊人,但为数众多的淘金者还是很快挖光了容易开采的黄金。到了绍宁十六年(1702年),淘金者能找到的大部分黄金都已被采尽,这意味着人们必须采用更复杂、更艰难的采矿方法。
一些淘金者开始联合起来,使用不规则小窑开采,即沿着小溪挖掘6-13米深的竖井,从井底向各个方向挖掘隧道以获取深层金矿。或者将整条溪流改道,以获取裸露的河床底部的黄金。绍宁十八年(1704年),一些淘金者联盟开始采购炸药,使用爆破法开采含金岩石。
淘金热初期,寻找黄金就如同从婴儿手中拿走糖果般易如反掌,但现在随着黄金储量的逐渐减少,这种工作越来越需要极其细致的步骤以及更多的投资才能继续进行下去。
那些花光毕生积蓄到达暄州后的淘金者,发现只有使用更为专业的采矿技术和设备才能挖到金子,这对他们而言一定非常痛苦--作为个体淘金者,根本不具有专业的采矿手段,也没有能力去购买先进的设备。他们的的失望很快转化为敌意和指责。
齐国的淘金者认为来自其他国家的淘金者抢走了本该属于他们的黄金。抢劫、杀戮、袭击、对峙……,各种暴力活动在整个金矿区层出不穷,一度引发了广丰地区的巨大混乱。
为了遏制外来者淘金,暄州总督区遂于泰平元年(1705年),宣布实施异国采矿税,凡是从事黄金开采的外国淘金者(受雇于国内采矿商社的除外),每月必须向总督府缴纳十元金圆劵,或者等值的黄金。
人们在暄州淘金热中致富手段各有不同,有的光明正大,有的卑鄙拙劣,但无论如何,最大的赢家之一是暄州总督区。
在淘金热开始之前,暄州只不过一个距离汉洲本土太过遥远的荒僻领地,是帝国彰显领土广阔的象征,人烟稀少,希望渺茫,无数被送到该地的移民和流放犯人,无不为未知的命运而惶然无措。
开荒、伐木、捕鱼,一切都是那么的单调而原始。
但黄金的出现和淘金热带来的汹涌人流,使得暄州在很短时间里突然爆发巨大生机。人口规模从不到两万人,在短短数年间,骤增至十余万人,喧嚣一时。
尽管暄州从黄金的发现中获益匪浅,但真正得益的却是怀远城。绍宁十三年,当黄金刚刚发现时,该城大约只有两千四百多居民。刚开始,黄金的发现对这座城市没有任何帮助,甚至是场厄运--事实上,人们为了淘金寻找发财梦而纷纷离开这里,使得这座城市瞬间变成一座空城。
但是,后来它又迅速兴起,发展成为一个繁荣城市。随着众多淘金者和商人的到来,当地居民的数量在绍宁十六年便激增至三万人,成为殷洲大陆西海岸最大的城市。
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移民的需求,新的行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旅社、酒楼、技馆、茶馆、车马店,以及诸多工厂和商社。
繁荣的城市、旺盛的需求、富足的财政,怀远的基础设施很快得到改善,城市街道、下水管网、整齐划一的居民公寓楼,尤其是开通了前往汉洲本土及琉球的定期航线,使得该地区与外界的联系更加紧密和频繁。
蓬勃发展的不仅是基础设施,暄州还兴建了若干道路、市政广场、寺庙道观、学校、图书馆等。为了满足更多新移民的需求,农业也开始大规模发展。
事实上,对许多人来说,农业才是淘金热的真正宝藏。那些获得了海量财富的淘金者们,对各种价格高昂的食物,几乎无感,在采购的时候非常慷慨地支付大笔金银。
随着黄金供应慢慢减少,那些把时间和金钱投入到农业生产的人们开始从来到暄州并留下来的淘金者身上大获其利。
当然,得利的还有齐国本土及内阁政府。粗略估算,在淘金热的最初五年,有超过二十万人(淘金热后,大部分人又携带着财富返回家乡)来到暄州寻找黄金,总计开采出约三百六十吨黄金,价值约四千八百万元(以齐国1688年开始实行的金本位制计,一元金圆券等于7.5克纯金),其中绝大多数都流入至汉洲本土,成为齐国所积累的诸多财富之一。
不幸的是,一些人的成功靠的是把其他人踩在脚下,或者牺牲公共的利益。在淘金热中,两个方面深受其害--环境和土着。
由于黄金越来越难找,采挖黄金的手段和方法也变得更具破坏性,这或许对暄州的地理环境造成了持久性的影响。
淘金者们最初使用平底锅采挖黄金,但随着寻找黄金的难度加大,他们开始建造大型挖泥船在河流和小溪采掘;使用炸药炸开山坡,令金子暴露出来。几乎每个矿井都是通过爆破大量岩石建成的。
从汉洲本土流传过来的水力采矿对这片土地造成了无法弥补的破坏。这种方法是用蒸汽机加压,形成高压水,将其喷射到砾石层上,把碎石和里面的金子冲到洗矿槽,让金子在底部沉淀。
这种方法的问题是,它会导致诸如砾石、淤泥和金属等污染物流入河流和小溪,堵塞附近的水道,损害暄州谷地(今中央谷地)的农业生产。
除了实际采矿过程中造成的破坏之外,为了维持采矿活动而采取的措施同样具有破坏性。比如,几家大型采矿商社为了满足干旱月份的用水需求,矿场会建造拦河大坝,改变河流的流向。再比如,为了建造人工运河系统(用于设备、日常物资及黄金的运输)和维持矿场锅炉的运行,要砍伐大量的森林作为燃料--为了节约成本,矿场往往会拒绝花钱从惠宁(今温哥华岛)采购煤炭。
尽管这些地理环境遭到较为严重的破坏,但与地方土着的遭遇相比,可以说是不值一提。
在淘金热的初期,因为大量移民涌入,曾导致粮食等许多物资出现过暂时性的短缺,促使这些淘金者将目光瞄向了地方土着。
从开始的偷偷摸摸,到最后明目张胆地施以武力抢掠,粮食、牲畜、毛皮、布帛(早期通过与齐国移民交换获得)。这种行为,从原英属北美领地的淘金者逐步扩散至整个淘金群体,被黄金勾起的贪婪欲望,泯灭了无数人的心性和道德。
一些矿场为了圈占土地、采挖黄金,以暴力手段驱逐土着,将他们赶出了传统狩猎区和定居点。在暄州曾经还算和谐的移民与土着之间的关系,瞬间荡然无存。
为了保卫家园,土着开始攻击侵犯而来的淘金者,结果却遭到对方的报复性屠杀,死伤累累。在淘金热最为喧嚣的十年间,至少有一万名土着直接死于淘金者的各种袭杀和报复当中。
在这些触目惊心的悲惨事例中,暄州总督府却采取了默许的态度。
或许,在殖民官员看来,大量原住民的消失,对他们这些外来者“合法”地占据这片广袤的土地来说,将更为有利。
按照齐国人的惯例,凡是插有赤色黄龙旗的地方,皆为齐国领土,那么领土范围内的森林、草原、矿藏、耕地在理论上均为政府所属的公有土地,可依据《授地法》,以“合适”价格发卖给任何前来殷洲的移民,使得当地政府得以从中获取大量土地财政收入,从而进一步对殖民领地进行开发和建设。
无主之地和有主之地,在后续处理上,多少要省事一点,不是吗。
(本章完)
绍宁十三年(1699年),当时一批新的移民在广丰河(今美国萨克拉门托河)附近开挖沟渠,兴修水利时,在河岸边意外地发现了一块闪亮的金属。经屯殖官员和学者鉴定后,一致认为这块金属是黄金。
随后数天之内,有更多的移民在河岸边、小溪中寻获了数量不等的黄金,其块头之大、成色之足、品相之好,丝毫不亚于汉洲本土几座金矿所采挖出的黄金。
暄州总督府闻讯后,立即征调四百名乡兵,将广丰一带的金矿区封锁,暂时秘而不宣,试图要将这一发现掩盖住,并派出快船返回本土,急报皇帝陛下和内阁政府。
然而,暄州总督府的计划并没有成功,关于黄金的传言开始在整个殷洲流传,并随着一艘艘离港的商船,扩散至北明、日本、秦国、南洋,以及汉洲本土。
甚至,这个消息还传到了大陆东侧的英属殖民领地和南方的西属殖民领地,传到了欧洲,引得所有人为之振奋不已。
出于对黄金的向往和财富的渴望,来到暄州淘金的人群不仅仅只是附近的居民,截止绍宁十五年(1701),这个消息几乎已经传遍了全世界,为了发财致富,大批淘金者开始涌入暄州。
第一批来到广丰的淘金者是暄州总督区辖下民众,他们放弃了田地的庄稼,丢下了放牧的牛羊,扔下了工厂里的活计,携家带口,奔赴金矿区,极尽全力采挖黄金。
尽管暄州总督府竭力阻拦,禁止淘金者随意采挖金矿,但在内心贪婪的驱使下,疯狂的淘金者置禁令于丝毫不顾。
事态发展到最后,更让总督府无奈的是,那些征调而来的乡兵在轮值期刚刚结束,便扔下手中的火枪,抄起铁铲、镐子和筛网,随着汹涌的淘金人群,也投入到这场财富瓜分的盛宴当中。
初期,淘金相对容易。数千上万年地壳运动的力量将黄金堆到西华山(今内华达山脉)的表层,然后被河水带往下游,最后在河流和小溪的砾石床中沉淀下来。淘金者可直接在溪流和河岸边中淘金,甚至能用手直接挑出金片和金块。
几乎所有的早期淘金者都得到了丰厚的回报,他们能够轻而易举地收集到大量黄金--即使是淘金门外汉也能收集到足够多的黄金以改变他们的命运。
据估计,当时一个淘金者每天发现的黄金的平均价值是汉洲本土一个工人日工资的十倍到十五倍。
早期淘金者还得益于暄州宽泛而疏松的管制环境。因为距离汉洲本土太过遥远,整个殷洲地区并未受到内阁政府的太多重视,管理模式上也是采取的有限自治模式,除了寥寥十数名本土派来的核心殖民官员外,在地方基本上都是委任稍据名望的居民担任民政事务官,尽管引用的法律体系来自本土,但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也借鉴了部分南方西属墨西哥的传统制度。
眼见金矿秩序日趋纷乱,暄州总督府索性按照墨西哥采矿法对整个矿区进行规范化管理和整顿。
根据该法,所有探矿者在总督府申领一块土地,获得核准后,其所有权只在这块土地被开采时有效。
在殷洲地区,毕竟没有建立本土那种基层管理体系,而且地方总督手中也没有常备军队,根本无法阻止淘金者的蜂拥而入。在黄金的诱惑下,若是加以强行禁止,怕不是要被这些疯狂淘金者所反噬。
从绍宁十四年起,许多人来到这里寻找黄金。到了绍宁十五年,淘金人数呈现爆炸式增长,得知这个消息的人们开始从世界各地陆续抵达。
这些淘金者不仅仅有齐国人,北明、秦国、吕宋、卫国、英格兰、西班牙、法国、德意志等国家和地区的人们也纷纷来到这里。仅绍宁十五年,就有大约六万人涌入暄州,其中约有两万人来自其他国家。
尽管到达暄州的回报是巨大的,但对许多人甚至是齐国人来说,这趟旅程的代价也是巨大的。
首先,大多数淘金者必须借钱或花光毕生的积蓄才能实现这一旅程——随着齐国皇室和内阁政府的介入,通过海上和陆上设置种种障碍,从而阻止更多的淘金者来到暄州。
其次,以男性为主的淘金者们为寻求财富,不得不背井离乡,留下妻子独自抚养孩子赡养老人,并承担本应由丈夫担负的所有家庭责任。
但是,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如果淘金者们来的足够早的话,几乎每个人都发了财。
虽然河流、小溪中的金矿储量惊人,但为数众多的淘金者还是很快挖光了容易开采的黄金。到了绍宁十六年(1702年),淘金者能找到的大部分黄金都已被采尽,这意味着人们必须采用更复杂、更艰难的采矿方法。
一些淘金者开始联合起来,使用不规则小窑开采,即沿着小溪挖掘6-13米深的竖井,从井底向各个方向挖掘隧道以获取深层金矿。或者将整条溪流改道,以获取裸露的河床底部的黄金。绍宁十八年(1704年),一些淘金者联盟开始采购炸药,使用爆破法开采含金岩石。
淘金热初期,寻找黄金就如同从婴儿手中拿走糖果般易如反掌,但现在随着黄金储量的逐渐减少,这种工作越来越需要极其细致的步骤以及更多的投资才能继续进行下去。
那些花光毕生积蓄到达暄州后的淘金者,发现只有使用更为专业的采矿技术和设备才能挖到金子,这对他们而言一定非常痛苦--作为个体淘金者,根本不具有专业的采矿手段,也没有能力去购买先进的设备。他们的的失望很快转化为敌意和指责。
齐国的淘金者认为来自其他国家的淘金者抢走了本该属于他们的黄金。抢劫、杀戮、袭击、对峙……,各种暴力活动在整个金矿区层出不穷,一度引发了广丰地区的巨大混乱。
为了遏制外来者淘金,暄州总督区遂于泰平元年(1705年),宣布实施异国采矿税,凡是从事黄金开采的外国淘金者(受雇于国内采矿商社的除外),每月必须向总督府缴纳十元金圆劵,或者等值的黄金。
人们在暄州淘金热中致富手段各有不同,有的光明正大,有的卑鄙拙劣,但无论如何,最大的赢家之一是暄州总督区。
在淘金热开始之前,暄州只不过一个距离汉洲本土太过遥远的荒僻领地,是帝国彰显领土广阔的象征,人烟稀少,希望渺茫,无数被送到该地的移民和流放犯人,无不为未知的命运而惶然无措。
开荒、伐木、捕鱼,一切都是那么的单调而原始。
但黄金的出现和淘金热带来的汹涌人流,使得暄州在很短时间里突然爆发巨大生机。人口规模从不到两万人,在短短数年间,骤增至十余万人,喧嚣一时。
尽管暄州从黄金的发现中获益匪浅,但真正得益的却是怀远城。绍宁十三年,当黄金刚刚发现时,该城大约只有两千四百多居民。刚开始,黄金的发现对这座城市没有任何帮助,甚至是场厄运--事实上,人们为了淘金寻找发财梦而纷纷离开这里,使得这座城市瞬间变成一座空城。
但是,后来它又迅速兴起,发展成为一个繁荣城市。随着众多淘金者和商人的到来,当地居民的数量在绍宁十六年便激增至三万人,成为殷洲大陆西海岸最大的城市。
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移民的需求,新的行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旅社、酒楼、技馆、茶馆、车马店,以及诸多工厂和商社。
繁荣的城市、旺盛的需求、富足的财政,怀远的基础设施很快得到改善,城市街道、下水管网、整齐划一的居民公寓楼,尤其是开通了前往汉洲本土及琉球的定期航线,使得该地区与外界的联系更加紧密和频繁。
蓬勃发展的不仅是基础设施,暄州还兴建了若干道路、市政广场、寺庙道观、学校、图书馆等。为了满足更多新移民的需求,农业也开始大规模发展。
事实上,对许多人来说,农业才是淘金热的真正宝藏。那些获得了海量财富的淘金者们,对各种价格高昂的食物,几乎无感,在采购的时候非常慷慨地支付大笔金银。
随着黄金供应慢慢减少,那些把时间和金钱投入到农业生产的人们开始从来到暄州并留下来的淘金者身上大获其利。
当然,得利的还有齐国本土及内阁政府。粗略估算,在淘金热的最初五年,有超过二十万人(淘金热后,大部分人又携带着财富返回家乡)来到暄州寻找黄金,总计开采出约三百六十吨黄金,价值约四千八百万元(以齐国1688年开始实行的金本位制计,一元金圆券等于7.5克纯金),其中绝大多数都流入至汉洲本土,成为齐国所积累的诸多财富之一。
不幸的是,一些人的成功靠的是把其他人踩在脚下,或者牺牲公共的利益。在淘金热中,两个方面深受其害--环境和土着。
由于黄金越来越难找,采挖黄金的手段和方法也变得更具破坏性,这或许对暄州的地理环境造成了持久性的影响。
淘金者们最初使用平底锅采挖黄金,但随着寻找黄金的难度加大,他们开始建造大型挖泥船在河流和小溪采掘;使用炸药炸开山坡,令金子暴露出来。几乎每个矿井都是通过爆破大量岩石建成的。
从汉洲本土流传过来的水力采矿对这片土地造成了无法弥补的破坏。这种方法是用蒸汽机加压,形成高压水,将其喷射到砾石层上,把碎石和里面的金子冲到洗矿槽,让金子在底部沉淀。
这种方法的问题是,它会导致诸如砾石、淤泥和金属等污染物流入河流和小溪,堵塞附近的水道,损害暄州谷地(今中央谷地)的农业生产。
除了实际采矿过程中造成的破坏之外,为了维持采矿活动而采取的措施同样具有破坏性。比如,几家大型采矿商社为了满足干旱月份的用水需求,矿场会建造拦河大坝,改变河流的流向。再比如,为了建造人工运河系统(用于设备、日常物资及黄金的运输)和维持矿场锅炉的运行,要砍伐大量的森林作为燃料--为了节约成本,矿场往往会拒绝花钱从惠宁(今温哥华岛)采购煤炭。
尽管这些地理环境遭到较为严重的破坏,但与地方土着的遭遇相比,可以说是不值一提。
在淘金热的初期,因为大量移民涌入,曾导致粮食等许多物资出现过暂时性的短缺,促使这些淘金者将目光瞄向了地方土着。
从开始的偷偷摸摸,到最后明目张胆地施以武力抢掠,粮食、牲畜、毛皮、布帛(早期通过与齐国移民交换获得)。这种行为,从原英属北美领地的淘金者逐步扩散至整个淘金群体,被黄金勾起的贪婪欲望,泯灭了无数人的心性和道德。
一些矿场为了圈占土地、采挖黄金,以暴力手段驱逐土着,将他们赶出了传统狩猎区和定居点。在暄州曾经还算和谐的移民与土着之间的关系,瞬间荡然无存。
为了保卫家园,土着开始攻击侵犯而来的淘金者,结果却遭到对方的报复性屠杀,死伤累累。在淘金热最为喧嚣的十年间,至少有一万名土着直接死于淘金者的各种袭杀和报复当中。
在这些触目惊心的悲惨事例中,暄州总督府却采取了默许的态度。
或许,在殖民官员看来,大量原住民的消失,对他们这些外来者“合法”地占据这片广袤的土地来说,将更为有利。
按照齐国人的惯例,凡是插有赤色黄龙旗的地方,皆为齐国领土,那么领土范围内的森林、草原、矿藏、耕地在理论上均为政府所属的公有土地,可依据《授地法》,以“合适”价格发卖给任何前来殷洲的移民,使得当地政府得以从中获取大量土地财政收入,从而进一步对殖民领地进行开发和建设。
无主之地和有主之地,在后续处理上,多少要省事一点,不是吗。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