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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4章 收下忠犬沈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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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排好队,每人两身新棉衣。两双鞋袜,发带两根。”
燕州比别处冷,刚入冬,李婆子就带人定制棉衣,忙完菜地的活正好完工,早饭后她就把下人喊到一处,分发棉衣。
棉衣是黑色,耐脏,发带是红色,增加喜庆,都是统一穿戴,瞧着整洁干净,倒也也有几分大家大户的做派。
孟一等人陆陆续续领到棉衣,皆是一脸开心。
每季都有两身新衣,这样的好待遇,以前在家时都不曾有。
没想到卖身为奴后反而过的更好了。内心感动的同时,更加坚定效忠主家的决心。
——
好久没进城,孟钰则是趁着家里分发棉衣时,带着爹从后院门来了县城铺子。
青菜是不能卖了,幸好粮食可以正常售卖,再加上咸蛋,肉类,鸡蛋,豆油,还有门口二爷爷家的豆腐豆芽,铺子生意也还不错。
“三郎,你猜我刚才看见谁了?”
正当孟钰查看各类物品数量时,孟平神秘兮兮跑过来小声道。
“谁?”孟钰非常配合,做出感兴趣的模样。
“裴晚清!”
孟平说完觉得声音过大,左右看了看,才又低声道:
“我刚才看见她跟着一中年男子买东西,听着好像给人做了妾,穿的倒也整洁,想来是这次收留城外流民时进来城的。”
几个月了,没想到第一次见到的裴氏竟是她,孟平也很是唏嘘。
毕竟日复一日同裴氏斗气,现在日子幸福,再想起以前杏花村的日子,都有种恍然隔世之感。
孟钰倒没什么感觉,只要不来招惹他家就好。时不时就被人烦扰的日子他可不怀念。
“爹,铺子进客人了。”
还是赶紧转移爹的注意力吧,孟钰不想为裴氏的人分神,现在的生活他挺满意的。
孟平得到提醒,也顾不上感慨了,赶忙朝着隔壁铺子走去。
还是生意重要。
——
忙忙碌碌,一天结束,傍晚归家,孟钰在自家院门前看到等候多时的沈渊。
几月时间,沈渊又长高半头,许是习武缘故,哪怕依然是瘦,却仍能瞧出单薄衣衫下劲瘦身材,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不再是瘦弱的豆芽菜。
“三哥……”
沈渊到现在都不知如何称呼孟钰,显得有些拘谨。喊完后,俊秀面庞隐隐泛红。
族人们都是称呼三郎,三哥的。他虽是村里人,却不是孟族人,为了拉近关系,鼓足勇气称呼为三哥。
“有事?”看着局促不安的沈渊,孟钰也好奇他来找自己有何事。
这小子长得倒是快,都到自己眼睛了,才十五六岁,应该还会再长点。
“之前您不是说只要我能在族中训练时得第一,就可以跟在您身边做事吗?”沈渊边说边眼含希冀的望着孟钰,心里忐忑。
“你做到了?”孟钰问的笃定,如果没做到,这小子也不会一脸期待自豪的来找自己了。
“嗯嗯,我比族中兄弟们都厉害!”沈渊眼眸似星辰般闪亮。腰板挺直,褪去刚才拘谨。骄傲的不行。
几个月的时间就能争做第一,看来这小子是下了苦功夫。还不错。
“跟在我身边做事,要签订契约。”
家中下人足够多,他没必要再请人,不过之前既然应下,收下也无妨,不过得签契约,踏实。
“我愿意!”
沈渊不管签什么约,只要能跟着孟钰就行,他可是知道,孟钰家的下人可是比村里人过的都好。村里人都不舍得每季做新衣呢。
他也不科举,就是卖身也没啥。总不能看爹每日在地里累死累活的好。
吃住都在主家,不用出村子,还有新衣服和工钱,他非常愿意卖给孟钰。
当孟钰说签良契时,他还主动要求签死契,仿佛这样就能跟敬佩的人锁死,一辈子在一起。
“你确定要签死契?”孟钰不确定又问一遍。
“愿意!”沈渊忙不迭点头,又加一句:“我要时刻跟在您身边。”
孟钰:呃…………
侍卫跟在身边也正常,跟吧。
签完契约。
孟钰上下打量沈渊穿着:“一会我让人给你赶制两身棉衣出来,你如果想住在这,就去找孟一安排住处。要注意的事项也问他。”
“谢谢三哥!”
沈渊开心的要飞了!
刚来就有新衣服穿,家里穷,他到现在都没缝制新棉衣,这下能过个好冬,不用再冻得瑟瑟发抖。
两身呢,那他是不是可以把另外一身给爹穿呢……
沈渊怀着激动的心情去找孟一学习规矩了。
傍晚。
他吃上了来到桃源村第一顿饱饭,而且吃的好,有肉有鸡蛋,他吃的非常满足。
满足的同时他还在想,油水足,他这个年纪只要顿顿吃饱,他还能再长高一截,肯定能长得跟三哥一样高!
饭后,他飞奔回家,告诉爹这个好消息,父子俩又是一番高兴。
“都排好队,每人两身新棉衣。两双鞋袜,发带两根。”
燕州比别处冷,刚入冬,李婆子就带人定制棉衣,忙完菜地的活正好完工,早饭后她就把下人喊到一处,分发棉衣。
棉衣是黑色,耐脏,发带是红色,增加喜庆,都是统一穿戴,瞧着整洁干净,倒也也有几分大家大户的做派。
孟一等人陆陆续续领到棉衣,皆是一脸开心。
每季都有两身新衣,这样的好待遇,以前在家时都不曾有。
没想到卖身为奴后反而过的更好了。内心感动的同时,更加坚定效忠主家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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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没进城,孟钰则是趁着家里分发棉衣时,带着爹从后院门来了县城铺子。
青菜是不能卖了,幸好粮食可以正常售卖,再加上咸蛋,肉类,鸡蛋,豆油,还有门口二爷爷家的豆腐豆芽,铺子生意也还不错。
“三郎,你猜我刚才看见谁了?”
正当孟钰查看各类物品数量时,孟平神秘兮兮跑过来小声道。
“谁?”孟钰非常配合,做出感兴趣的模样。
“裴晚清!”
孟平说完觉得声音过大,左右看了看,才又低声道:
“我刚才看见她跟着一中年男子买东西,听着好像给人做了妾,穿的倒也整洁,想来是这次收留城外流民时进来城的。”
几个月了,没想到第一次见到的裴氏竟是她,孟平也很是唏嘘。
毕竟日复一日同裴氏斗气,现在日子幸福,再想起以前杏花村的日子,都有种恍然隔世之感。
孟钰倒没什么感觉,只要不来招惹他家就好。时不时就被人烦扰的日子他可不怀念。
“爹,铺子进客人了。”
还是赶紧转移爹的注意力吧,孟钰不想为裴氏的人分神,现在的生活他挺满意的。
孟平得到提醒,也顾不上感慨了,赶忙朝着隔壁铺子走去。
还是生意重要。
——
忙忙碌碌,一天结束,傍晚归家,孟钰在自家院门前看到等候多时的沈渊。
几月时间,沈渊又长高半头,许是习武缘故,哪怕依然是瘦,却仍能瞧出单薄衣衫下劲瘦身材,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不再是瘦弱的豆芽菜。
“三哥……”
沈渊到现在都不知如何称呼孟钰,显得有些拘谨。喊完后,俊秀面庞隐隐泛红。
族人们都是称呼三郎,三哥的。他虽是村里人,却不是孟族人,为了拉近关系,鼓足勇气称呼为三哥。
“有事?”看着局促不安的沈渊,孟钰也好奇他来找自己有何事。
这小子长得倒是快,都到自己眼睛了,才十五六岁,应该还会再长点。
“之前您不是说只要我能在族中训练时得第一,就可以跟在您身边做事吗?”沈渊边说边眼含希冀的望着孟钰,心里忐忑。
“你做到了?”孟钰问的笃定,如果没做到,这小子也不会一脸期待自豪的来找自己了。
“嗯嗯,我比族中兄弟们都厉害!”沈渊眼眸似星辰般闪亮。腰板挺直,褪去刚才拘谨。骄傲的不行。
几个月的时间就能争做第一,看来这小子是下了苦功夫。还不错。
“跟在我身边做事,要签订契约。”
家中下人足够多,他没必要再请人,不过之前既然应下,收下也无妨,不过得签契约,踏实。
“我愿意!”
沈渊不管签什么约,只要能跟着孟钰就行,他可是知道,孟钰家的下人可是比村里人过的都好。村里人都不舍得每季做新衣呢。
他也不科举,就是卖身也没啥。总不能看爹每日在地里累死累活的好。
吃住都在主家,不用出村子,还有新衣服和工钱,他非常愿意卖给孟钰。
当孟钰说签良契时,他还主动要求签死契,仿佛这样就能跟敬佩的人锁死,一辈子在一起。
“你确定要签死契?”孟钰不确定又问一遍。
“愿意!”沈渊忙不迭点头,又加一句:“我要时刻跟在您身边。”
孟钰:呃…………
侍卫跟在身边也正常,跟吧。
签完契约。
孟钰上下打量沈渊穿着:“一会我让人给你赶制两身棉衣出来,你如果想住在这,就去找孟一安排住处。要注意的事项也问他。”
“谢谢三哥!”
沈渊开心的要飞了!
刚来就有新衣服穿,家里穷,他到现在都没缝制新棉衣,这下能过个好冬,不用再冻得瑟瑟发抖。
两身呢,那他是不是可以把另外一身给爹穿呢……
沈渊怀着激动的心情去找孟一学习规矩了。
傍晚。
他吃上了来到桃源村第一顿饱饭,而且吃的好,有肉有鸡蛋,他吃的非常满足。
满足的同时他还在想,油水足,他这个年纪只要顿顿吃饱,他还能再长高一截,肯定能长得跟三哥一样高!
饭后,他飞奔回家,告诉爹这个好消息,父子俩又是一番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