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新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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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纽约曼哈顿区一处昏暗的小巷里,一团白光猛然闪烁,一个白色长发,身着华丽服饰的俊美男子出现在了这里,正是穿越了世界的逍遥子。
“嘿,伙计,那边好像有什么人在那里,我看到有闪光。”一个自带RAP的声音传了过来,逍遥子在地球的时候英语还算可以,大概听得懂那声音说的是什么。
随着一阵脚步声,两个黑人出现在了巷子口。其中一个黑人对着逍遥子上下打量了一番,轻佻地说道:“亚洲人?无所谓啦,把你身上值钱的都给我交出来吧。”那黑人说着,从后腰摸出一把小刀,拿在手里想要威胁逍遥子。
旁边另一个黑人也摸出了一把小刀,慢慢地朝逍遥子靠近,嘴里还不停地说道:“你们这些黄种人真是垃圾,抢我们的工作,还那么没骨气。呸!”说着他还朝逍遥子吐了口唾沫。
逍遥子往侧边跳了一步躲开了黑人的唾沫,眼色发冷,看得两个黑人只觉得心里发毛。
“嘿,我说伙计,你冷吗?我怎么觉得有点冷。”吐唾沫的黑人向另一个黑人问道。
另一个黑人斜了他一眼,说道:“都他妈冬天了,你还穿着那件皮夹克,当然冷了。这把有钱了,赶紧去买件衣服吧。你,赶紧点,把钱拿出来,快!”黑人催促逍遥子。
逍遥子没照他说的做,开口问道:“这里是哪里?现在哪一年?”说话间,用上了迷魂术。
“这里是纽约曼哈顿,现在是两千年。”黑人回答道。
“将你们身上的钱都给我。”逍遥子又说道。
两个黑人将身上的钱物掏出来,递给了逍遥子。
“真是穷鬼,就这么一点。”逍遥子看着几张小面额的纸币,暗自嘀咕了一句,又看向了两个黑人,在他们身上各点了一下,说道:“好了,你们可以回去了。”
两个黑人木讷地转身离开了巷子,往自己的住所去了。逍遥子并没有直接把他们怎么样,而是在他们身上留下了一道真气,让他们在一个月之后毫无痛苦的死去。逍遥子刚问过,他们有杀害过华人,这点足以让他们偿命了。
离开了巷子,逍遥子又去找了几个混混ATM提了些钱,打听了一个可以办理合法身份的人,使了一些手段,为自己搞了一个合法的身份,这才离开了纽约,一路往马萨诸塞州去了。
“哈佛大学。”逍遥子看着眼前的校门,不由念了出来,“这个名字可是如雷贯耳啊。”
逍遥子在大门前站了一会,周围便围过来了一大堆的男男女女,甚至还有几个女孩子上前想要问他的联系方式。他轻声拒绝了她们,走进了校园。
一个小时之后,逍遥子从校长的办公室出来,成为了一名哈佛大学的大一新生,主修生物医学和药理学。
“没想到时隔两百年,我居然还有回到大学读书的时候。”逍遥子看着手里的学生手册,感慨的自言自语道。
他随手拉住了一个学生,问清了宿舍的方向,给自己弄了一个单人宿舍,开始了自己的又一次大学生活。
“肖博士,你要的文件。”年轻的助理将一份文件放在了逍遥子身前的桌子上,崇拜地看着这位只花了三年就从哈佛医学和药理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还选修了五门硕士学位的年轻人。逍遥子重新用回了自己在地球时的名字——肖遥,大家都叫他肖。
“你来继续操作,我看一下这个文件。”逍遥子放下手中的试管,吩咐助理,“一定要小心,样本很珍贵的。”逍遥子叮嘱道。
逍遥子来到这里后发现自己不止武学天赋超强,学习起这些科学技术也是速度超快,早在过来的第二年就发表了数篇论文,他利用手中的资源做出了不少属于自己的专利,获取了大量的金钱,创办了属于自己的研究室和公司,短短两年多就已经成为了行业里的一个巨头,为自己以后的研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看来血兰花快开了。”花了十几分钟,看完了文件,逍遥子心中已经有了计较,“汤姆,让A组的人准备好,我们三天后出发去婆罗洲。”他对助理说道。
助理刚好做完了最后的操作,赶忙回答道:“好的,博士,我这就去通知他们。”说完,整理了一下实验台,离开了实验室。
等到第三天,逍遥子在一队彪悍的保镖的陪同下,乘坐着属于自己的私人飞机,来到了婆罗洲。
血兰花开放的时间正值婆罗洲的雨季,所有的船运公司都暂停运营了,要不是逍遥子早有准备,提前买好了船,他们的旅途恐怕还不好展开呢。
“我们的船有了,可是我们没有向导,我问过了,在雨季没人愿意去上游,要等起码二到三礼拜,而兰花最多只能再开一个多礼拜了。”助理汤姆也跟了过来,他去打听了一圈回来说道。
逍遥子抿了一口可乐,不在意的说道:“不用担心,你只是没找到正确的人,我知道那里可以找到愿意去上游的人。”说完,将空了的可乐瓶子扔进筐子里,朝小镇另一头的酒馆走去。
进了酒馆,逍遥子直接来到了前台,将一张富兰克林拍在了吧台上,说道:“告诉我金宋在哪里,这个就是你的了。”
“找他。”调酒师指着角落里一个半长发年轻人,顺手抽走了吧台上的富兰克林。
“谢谢。”逍遥子说了声谢,又要了两瓶酒,转身劲直走向年轻人。
“听说你可以带人去上游?”逍遥子坐到年轻人旁边,将一瓶酒递给他。
“在雨季?”年轻人拿起酒瓶,喝了一口,“那可不便宜。”
“我可以给你25000。”逍遥子往后一靠,随意地说道。
年轻人一下子愣住了,说道:“我要跟船长谈谈。”
逍遥子一摊手,说道:“你去吧,最好把金宋带过来。”
不一会儿,年轻人带着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美国人过来了。
“我叫强森,比尔·强森,印尼人发音不好,他们都叫我金宋。”强森自我介绍了一番,“你们可以用25000租我的船,但是要让我开船,得加码到50000。”
“不用了。”逍遥子轻轻摇了摇头,“你的船太破了,我自己有船,你可以去看看。我依然给你50000,你要保证把我们安全带到上游。”
“成交。”比尔·强森答应了下来。
美国纽约曼哈顿区一处昏暗的小巷里,一团白光猛然闪烁,一个白色长发,身着华丽服饰的俊美男子出现在了这里,正是穿越了世界的逍遥子。
“嘿,伙计,那边好像有什么人在那里,我看到有闪光。”一个自带RAP的声音传了过来,逍遥子在地球的时候英语还算可以,大概听得懂那声音说的是什么。
随着一阵脚步声,两个黑人出现在了巷子口。其中一个黑人对着逍遥子上下打量了一番,轻佻地说道:“亚洲人?无所谓啦,把你身上值钱的都给我交出来吧。”那黑人说着,从后腰摸出一把小刀,拿在手里想要威胁逍遥子。
旁边另一个黑人也摸出了一把小刀,慢慢地朝逍遥子靠近,嘴里还不停地说道:“你们这些黄种人真是垃圾,抢我们的工作,还那么没骨气。呸!”说着他还朝逍遥子吐了口唾沫。
逍遥子往侧边跳了一步躲开了黑人的唾沫,眼色发冷,看得两个黑人只觉得心里发毛。
“嘿,我说伙计,你冷吗?我怎么觉得有点冷。”吐唾沫的黑人向另一个黑人问道。
另一个黑人斜了他一眼,说道:“都他妈冬天了,你还穿着那件皮夹克,当然冷了。这把有钱了,赶紧去买件衣服吧。你,赶紧点,把钱拿出来,快!”黑人催促逍遥子。
逍遥子没照他说的做,开口问道:“这里是哪里?现在哪一年?”说话间,用上了迷魂术。
“这里是纽约曼哈顿,现在是两千年。”黑人回答道。
“将你们身上的钱都给我。”逍遥子又说道。
两个黑人将身上的钱物掏出来,递给了逍遥子。
“真是穷鬼,就这么一点。”逍遥子看着几张小面额的纸币,暗自嘀咕了一句,又看向了两个黑人,在他们身上各点了一下,说道:“好了,你们可以回去了。”
两个黑人木讷地转身离开了巷子,往自己的住所去了。逍遥子并没有直接把他们怎么样,而是在他们身上留下了一道真气,让他们在一个月之后毫无痛苦的死去。逍遥子刚问过,他们有杀害过华人,这点足以让他们偿命了。
离开了巷子,逍遥子又去找了几个混混ATM提了些钱,打听了一个可以办理合法身份的人,使了一些手段,为自己搞了一个合法的身份,这才离开了纽约,一路往马萨诸塞州去了。
“哈佛大学。”逍遥子看着眼前的校门,不由念了出来,“这个名字可是如雷贯耳啊。”
逍遥子在大门前站了一会,周围便围过来了一大堆的男男女女,甚至还有几个女孩子上前想要问他的联系方式。他轻声拒绝了她们,走进了校园。
一个小时之后,逍遥子从校长的办公室出来,成为了一名哈佛大学的大一新生,主修生物医学和药理学。
“没想到时隔两百年,我居然还有回到大学读书的时候。”逍遥子看着手里的学生手册,感慨的自言自语道。
他随手拉住了一个学生,问清了宿舍的方向,给自己弄了一个单人宿舍,开始了自己的又一次大学生活。
“肖博士,你要的文件。”年轻的助理将一份文件放在了逍遥子身前的桌子上,崇拜地看着这位只花了三年就从哈佛医学和药理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还选修了五门硕士学位的年轻人。逍遥子重新用回了自己在地球时的名字——肖遥,大家都叫他肖。
“你来继续操作,我看一下这个文件。”逍遥子放下手中的试管,吩咐助理,“一定要小心,样本很珍贵的。”逍遥子叮嘱道。
逍遥子来到这里后发现自己不止武学天赋超强,学习起这些科学技术也是速度超快,早在过来的第二年就发表了数篇论文,他利用手中的资源做出了不少属于自己的专利,获取了大量的金钱,创办了属于自己的研究室和公司,短短两年多就已经成为了行业里的一个巨头,为自己以后的研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看来血兰花快开了。”花了十几分钟,看完了文件,逍遥子心中已经有了计较,“汤姆,让A组的人准备好,我们三天后出发去婆罗洲。”他对助理说道。
助理刚好做完了最后的操作,赶忙回答道:“好的,博士,我这就去通知他们。”说完,整理了一下实验台,离开了实验室。
等到第三天,逍遥子在一队彪悍的保镖的陪同下,乘坐着属于自己的私人飞机,来到了婆罗洲。
血兰花开放的时间正值婆罗洲的雨季,所有的船运公司都暂停运营了,要不是逍遥子早有准备,提前买好了船,他们的旅途恐怕还不好展开呢。
“我们的船有了,可是我们没有向导,我问过了,在雨季没人愿意去上游,要等起码二到三礼拜,而兰花最多只能再开一个多礼拜了。”助理汤姆也跟了过来,他去打听了一圈回来说道。
逍遥子抿了一口可乐,不在意的说道:“不用担心,你只是没找到正确的人,我知道那里可以找到愿意去上游的人。”说完,将空了的可乐瓶子扔进筐子里,朝小镇另一头的酒馆走去。
进了酒馆,逍遥子直接来到了前台,将一张富兰克林拍在了吧台上,说道:“告诉我金宋在哪里,这个就是你的了。”
“找他。”调酒师指着角落里一个半长发年轻人,顺手抽走了吧台上的富兰克林。
“谢谢。”逍遥子说了声谢,又要了两瓶酒,转身劲直走向年轻人。
“听说你可以带人去上游?”逍遥子坐到年轻人旁边,将一瓶酒递给他。
“在雨季?”年轻人拿起酒瓶,喝了一口,“那可不便宜。”
“我可以给你25000。”逍遥子往后一靠,随意地说道。
年轻人一下子愣住了,说道:“我要跟船长谈谈。”
逍遥子一摊手,说道:“你去吧,最好把金宋带过来。”
不一会儿,年轻人带着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美国人过来了。
“我叫强森,比尔·强森,印尼人发音不好,他们都叫我金宋。”强森自我介绍了一番,“你们可以用25000租我的船,但是要让我开船,得加码到50000。”
“不用了。”逍遥子轻轻摇了摇头,“你的船太破了,我自己有船,你可以去看看。我依然给你50000,你要保证把我们安全带到上游。”
“成交。”比尔·强森答应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