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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飞逝,二〇一〇年五月中旬的一天,粟春雨收到了一封由言谢本人亲自递来的情书。
那一刻,她体会到了人生中第一次的曲线运动——慌张和暗喜的情绪被抛掷到最高点又急剧落下,感觉并不好受。
情书不是言谢写的。
说起给粟春雨写情书的人,其实她是有过一面之缘的,便是她早操迟到的那天早上,骑单车撞到她的那个男生。
男生叫李明义,是高二年级文科(8)班的体育委员。
说来也是巧,自从那次偶遇之后,李明义的视野中便总能搜寻到粟春雨的身影,课间操的时候,上体育课的时候,值日的时候,就连去厕所的时候也能遇到。他觉得缘分真是不可思议,在撞倒她之前,他的印象中从来没有过这号女生的存在,有了一面之缘后,即便是在人潮攒动的课间操,他也能一眼发现她的身影。
在李明义的眼里,粟春雨总是安安静静的,不吵不闹,不会过分跳跃,也不过分冷清。她似乎不怎么喜欢交际,身边没什么朋友,来来回回的,都是那一两个女生;她好像也不怎么喜欢运动,上体育课的时候只在一旁看着他们班上的同学打篮球。
李明义觉得,这个女生真是温柔,是他喜欢的类型。有了体育课的交集,李明义通过打听,知道了粟春雨的名字与她所在的班级。
以李明义多年写情书的经验来看,送情书的人最好是与被告白者相识。一来对方更能接受这种突如其来的刺激;二来,即便对方有意拒绝,但碍于熟人的面子,至少不会当面拒收,情书得到回复的几率也要大一些。
令他发愁的是,他找不到那个适合去帮他送情书的人。
高三的学长、学姐他倒是认识很多,这高一的学弟、学妹嘛,他还真的没有认识的。
然而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他坚信,只要他肯动脑筋,办法总是会有的。
为了找到合适的送情书的人选,李明义开始忙前忙后,不仅要探听高一(14)班的课,还要留意谁跟粟春雨相熟。
最后,他选中了言谢。
那是一个晴朗的星期三早上,太阳刚刚冲破云层,在天际露出红红的笑脸。
或许是天亮的格外早,早操还没有开始,操场上就已经热闹非凡。操场旁边的篮球场内,一群男生正在挥汗打球。
言谢也在。他除了冬天懒了一点之外,天气热起来之后,还是格外热爱运动的,于是早早地就骑着自行车来到了学校。
由于场地有限,李明义和班上的几个男生进入篮球场的时候,已经没有场地供他们运动。
他和大家商量了一下,决定干脆分一下组,和别的班来一场友谊赛好了。
然后他就去找了彭峰。
毕竟是与高二文科(8)班一起上过体育课,彭峰自然对李明义感到很面善,便同意了他的请求。
还有什么能比运动一场更能快速拉近距离的事么?没有!
李明义在心中暗自窃喜,打篮球的时候便格外礼让。但他显然小瞧了高一(14)班的这一群小孩儿,尤其是小瞧了言谢和周家名。这俩人一联手,他们班很快就落于下风;在彭峰的篮板助攻下,他们班的劣势更加明显。
短暂的一场切磋后,文二(8)班输得心服口服。双方友好地互相恭维一番,又自报家门,相约下次再战后解散。
言谢正抬手从篮球架上取下校服,忽然被人拉到了一边。
他一边用校服随意地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一边不明所以地看着李明义:“有事么?学长。”他自然也听见了他们自报家门,这才礼貌又疏离地尊李明义一声学长。
李明义嘿嘿地笑了笑,左顾右盼片刻后,忽然从校裤的口袋里抽出一封信,递给了他。
言谢擦汗的动作停顿了一秒,更是不明所以。
李明义见状,连忙道:“我叫李明义,文二(8)班的体育委员。事情是这样的,之前有一次我不是不小心撞到了你们班的栗春雨同学嘛,我就想写个道歉信。但我自己去送信吧,怕被人看到,误会是情书,到时候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就不好了。你跟她一个班,你帮送的话,就没有那么突兀了。言谢学弟,帮帮忙了。”
听清他的来意,言谢不由地在心里哈了一声,想说,原来当初那个撞倒粟春雨的冒失鬼就是你啊;又嗤笑一声,心道:能不能有点文化,那个字念“粟”好嘛。就你这样的文化底蕴,先补好课再来学大人写情书吧。
他没有接那封被说成是道歉信的情书。他的视线在粉色信封上逡巡,什么样的大事是值得专门写一封道歉信?还是拿的粉色信封。这种欲盖弥彰、掩耳盗铃的事居然有人把他当成了傻子?
言谢心底有些恼,面上却半分不显,反而饶有兴趣地冲李明义挑挑眉头,一副看破不说破的样子。
李明义不好意思地挠挠头,“那什么,真的是道歉信。”
见他死鸭子嘴硬地不肯承认,言谢也乐得装糊涂:“既然是道歉信,那我去递恐怕有些不合适吧。”
从小到大,他只有收情书的份儿,哪里干过帮别人递情书的活儿?还是一个不熟的高年级男生。他可没有这个义务帮忙。
李明义像是没有听出言谢话里的婉拒,一脸地谄媚,软磨硬泡道:“合适合适。这件事,越少人知道越好,咱们三个人也算是有缘分,你就帮帮我吧。”
闻言,言谢却在心底冷笑,帮你?老子又不欠你!
早操集合的广播已经播了几分钟,操场上涌现越来越多的学生,江一诚在球场外大声催促他:“阿谢,你磨蹭什么呢?集合出早操了。”
不知为何,他心底顿时就涌起一股莫名的不郁。他烦躁地拨了一下头发,懒得再跟眼前的人纠缠,一把夺过他手里有些皱的信封,语气不耐道:“行,我帮你。”
话音落下的同时,言谢已经迈着大步走出了几米的距离。他面色不虞地盯着信封上的“栗春雨收”四个字,满脑子想的却是要不要给“栗”字上加上两点?
这样的想法刚冒出来,就被他强制扼杀了。
“妈的,关老子屁事!”他低低骂了一声,随意将这封烫手山芋塞进校服外套袋子里,抱着篮球离开了球场。
然而烫手山芋的存在就是为了让人如芒刺在背的,一直到下午的体育课,言谢紧绷的神经才放松了下来。
学了一节广播体操后,体育老师就让队伍自行解散了。
男同学多数都留在了操场打篮球,女同学则回宿舍的回宿舍,闲逛的闲逛。
孟秋来了例假,肚子不是很舒服,早早就请假回了宿舍休息。
粟春雨买了一杯热饮去看她,从宿舍出来后就直接回了教室。
她做题做到快下课的时候,头顶上方忽然传来一道熟悉的声音。
“喏,给你的。”声音的主人站在窗外,一身红色球服,额前碎发濡湿,指间夹着一封粉色的信。
粟春雨愣了几秒,意识到那是什么的时候,心跳不由地加速起来。她盯着言谢不说话,耳根微微发烫。教室里只有她一个人,安静地落针可闻,她甚至真真切切地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怦怦怦,大力而富有节奏。
虽然她知道不应该那么想,但心底依然还是忍不住隐隐期待起来。
郑意依曾经一度怀疑过粟春雨是没有七情六欲的人。无论有多少男同学对她表示好感,递情书,她统统都不接,也不看,更不回应。
她可以与那些单纯抄作业跟请教问题的男同学聊的热火朝天,唯独对那些喜欢她的男生,保持了礼貌而又疏远的距离。
向印评价她是“明哲保身的智者”,又是“害怕受伤的小孩儿”。郑意依却一针见血:“还不是因为不够喜欢。”
的确。但其实在粟春雨的感情观里,没有什么“够不够喜欢”,只有“喜欢”与“不喜欢”。
这并不是她第一次收到情书,可她的心情却比第一次收到男生的情书还要紧张。她清楚地知道原因,只因为递情书的人是言谢。
对于言谢这个人,粟春雨的感情有些复杂。他的样貌,他的性格,他的行为举止,其实她都能细说一二。可他们的交集却并不多,仅局限在学校,从来不涉及学校之外。她对他,知之甚少。
虽然闻兵请病假的一个月里,言谢快成了自己的新同桌,但他上课时的状态很安静,不是在听课、做题,就是在睡觉,很少会主动找她聊天。他下课的时候倒是会顺便问问她要不要接水,或者喝不喝饮料。可他问的,不仅仅是她,还有林琳。
他们的关系很简单,也很单纯,是志学之年的同窗,偶尔彼此欣赏。或许有过吸引,但在时间的洪流下,被粟春雨选择性地忽略了。
然而此刻,有一个答案在看到言谢递来情书的这瞬间破土而出。
粟春雨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情绪。
残存的理智迫使她的视线从言谢的身上转移到他手中的一纸信封上。
粉红色的信封上写着“栗春雨收”四个大字。字迹虽然好看,但一看就知道不是出自言谢之手,而且,还把她的姓给写错了。
粟春雨心底刚泛起的那丝涟漪迅速归于宁静。她不想去探寻那种悸动意味着什么,尽管她心底已经隐隐有了答案。
“谢谢。”她很平静地伸手接过了他手里的粉色信封,对他道了一句感谢。
言谢自然是没有忽略掉她眼里的复杂情绪,从最初的惊讶到隐隐的惊喜,再到有些期待,最后归于平静。整个过程不过几秒的时间,他却看得一清二楚,尤其是她耳边微微泛起的红色。
尽管她的反应实在是耐人寻味,不十分高兴,也不十分抗拒,淡淡的,就像石子投入了幽深的大海,惊不起一丝波澜。
但她接过信的那一刻,他竟然有些愤怒。
“别误会,不是我写给你的。”他勾勾唇角,笑意不达眼底,语气嘲讽。留下这句话后,人转身消失在教室外的长廊。
粟春雨埋下头,眼里的失落之色被掩饰。她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再也没有做题的心思。
她有些茫然,猜测得到验证,也不知是失落比较多,还是庆幸比较多。
日子平静地流淌着。
那封粉色的信,被粟春雨原封不动地压在了房间抽屉的最里面。
日子飞逝,二〇一〇年五月中旬的一天,粟春雨收到了一封由言谢本人亲自递来的情书。
那一刻,她体会到了人生中第一次的曲线运动——慌张和暗喜的情绪被抛掷到最高点又急剧落下,感觉并不好受。
情书不是言谢写的。
说起给粟春雨写情书的人,其实她是有过一面之缘的,便是她早操迟到的那天早上,骑单车撞到她的那个男生。
男生叫李明义,是高二年级文科(8)班的体育委员。
说来也是巧,自从那次偶遇之后,李明义的视野中便总能搜寻到粟春雨的身影,课间操的时候,上体育课的时候,值日的时候,就连去厕所的时候也能遇到。他觉得缘分真是不可思议,在撞倒她之前,他的印象中从来没有过这号女生的存在,有了一面之缘后,即便是在人潮攒动的课间操,他也能一眼发现她的身影。
在李明义的眼里,粟春雨总是安安静静的,不吵不闹,不会过分跳跃,也不过分冷清。她似乎不怎么喜欢交际,身边没什么朋友,来来回回的,都是那一两个女生;她好像也不怎么喜欢运动,上体育课的时候只在一旁看着他们班上的同学打篮球。
李明义觉得,这个女生真是温柔,是他喜欢的类型。有了体育课的交集,李明义通过打听,知道了粟春雨的名字与她所在的班级。
以李明义多年写情书的经验来看,送情书的人最好是与被告白者相识。一来对方更能接受这种突如其来的刺激;二来,即便对方有意拒绝,但碍于熟人的面子,至少不会当面拒收,情书得到回复的几率也要大一些。
令他发愁的是,他找不到那个适合去帮他送情书的人。
高三的学长、学姐他倒是认识很多,这高一的学弟、学妹嘛,他还真的没有认识的。
然而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他坚信,只要他肯动脑筋,办法总是会有的。
为了找到合适的送情书的人选,李明义开始忙前忙后,不仅要探听高一(14)班的课,还要留意谁跟粟春雨相熟。
最后,他选中了言谢。
那是一个晴朗的星期三早上,太阳刚刚冲破云层,在天际露出红红的笑脸。
或许是天亮的格外早,早操还没有开始,操场上就已经热闹非凡。操场旁边的篮球场内,一群男生正在挥汗打球。
言谢也在。他除了冬天懒了一点之外,天气热起来之后,还是格外热爱运动的,于是早早地就骑着自行车来到了学校。
由于场地有限,李明义和班上的几个男生进入篮球场的时候,已经没有场地供他们运动。
他和大家商量了一下,决定干脆分一下组,和别的班来一场友谊赛好了。
然后他就去找了彭峰。
毕竟是与高二文科(8)班一起上过体育课,彭峰自然对李明义感到很面善,便同意了他的请求。
还有什么能比运动一场更能快速拉近距离的事么?没有!
李明义在心中暗自窃喜,打篮球的时候便格外礼让。但他显然小瞧了高一(14)班的这一群小孩儿,尤其是小瞧了言谢和周家名。这俩人一联手,他们班很快就落于下风;在彭峰的篮板助攻下,他们班的劣势更加明显。
短暂的一场切磋后,文二(8)班输得心服口服。双方友好地互相恭维一番,又自报家门,相约下次再战后解散。
言谢正抬手从篮球架上取下校服,忽然被人拉到了一边。
他一边用校服随意地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一边不明所以地看着李明义:“有事么?学长。”他自然也听见了他们自报家门,这才礼貌又疏离地尊李明义一声学长。
李明义嘿嘿地笑了笑,左顾右盼片刻后,忽然从校裤的口袋里抽出一封信,递给了他。
言谢擦汗的动作停顿了一秒,更是不明所以。
李明义见状,连忙道:“我叫李明义,文二(8)班的体育委员。事情是这样的,之前有一次我不是不小心撞到了你们班的栗春雨同学嘛,我就想写个道歉信。但我自己去送信吧,怕被人看到,误会是情书,到时候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就不好了。你跟她一个班,你帮送的话,就没有那么突兀了。言谢学弟,帮帮忙了。”
听清他的来意,言谢不由地在心里哈了一声,想说,原来当初那个撞倒粟春雨的冒失鬼就是你啊;又嗤笑一声,心道:能不能有点文化,那个字念“粟”好嘛。就你这样的文化底蕴,先补好课再来学大人写情书吧。
他没有接那封被说成是道歉信的情书。他的视线在粉色信封上逡巡,什么样的大事是值得专门写一封道歉信?还是拿的粉色信封。这种欲盖弥彰、掩耳盗铃的事居然有人把他当成了傻子?
言谢心底有些恼,面上却半分不显,反而饶有兴趣地冲李明义挑挑眉头,一副看破不说破的样子。
李明义不好意思地挠挠头,“那什么,真的是道歉信。”
见他死鸭子嘴硬地不肯承认,言谢也乐得装糊涂:“既然是道歉信,那我去递恐怕有些不合适吧。”
从小到大,他只有收情书的份儿,哪里干过帮别人递情书的活儿?还是一个不熟的高年级男生。他可没有这个义务帮忙。
李明义像是没有听出言谢话里的婉拒,一脸地谄媚,软磨硬泡道:“合适合适。这件事,越少人知道越好,咱们三个人也算是有缘分,你就帮帮我吧。”
闻言,言谢却在心底冷笑,帮你?老子又不欠你!
早操集合的广播已经播了几分钟,操场上涌现越来越多的学生,江一诚在球场外大声催促他:“阿谢,你磨蹭什么呢?集合出早操了。”
不知为何,他心底顿时就涌起一股莫名的不郁。他烦躁地拨了一下头发,懒得再跟眼前的人纠缠,一把夺过他手里有些皱的信封,语气不耐道:“行,我帮你。”
话音落下的同时,言谢已经迈着大步走出了几米的距离。他面色不虞地盯着信封上的“栗春雨收”四个字,满脑子想的却是要不要给“栗”字上加上两点?
这样的想法刚冒出来,就被他强制扼杀了。
“妈的,关老子屁事!”他低低骂了一声,随意将这封烫手山芋塞进校服外套袋子里,抱着篮球离开了球场。
然而烫手山芋的存在就是为了让人如芒刺在背的,一直到下午的体育课,言谢紧绷的神经才放松了下来。
学了一节广播体操后,体育老师就让队伍自行解散了。
男同学多数都留在了操场打篮球,女同学则回宿舍的回宿舍,闲逛的闲逛。
孟秋来了例假,肚子不是很舒服,早早就请假回了宿舍休息。
粟春雨买了一杯热饮去看她,从宿舍出来后就直接回了教室。
她做题做到快下课的时候,头顶上方忽然传来一道熟悉的声音。
“喏,给你的。”声音的主人站在窗外,一身红色球服,额前碎发濡湿,指间夹着一封粉色的信。
粟春雨愣了几秒,意识到那是什么的时候,心跳不由地加速起来。她盯着言谢不说话,耳根微微发烫。教室里只有她一个人,安静地落针可闻,她甚至真真切切地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怦怦怦,大力而富有节奏。
虽然她知道不应该那么想,但心底依然还是忍不住隐隐期待起来。
郑意依曾经一度怀疑过粟春雨是没有七情六欲的人。无论有多少男同学对她表示好感,递情书,她统统都不接,也不看,更不回应。
她可以与那些单纯抄作业跟请教问题的男同学聊的热火朝天,唯独对那些喜欢她的男生,保持了礼貌而又疏远的距离。
向印评价她是“明哲保身的智者”,又是“害怕受伤的小孩儿”。郑意依却一针见血:“还不是因为不够喜欢。”
的确。但其实在粟春雨的感情观里,没有什么“够不够喜欢”,只有“喜欢”与“不喜欢”。
这并不是她第一次收到情书,可她的心情却比第一次收到男生的情书还要紧张。她清楚地知道原因,只因为递情书的人是言谢。
对于言谢这个人,粟春雨的感情有些复杂。他的样貌,他的性格,他的行为举止,其实她都能细说一二。可他们的交集却并不多,仅局限在学校,从来不涉及学校之外。她对他,知之甚少。
虽然闻兵请病假的一个月里,言谢快成了自己的新同桌,但他上课时的状态很安静,不是在听课、做题,就是在睡觉,很少会主动找她聊天。他下课的时候倒是会顺便问问她要不要接水,或者喝不喝饮料。可他问的,不仅仅是她,还有林琳。
他们的关系很简单,也很单纯,是志学之年的同窗,偶尔彼此欣赏。或许有过吸引,但在时间的洪流下,被粟春雨选择性地忽略了。
然而此刻,有一个答案在看到言谢递来情书的这瞬间破土而出。
粟春雨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情绪。
残存的理智迫使她的视线从言谢的身上转移到他手中的一纸信封上。
粉红色的信封上写着“栗春雨收”四个大字。字迹虽然好看,但一看就知道不是出自言谢之手,而且,还把她的姓给写错了。
粟春雨心底刚泛起的那丝涟漪迅速归于宁静。她不想去探寻那种悸动意味着什么,尽管她心底已经隐隐有了答案。
“谢谢。”她很平静地伸手接过了他手里的粉色信封,对他道了一句感谢。
言谢自然是没有忽略掉她眼里的复杂情绪,从最初的惊讶到隐隐的惊喜,再到有些期待,最后归于平静。整个过程不过几秒的时间,他却看得一清二楚,尤其是她耳边微微泛起的红色。
尽管她的反应实在是耐人寻味,不十分高兴,也不十分抗拒,淡淡的,就像石子投入了幽深的大海,惊不起一丝波澜。
但她接过信的那一刻,他竟然有些愤怒。
“别误会,不是我写给你的。”他勾勾唇角,笑意不达眼底,语气嘲讽。留下这句话后,人转身消失在教室外的长廊。
粟春雨埋下头,眼里的失落之色被掩饰。她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再也没有做题的心思。
她有些茫然,猜测得到验证,也不知是失落比较多,还是庆幸比较多。
日子平静地流淌着。
那封粉色的信,被粟春雨原封不动地压在了房间抽屉的最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