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剑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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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她的事,我知道怎么做,不劳李长老费心。”萧肃显然不会忘记面前这人深更半夜的鬼魅之举,“李长老不会是见我受伤,准备恃强凌弱,杀了我吧。”
“我若是诚心杀你,你前天夜里就死了。”李长老拂开他的长剑,拉了个方凳在他床前坐下。
“今夜来,我有话要说。你听也好,不听也罢,我就当是尽人事听天命了。”他满脸凄凉,不知傍晚出去发生了什么?
“剑阁并不干净。”李长老道。
“天下所有人都知,剑阁不干净。”萧肃回他。
“这个不干净,和人们所说的不干净可完全不同。萧肃,我今晚上见到了周图的妻子。”
周图,名门武林排行榜上第七位,家有娇妻,因其兄长多次欺辱爱人,忍无可忍于半年前投身剑阁。
“阁主三月前公布的退隐名单中,有他。”萧肃略一思索,便想起了此人,四月前,他们一同出过任务。
李长老不听他话,继续道:“一个毫无武功的弱女子,身怀六甲,步履蹒跚,在城中四处打听周图的消息。萧肃,退隐,难道连自己妻子也要瞒着!”
“李长老,我敬你是前辈,所以听你胡说,阁主所为,自有深意,或许是派他做什么隐蔽的任务去了,你如此多话,莫不是东西两位门主叫你这么说的吧!”他的话,萧肃一个字也不信。
剑阁阁主,崇尚武学,除了名门秘籍,根本没有东西能入他的眼,小小周图,即便排行榜上第七又如何,剑阁之中,能人异士,多如牛毛,何况他诚心投靠,阁主怎会为难?
李长老猛地贴到他身前,近得萧肃能清晰看见他满脸沟壑和隐隐泪痕:“萧肃,你可真不愧是那人最忠诚的狗。你不过是如今武功高强,能为他所用,他才对你稍有纵容,你便舔着脸不分是非黑白。”
“总有一天,他会弃你如敝履。”
萧肃沉默不再理他,也不知这李长老出去一个晚上受了啥刺激?
“我跟着那女人出了城,她连路都走不稳了,还在跟路人一个个打听消息,天都那么黑了,她怎么可能找得到!”李长老停了口气。“我本来准备带她回来的,可是,有人来了,你猜猜看,是谁?”
萧肃见他似有许多话非得今晚上说,早已半坐起身,顺着他的话问:“哦,是谁?”
“阁主,哈哈哈,竟是阁主!”
“他一掌就把她杀了!”
“一个不会武功、身怀六甲的女子,他怎么下得了手!”
萧肃听他说得越来越离谱,铁青着脸打断他:“黑黢黢的,你当真看清楚了?你怎么确定那人就是阁主?阁主现在,应该在利州城,怎会出现在这里。”
“那一身红衣,那掌法,我怎会认错,我入剑阁二十年了,整整二十年,难道我连是不是谷主都分不清吗!”李长老情绪失控,险些大吼出声。
“你小点声,隔壁还有人睡着呢。”萧肃铁可不想这些话被百歌听见。
李长老长吸一口气,方道:“萧肃,离开剑阁吧,剑阁不是什么好地方。这二十年来,剑阁退隐的人可太多了,少说都有上百,哪个不是举世高手,哪个不是从那以后再无踪迹。”
他问:“萧肃,上百人杳无音信,你当真信吗?”
“这世上,只有死人,才最安静,”李长老哭笑着说:“阁主,杀了他们。”
剑阁之中,秘密重重,萧肃从小便知。但若说阁主杀了那些已经归顺的武林高手,萧肃绝不相信。
杀了他们,对剑阁又有什么好处?
那些人都是剑阁诚心招纳,转头就杀,莫非就是为了精炼剑阁招纳英才的实力?其次,每一批放出的归隐名单,最少都有二十人,阁主当真武功高强至此,能将一众武林高手同时歼灭。
李长老已经起身往门外歪歪倒倒走去了:“明日天一亮,你们就离开仁和堂吧。阁主杀人时,看见我了。”
他下午还在与他们逗笑,此刻却全然一副赴死的悲凉姿态:“萧肃,你若是不能保护那丫头,就离她远远的,否则,周图的妻子,就是她的未来。”
萧肃问他:“我自认与你交情不多,最多也就是大夫与病人的关系,你为何跟我说这些?难道不怕我将此事告知阁主?”
李长老深深地看着他:“剑阁之中,你是少有的尚有几分良知之人。至于阁主,我亲眼见他杀人,他不会让我活着了。”说完就彻底消失在黑夜里。
良知?
哪里还有什么良知?
他所作所为,不过都是为了活着。
————
萧肃自然没有如李长老所言,天亮就离开。
李长老在门上写了“闭馆”两个大字,一大早就在院中整理药材。
百歌又买了一大袋馒头当早饭,这一次,三人倒是难得的聚在一起共用早点。
李长老嚼了口馒头,脸色有些发苦:“丫头呀,人怎么能天天吃馒头呢,还天天是同一家的馒头,我都这么大岁数了,难道不能吃点山珍美味?姑娘家家的,太抠可不好。”他似乎想到了什么,又道:“你一个小姑娘,出门在外,不会是没钱了吧,你跟我老头了说,我这多得是。”
边说就起身准备拿钱去。
这李长老,到不知为何,喜欢极了百歌。
百歌叫住了他:“李大夫第一天不是说,这家馒头挺甜的。”
这话,李长老自己都忘了,他当时即便说过,也或许只是随口一说,倒让她记了真:“你这丫头,心肠自然是最最好的,只可惜,到我要死了才碰见你,若是早些时候,该有多好!”他往嘴里塞了半个馒头,腮帮子鼓鼓囊囊:“不过也好,死之前能见过这么个好姑娘,也不错了。”
萧肃见他全然失态,再无半分平日里嘴毒的模样,出声安慰:“李大夫何必杞人忧天,他不会这么做的。”
李长老根本不理他,只对着百歌伶仃嘱咐:“丫头,不要相信身边任何人,谁也不要信。”
“李维海!”萧肃面色瞬间沉了下来,喝到。
“吃了馒头就走,离开睦洲城,不要回来了。”他已经拿着馒头往门外走去。
百歌站起身朝他的背影道:“李大夫,等我找到了人,就一起来看你。”
可他的身影已经消融在晨曦之中。
百歌做事素来有自己想法,自然不会乖乖听话立马离开睦洲城。
正午时分,百歌已经拉着一头银发的萧肃招摇过市,逛了几条街,此刻她正拉着萧肃在一间成衣铺子选衣裳。
百歌为他选了一套白色宽袖裾袍,银丝作绣,零散错落些细长修竹。他站在一旁负手而立,恰恰是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偏偏他眉角眼梢带了一点红,更是积石如玉,列松如翠,郎艳独绝,世无其二。
店里的人都直夸他长得好。掌柜夸得极为尽心:“公子可真是龙章凤姿,天质自然。”
百歌目不转睛地看着他的方向,他银发尽披散,含笑似春风,已然是文人墨客,谦谦君子,闻不见一丝血腥之气了。
面前人,与记忆中的那个身影再次重合。
只是,记忆中的人,她再也找不到了。
无论她做什么,都找不到了!
萧肃见她先是盯着自己许久未动,后又将目光落在他的后方。莫非她对这件衣服不满意?他转身一看,墙上正挂着一件宽领长袖的淡青色长衣。
萧肃心笑,倒真是她喜欢的模样。
于是他换了衣裳。那衣裳领口极低,露出小半片宽阔的胸膛和一半胸骨,站在她身前,眉眼含笑,带着几分戏谑:“你喜欢,这样的?”
他岁生得高大,真心笑起来时嘴角上扬,恰若桃花夭夭,与春风得意的二八少年无异。
一时间,屋内年轻女子都羞得低了头。
虽然百歌已经见过他衣衫尽退的模样,可如今他半露未露,引人浮想联翩,让人忍不住遐想那肌理分明的胸膛之下,又是怎样一番风景。
于是百歌点了点头。
掌柜却急了眼:“萧公子,这本是为南风小馆的小郎君们做的衣裳,你这一一一、一代大侠,穿着不太好吧。”
百歌问:“你们认识?”
这掌柜本是剑阁中人,许是怕他日后找麻烦,方才阻拦。萧肃道了句:“以前来过。”
那掌柜颤颤地笑:“萧公子要不要染发,小店已经准备妥当,只需半个时辰,定叫公子满意,到了街上,保谁也看不出。”
萧肃每次路过睦洲城时都会来此地将头发染成黑色,只因他家的发膏最是自然持久,如量身定制一般。但是,今日,他并不想这么做。
最重要的是,她喜欢。
白色纵然扎眼,可若能博卿一笑,他自然舍得。
百歌见他重伤初愈,于是特地置办了马车,睦洲城距扬州本两天车程,她却整整准备了四天的干粮。
百歌驾车,萧肃就靠在车内软枕上闭目养神。
那种不安的直觉又冒了上来,且越来越强。自己仿佛荒野里的孤狼,正被人紧紧窥视。萧肃终于叫停了马车:“百歌,我有东西落在仁和堂了,我速去取来,你在这里等我。”
百歌并不多心,只道驾车一同回去,却被他以正午拥堵马车不通的借口拒绝了。
他心底已经有了主意:无论李长老昨夜所说,是真是假,都带上他一同去扬州。
仁和堂安安静静,大门紧闭,与周遭人潮涌动截然不同。
他穿过前厅,医馆独特的药香将他紧紧包裹,可他顾不上这些,整个医馆都是死一样的寂静,他步入庭院,庭院中晾晒的草药正向热阳展示自己的身躯。可他觉得冷,炙热的阳光从他头顶直直打下,却无法驱散他心底升起的冰凉。
李长老的尸体,安详地躺在庭院正中。
“我和她的事,我知道怎么做,不劳李长老费心。”萧肃显然不会忘记面前这人深更半夜的鬼魅之举,“李长老不会是见我受伤,准备恃强凌弱,杀了我吧。”
“我若是诚心杀你,你前天夜里就死了。”李长老拂开他的长剑,拉了个方凳在他床前坐下。
“今夜来,我有话要说。你听也好,不听也罢,我就当是尽人事听天命了。”他满脸凄凉,不知傍晚出去发生了什么?
“剑阁并不干净。”李长老道。
“天下所有人都知,剑阁不干净。”萧肃回他。
“这个不干净,和人们所说的不干净可完全不同。萧肃,我今晚上见到了周图的妻子。”
周图,名门武林排行榜上第七位,家有娇妻,因其兄长多次欺辱爱人,忍无可忍于半年前投身剑阁。
“阁主三月前公布的退隐名单中,有他。”萧肃略一思索,便想起了此人,四月前,他们一同出过任务。
李长老不听他话,继续道:“一个毫无武功的弱女子,身怀六甲,步履蹒跚,在城中四处打听周图的消息。萧肃,退隐,难道连自己妻子也要瞒着!”
“李长老,我敬你是前辈,所以听你胡说,阁主所为,自有深意,或许是派他做什么隐蔽的任务去了,你如此多话,莫不是东西两位门主叫你这么说的吧!”他的话,萧肃一个字也不信。
剑阁阁主,崇尚武学,除了名门秘籍,根本没有东西能入他的眼,小小周图,即便排行榜上第七又如何,剑阁之中,能人异士,多如牛毛,何况他诚心投靠,阁主怎会为难?
李长老猛地贴到他身前,近得萧肃能清晰看见他满脸沟壑和隐隐泪痕:“萧肃,你可真不愧是那人最忠诚的狗。你不过是如今武功高强,能为他所用,他才对你稍有纵容,你便舔着脸不分是非黑白。”
“总有一天,他会弃你如敝履。”
萧肃沉默不再理他,也不知这李长老出去一个晚上受了啥刺激?
“我跟着那女人出了城,她连路都走不稳了,还在跟路人一个个打听消息,天都那么黑了,她怎么可能找得到!”李长老停了口气。“我本来准备带她回来的,可是,有人来了,你猜猜看,是谁?”
萧肃见他似有许多话非得今晚上说,早已半坐起身,顺着他的话问:“哦,是谁?”
“阁主,哈哈哈,竟是阁主!”
“他一掌就把她杀了!”
“一个不会武功、身怀六甲的女子,他怎么下得了手!”
萧肃听他说得越来越离谱,铁青着脸打断他:“黑黢黢的,你当真看清楚了?你怎么确定那人就是阁主?阁主现在,应该在利州城,怎会出现在这里。”
“那一身红衣,那掌法,我怎会认错,我入剑阁二十年了,整整二十年,难道我连是不是谷主都分不清吗!”李长老情绪失控,险些大吼出声。
“你小点声,隔壁还有人睡着呢。”萧肃铁可不想这些话被百歌听见。
李长老长吸一口气,方道:“萧肃,离开剑阁吧,剑阁不是什么好地方。这二十年来,剑阁退隐的人可太多了,少说都有上百,哪个不是举世高手,哪个不是从那以后再无踪迹。”
他问:“萧肃,上百人杳无音信,你当真信吗?”
“这世上,只有死人,才最安静,”李长老哭笑着说:“阁主,杀了他们。”
剑阁之中,秘密重重,萧肃从小便知。但若说阁主杀了那些已经归顺的武林高手,萧肃绝不相信。
杀了他们,对剑阁又有什么好处?
那些人都是剑阁诚心招纳,转头就杀,莫非就是为了精炼剑阁招纳英才的实力?其次,每一批放出的归隐名单,最少都有二十人,阁主当真武功高强至此,能将一众武林高手同时歼灭。
李长老已经起身往门外歪歪倒倒走去了:“明日天一亮,你们就离开仁和堂吧。阁主杀人时,看见我了。”
他下午还在与他们逗笑,此刻却全然一副赴死的悲凉姿态:“萧肃,你若是不能保护那丫头,就离她远远的,否则,周图的妻子,就是她的未来。”
萧肃问他:“我自认与你交情不多,最多也就是大夫与病人的关系,你为何跟我说这些?难道不怕我将此事告知阁主?”
李长老深深地看着他:“剑阁之中,你是少有的尚有几分良知之人。至于阁主,我亲眼见他杀人,他不会让我活着了。”说完就彻底消失在黑夜里。
良知?
哪里还有什么良知?
他所作所为,不过都是为了活着。
————
萧肃自然没有如李长老所言,天亮就离开。
李长老在门上写了“闭馆”两个大字,一大早就在院中整理药材。
百歌又买了一大袋馒头当早饭,这一次,三人倒是难得的聚在一起共用早点。
李长老嚼了口馒头,脸色有些发苦:“丫头呀,人怎么能天天吃馒头呢,还天天是同一家的馒头,我都这么大岁数了,难道不能吃点山珍美味?姑娘家家的,太抠可不好。”他似乎想到了什么,又道:“你一个小姑娘,出门在外,不会是没钱了吧,你跟我老头了说,我这多得是。”
边说就起身准备拿钱去。
这李长老,到不知为何,喜欢极了百歌。
百歌叫住了他:“李大夫第一天不是说,这家馒头挺甜的。”
这话,李长老自己都忘了,他当时即便说过,也或许只是随口一说,倒让她记了真:“你这丫头,心肠自然是最最好的,只可惜,到我要死了才碰见你,若是早些时候,该有多好!”他往嘴里塞了半个馒头,腮帮子鼓鼓囊囊:“不过也好,死之前能见过这么个好姑娘,也不错了。”
萧肃见他全然失态,再无半分平日里嘴毒的模样,出声安慰:“李大夫何必杞人忧天,他不会这么做的。”
李长老根本不理他,只对着百歌伶仃嘱咐:“丫头,不要相信身边任何人,谁也不要信。”
“李维海!”萧肃面色瞬间沉了下来,喝到。
“吃了馒头就走,离开睦洲城,不要回来了。”他已经拿着馒头往门外走去。
百歌站起身朝他的背影道:“李大夫,等我找到了人,就一起来看你。”
可他的身影已经消融在晨曦之中。
百歌做事素来有自己想法,自然不会乖乖听话立马离开睦洲城。
正午时分,百歌已经拉着一头银发的萧肃招摇过市,逛了几条街,此刻她正拉着萧肃在一间成衣铺子选衣裳。
百歌为他选了一套白色宽袖裾袍,银丝作绣,零散错落些细长修竹。他站在一旁负手而立,恰恰是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偏偏他眉角眼梢带了一点红,更是积石如玉,列松如翠,郎艳独绝,世无其二。
店里的人都直夸他长得好。掌柜夸得极为尽心:“公子可真是龙章凤姿,天质自然。”
百歌目不转睛地看着他的方向,他银发尽披散,含笑似春风,已然是文人墨客,谦谦君子,闻不见一丝血腥之气了。
面前人,与记忆中的那个身影再次重合。
只是,记忆中的人,她再也找不到了。
无论她做什么,都找不到了!
萧肃见她先是盯着自己许久未动,后又将目光落在他的后方。莫非她对这件衣服不满意?他转身一看,墙上正挂着一件宽领长袖的淡青色长衣。
萧肃心笑,倒真是她喜欢的模样。
于是他换了衣裳。那衣裳领口极低,露出小半片宽阔的胸膛和一半胸骨,站在她身前,眉眼含笑,带着几分戏谑:“你喜欢,这样的?”
他岁生得高大,真心笑起来时嘴角上扬,恰若桃花夭夭,与春风得意的二八少年无异。
一时间,屋内年轻女子都羞得低了头。
虽然百歌已经见过他衣衫尽退的模样,可如今他半露未露,引人浮想联翩,让人忍不住遐想那肌理分明的胸膛之下,又是怎样一番风景。
于是百歌点了点头。
掌柜却急了眼:“萧公子,这本是为南风小馆的小郎君们做的衣裳,你这一一一、一代大侠,穿着不太好吧。”
百歌问:“你们认识?”
这掌柜本是剑阁中人,许是怕他日后找麻烦,方才阻拦。萧肃道了句:“以前来过。”
那掌柜颤颤地笑:“萧公子要不要染发,小店已经准备妥当,只需半个时辰,定叫公子满意,到了街上,保谁也看不出。”
萧肃每次路过睦洲城时都会来此地将头发染成黑色,只因他家的发膏最是自然持久,如量身定制一般。但是,今日,他并不想这么做。
最重要的是,她喜欢。
白色纵然扎眼,可若能博卿一笑,他自然舍得。
百歌见他重伤初愈,于是特地置办了马车,睦洲城距扬州本两天车程,她却整整准备了四天的干粮。
百歌驾车,萧肃就靠在车内软枕上闭目养神。
那种不安的直觉又冒了上来,且越来越强。自己仿佛荒野里的孤狼,正被人紧紧窥视。萧肃终于叫停了马车:“百歌,我有东西落在仁和堂了,我速去取来,你在这里等我。”
百歌并不多心,只道驾车一同回去,却被他以正午拥堵马车不通的借口拒绝了。
他心底已经有了主意:无论李长老昨夜所说,是真是假,都带上他一同去扬州。
仁和堂安安静静,大门紧闭,与周遭人潮涌动截然不同。
他穿过前厅,医馆独特的药香将他紧紧包裹,可他顾不上这些,整个医馆都是死一样的寂静,他步入庭院,庭院中晾晒的草药正向热阳展示自己的身躯。可他觉得冷,炙热的阳光从他头顶直直打下,却无法驱散他心底升起的冰凉。
李长老的尸体,安详地躺在庭院正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