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过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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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烈日当空,热气沸腾,夏阳仿佛蘸了辣椒水,将每一个行人的脸上都抹一层,叫人热辣得睁不开眼。
这里是荒郊野岭,远离京都,鲜有行人,并不宽敞的小道旁立着一旁简陋的茶馆,馆中稀稀疏疏坐着七八个衣衫简朴的男子,还有一老伯笑呵呵地烧着水。
这茶馆中,却有一个人与众不同,他一旁放着一柄精致的长剑,却带着一个宽大的斗笠,斗笠四面裹着长长的黑纱,竟不能见其面容丝毫。
如此热的天,却用黑纱遮面,诡异得很!
那卖茶的老伯看上去年过六十,身子骨却健朗得很,一行一步,甚是平稳,显然也是位江湖客。他将凉茶端到斗笠男子面前的桌上,笑呵呵地用肩上的布巾擦了擦额间的热汗:“公子赶路定是累了吧,来来来,喝一碗老汉的凉茶,保证你呀,一碗下肚,全身清凉。”
那老伯热心又一脸和气,萧肃道了谢,却并不取下斗笠,只将茶碗端入斗笠中,一口饮尽。
他实在太累了,三天前,被所谓的武林正派联合追杀,身上早已是千疮百孔,腰间的伤口至今还在渗血。他好不容易逮着机会跳水遁走,可这河水却将他好不容易染黑的一头白发冲了个干净。
江湖之中,谁人不知:白发鬼,人人催,天不容,地不收,闲人见,不留情,阎王见,尽管留。
他不过是天生白发,容貌异常,便被武林门派不容,他们将他在各门派间扔来踢去,宛如一只人人厌恶的过街老鼠。
他身无父母,不过是想在号称仁义宽厚的武林正派中寻一处安身之地。
可天不遂人愿,他被华山派驱赶过,又被嵩山派驱逐,还有玉剑山庄、天机阁……天下之大,竟无他栖身之榻。
这本不重要,他也可远离江湖门派,躲进深山野林,过一辈子安身日子。可是,华山剑谱被盗、嵩山剑谱被盗……接二连三,且都在他被驱逐的那几日,于是,他变成了江湖上贪图门派宝物、鸡鸣狗盗得低贱小人。
他曾被无数人踩在脚底下欺辱,被无数人的长剑指着脖颈,被无数人拳打脚踢、厌恶咒骂。
可是,他都活下来了。他才二十六岁,浑身已是伤痕累累,可他只想活着,他还如此年轻,这世间真正的快活他都还未享受过,怎么舍得死。
他拼尽了一切,不过就是为了活!
只是三天前被一众华山派长老和嵩山派长老围攻,他身负重伤,至今未愈,那些武林正派正四处张贴启事找他,那一头白发被明晃晃地写在告示之顶,他又怎敢以白发示人。
其实又何须多写,江湖之中,何人不知萧肃的大名。他低头看着自己有些散乱的白发,呵,白发鬼,可真是名不虚传。
他实在又累又饿,腰部的伤口被午时的热汗浸湿,更是又疼又痒。
那老伯又过来到了杯茶,还端了一小碟花生米,笑着道:“年轻人,你这是要去扬州?”
萧肃喝了茶,并不说去处,只道:“我随处走走。”
“年轻人嘛,是要多走走,四周多看看,长长见识,不像我这个老头子,一个小茶馆都看不完喽。”
萧肃不知为何,只觉此话有异,抬头环看四周,却发现茶馆中零星坐着的七八个人手旁都拿着一把铁剑,他刚进来时,竟是丝毫未觉。
那些人也不时抬头打量着他。
萧肃明白,他必须马上离开,且不得丝毫慌忙,叫人察觉。这些人看上去与常人无异,却分明是武功高深莫测,指不定是哪个门派的高手长老,他若继续留下,被这些人认出,只是迟早的事。
他如今身负重伤,周身还携着淡淡的血腥味,无所察觉的离去,谈何容易。
远方忽有马蹄声传来,嘀嗒嘀嗒,不急不缓,茶馆中人纷纷向路口望去。
却是一白衣女子,骑马而来,她高坐于白马之上,迎着金光,更显得英姿勃发。待她走进,更见她五官精致,眉目如画,想是哪个名门世家的千金小姐。她停在路旁,右脚一跨,便轻巧流利地翻身下马,整套动作行云流水,显然也是个练家子。
她将马拴在一旁的木栓上,便进了茶馆。她仔细环顾四周,似乎在打量着这些粗糙的桌椅,又看了看头顶有些透光的茅草屋顶,却并不嫌弃,反而笑着对那老伯道:“老伯,一碗凉茶,麻烦给我的马儿也喂些水。”
于是挑了一张没有人的桌子坐下。萧肃刚好与她斜对,一抬头便能看见她。
她于是也抬头朝他笑了笑。进退有度,极是有礼。
趁众人目光都被此女子吸引,他起身便准备离去。他往灶台处看去,本是想给老伯银两,却见那老伯正往茶碗中倒药粉,且手速极快,药包轻轻一抖,白色的粉末就融入茶碗中无极无踪。
似乎没有人发现这一切,那个白衣女子正回身看着自己的大白马。
老伯将茶端到女子面前,笑着道:“小女娃怎么一个人在外走,最近这世道,可不太平,”又将茶碗往前推了推,“这里面加了薄荷粉,夏日里最是清凉解暑。”
若真是薄荷粉,怎需那么快的手速,与做贼有何异,莫不是药粉有味,需加薄荷掩盖。
白衣女子似乎初入江湖,毫无防备,端着碗便饮了一口。她一举一动,都甚是优雅。想必其家规甚严。
萧肃闻了闻手里的药包,这是刚刚那老伯从他身旁路过时他顺来的,竟是蒙汗药。
一个貌美女子,在荒郊野外,被男子下了蒙汗药,任谁都能想出后续来。
只是这老伯,看去面目和善,竟也如此歹毒。
他自嘲一笑,以貌取人,向来不可信,自己在这上面吃了多少亏,何时他竟不明白这个道理了。
那女子喝了茶,身体却似乎毫无不适,还端着茶走到他的对面坐下。他分明看见四周的人见她如此动作,都握紧了手中的兵器。
萧肃尚未说话,她却先开了口:“大热天的,你还带个斗笠,不闷么?”刚刚分明还是优雅知礼的模样,一说话,便带了攻势。
“我喜欢。”萧肃沉了语气,并不多话,他能明显地感受到,这个女子,不好对付。身在江湖,即便平时无所顾忌,做事多凭喜好。可如今自己身受重伤,他人锋芒,能避则避,江湖中人,能伸能曲,才能成真的好汉。
毕竟,只有这样的人,才能活下来!
“我猜,你有一头银发。”她猛地凑近,隔着斗笠外的黑纱,盯着他的眼睛。她像极了一只猫,摆弄着抓到的老鼠,漫不经心,却又叫人无处可逃。
这样的眼神,只有幼时被年长的那些门派弟子欺凌时,他才会感受过。可自他成年后,即便是在天下第一庄的庄主韩牧的身上,他也从未见过。
这个女子,未免太过自大!
“你不回我,那我自己看。”她话未完,手便快如游蛇一般,弯回伸缩,却又带着周围的气流来回游走,叫他避不可避,挡不可挡,眼花缭乱间,斗笠便已被她摘在手中。
这等邪门的功法,他从未见过。其他人似乎看不真切,只以为女子与他调笑打闹,而他不敌,被人摘了斗笠。
斗笠一摘,他的身份便无所隐藏。
馆中人都站了起来,拿着兵器,虎视眈眈地看着这个白发鬼。
百歌看着面前的男子,他的脸仿佛是老天亲手绘制,一张脸轮廓分明,本是男子阳刚气概,偏偏他眉尾轻轻下垂,双眉之下,更是生者一双勾人的桃花眼,他受了伤,眼中布满血丝,更显得妩媚动人,让人见之难忘。
那一头白发,光泽顺滑,微微弯曲的弧度,宛若春池柳枝嫩芽起碧波,又若牛乳清流,温和柔润,依依惹人怜。
她的手拿起他的白发,放在手中轻轻摩挲,宛如自己依恋的爱人。
萧肃气急,此人分明,轻薄无礼,举止轻浮,脑子有疾!
纵然他如今身负重伤,又怎会允许一个来路不明的女子如此轻贱,还不如一刀给个痛快。他看着馆中的其他人,他们更是呲牙裂目,凶相毕露,恨不得将他亲手撕碎的模样。
他们不出手,不过是看他被女子调戏,等在一旁看好戏罢了。
他们可以等,萧肃却等不了。
她的手已经拂过发梢,漫过脖颈,就要摸到他的头顶。男子的头顶,岂可容忍女子随意触碰,他忍无可忍,纵然不到一成功力,却强撑着拔出一旁的长剑,剑疾如风,向她的手斩去。
百歌岂会如他意,她上下轻盈舞动般地收回手,如舞姬模拟的灵动的雀羽,看似柔弱无力,却引得周遭的气流都随着她的手来回窜动,那把刚毅的铁剑也随着手翻转折叠,裂开细缝。
馆中有人受不住这等诡谲的气功,均站在一旁,驻足观看。
萧肃手中的剑眼看就要彻底断裂,可他却不急,比起羞辱,打架何惧。他只抬头恶狠狠地看着她。偏他受了伤,一用功便更显得眼球通红,像极了一只可怜的兔子。
百歌心一软,便轻了力道。
这种好机会,他怎会错过!
萧肃直接弃了手中的长剑,却眨眼间从腰间抽出一柄细长软剑,轻轻一转,那剑便旋出一个好看的剑花,近处只见流光剑影,本就破旧的木桌瞬间被削去大半,逼得百歌不得不后退。
百歌不急不缓收了手,那剑花虽然厉害,却连她衣角都未碰到。她只看着他的白发,道:“你和我想象中不一样。”
萧肃不知此人究竟何意,似乎只是路过,突起玩弄之心罢了。可此人武功高深莫测,路数更是武林之中见所未见,即便自己全身无伤时,也未必能在她手下全身而退。
她收了手,便坐在一旁笑看着他,似乎并无恶意。
其他人见看不了好戏,已经蠢蠢欲动。
若是一两人,即便身负重伤,他自然无惧,可对面七八人,他怎可能落得好。
正是正午,此处荒山野岭,想要碰见一个武功高强且愿意救他性命的好心人,无异于痴人说梦。即便那个一开始和气的老伯,此刻也诡异地看着他。
是啊,武林正派的悬赏贴上,他可值整整五百两银子呢!
这个高深莫测的女子,也许就是他活命的唯一机会。
正是烈日当空,热气沸腾,夏阳仿佛蘸了辣椒水,将每一个行人的脸上都抹一层,叫人热辣得睁不开眼。
这里是荒郊野岭,远离京都,鲜有行人,并不宽敞的小道旁立着一旁简陋的茶馆,馆中稀稀疏疏坐着七八个衣衫简朴的男子,还有一老伯笑呵呵地烧着水。
这茶馆中,却有一个人与众不同,他一旁放着一柄精致的长剑,却带着一个宽大的斗笠,斗笠四面裹着长长的黑纱,竟不能见其面容丝毫。
如此热的天,却用黑纱遮面,诡异得很!
那卖茶的老伯看上去年过六十,身子骨却健朗得很,一行一步,甚是平稳,显然也是位江湖客。他将凉茶端到斗笠男子面前的桌上,笑呵呵地用肩上的布巾擦了擦额间的热汗:“公子赶路定是累了吧,来来来,喝一碗老汉的凉茶,保证你呀,一碗下肚,全身清凉。”
那老伯热心又一脸和气,萧肃道了谢,却并不取下斗笠,只将茶碗端入斗笠中,一口饮尽。
他实在太累了,三天前,被所谓的武林正派联合追杀,身上早已是千疮百孔,腰间的伤口至今还在渗血。他好不容易逮着机会跳水遁走,可这河水却将他好不容易染黑的一头白发冲了个干净。
江湖之中,谁人不知:白发鬼,人人催,天不容,地不收,闲人见,不留情,阎王见,尽管留。
他不过是天生白发,容貌异常,便被武林门派不容,他们将他在各门派间扔来踢去,宛如一只人人厌恶的过街老鼠。
他身无父母,不过是想在号称仁义宽厚的武林正派中寻一处安身之地。
可天不遂人愿,他被华山派驱赶过,又被嵩山派驱逐,还有玉剑山庄、天机阁……天下之大,竟无他栖身之榻。
这本不重要,他也可远离江湖门派,躲进深山野林,过一辈子安身日子。可是,华山剑谱被盗、嵩山剑谱被盗……接二连三,且都在他被驱逐的那几日,于是,他变成了江湖上贪图门派宝物、鸡鸣狗盗得低贱小人。
他曾被无数人踩在脚底下欺辱,被无数人的长剑指着脖颈,被无数人拳打脚踢、厌恶咒骂。
可是,他都活下来了。他才二十六岁,浑身已是伤痕累累,可他只想活着,他还如此年轻,这世间真正的快活他都还未享受过,怎么舍得死。
他拼尽了一切,不过就是为了活!
只是三天前被一众华山派长老和嵩山派长老围攻,他身负重伤,至今未愈,那些武林正派正四处张贴启事找他,那一头白发被明晃晃地写在告示之顶,他又怎敢以白发示人。
其实又何须多写,江湖之中,何人不知萧肃的大名。他低头看着自己有些散乱的白发,呵,白发鬼,可真是名不虚传。
他实在又累又饿,腰部的伤口被午时的热汗浸湿,更是又疼又痒。
那老伯又过来到了杯茶,还端了一小碟花生米,笑着道:“年轻人,你这是要去扬州?”
萧肃喝了茶,并不说去处,只道:“我随处走走。”
“年轻人嘛,是要多走走,四周多看看,长长见识,不像我这个老头子,一个小茶馆都看不完喽。”
萧肃不知为何,只觉此话有异,抬头环看四周,却发现茶馆中零星坐着的七八个人手旁都拿着一把铁剑,他刚进来时,竟是丝毫未觉。
那些人也不时抬头打量着他。
萧肃明白,他必须马上离开,且不得丝毫慌忙,叫人察觉。这些人看上去与常人无异,却分明是武功高深莫测,指不定是哪个门派的高手长老,他若继续留下,被这些人认出,只是迟早的事。
他如今身负重伤,周身还携着淡淡的血腥味,无所察觉的离去,谈何容易。
远方忽有马蹄声传来,嘀嗒嘀嗒,不急不缓,茶馆中人纷纷向路口望去。
却是一白衣女子,骑马而来,她高坐于白马之上,迎着金光,更显得英姿勃发。待她走进,更见她五官精致,眉目如画,想是哪个名门世家的千金小姐。她停在路旁,右脚一跨,便轻巧流利地翻身下马,整套动作行云流水,显然也是个练家子。
她将马拴在一旁的木栓上,便进了茶馆。她仔细环顾四周,似乎在打量着这些粗糙的桌椅,又看了看头顶有些透光的茅草屋顶,却并不嫌弃,反而笑着对那老伯道:“老伯,一碗凉茶,麻烦给我的马儿也喂些水。”
于是挑了一张没有人的桌子坐下。萧肃刚好与她斜对,一抬头便能看见她。
她于是也抬头朝他笑了笑。进退有度,极是有礼。
趁众人目光都被此女子吸引,他起身便准备离去。他往灶台处看去,本是想给老伯银两,却见那老伯正往茶碗中倒药粉,且手速极快,药包轻轻一抖,白色的粉末就融入茶碗中无极无踪。
似乎没有人发现这一切,那个白衣女子正回身看着自己的大白马。
老伯将茶端到女子面前,笑着道:“小女娃怎么一个人在外走,最近这世道,可不太平,”又将茶碗往前推了推,“这里面加了薄荷粉,夏日里最是清凉解暑。”
若真是薄荷粉,怎需那么快的手速,与做贼有何异,莫不是药粉有味,需加薄荷掩盖。
白衣女子似乎初入江湖,毫无防备,端着碗便饮了一口。她一举一动,都甚是优雅。想必其家规甚严。
萧肃闻了闻手里的药包,这是刚刚那老伯从他身旁路过时他顺来的,竟是蒙汗药。
一个貌美女子,在荒郊野外,被男子下了蒙汗药,任谁都能想出后续来。
只是这老伯,看去面目和善,竟也如此歹毒。
他自嘲一笑,以貌取人,向来不可信,自己在这上面吃了多少亏,何时他竟不明白这个道理了。
那女子喝了茶,身体却似乎毫无不适,还端着茶走到他的对面坐下。他分明看见四周的人见她如此动作,都握紧了手中的兵器。
萧肃尚未说话,她却先开了口:“大热天的,你还带个斗笠,不闷么?”刚刚分明还是优雅知礼的模样,一说话,便带了攻势。
“我喜欢。”萧肃沉了语气,并不多话,他能明显地感受到,这个女子,不好对付。身在江湖,即便平时无所顾忌,做事多凭喜好。可如今自己身受重伤,他人锋芒,能避则避,江湖中人,能伸能曲,才能成真的好汉。
毕竟,只有这样的人,才能活下来!
“我猜,你有一头银发。”她猛地凑近,隔着斗笠外的黑纱,盯着他的眼睛。她像极了一只猫,摆弄着抓到的老鼠,漫不经心,却又叫人无处可逃。
这样的眼神,只有幼时被年长的那些门派弟子欺凌时,他才会感受过。可自他成年后,即便是在天下第一庄的庄主韩牧的身上,他也从未见过。
这个女子,未免太过自大!
“你不回我,那我自己看。”她话未完,手便快如游蛇一般,弯回伸缩,却又带着周围的气流来回游走,叫他避不可避,挡不可挡,眼花缭乱间,斗笠便已被她摘在手中。
这等邪门的功法,他从未见过。其他人似乎看不真切,只以为女子与他调笑打闹,而他不敌,被人摘了斗笠。
斗笠一摘,他的身份便无所隐藏。
馆中人都站了起来,拿着兵器,虎视眈眈地看着这个白发鬼。
百歌看着面前的男子,他的脸仿佛是老天亲手绘制,一张脸轮廓分明,本是男子阳刚气概,偏偏他眉尾轻轻下垂,双眉之下,更是生者一双勾人的桃花眼,他受了伤,眼中布满血丝,更显得妩媚动人,让人见之难忘。
那一头白发,光泽顺滑,微微弯曲的弧度,宛若春池柳枝嫩芽起碧波,又若牛乳清流,温和柔润,依依惹人怜。
她的手拿起他的白发,放在手中轻轻摩挲,宛如自己依恋的爱人。
萧肃气急,此人分明,轻薄无礼,举止轻浮,脑子有疾!
纵然他如今身负重伤,又怎会允许一个来路不明的女子如此轻贱,还不如一刀给个痛快。他看着馆中的其他人,他们更是呲牙裂目,凶相毕露,恨不得将他亲手撕碎的模样。
他们不出手,不过是看他被女子调戏,等在一旁看好戏罢了。
他们可以等,萧肃却等不了。
她的手已经拂过发梢,漫过脖颈,就要摸到他的头顶。男子的头顶,岂可容忍女子随意触碰,他忍无可忍,纵然不到一成功力,却强撑着拔出一旁的长剑,剑疾如风,向她的手斩去。
百歌岂会如他意,她上下轻盈舞动般地收回手,如舞姬模拟的灵动的雀羽,看似柔弱无力,却引得周遭的气流都随着她的手来回窜动,那把刚毅的铁剑也随着手翻转折叠,裂开细缝。
馆中有人受不住这等诡谲的气功,均站在一旁,驻足观看。
萧肃手中的剑眼看就要彻底断裂,可他却不急,比起羞辱,打架何惧。他只抬头恶狠狠地看着她。偏他受了伤,一用功便更显得眼球通红,像极了一只可怜的兔子。
百歌心一软,便轻了力道。
这种好机会,他怎会错过!
萧肃直接弃了手中的长剑,却眨眼间从腰间抽出一柄细长软剑,轻轻一转,那剑便旋出一个好看的剑花,近处只见流光剑影,本就破旧的木桌瞬间被削去大半,逼得百歌不得不后退。
百歌不急不缓收了手,那剑花虽然厉害,却连她衣角都未碰到。她只看着他的白发,道:“你和我想象中不一样。”
萧肃不知此人究竟何意,似乎只是路过,突起玩弄之心罢了。可此人武功高深莫测,路数更是武林之中见所未见,即便自己全身无伤时,也未必能在她手下全身而退。
她收了手,便坐在一旁笑看着他,似乎并无恶意。
其他人见看不了好戏,已经蠢蠢欲动。
若是一两人,即便身负重伤,他自然无惧,可对面七八人,他怎可能落得好。
正是正午,此处荒山野岭,想要碰见一个武功高强且愿意救他性命的好心人,无异于痴人说梦。即便那个一开始和气的老伯,此刻也诡异地看着他。
是啊,武林正派的悬赏贴上,他可值整整五百两银子呢!
这个高深莫测的女子,也许就是他活命的唯一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