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大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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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添大步走进馆子,突然抓起那个汉子的衣领,将他扔出了馆子外面,摔了一个狗吃屎。
“哇,这个男人好大的力气。”
人群中有人叫道。
于添走到了门边,冷声道:“你们五个杂碎都跟我滚,今后再让我看到你们,我就废了你们。”
那四个汉子赶紧爬了起来,扶起那个小腿受伤的老大,灰溜溜的走了。
老朱虽然挨了一巴掌,但他像是习惯了,并没有生气,稍微收拾了一下,粉面馆的生意又重新开张了。
半个小时后,杨天和于添离开了粉面馆。
不到十分钟,于添便把奔驰S600L开到往日接送杨天的老地方,杨天并没有急着下车,而是说道:“于大哥,你能帮我一个忙吗?”
于添笑了笑,说道:“杨先生,你是不是要我打听那五个地痞是什么人,又是谁叫他们来的。”
“既然你都猜到了,我也就不多说了。”
“杨先生,你放心吧,请你给我三天的时间,三天之后,我一定会把这件事的来龙去脉查个清楚。”
“好。”
杨天也没再跟于添客气,下了车,自回别墅。
一回别墅,杨天先是洗了一个澡,然后就去睡觉。
第二天,杨天也没跟于添打电话要他开车接送自己上学,而是像以前一样,坐公交车上学。
下午放学之后,他当心老朱粉面馆会出事,所以偷偷的去胡同里来看了一眼,却发现老朱粉面馆好好的,并没有人来闹事,他也就放心了。
过了两天,就在周四的这天早上,于添一大早就把车停在了老地方,杨天远远看见,便跑了过去。
“于大哥,事情查得怎么样?”
车子发动之后,杨天问道。
于添说道:“查出来了,不过有一件事很奇怪,杨先生,你中午有空吗?有空的话,我请你吃饭,到时候我再跟你详细的说说。”
“好。”
杨天也知道于添正在开车,不方便说话,也只好等到中午。
到了中午,杨天支开金学礼和郭大海,来到了事前与于添说定好的那家酒店。
一间包厢内,杨天和于添相对而坐,于添给杨天倒了一杯酒,说道:“杨先生,那五个地痞是另一条街上的混混,都不是什么人物,在幕后指使他们的,却是这个人……”说完,拿出了一张照片,递给了杨天。
杨天伸手拿过来一看,却不认识。
“这人名叫金标,外号金老三,十几年前就在那个胡同里开了一家鸿运餐馆。头些年的时候,鸿运餐馆的生意还好,但这些年来,随着那条胡同不断的有人做饮食生意,鸿运餐馆的生意便渐渐的冷淡了起来。”
“奇怪,老朱只做粉面生意,这个金老三是开餐馆的,应该抢不了他多少他生意,他怎么会找老朱的麻烦?要找也是找其他餐馆的麻烦啊。”
“金老三这么做,无非是想杀鸡给猴看。朱大哥的生意最好,金老三认为只要砸了朱大哥的馆子,无论是做什么饮食生意的,都不敢在那条胡同里与他争了。”
杨天点了点头,认为于添这么说也有些道理,说道:“既然这样,改天我就去这个金老三开的鸿运餐馆转一转,也给他制造一点麻烦。”
“杨先生,你不必这么做了。”
“为什么?”
“因为金老三的鸿运餐馆已经关闭了。”
“关闭了?怎么搞的?”
“这正是我要说的那件奇怪的事。”
“到底是怎么回事?”
“昨天下午,金老三不知道被什么人割掉了一只耳朵,鸿运餐馆里的摆设还被砸得稀巴烂,损失惨重。他自己也不敢继续留在那个胡同里,最后只有关了餐馆了事。”
杨天哈哈一笑,说道:“砸得好,这种烂人就应该好好的教训他。”
“还有。”
“还有什么?”
“老朱不是说过他曾经为了避免麻烦,给那个卫生局的小官送过钱吗,这人也被人打了一顿,最后撤了职,正在接受调查。”
“哈哈,他也有今天。咦,不对,他要是把老朱送钱给他的事说出来,老朱岂不是……”
“绝对不会。”
“为什么?”
“这两件事应该是连在一起的,我怀疑这两件事与某个人有关。”
杨天想了想,面色微微一变,道:“你是说那个姓罗的老人?”
于添点了点头,道:“那姓罗的来历十分神秘,我叫人帮我查过他的底细,但一直查不出他到底是什么来头。这样的一个人,通常都是大人物。他喜欢吃朱大哥做的鸡蛋面,朱大哥若是有了麻烦,他以后就吃不到了,所以这两件事九成和他有关。”
顿了顿,又说道:“你还记得那个眼镜男那天看到你的时候,迅速的将手伸到腰后那件事吗?”
“记得啊,怎么了?”
“我要是没有猜错的话,他腰后有枪。”
“他要拿枪对付我?”
“你要是敌人的话,他会在第一时间向你开枪。他表面上是个秘书,但他是个神枪手。”
“神枪手?”
杨天讶然道。
“没错。我是从猎鹰里出来的,天生有一种触觉,谁的枪法好不好,我只看对方的手一眼,就能猜到八九分。”
“那你的枪法呢?”
于添笑了笑,说道:“我的枪法还算凑合。”
杨天看出他是在谦虚,便道:“于大哥,我很少看到你谦虚,你的枪法一定很好。”
于添听了这话,也不知道怎么回事,面皮微微抽动了一下,内心像是掀起了一阵波澜。
杨天虽然觉得有些奇怪,但他把于添当做朋友,所以就没有多想,以为这是于添突然想起了部队里的事。
过了一会,于添才轻轻的说道:“有时候枪法太好并不是一件好事。对了,杨先生,你知道那个金老三是什么人吗?”
“他是什么人?”
“他和宋家有点关系,他有一个姑姑,名叫金湘漪,年纪只比他大七八岁,但十多年前就与宋家老二宋子强勾搭上了,是宋老二的四太太,说白了就是小四,还给宋老二生了一个小崽子。”
“难怪金老三敢这么做,原来他身后有宋家支持。”
“宋家乃南华四大家族,在南华的势力可谓盘根错节,三教九流都有他们的人。金老三只不过是宋老二四姨太的侄子,便可以派人在光天化日之下欺压良善,显见宋家在南华是多么的嚣张跋扈。不过,话又说回来,那个姓罗的手段更高明,若不是他出手,朱大哥的麻烦只怕会越来越大。”
“于大哥,照你这么说,老朱今后不会再有麻烦了?”
“那姓罗的若是个大人物,他一定要照着朱大哥的话,我保证没人敢动朱大哥一根头发。”
“于大哥,你见识比我广,我相信你的话。”
两人吃了一会,不知怎么的,就聊到了那个马小姐的身上。
杨天一直对那个马晓玲念念不忘,一说起她,当然是问个不停,但于添不敢多说马晓玲的事,只向杨天透露了马晓玲的一些事,而这些事想来也不是什么秘密,只要用心去查的话,应该可以查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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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添大步走进馆子,突然抓起那个汉子的衣领,将他扔出了馆子外面,摔了一个狗吃屎。
“哇,这个男人好大的力气。”
人群中有人叫道。
于添走到了门边,冷声道:“你们五个杂碎都跟我滚,今后再让我看到你们,我就废了你们。”
那四个汉子赶紧爬了起来,扶起那个小腿受伤的老大,灰溜溜的走了。
老朱虽然挨了一巴掌,但他像是习惯了,并没有生气,稍微收拾了一下,粉面馆的生意又重新开张了。
半个小时后,杨天和于添离开了粉面馆。
不到十分钟,于添便把奔驰S600L开到往日接送杨天的老地方,杨天并没有急着下车,而是说道:“于大哥,你能帮我一个忙吗?”
于添笑了笑,说道:“杨先生,你是不是要我打听那五个地痞是什么人,又是谁叫他们来的。”
“既然你都猜到了,我也就不多说了。”
“杨先生,你放心吧,请你给我三天的时间,三天之后,我一定会把这件事的来龙去脉查个清楚。”
“好。”
杨天也没再跟于添客气,下了车,自回别墅。
一回别墅,杨天先是洗了一个澡,然后就去睡觉。
第二天,杨天也没跟于添打电话要他开车接送自己上学,而是像以前一样,坐公交车上学。
下午放学之后,他当心老朱粉面馆会出事,所以偷偷的去胡同里来看了一眼,却发现老朱粉面馆好好的,并没有人来闹事,他也就放心了。
过了两天,就在周四的这天早上,于添一大早就把车停在了老地方,杨天远远看见,便跑了过去。
“于大哥,事情查得怎么样?”
车子发动之后,杨天问道。
于添说道:“查出来了,不过有一件事很奇怪,杨先生,你中午有空吗?有空的话,我请你吃饭,到时候我再跟你详细的说说。”
“好。”
杨天也知道于添正在开车,不方便说话,也只好等到中午。
到了中午,杨天支开金学礼和郭大海,来到了事前与于添说定好的那家酒店。
一间包厢内,杨天和于添相对而坐,于添给杨天倒了一杯酒,说道:“杨先生,那五个地痞是另一条街上的混混,都不是什么人物,在幕后指使他们的,却是这个人……”说完,拿出了一张照片,递给了杨天。
杨天伸手拿过来一看,却不认识。
“这人名叫金标,外号金老三,十几年前就在那个胡同里开了一家鸿运餐馆。头些年的时候,鸿运餐馆的生意还好,但这些年来,随着那条胡同不断的有人做饮食生意,鸿运餐馆的生意便渐渐的冷淡了起来。”
“奇怪,老朱只做粉面生意,这个金老三是开餐馆的,应该抢不了他多少他生意,他怎么会找老朱的麻烦?要找也是找其他餐馆的麻烦啊。”
“金老三这么做,无非是想杀鸡给猴看。朱大哥的生意最好,金老三认为只要砸了朱大哥的馆子,无论是做什么饮食生意的,都不敢在那条胡同里与他争了。”
杨天点了点头,认为于添这么说也有些道理,说道:“既然这样,改天我就去这个金老三开的鸿运餐馆转一转,也给他制造一点麻烦。”
“杨先生,你不必这么做了。”
“为什么?”
“因为金老三的鸿运餐馆已经关闭了。”
“关闭了?怎么搞的?”
“这正是我要说的那件奇怪的事。”
“到底是怎么回事?”
“昨天下午,金老三不知道被什么人割掉了一只耳朵,鸿运餐馆里的摆设还被砸得稀巴烂,损失惨重。他自己也不敢继续留在那个胡同里,最后只有关了餐馆了事。”
杨天哈哈一笑,说道:“砸得好,这种烂人就应该好好的教训他。”
“还有。”
“还有什么?”
“老朱不是说过他曾经为了避免麻烦,给那个卫生局的小官送过钱吗,这人也被人打了一顿,最后撤了职,正在接受调查。”
“哈哈,他也有今天。咦,不对,他要是把老朱送钱给他的事说出来,老朱岂不是……”
“绝对不会。”
“为什么?”
“这两件事应该是连在一起的,我怀疑这两件事与某个人有关。”
杨天想了想,面色微微一变,道:“你是说那个姓罗的老人?”
于添点了点头,道:“那姓罗的来历十分神秘,我叫人帮我查过他的底细,但一直查不出他到底是什么来头。这样的一个人,通常都是大人物。他喜欢吃朱大哥做的鸡蛋面,朱大哥若是有了麻烦,他以后就吃不到了,所以这两件事九成和他有关。”
顿了顿,又说道:“你还记得那个眼镜男那天看到你的时候,迅速的将手伸到腰后那件事吗?”
“记得啊,怎么了?”
“我要是没有猜错的话,他腰后有枪。”
“他要拿枪对付我?”
“你要是敌人的话,他会在第一时间向你开枪。他表面上是个秘书,但他是个神枪手。”
“神枪手?”
杨天讶然道。
“没错。我是从猎鹰里出来的,天生有一种触觉,谁的枪法好不好,我只看对方的手一眼,就能猜到八九分。”
“那你的枪法呢?”
于添笑了笑,说道:“我的枪法还算凑合。”
杨天看出他是在谦虚,便道:“于大哥,我很少看到你谦虚,你的枪法一定很好。”
于添听了这话,也不知道怎么回事,面皮微微抽动了一下,内心像是掀起了一阵波澜。
杨天虽然觉得有些奇怪,但他把于添当做朋友,所以就没有多想,以为这是于添突然想起了部队里的事。
过了一会,于添才轻轻的说道:“有时候枪法太好并不是一件好事。对了,杨先生,你知道那个金老三是什么人吗?”
“他是什么人?”
“他和宋家有点关系,他有一个姑姑,名叫金湘漪,年纪只比他大七八岁,但十多年前就与宋家老二宋子强勾搭上了,是宋老二的四太太,说白了就是小四,还给宋老二生了一个小崽子。”
“难怪金老三敢这么做,原来他身后有宋家支持。”
“宋家乃南华四大家族,在南华的势力可谓盘根错节,三教九流都有他们的人。金老三只不过是宋老二四姨太的侄子,便可以派人在光天化日之下欺压良善,显见宋家在南华是多么的嚣张跋扈。不过,话又说回来,那个姓罗的手段更高明,若不是他出手,朱大哥的麻烦只怕会越来越大。”
“于大哥,照你这么说,老朱今后不会再有麻烦了?”
“那姓罗的若是个大人物,他一定要照着朱大哥的话,我保证没人敢动朱大哥一根头发。”
“于大哥,你见识比我广,我相信你的话。”
两人吃了一会,不知怎么的,就聊到了那个马小姐的身上。
杨天一直对那个马晓玲念念不忘,一说起她,当然是问个不停,但于添不敢多说马晓玲的事,只向杨天透露了马晓玲的一些事,而这些事想来也不是什么秘密,只要用心去查的话,应该可以查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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