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我的感情线不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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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来的只有大头一个人,是的,只有他自己活了下来,确认了其他人都已经没了气,检查到李悦这发现她还有气息,就赶紧叫醒了她。
如果李悦穿的是别的衣服,也许还不会有这么重的伤,只是没想到一大早上就来了这么一遭。
“疼,虽然已经不出血了,但是那股疼痛感是少不了的。”前世的经验告诉自己,狼和狗差不多,咬伤抓伤都容易得狂犬病。
“大头,帮我取一只狼头过来,把狼脑取出来,快。”李悦想赶紧用自己的知识救自己,知识就是力量,此时不用更待何时。
这时候大头也肯定也不想她死去,毕竟这么白的腿,死了多白瞎,而且也没人再和他说话了,自己一个人是万万走不出去的,两个人还有个精神支柱。
大头利索的劈开了一只狼头,取出狼脑,先涂抹到被狼咬伤的地方。
“大头,一只不够再去取两只,对了,你有没有被我狼抓伤或者咬伤,如果有也马上去狼脑涂抹上。”
“哦哦,我手臂被狼抓了一下,不要紧的吧。”
“以防万一吧,就剩咱们两个人,你千万不能出事。”
大头又去取了四五只狼脑,才给李悦涂好,而他自己也是幸运,狼爪的那一下,再等会,都快好了。
虽然不知道会不会得狂犬病,但是前世知道用狗脑治疗现在他用狼脑应该也一样。
也不知道应该外敷多久,但是到了中午应该差不多了了吧,到了中午,大头去烧了水,然后又煮了一些布条,然后大头做了件人生中认为最美好的事情,帮李悦清理伤口和换药。
这是大头人生中最高光的时刻,用他的话说,李仙子的后背此世间绝无第二个人见过,更别说亲手给她换药。
大头这些日子下来是有些爱慕着李悦的,毕竟爱美之人人皆有之。
看到李悦后背的抓痕和咬痕他的心里像刀割了一样,清洗和上药过程异常小心,整个过程李悦紧紧的咬着一块布,那种疼痛差点有让他昏厥过去,好在他挺了过来。
“这里应该是狼群的领地,现在一两天我估计我们是安全的,收拢下物资看看那些是我们能用的。”李悦自己无法行动,这些只能由大头来做。
金疮药果然好用,两天的时间,已经可以站起来行走了,只要不拉伤到伤口,就没问题。
现在他们的处境很玄妙,如果说安全吧,现在他们能带走的物资只有大头一个人背的,他们都容易饿死,但是如果说危险呢,他们附近的狼群已经灭了,还算安全。
但是整体的情况肯定是不好的,因为现在他们失去方向感了,地图找不到了。
所有队员的尸体,只能简单处理下,大头在埋葬他们的时候,哭的像一个泪人一样,还是李悦安慰了好久才好的。
到了第五天,李悦的后背终于起了血痂,他们要准备出发了,这趟行程他们损失惨重,草药虽然收获了一些,但是那些都是寻常草药,总的来说能有有一百两银子就不错了,值钱的就是自己身上的两株人参。
他们的行囊也很简单,大头用树杈给她做了个手杖,李悦也换上了一条背带裤,那仙气飘飘的纱衣不适合在山林中行走。
腰间只有了那柄短刀,游龙剑在战斗中,居然折了,怎么损坏的自己都没有印象,后来是大头告诉她,王头用游龙剑杀的狼王,然后又砍杀其他小狼的时候,才坏掉的。
她只能简单背一个小的包袱,里面有他的衣服。
大头这边主要都是食物和水,毕竟现在这样,能多带点吃的就多带一点,身上又缠绕了一根绳子。那柄砍刀但是让他磨得反了光。
他们也不知道那个方向可以回去,只能凭借着记忆行走。
两个人走了几个小时之后,看到了一块熟悉的地方,正是之前挖人参的地方,但是这也能说明一件事,两个人走错了方向。
但是没办法了,两个人只能硬着头皮走下去了。山林里树木的茂盛是难以形容的,虽然避免了阳光的直射,但是也正是因为这样,对太阳的判断就会产生失误。
两个人在山林中行走了半个月,依然没有确立方向,也没有找到任何有迹可循的路。
半个月过去,李悦后背的伤已经没有什么影响了,但是那疤痕确实那么的明显,她也能帮着大头进行了一些简单的负重,毕竟想要生存下去,两个人必须相互扶持和鼓励。
她在这期间还弄明白了一个问题,大头看上去憨憨的,实际才二十一岁,原本李悦一直以为他都已经将近三十岁。
好在当时他们随身带了一块磨刀石,要不然他们两个真的就半路凉凉了,仗着刀锋犀利,大头砍翻了一头花豹。
他们不敢在地面休息,所以晚上大多时间都是在树上休息,而且还会在树下做上用来警觉的陷阱。
晚上,两个人在树上聊天“林大哥,你说我们还要多久,才能走得出去。”有时候开头引话的都是李悦,毕竟指望着大头就有点难了。
大头姓林,叫林大壮。
“还是叫我大头舒服。”
好吧,这个铁憨憨。
“其实,大头,一直到这个世界有神仙的对吧?”李悦对着这个铁憨憨也是无奈,只能说起了别的话题。
“以前听掌柜的说过,那些神仙本事可大了,会飞天遁地,会的都是咱们这些人做梦都不会的本事。”
“那大头,你想不想也成为神仙。”李悦说完了坐起了身,看着大头。
“我?我怎么可能成为神仙,别说当神仙,我连神仙什么样子都没有见过。”大头也聊起来了兴致,也坐了起来。
“都说我们这青峰山中就有神仙,要不我们碰碰运气?”
“这可行吗,青峰山这么大,我们怎么去找呀?”大头虽然起了兴致,但是要自己也能成为神仙,那他可是没想过的。
“其实我们现在这样的境况也好不到哪去,走了这么久都没有走出去,我们出来都已经一个多月了,等到了三个月,我们没回去,你说会有人找我们嘛?”
“如果我们半年了都没出去,所有人会以为我们都已经死了吧。如果那样,我们再走出去,还能和以前一样嘛?”看着大头没什么想法,李悦有劝说了一句。
大头也在想,如果出去了,是不是就要和她分开了,如果真的在山林里寻找那神仙,是不是就可以陪着她了,似乎这样也挺好。
“我听你的,你说咋办就咋办。”大头还是妥协了,神不神仙的无所谓,主要是能这样陪着她,也挺好。
这几日李悦自己也看出来大头的一点想法,她自己也是没想到,穿越异世的爱情线不应该是自己遇到危险,然后以为帅气逼人的公子营救了自己,然后情投意合嘛?
怎么自己穿越感情线怎么到了大头这里,虽然好好收拾一下的大头不算帅,但至少有个七十分,只是生活的压力改变了他太多。
“大头,你是不是有过一个妹妹。”发现苗头不对李悦赶紧转移了一个话题。
“嗯,以前我家穷,妹妹六七岁就被家里卖到了大户人家当丫鬟,说起来我也有好几年没见过妹妹了。”
“要不,我们结拜为异姓兄妹吧,我很想有个哥哥。”李悦其实现在相处下来一点也不反感这个汉子,倒是有一些感激还有感动,说出来结拜这也是真心实意的要结拜。
“结,结拜?”大头好像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一样。
“是呀,难道你不觉得我们现在这样就像一家人一样吗,相互照顾?”
“好,好呀,太好了呀!”大头欣喜若狂,其实他现在最害怕的就是万一真的离开了这里再也见不到李悦了,至于刚答应的寻找仙人的事,早都忘到了脑后。
“那你这就是答应了,你是我兄长,我是你妹妹,以后我们要相互扶持,相互帮助,我们就是一家人了。”李悦这话说的很认真,她真的觉得大头是个好人。
好吧,自己来到异世的第一张好人卡,就发给了大头。
树上两人不能跪着磕头,两个人只能举手起誓,形式简单,但却严肃。
第二日,两人便兄妹相称,兄妹二人在这一日,又发现了一株人参,大约用了一个时辰,才采摘完毕。
大头也好奇这个草药有什么用?李悦的回答倒也干脆:延年益寿。
这可是惊呆了大头,就这么个东西,能延长人寿命?他肯定是不信的。
但是当李悦很郑重的告诉他,当一个人快要咽气的时候,切一小块含在嘴里,就能把这口气吊起来的时候,他可能有那么点相信了,要不为啥非要进这大山里来找这个东西呢。
当李悦收好这个人参之后,把这人参郑重其事的交给了大头“哥,这个你收好了,也许我们以后永远用不到,但是就怕万一。”
这话说的,听的大头真的是头大了,刚说完这个东西是吊命用的,就又是万一,还是万一的。
醒来的只有大头一个人,是的,只有他自己活了下来,确认了其他人都已经没了气,检查到李悦这发现她还有气息,就赶紧叫醒了她。
如果李悦穿的是别的衣服,也许还不会有这么重的伤,只是没想到一大早上就来了这么一遭。
“疼,虽然已经不出血了,但是那股疼痛感是少不了的。”前世的经验告诉自己,狼和狗差不多,咬伤抓伤都容易得狂犬病。
“大头,帮我取一只狼头过来,把狼脑取出来,快。”李悦想赶紧用自己的知识救自己,知识就是力量,此时不用更待何时。
这时候大头也肯定也不想她死去,毕竟这么白的腿,死了多白瞎,而且也没人再和他说话了,自己一个人是万万走不出去的,两个人还有个精神支柱。
大头利索的劈开了一只狼头,取出狼脑,先涂抹到被狼咬伤的地方。
“大头,一只不够再去取两只,对了,你有没有被我狼抓伤或者咬伤,如果有也马上去狼脑涂抹上。”
“哦哦,我手臂被狼抓了一下,不要紧的吧。”
“以防万一吧,就剩咱们两个人,你千万不能出事。”
大头又去取了四五只狼脑,才给李悦涂好,而他自己也是幸运,狼爪的那一下,再等会,都快好了。
虽然不知道会不会得狂犬病,但是前世知道用狗脑治疗现在他用狼脑应该也一样。
也不知道应该外敷多久,但是到了中午应该差不多了了吧,到了中午,大头去烧了水,然后又煮了一些布条,然后大头做了件人生中认为最美好的事情,帮李悦清理伤口和换药。
这是大头人生中最高光的时刻,用他的话说,李仙子的后背此世间绝无第二个人见过,更别说亲手给她换药。
大头这些日子下来是有些爱慕着李悦的,毕竟爱美之人人皆有之。
看到李悦后背的抓痕和咬痕他的心里像刀割了一样,清洗和上药过程异常小心,整个过程李悦紧紧的咬着一块布,那种疼痛差点有让他昏厥过去,好在他挺了过来。
“这里应该是狼群的领地,现在一两天我估计我们是安全的,收拢下物资看看那些是我们能用的。”李悦自己无法行动,这些只能由大头来做。
金疮药果然好用,两天的时间,已经可以站起来行走了,只要不拉伤到伤口,就没问题。
现在他们的处境很玄妙,如果说安全吧,现在他们能带走的物资只有大头一个人背的,他们都容易饿死,但是如果说危险呢,他们附近的狼群已经灭了,还算安全。
但是整体的情况肯定是不好的,因为现在他们失去方向感了,地图找不到了。
所有队员的尸体,只能简单处理下,大头在埋葬他们的时候,哭的像一个泪人一样,还是李悦安慰了好久才好的。
到了第五天,李悦的后背终于起了血痂,他们要准备出发了,这趟行程他们损失惨重,草药虽然收获了一些,但是那些都是寻常草药,总的来说能有有一百两银子就不错了,值钱的就是自己身上的两株人参。
他们的行囊也很简单,大头用树杈给她做了个手杖,李悦也换上了一条背带裤,那仙气飘飘的纱衣不适合在山林中行走。
腰间只有了那柄短刀,游龙剑在战斗中,居然折了,怎么损坏的自己都没有印象,后来是大头告诉她,王头用游龙剑杀的狼王,然后又砍杀其他小狼的时候,才坏掉的。
她只能简单背一个小的包袱,里面有他的衣服。
大头这边主要都是食物和水,毕竟现在这样,能多带点吃的就多带一点,身上又缠绕了一根绳子。那柄砍刀但是让他磨得反了光。
他们也不知道那个方向可以回去,只能凭借着记忆行走。
两个人走了几个小时之后,看到了一块熟悉的地方,正是之前挖人参的地方,但是这也能说明一件事,两个人走错了方向。
但是没办法了,两个人只能硬着头皮走下去了。山林里树木的茂盛是难以形容的,虽然避免了阳光的直射,但是也正是因为这样,对太阳的判断就会产生失误。
两个人在山林中行走了半个月,依然没有确立方向,也没有找到任何有迹可循的路。
半个月过去,李悦后背的伤已经没有什么影响了,但是那疤痕确实那么的明显,她也能帮着大头进行了一些简单的负重,毕竟想要生存下去,两个人必须相互扶持和鼓励。
她在这期间还弄明白了一个问题,大头看上去憨憨的,实际才二十一岁,原本李悦一直以为他都已经将近三十岁。
好在当时他们随身带了一块磨刀石,要不然他们两个真的就半路凉凉了,仗着刀锋犀利,大头砍翻了一头花豹。
他们不敢在地面休息,所以晚上大多时间都是在树上休息,而且还会在树下做上用来警觉的陷阱。
晚上,两个人在树上聊天“林大哥,你说我们还要多久,才能走得出去。”有时候开头引话的都是李悦,毕竟指望着大头就有点难了。
大头姓林,叫林大壮。
“还是叫我大头舒服。”
好吧,这个铁憨憨。
“其实,大头,一直到这个世界有神仙的对吧?”李悦对着这个铁憨憨也是无奈,只能说起了别的话题。
“以前听掌柜的说过,那些神仙本事可大了,会飞天遁地,会的都是咱们这些人做梦都不会的本事。”
“那大头,你想不想也成为神仙。”李悦说完了坐起了身,看着大头。
“我?我怎么可能成为神仙,别说当神仙,我连神仙什么样子都没有见过。”大头也聊起来了兴致,也坐了起来。
“都说我们这青峰山中就有神仙,要不我们碰碰运气?”
“这可行吗,青峰山这么大,我们怎么去找呀?”大头虽然起了兴致,但是要自己也能成为神仙,那他可是没想过的。
“其实我们现在这样的境况也好不到哪去,走了这么久都没有走出去,我们出来都已经一个多月了,等到了三个月,我们没回去,你说会有人找我们嘛?”
“如果我们半年了都没出去,所有人会以为我们都已经死了吧。如果那样,我们再走出去,还能和以前一样嘛?”看着大头没什么想法,李悦有劝说了一句。
大头也在想,如果出去了,是不是就要和她分开了,如果真的在山林里寻找那神仙,是不是就可以陪着她了,似乎这样也挺好。
“我听你的,你说咋办就咋办。”大头还是妥协了,神不神仙的无所谓,主要是能这样陪着她,也挺好。
这几日李悦自己也看出来大头的一点想法,她自己也是没想到,穿越异世的爱情线不应该是自己遇到危险,然后以为帅气逼人的公子营救了自己,然后情投意合嘛?
怎么自己穿越感情线怎么到了大头这里,虽然好好收拾一下的大头不算帅,但至少有个七十分,只是生活的压力改变了他太多。
“大头,你是不是有过一个妹妹。”发现苗头不对李悦赶紧转移了一个话题。
“嗯,以前我家穷,妹妹六七岁就被家里卖到了大户人家当丫鬟,说起来我也有好几年没见过妹妹了。”
“要不,我们结拜为异姓兄妹吧,我很想有个哥哥。”李悦其实现在相处下来一点也不反感这个汉子,倒是有一些感激还有感动,说出来结拜这也是真心实意的要结拜。
“结,结拜?”大头好像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一样。
“是呀,难道你不觉得我们现在这样就像一家人一样吗,相互照顾?”
“好,好呀,太好了呀!”大头欣喜若狂,其实他现在最害怕的就是万一真的离开了这里再也见不到李悦了,至于刚答应的寻找仙人的事,早都忘到了脑后。
“那你这就是答应了,你是我兄长,我是你妹妹,以后我们要相互扶持,相互帮助,我们就是一家人了。”李悦这话说的很认真,她真的觉得大头是个好人。
好吧,自己来到异世的第一张好人卡,就发给了大头。
树上两人不能跪着磕头,两个人只能举手起誓,形式简单,但却严肃。
第二日,两人便兄妹相称,兄妹二人在这一日,又发现了一株人参,大约用了一个时辰,才采摘完毕。
大头也好奇这个草药有什么用?李悦的回答倒也干脆:延年益寿。
这可是惊呆了大头,就这么个东西,能延长人寿命?他肯定是不信的。
但是当李悦很郑重的告诉他,当一个人快要咽气的时候,切一小块含在嘴里,就能把这口气吊起来的时候,他可能有那么点相信了,要不为啥非要进这大山里来找这个东西呢。
当李悦收好这个人参之后,把这人参郑重其事的交给了大头“哥,这个你收好了,也许我们以后永远用不到,但是就怕万一。”
这话说的,听的大头真的是头大了,刚说完这个东西是吊命用的,就又是万一,还是万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