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是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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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真想火,是一名作家,曾经发表过很多划时代意义的伟大作品。
我的小说《蚝》,参加过诺斯卡文学奖的角逐,最终获得写作小金人,华语乐坛金像奖的提名。
好吧,我承认,以上都是我瞎编的。
我的真实身份是一个扑街写手,每个月的收入都不够别人吃一顿大餐的。
但我有梦想,希望将来也能成为月入百万的大神,可以凭借自身的号召力写作,不再恰那一点点的全勤...
不好意思,扯远了,梦想遥不可及,还是说重点吧。
有一天,我发现自己有了一个神奇的能力。
我可以化身主角融入自己创作的小说中,金钱美女,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什么?你说这是做白日梦、或者人格分裂的妄想症?也有人这么提过,但我都不以为然。
你们这些凡夫俗子、怎会了解我这个伟大创作者的真实生活状态,说出来定然会羡煞旁人。
有时候我坐拥三宫六院,尝遍天下珍馐。
有时候我叱咤风云,绝色侠女哭着喊着要与我共闯天涯,也有都市霓虹下的御姐、萝莉们为我黯然垂泪。
我成就了神道,高手寂寞,无人能懂。
渐渐的,这种掌控一切的生活让我感到枯燥无聊,越来越厌倦,好在我还有另一种超能力。
那就是在小说中隐去上帝视角,开启生存冒险的刺激生活。
今天,我又创作了一本爽点十足、反转不断的大型都市科幻伦理武侠后宫玄幻小说,我隐藏了对小说主线以及背景的所有记忆,化身成懵懂主角要开始新的刺激冒险之旅了。
一阵天旋地转后,我已经进入到小说中。
哇,记忆有些混乱,场景也很是陌生,难道这次的穿书之旅将有无法预料的意外出现?
太好了,这就是我期待已久的全新版本人生。
“唉,唉,你这老头咋回事?”
一个老大爷走了过来,颤颤巍巍,他打算作甚?难道想要碰瓷?
我急忙躲开,准备掏出手机保留证据,谁知他拿出一个破瓷碗,然后语重心长的道:
“孩子,你总算来了。
拿着它,这就是咱们丐帮传承已久的金汤勺讨饭碗,有了金汤勺、讨饭不费力,继承了金汤勺,你就能带领丐帮发扬光大,我老了,这片地铁广场就交给你了。”
老大爷说的情真意切,我都有些莫名的感动了。
等等,这都是什么跟什么呀?
我是主角,我的任务是去酒吧英雄救美,然后和醉酒的大明星幂儿小姐滚床单,再然后趁她熟睡悄悄的离开。
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这才是我该有的人生。
咦,我的手怎么不自觉的抬了起来,那破瓷碗好像有着无穷的魅力,需要我用一生去将它守护。
还有我这袖子,破破烂烂?
呀,我的胸口、裤子上都是窟窿,难道这是今年流行的秋冬款破洞装?
可那些小姑娘的眼神怎么不像是见到最fashion、最英俊大帅哥的表情,反倒像是在看一个游手好闲的乞丐。
呸呸呸,我怎么可能真是一个乞丐,我是主角,一个富可敌国、武力爆表的美男子。
不行,我的手不自觉碰到那破瓷碗了,老头完成了交接,已经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他的笑容好慈祥,鬓角的白发飘舞,让我有种顶礼膜拜的冲动。
难道这就是属于我的宿命,去发扬什么丐帮。
不,我不要,让一切都见鬼去吧。
我猛然抬起另一只手,将老头与我一起握住的瓷碗打翻在地。
哗啦,瓷碗掉在地上,碎成了七八瓣。
我感觉一种无形的枷锁就这么消失了,心情豁然倍爽。
“你~,你竟然打碎了金汤勺,这可是咱们丐帮的圣物啊......”
老头从迷茫震惊中回过味儿来,他点指我颤巍巍的道。
看他随时都会倒下讹人的样子,我毫不迟疑的转身就走,什么金汤勺,不就是一个破瓷碗吗?
编这么多故事,还不是为了骗钱?
我是主角,我的智商可是超过180的,想要骗我,门都没有。
我跑出地铁广场,打算去预定中的兰蔻酒吧。
这会儿已经夜幕降临,大都市内灯红酒绿,正是痴男怨女纸醉金迷的时刻。
我虽然没有开启上帝视角,也主动隐藏了有关这个世界设定与主线的记忆,但关于那39D大明星幂儿小姐,还是特意保留一些的。
毕竟,这是我融入小说世界的切入点。
今天是她事业遭挫,绯闻对象出轨,需要借酒消愁的日子。
我只要能及时出现,打跑那几个调戏幂儿的小流氓,定然可以赢得她的好感。
然后与她一起把酒言欢,送她回宾馆,半推半就完成......
对了,兰蔻酒吧在哪?
说了这么多,我竟然忘记了最重要的一件事,这附近好像并没有一个叫兰蔻的酒吧。
不行,我需要寻人问问。
路边就有一辆黑色的进口加长商务车,这应该是有钱人在等女朋友?
听说有钱人都很注重绅士风度,向他打听兰蔻酒吧应该没有问题,于是,我迈步走了过去。
咣当,商务车的车门突然打开,几个戴墨镜的彪形大汉从上面一拥而下。
他们冲着我来了,气势汹汹,这是要干什么?
难道我与那豪车的主人有仇?可我怎么没有一点印象?
“姑爷,我们终于找到您了。”
四个彪形大汉快步来到我近前,我已经暗自握紧了拳头、运转内力灌注掌心,准备给其来个终身难忘的教训。
谁知他们竟弯腰施礼,开口叫我姑爷。
“我说四位,你们认错人了吧?”
“没有,您就是我们白家的姑爷。”
“姑爷,快跟我们回去吧,大小姐已经知道错了,她说以后再也不会对您耍小脾气......”
听着他们笃定的话语,我的内心是懵逼的。
我问他们,你家大小姐是谁?模样长相如何?可有她的照片。
“姑爷,玩笑了不是,怎么几天不见,您不光混成了乞丐,就连自己的妻子也不记得了?”
那看上去有些彪的男子满脸古怪的说道。
不过,他还是依言拿出手机,打开找到一张照片:“呶,这就是咱们白家的大小姐白梦雪,也就是您的妻子。”
我看着手机照片上的女子有些愕然,不是因为她奇丑无比,而是恰恰相反,她太美了。
鹅蛋脸精致典雅,肌肤细腻,飘逸的长发自然垂到背后,名贵的西装都难以遮挡那傲人的身材。
关键短裙下的那一对大长白腿,应该有一米二吧。
我叫真想火,是一名作家,曾经发表过很多划时代意义的伟大作品。
我的小说《蚝》,参加过诺斯卡文学奖的角逐,最终获得写作小金人,华语乐坛金像奖的提名。
好吧,我承认,以上都是我瞎编的。
我的真实身份是一个扑街写手,每个月的收入都不够别人吃一顿大餐的。
但我有梦想,希望将来也能成为月入百万的大神,可以凭借自身的号召力写作,不再恰那一点点的全勤...
不好意思,扯远了,梦想遥不可及,还是说重点吧。
有一天,我发现自己有了一个神奇的能力。
我可以化身主角融入自己创作的小说中,金钱美女,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什么?你说这是做白日梦、或者人格分裂的妄想症?也有人这么提过,但我都不以为然。
你们这些凡夫俗子、怎会了解我这个伟大创作者的真实生活状态,说出来定然会羡煞旁人。
有时候我坐拥三宫六院,尝遍天下珍馐。
有时候我叱咤风云,绝色侠女哭着喊着要与我共闯天涯,也有都市霓虹下的御姐、萝莉们为我黯然垂泪。
我成就了神道,高手寂寞,无人能懂。
渐渐的,这种掌控一切的生活让我感到枯燥无聊,越来越厌倦,好在我还有另一种超能力。
那就是在小说中隐去上帝视角,开启生存冒险的刺激生活。
今天,我又创作了一本爽点十足、反转不断的大型都市科幻伦理武侠后宫玄幻小说,我隐藏了对小说主线以及背景的所有记忆,化身成懵懂主角要开始新的刺激冒险之旅了。
一阵天旋地转后,我已经进入到小说中。
哇,记忆有些混乱,场景也很是陌生,难道这次的穿书之旅将有无法预料的意外出现?
太好了,这就是我期待已久的全新版本人生。
“唉,唉,你这老头咋回事?”
一个老大爷走了过来,颤颤巍巍,他打算作甚?难道想要碰瓷?
我急忙躲开,准备掏出手机保留证据,谁知他拿出一个破瓷碗,然后语重心长的道:
“孩子,你总算来了。
拿着它,这就是咱们丐帮传承已久的金汤勺讨饭碗,有了金汤勺、讨饭不费力,继承了金汤勺,你就能带领丐帮发扬光大,我老了,这片地铁广场就交给你了。”
老大爷说的情真意切,我都有些莫名的感动了。
等等,这都是什么跟什么呀?
我是主角,我的任务是去酒吧英雄救美,然后和醉酒的大明星幂儿小姐滚床单,再然后趁她熟睡悄悄的离开。
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这才是我该有的人生。
咦,我的手怎么不自觉的抬了起来,那破瓷碗好像有着无穷的魅力,需要我用一生去将它守护。
还有我这袖子,破破烂烂?
呀,我的胸口、裤子上都是窟窿,难道这是今年流行的秋冬款破洞装?
可那些小姑娘的眼神怎么不像是见到最fashion、最英俊大帅哥的表情,反倒像是在看一个游手好闲的乞丐。
呸呸呸,我怎么可能真是一个乞丐,我是主角,一个富可敌国、武力爆表的美男子。
不行,我的手不自觉碰到那破瓷碗了,老头完成了交接,已经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他的笑容好慈祥,鬓角的白发飘舞,让我有种顶礼膜拜的冲动。
难道这就是属于我的宿命,去发扬什么丐帮。
不,我不要,让一切都见鬼去吧。
我猛然抬起另一只手,将老头与我一起握住的瓷碗打翻在地。
哗啦,瓷碗掉在地上,碎成了七八瓣。
我感觉一种无形的枷锁就这么消失了,心情豁然倍爽。
“你~,你竟然打碎了金汤勺,这可是咱们丐帮的圣物啊......”
老头从迷茫震惊中回过味儿来,他点指我颤巍巍的道。
看他随时都会倒下讹人的样子,我毫不迟疑的转身就走,什么金汤勺,不就是一个破瓷碗吗?
编这么多故事,还不是为了骗钱?
我是主角,我的智商可是超过180的,想要骗我,门都没有。
我跑出地铁广场,打算去预定中的兰蔻酒吧。
这会儿已经夜幕降临,大都市内灯红酒绿,正是痴男怨女纸醉金迷的时刻。
我虽然没有开启上帝视角,也主动隐藏了有关这个世界设定与主线的记忆,但关于那39D大明星幂儿小姐,还是特意保留一些的。
毕竟,这是我融入小说世界的切入点。
今天是她事业遭挫,绯闻对象出轨,需要借酒消愁的日子。
我只要能及时出现,打跑那几个调戏幂儿的小流氓,定然可以赢得她的好感。
然后与她一起把酒言欢,送她回宾馆,半推半就完成......
对了,兰蔻酒吧在哪?
说了这么多,我竟然忘记了最重要的一件事,这附近好像并没有一个叫兰蔻的酒吧。
不行,我需要寻人问问。
路边就有一辆黑色的进口加长商务车,这应该是有钱人在等女朋友?
听说有钱人都很注重绅士风度,向他打听兰蔻酒吧应该没有问题,于是,我迈步走了过去。
咣当,商务车的车门突然打开,几个戴墨镜的彪形大汉从上面一拥而下。
他们冲着我来了,气势汹汹,这是要干什么?
难道我与那豪车的主人有仇?可我怎么没有一点印象?
“姑爷,我们终于找到您了。”
四个彪形大汉快步来到我近前,我已经暗自握紧了拳头、运转内力灌注掌心,准备给其来个终身难忘的教训。
谁知他们竟弯腰施礼,开口叫我姑爷。
“我说四位,你们认错人了吧?”
“没有,您就是我们白家的姑爷。”
“姑爷,快跟我们回去吧,大小姐已经知道错了,她说以后再也不会对您耍小脾气......”
听着他们笃定的话语,我的内心是懵逼的。
我问他们,你家大小姐是谁?模样长相如何?可有她的照片。
“姑爷,玩笑了不是,怎么几天不见,您不光混成了乞丐,就连自己的妻子也不记得了?”
那看上去有些彪的男子满脸古怪的说道。
不过,他还是依言拿出手机,打开找到一张照片:“呶,这就是咱们白家的大小姐白梦雪,也就是您的妻子。”
我看着手机照片上的女子有些愕然,不是因为她奇丑无比,而是恰恰相反,她太美了。
鹅蛋脸精致典雅,肌肤细腻,飘逸的长发自然垂到背后,名贵的西装都难以遮挡那傲人的身材。
关键短裙下的那一对大长白腿,应该有一米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