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泉秀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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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嘶……”,叶晓瑜吃痛的清醒过来,才发现自己从见到白衣少年的第一眼开始就一直坐在原地原地发呆,哈喇子都差点溢出来了,“啊……我没事没事”,反应过来的叶晓瑜一阵语无伦次。
“闫铭,不得无礼,还不赶紧向小兄弟赔罪……”
“哼,对不起咯……”,蓝衣少年歪着头,有些不服气。
“没事儿啦,是我有错在先,应该我赔不是才是”,叶晓瑜对着白衣少年用力扯出一个大大的笑容,忽然想到自己现在又脏又破的样子配上这个笑容也不会迷人到哪里去,可能更丑,顿时有些失落。
白衣少年说着走到叶晓瑜身旁将其搀扶起来。
接触到少年的纤长而又骨节分明的双手,叶晓瑜觉得时间都停止了,小小年纪就这么英俊,以后长大了那还得了。
“没摔伤吧……”,少年蹙眉,关心的问。这声音真的太好听了,如果有手机之类的在身边,叶晓瑜一定要录下来设置成闹钟。
“哦,没有没有……你看,我好得很”,说着叶晓瑜用右手做了个强壮的姿势。
看着叶晓瑜欢乐的样子,白衣少年又恢复到之前的温柔,转身回到大石头边,将摆在石头上的食物倒在纸袋上,用布仔细的包起来,将鼓鼓的一大包递给叶晓瑜。
“这个给你……”
“呃……不用了哈,我刚才已经吃饱了,刚才因为实在太饿了,才会出现幻觉,然后没经过你们同意就吃了你们的东西,真是不好意思啊”,看到白衣少年这样,叶晓瑜红着脸有些难为情地说道。
“拿着吧,这些食物差不多能够让你支撑到都城。”看着低着头有些腼腆的叶晓瑜,白衣少年的嘴角浮起一丝自己都没觉察的微笑。
咦……,他怎么知道我是要去都城,这少年长得确实好帅,不过不会是个坏人吧。知人知面不知心,面对这个异时空的陌生人,还是谨慎些好。叶晓瑜在心里默默盘算。
“这条路通向的地方,只有一个,就是都城。”仿佛看到了叶晓瑜心里的疑惑,白衣少年又补了一句。
“既然兄长盛情难却,那小弟恭敬不如从命了。”叶晓瑜接过食物包裹,向白衣少年作了个揖。既然他认为自己是小兄弟,那就小兄弟吧。
“这样才对嘛,既然相遇也是有缘,举手之劳,不需要这么客气哈。”白衣少年笑道。
“谢谢你的食物,时候不早,我先启程了,后会有期,告辞”。
和白衣少年说话,叶晓瑜有些小紧张,努力将食物包斜跨着背在身上,准备继续上路。天色不早了,如果不继续走的话,到了天黑看不见路就麻烦了。
“嗯,那我们就此别过,都城离这儿不远了,你应该能够在天黑前到达”。
“后会有期”。叶晓瑜转身,向都城的方向走去。
“后会有期,路上小心”。白衣少年目送叶晓瑜远去。
“少爷,你把食物都给了他了,那咱们吃什么啊,我中午还没怎么吃呢?”
闫铭有些不满道。
“没事儿,我们快些的话,一小会儿就到达下个驿站了”,
看着叶晓瑜的身影渐渐变小,白衣少年翻身上马。
刚才除了食物,他还将一个随身的玉佩放在了食物包里,到了都城,将玉佩变卖的话,应该能够让他不会挨饿。
不知为何,他好像对这个萍水相逢,全身上下脏兮兮的,甚至连名字都不知道的人莫名有些好感。
“少爷,我们走吧”。
“嗯”。
转眼,风尘扬起,少年和马,消失在古道的尽头。
告别了白衣少年,叶晓瑜继续的向前走。
重生到这个世界,她只继承了这个10岁小姑娘的身体及记忆,真是好巧,她也叫叶晓瑜。父亲曾是知州,但之后却一夜之间家道中落,父母也双双逝去。有关10岁前的记忆,可能是过于悲惨,除了上述这些,叶晓瑜并没有记得多少,不过没事,既然让生活在21世纪的叶晓瑜重生到这里,并从10岁开始活起,就凭着她曾是学霸的荣耀,她也会好好活下去凭借自己的力量在这个异时空打出一片天地。
“咕噜噜……”,肚子又开始叫了。
妈蛋,这个肚子简直不懂风情,现在正是我热血的规划未来生活的时候,竟然又给我叫起来。叶晓瑜摸着肚子,没好气的想。
抬头看看天色,差不多将近傍晚的光景,太阳已经西斜,因为是秋天,渐渐的有些凉意袭来,路渐渐的变得宽敞起来,也看到了一些行人,如果没弄错的话,应该快到都城了吧。
中午碰到白衣少年时,自己因为矜持,只吃了一只烧鸡,也难怪肚子饿了啊。
想到中午的时光,叶晓瑜觉得像一场梦一样,如果不是这一包的食物,她真觉得那就是幻觉。那么美好的少年,即使在梦里,也不是经常出现的呢。
打开食物包,叶晓瑜惊喜的发现,里面的食物还是有点多,除了饺子,还有鸡腿、烤的鸡翅,外加还有两个大包子。
鸡腿、鸡翅这些容易变坏的东西先吃,再吃几个饺子,剩下的饺子和两个包子留着明天吃。叶晓瑜在心里盘算。
即使是快到都城,她也不能掉以轻心,自己与路伯父只有一面之缘,首先能否找到陆家就是一个未知数,即使找到了,愿不愿意收留自己也仍然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所以还是自己还是要未雨绸缪一下。
找了一块石头,叶晓瑜便坐在上面开始吃起来。
路伯父的家并不是在都城里,而是在都城外的泉秀村里,所以,应该说距离这里比都城还要近些。如果晚上没有被收留,自己找个地方睡一晚,明天去都城也会方便些。诶……这样,估计又要先当叫花子了,因为即使要创业,也要先赚够本钱。不过都城应该挺大的,找个杂工干干应该不难,反正自己的男生打扮,但是如果当小厮就算了,工钱不多而且到时候还要帮自己赎身。
一边想着自己的未来规划,叶晓瑜不知不觉的吃完了拿出来的食物,把剩下的食物包好,背在身上,起身继续前行。
向前走了大概一个小时吧,叶晓瑜看到一个路碑,上面赫然写着“泉秀村”三个大字。
那天从乱坟堆醒过来的时候叶晓瑜就发现了,这个时代的字也是繁体汉字,与有历史记载的古代汉字基本一样,语言也跟她生活的时代官方语言差不多,所以,她省去了重新学习语言、文字的时间,想来,这也算是提前掌握了一门技能,虽然这技能有点渣。好吧,老天爷对自己也不是太不近人情。
泉秀村是大业国距离都城越京最近的一个村,相当于越京的郊区,行政管辖上归属越京管辖。
叶晓瑜并没有马上到村子里去,而是走到村口旁边的一条小溪上,这一路走来,全身估计脏到一个境界,不稍微打理下,估计一进到村里就会被当作乞丐轰出来吧。
“妈了个蛋……!!!!!”,叶晓瑜忍不住发出声来。
这是她第一次见这个身体的自己,虽然已经做好自己又脏又乱的准备,不过,溪水倒影里的她还是让她自己都吓得魂飞魄散。
扎在头上的发髻由于太久没有打理的缘故乱糟糟的像个鸟窝,还有一些掉下来散在脸上。黑兮兮的一张小脸,上面沾满了泥土,除了两个眼睛、一个嘴巴能够看清外,完全看不清这张脸本来的面貌,又破又不合身的衣服套在身上,水中倒影里的自己,连当一个小叫花子的资格都没有。
想到中午自己就是这样一副模样见得白衣少年,叶晓瑜自己囧的都要哭了。
看到自己的这幅样子,白衣少年晚上回去睡觉会做恶梦的吧,自己在异时空的第一次邂逅就这样没了。叶晓瑜又难为情又失落。
赶紧蹲下身体在溪水里拼命洗脸、洗手,顺便把破鞋子脱下,将脏兮兮的脚丫子也疯狂的洗了一通。
洗完头发后,叶晓瑜把之前被蓝衣少年扯坏的破背包拿来用力的擦头发,因为身上除了这个,没有别的破布了。虽然衣服也是破布,可是还要穿没办法。
忽然叶晓瑜觉得有个东西硬硬的铬着胸口,将手伸到头上试了几次,都觉得铬。
身上没别的东西,只有白衣少年给他的食物包,难道里面还有银子?
叶晓瑜顿时眼冒希望,两只眼睛瞬间变成了元宝的样子。
把包打开,并没有发现任何银子、金子的迹象,也是,如果有,刚才她吃饺子的时候早就看到了。
那到底是什么,叶晓瑜细心的把剩下的食物一个个翻开,
“哇咔咔……”,在装着包子的纸袋下面,发现了一个浑厚洁白,上面雕刻这双龙花纹的玉佩。
这个玉佩估计是白衣少年装食物的时候不小心掉在里面的吧,诶,找不到这个玉佩,他估计会着急的。
叶晓瑜小心的把玉佩收好,心想着有机会的话一定要把玉佩还给他,并好好的当面道谢。
当然,主要是打扮的漂亮一点再去,至少也要整洁一些。想到这个,叶晓瑜又大囧起来。
小小年纪,头发倒是很多。叶晓瑜折腾了好久,才把那一头乌黑的头发弄得半干,天渐渐的暗下来,再不进村就要到晚上了。
叶晓瑜赶紧把头发梳成发髻绾在头上,看了看溪水倒影中的自己,不觉有些小小的满意。
可能是泥土的防晒作用,现在的自己脸还是挺白的,长长的睫毛,大大的眼睛,高挺的鼻子,这些恰到好处的五官,使她的脸在精致秀美的同时带着清新,不至于过于艳丽,虽然还是一身破衣烂衫,但是至少现在整个人是整洁的。
今生的自己比前世要美多了,前世如果是长相中等的话,那今生的自己就是上等了,按照这个趋势,如果不要长残的话,那未来长大后的那张脸肯定会很美好。
想到这里,叶晓瑜顿时自我感觉良好。
离开小溪,整了整身上的简易布背包,叶晓瑜向村子走去。
“嘶……”,叶晓瑜吃痛的清醒过来,才发现自己从见到白衣少年的第一眼开始就一直坐在原地原地发呆,哈喇子都差点溢出来了,“啊……我没事没事”,反应过来的叶晓瑜一阵语无伦次。
“闫铭,不得无礼,还不赶紧向小兄弟赔罪……”
“哼,对不起咯……”,蓝衣少年歪着头,有些不服气。
“没事儿啦,是我有错在先,应该我赔不是才是”,叶晓瑜对着白衣少年用力扯出一个大大的笑容,忽然想到自己现在又脏又破的样子配上这个笑容也不会迷人到哪里去,可能更丑,顿时有些失落。
白衣少年说着走到叶晓瑜身旁将其搀扶起来。
接触到少年的纤长而又骨节分明的双手,叶晓瑜觉得时间都停止了,小小年纪就这么英俊,以后长大了那还得了。
“没摔伤吧……”,少年蹙眉,关心的问。这声音真的太好听了,如果有手机之类的在身边,叶晓瑜一定要录下来设置成闹钟。
“哦,没有没有……你看,我好得很”,说着叶晓瑜用右手做了个强壮的姿势。
看着叶晓瑜欢乐的样子,白衣少年又恢复到之前的温柔,转身回到大石头边,将摆在石头上的食物倒在纸袋上,用布仔细的包起来,将鼓鼓的一大包递给叶晓瑜。
“这个给你……”
“呃……不用了哈,我刚才已经吃饱了,刚才因为实在太饿了,才会出现幻觉,然后没经过你们同意就吃了你们的东西,真是不好意思啊”,看到白衣少年这样,叶晓瑜红着脸有些难为情地说道。
“拿着吧,这些食物差不多能够让你支撑到都城。”看着低着头有些腼腆的叶晓瑜,白衣少年的嘴角浮起一丝自己都没觉察的微笑。
咦……,他怎么知道我是要去都城,这少年长得确实好帅,不过不会是个坏人吧。知人知面不知心,面对这个异时空的陌生人,还是谨慎些好。叶晓瑜在心里默默盘算。
“这条路通向的地方,只有一个,就是都城。”仿佛看到了叶晓瑜心里的疑惑,白衣少年又补了一句。
“既然兄长盛情难却,那小弟恭敬不如从命了。”叶晓瑜接过食物包裹,向白衣少年作了个揖。既然他认为自己是小兄弟,那就小兄弟吧。
“这样才对嘛,既然相遇也是有缘,举手之劳,不需要这么客气哈。”白衣少年笑道。
“谢谢你的食物,时候不早,我先启程了,后会有期,告辞”。
和白衣少年说话,叶晓瑜有些小紧张,努力将食物包斜跨着背在身上,准备继续上路。天色不早了,如果不继续走的话,到了天黑看不见路就麻烦了。
“嗯,那我们就此别过,都城离这儿不远了,你应该能够在天黑前到达”。
“后会有期”。叶晓瑜转身,向都城的方向走去。
“后会有期,路上小心”。白衣少年目送叶晓瑜远去。
“少爷,你把食物都给了他了,那咱们吃什么啊,我中午还没怎么吃呢?”
闫铭有些不满道。
“没事儿,我们快些的话,一小会儿就到达下个驿站了”,
看着叶晓瑜的身影渐渐变小,白衣少年翻身上马。
刚才除了食物,他还将一个随身的玉佩放在了食物包里,到了都城,将玉佩变卖的话,应该能够让他不会挨饿。
不知为何,他好像对这个萍水相逢,全身上下脏兮兮的,甚至连名字都不知道的人莫名有些好感。
“少爷,我们走吧”。
“嗯”。
转眼,风尘扬起,少年和马,消失在古道的尽头。
告别了白衣少年,叶晓瑜继续的向前走。
重生到这个世界,她只继承了这个10岁小姑娘的身体及记忆,真是好巧,她也叫叶晓瑜。父亲曾是知州,但之后却一夜之间家道中落,父母也双双逝去。有关10岁前的记忆,可能是过于悲惨,除了上述这些,叶晓瑜并没有记得多少,不过没事,既然让生活在21世纪的叶晓瑜重生到这里,并从10岁开始活起,就凭着她曾是学霸的荣耀,她也会好好活下去凭借自己的力量在这个异时空打出一片天地。
“咕噜噜……”,肚子又开始叫了。
妈蛋,这个肚子简直不懂风情,现在正是我热血的规划未来生活的时候,竟然又给我叫起来。叶晓瑜摸着肚子,没好气的想。
抬头看看天色,差不多将近傍晚的光景,太阳已经西斜,因为是秋天,渐渐的有些凉意袭来,路渐渐的变得宽敞起来,也看到了一些行人,如果没弄错的话,应该快到都城了吧。
中午碰到白衣少年时,自己因为矜持,只吃了一只烧鸡,也难怪肚子饿了啊。
想到中午的时光,叶晓瑜觉得像一场梦一样,如果不是这一包的食物,她真觉得那就是幻觉。那么美好的少年,即使在梦里,也不是经常出现的呢。
打开食物包,叶晓瑜惊喜的发现,里面的食物还是有点多,除了饺子,还有鸡腿、烤的鸡翅,外加还有两个大包子。
鸡腿、鸡翅这些容易变坏的东西先吃,再吃几个饺子,剩下的饺子和两个包子留着明天吃。叶晓瑜在心里盘算。
即使是快到都城,她也不能掉以轻心,自己与路伯父只有一面之缘,首先能否找到陆家就是一个未知数,即使找到了,愿不愿意收留自己也仍然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所以还是自己还是要未雨绸缪一下。
找了一块石头,叶晓瑜便坐在上面开始吃起来。
路伯父的家并不是在都城里,而是在都城外的泉秀村里,所以,应该说距离这里比都城还要近些。如果晚上没有被收留,自己找个地方睡一晚,明天去都城也会方便些。诶……这样,估计又要先当叫花子了,因为即使要创业,也要先赚够本钱。不过都城应该挺大的,找个杂工干干应该不难,反正自己的男生打扮,但是如果当小厮就算了,工钱不多而且到时候还要帮自己赎身。
一边想着自己的未来规划,叶晓瑜不知不觉的吃完了拿出来的食物,把剩下的食物包好,背在身上,起身继续前行。
向前走了大概一个小时吧,叶晓瑜看到一个路碑,上面赫然写着“泉秀村”三个大字。
那天从乱坟堆醒过来的时候叶晓瑜就发现了,这个时代的字也是繁体汉字,与有历史记载的古代汉字基本一样,语言也跟她生活的时代官方语言差不多,所以,她省去了重新学习语言、文字的时间,想来,这也算是提前掌握了一门技能,虽然这技能有点渣。好吧,老天爷对自己也不是太不近人情。
泉秀村是大业国距离都城越京最近的一个村,相当于越京的郊区,行政管辖上归属越京管辖。
叶晓瑜并没有马上到村子里去,而是走到村口旁边的一条小溪上,这一路走来,全身估计脏到一个境界,不稍微打理下,估计一进到村里就会被当作乞丐轰出来吧。
“妈了个蛋……!!!!!”,叶晓瑜忍不住发出声来。
这是她第一次见这个身体的自己,虽然已经做好自己又脏又乱的准备,不过,溪水倒影里的她还是让她自己都吓得魂飞魄散。
扎在头上的发髻由于太久没有打理的缘故乱糟糟的像个鸟窝,还有一些掉下来散在脸上。黑兮兮的一张小脸,上面沾满了泥土,除了两个眼睛、一个嘴巴能够看清外,完全看不清这张脸本来的面貌,又破又不合身的衣服套在身上,水中倒影里的自己,连当一个小叫花子的资格都没有。
想到中午自己就是这样一副模样见得白衣少年,叶晓瑜自己囧的都要哭了。
看到自己的这幅样子,白衣少年晚上回去睡觉会做恶梦的吧,自己在异时空的第一次邂逅就这样没了。叶晓瑜又难为情又失落。
赶紧蹲下身体在溪水里拼命洗脸、洗手,顺便把破鞋子脱下,将脏兮兮的脚丫子也疯狂的洗了一通。
洗完头发后,叶晓瑜把之前被蓝衣少年扯坏的破背包拿来用力的擦头发,因为身上除了这个,没有别的破布了。虽然衣服也是破布,可是还要穿没办法。
忽然叶晓瑜觉得有个东西硬硬的铬着胸口,将手伸到头上试了几次,都觉得铬。
身上没别的东西,只有白衣少年给他的食物包,难道里面还有银子?
叶晓瑜顿时眼冒希望,两只眼睛瞬间变成了元宝的样子。
把包打开,并没有发现任何银子、金子的迹象,也是,如果有,刚才她吃饺子的时候早就看到了。
那到底是什么,叶晓瑜细心的把剩下的食物一个个翻开,
“哇咔咔……”,在装着包子的纸袋下面,发现了一个浑厚洁白,上面雕刻这双龙花纹的玉佩。
这个玉佩估计是白衣少年装食物的时候不小心掉在里面的吧,诶,找不到这个玉佩,他估计会着急的。
叶晓瑜小心的把玉佩收好,心想着有机会的话一定要把玉佩还给他,并好好的当面道谢。
当然,主要是打扮的漂亮一点再去,至少也要整洁一些。想到这个,叶晓瑜又大囧起来。
小小年纪,头发倒是很多。叶晓瑜折腾了好久,才把那一头乌黑的头发弄得半干,天渐渐的暗下来,再不进村就要到晚上了。
叶晓瑜赶紧把头发梳成发髻绾在头上,看了看溪水倒影中的自己,不觉有些小小的满意。
可能是泥土的防晒作用,现在的自己脸还是挺白的,长长的睫毛,大大的眼睛,高挺的鼻子,这些恰到好处的五官,使她的脸在精致秀美的同时带着清新,不至于过于艳丽,虽然还是一身破衣烂衫,但是至少现在整个人是整洁的。
今生的自己比前世要美多了,前世如果是长相中等的话,那今生的自己就是上等了,按照这个趋势,如果不要长残的话,那未来长大后的那张脸肯定会很美好。
想到这里,叶晓瑜顿时自我感觉良好。
离开小溪,整了整身上的简易布背包,叶晓瑜向村子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