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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9 花甲大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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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9??花甲大佬
回9花甲大佬张子牙从亭顶一跃而下之际,他的心不是下沉的,反而是向上浮了一浮。
不知道有没有这样的经历,有些时候,你完成了一个超级危险动作,或者,玩完了一些极之凶险的游戏,你能化险为夷,转危为安,终于能脚踏实地,大步跨过之际,心中就有这种向上漂浮的感觉。
仿佛,能克服这件事,就像升上了云端,去阅读风,去欣赏云,还能去纵控风云色变,更能叱咤风云。
张子牙这才省觉:自己竟然一度以为给温梦豹召上了坡,就不一定能活下来。
而今情势却还算好,至少,温梦豹似乎是要拉拢自己来对付他人,而且,此际他就要跟温梦豹找个替死鬼。
他下陡坡,看到李好和李早的神情:
李好为他捏了一把汗。
李早向他挤出了一个苦涩的笑容。
笑得比哭还难看。
张子牙突然觉得自己很幸福:至少,有人是真正关心自己的安危、生死,在腥风血雨的江湖中,总比一个人面对挣扎来得不寂寞一些。
对有些武林中人来说,看似勇敢,但却最是怕死。
但对有些江湖汉子,更怕的不是死,而是寂寞。
一种沉沦的、堕落的、无人闻问、无关痛痒、无边无际、无枝可棲、生死不知、老死不相往来的寂寞。
幸好,他还是有两个老干部、老兄弟关心着他,与他共患难、同进退。
他徐徐走下来,但没有马上跟李早和李好说话,他是个饱经世故的人,当然明白在这时候,他不管是为了自己还是李早李好,都该避这个嫌,先得把温梦豹的话带到。
他一路走到那半死不活的老者、痞子和壮汉身前。
这一刻,他觉得自己像个使者。
可是他不知道,他面对的三人,对他却有完全不同的感受:
痞子觉得这个刚下来的人,像个奸细。
壮汉瞠目看着从山坡上亭顶以非常低调但却十分高段的轻功飘下来的人,仿佛看到一个不是人的人。
那像身羅重病奄奄一息的花甲大佬,低着头,轻咳,耳廓居然耸动了一两下,仿佛只用听的也知道来的是什么人,以及什么意图,可见,他依然眼皮子也不抬,好像就当走来的是一条狗一般。
从这角度来说,一个人自我感觉良好的事,对别人来说,不一定会同感同慨,甚至有天渊之别。
张子牙走到三人面前,大约十步之遥,他忽然顿住了。
不能再走一步。
他当然也有提防,但自恃武艺、轻功,可以靠的更近,但他却陡然止步,因为是给一种气场逼住了。
一种不让人入雷池一步的气场。
那气场当然是从那一病一莽一痞仨人身上漫发出来的。
而且还完全是在不经意、甚至刻意敛藏的情形下透露出来的。
张子牙止了步,迎着风,道:“花甲大佬,温厂主想跟您借一个人。”
那病重垂危蜷缩着的人爱理不理,嗄声说:“借人?
拿去!他要的是王飞红还是朱财猫?
朱财猫还会储点钱,王飞红就只会大碗喝酒。”
张子牙指了指那位痞子。
那壮汉沉声道:“老三,你上身了。”
痞子无所谓的耸耸肩:“人在江湖走,哪有脚底不沾泥的!”
那花甲大佬忽然轻蔑的一笑:“去吧,我也想见识你的‘恰似惊鸿踏雪泥’。”
痞子的脚,忽然不跛了,向那花甲病人一拱手,恭声道:“望公子保重,老三去了。”
那病恹恹的人一挥手:“走吧!”
张子牙眼角闪亮了一下,乍见那病人瘦骨嶙嶙但修长玉白的五指边上的袖口,有一抹绯红色的衬边。
痞子转身跟张子牙道:〝他为什么不下来?
〞张子牙苦笑道:〝我只负责传话。
他要你上去!〞痞子讥诮的笑了一下:〝你好歹也是位刑捕,如果我这一过去就给他杀了,你拿不拿他归案?
〞张子牙摸着下巴,似乎还在拔着胡碴子。
他拔胡碴的手指很有点奇特,是用拇指和尾指钳住须根,一拔而出。
他似乎还很享受这种微疼。
张子牙拔了一根短须,道:〝飞红兄,你知道我只是位州府的捕头吧?
〞痞子〝王飞红〞道:〝但说什么也是位在职刑捕,而我们却只是县令遣下的皂快班头而已。
〞张子牙用眼色往坡上扬了扬:〝他可是位来自京师,代表了六扇门的主事。
〞“王飞红”点点头,眼睛发亮:“你的意思我明白:谁的官大谁最凶。
官要民死,民不得不死。
官给民平反,民才可申冤。
官要办民,民给他办就是了,他判的就是结案。”
张子牙看看在后头持刀的利雾谱,最后还是声道:“我本来也是不服气这个,才去当捕役;现在当了刑捕多年,才明白你服不服气,想要做点事,就先得服这个。”
虽然他心中一直觉得不对路,但又说不上来路,只好用手一引,说,“你还是去走一趟吧,一切小心就是了,别让我为难。”
“王飞红”眨了眨眼:“你刚才那一手轻功,可是‘轻飞经’里得绝活?”
张子牙心中一震,顾左右言他:“我那手也叫轻功?
江湖中人管他叫:‘命比蚁便宜大挪移’,哈哈!”
忽然,他觉得很不对劲。
对,眼睛。
是眼睛。
就是眼睛。
这个流氓痞子,有一双黑而亮且多情的眼。
这眼睛甚至有点落拓和捉狭。
这眼神一点也不中年。
这眼色里居然还有点醉意。
张子牙心中一震,马上在他脑海里搜寻“王飞红”这号江湖人物的“资料”:
王飞红。
今约卅五~四十岁。
一身颠沛流离。
之前曾赴京应考,中过榜,但得罪考官,取消考生资格。
又曾保过镖,刚冒出声名,遇上“行雷闪电”雷去屙率“雷死人不要命”四大悍将劫镖,力战负伤,镖尽失,给镖局指诬为内应,不能再在镖行上混。
之后当过飞贼,几次劫富济民成功,但又遇上诸葛先生“神侯府”门下才收录不久的追命崔略商,就逮,幸由诸葛小花出面说情,让王飞红转挂班皂役,入“花甲大老”门下,年余,与朱财猫合伙,侦破大案七宗小案十三宗,终于成了小名。
但他因历经失意、挫折,习惯了不洗澡、不剃胡、不洗垢,邋里邋遢,不修篇幅,江湖人刚给他取了个绰号:“污糟鬼捕”王飞红。
这就是张子牙这片刻间在脑海里,闪过对王飞红的资料。
可是,这些跟眼前的人不吻合吗?
但这一刻片瞬星飞,王飞红已笑说:“你轻功好,且看看我的又怎样?”
这话说的时候,张子牙又发现了一个“奇景”:
这奇景其实很小。
小的几乎难以给发现。
这奇景也没啥了不起。
更没什么大不了。
只不过是,王飞红在笑的时候,眼脸上掉落了点东西。
然后,他在讲话的时候,脸庞上又剥落了点东西。
零零碎碎的东西而已。
似乎并不重要。
它仿佛是泥垢,又似是皮屑,更像是涂糊黏贴上去的一些手工艺品。
可是这些已足够让张子牙明白了:
明白了蹊跷在哪里。
——是年纪不相称。
眼前这个“王飞红”,跟传说中的“王飞红”年纪与相貌,都不甚相称。
——如果他不是“王飞红”,那么,“他”是谁呢?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你不是你自己,那么,你会是谁呢?
慢着,首先,这问题得有一个前提:你想成为谁呢?
而且,如果你可以选择,你想“进入”谁的躯体里,成为那个人。
有访问者问过著书人。
书者也问过其他好友、友好。
他们有的回答是想成为那偶像、明星。
这个容易理解。
因为太崇拜了。
因为太爱慕了。
因为很爱,所以想替代。
在变态心理学还有一种自我太受压抑,久之会产生错觉以为自己就是另一个人,去做原来自己从不敢做的事。
还有的要成为富商、权官、名人。
这全都可以体会。
愈是得不到的、渴望的,就巴不得有一天直接就拿下来,就像看到树上最熟最大的果子一样,矢志就要撷取那最完熟最显眼的,却不知,有时,最好吃的不一定是这一粒,而最大的一颗和最完熟的那一个,可能一早打从核心里已腐烂了。
但也有人想当年平民百姓的。
这也让人容易明白。
正如有些人山珍海味喫惯了,恨不得就吃一两顿咸鱼青菜。
那些所谓微服出巡的皇帝、王子,莫不是本着这个心态,不管是找吃的还是泡的,都是久经高处不胜寒之后来自寻低处有温热的。
不过也有人告诉著者,男的他要当女的,女的想要当男的,也有人说要进入抛弃他(她一的人心里,想知他(她)还有没她(他)。
好吧,辛苦了。
得不到总是最好的,失去了的总是最怀念的,地球人就是这样,火星人也许在火星文记载的,也是不外如是说。
更有的想变成一条鱼、一头狗、一只猫、一只仓鼠的,因为想知道宠物眼里是如何看待它们主人的。
这就教人不明白了。
不过却教人信服。
这就是爱心。
而且还是大爱。
不过,这种替代,实在不是一般人心态,只能说大爱无言之余,还是得说一句,这些人为何不考虑一下“进入”一下父母双亲心里,看一看他们是如何看待子女的呢?
张子牙可没想那么多。
他发现“王飞红”可能已不是“王飞红”之际已迟。
因为“王飞红”已经飞越。
是飞越,不是穿越。
他飞越过张子牙额顶,飞过利雾谱的持刀监视,飞上了山坡,才微微吸上那么一口气,已飘上了亭心。
然后他仰首,问:“要不要我上来?”
然后他就发现了一件事:
一件颇令他错愕、惊心的事。
温梦豹已不在亭顶。
回9??花甲大佬
回9花甲大佬张子牙从亭顶一跃而下之际,他的心不是下沉的,反而是向上浮了一浮。
不知道有没有这样的经历,有些时候,你完成了一个超级危险动作,或者,玩完了一些极之凶险的游戏,你能化险为夷,转危为安,终于能脚踏实地,大步跨过之际,心中就有这种向上漂浮的感觉。
仿佛,能克服这件事,就像升上了云端,去阅读风,去欣赏云,还能去纵控风云色变,更能叱咤风云。
张子牙这才省觉:自己竟然一度以为给温梦豹召上了坡,就不一定能活下来。
而今情势却还算好,至少,温梦豹似乎是要拉拢自己来对付他人,而且,此际他就要跟温梦豹找个替死鬼。
他下陡坡,看到李好和李早的神情:
李好为他捏了一把汗。
李早向他挤出了一个苦涩的笑容。
笑得比哭还难看。
张子牙突然觉得自己很幸福:至少,有人是真正关心自己的安危、生死,在腥风血雨的江湖中,总比一个人面对挣扎来得不寂寞一些。
对有些武林中人来说,看似勇敢,但却最是怕死。
但对有些江湖汉子,更怕的不是死,而是寂寞。
一种沉沦的、堕落的、无人闻问、无关痛痒、无边无际、无枝可棲、生死不知、老死不相往来的寂寞。
幸好,他还是有两个老干部、老兄弟关心着他,与他共患难、同进退。
他徐徐走下来,但没有马上跟李早和李好说话,他是个饱经世故的人,当然明白在这时候,他不管是为了自己还是李早李好,都该避这个嫌,先得把温梦豹的话带到。
他一路走到那半死不活的老者、痞子和壮汉身前。
这一刻,他觉得自己像个使者。
可是他不知道,他面对的三人,对他却有完全不同的感受:
痞子觉得这个刚下来的人,像个奸细。
壮汉瞠目看着从山坡上亭顶以非常低调但却十分高段的轻功飘下来的人,仿佛看到一个不是人的人。
那像身羅重病奄奄一息的花甲大佬,低着头,轻咳,耳廓居然耸动了一两下,仿佛只用听的也知道来的是什么人,以及什么意图,可见,他依然眼皮子也不抬,好像就当走来的是一条狗一般。
从这角度来说,一个人自我感觉良好的事,对别人来说,不一定会同感同慨,甚至有天渊之别。
张子牙走到三人面前,大约十步之遥,他忽然顿住了。
不能再走一步。
他当然也有提防,但自恃武艺、轻功,可以靠的更近,但他却陡然止步,因为是给一种气场逼住了。
一种不让人入雷池一步的气场。
那气场当然是从那一病一莽一痞仨人身上漫发出来的。
而且还完全是在不经意、甚至刻意敛藏的情形下透露出来的。
张子牙止了步,迎着风,道:“花甲大佬,温厂主想跟您借一个人。”
那病重垂危蜷缩着的人爱理不理,嗄声说:“借人?
拿去!他要的是王飞红还是朱财猫?
朱财猫还会储点钱,王飞红就只会大碗喝酒。”
张子牙指了指那位痞子。
那壮汉沉声道:“老三,你上身了。”
痞子无所谓的耸耸肩:“人在江湖走,哪有脚底不沾泥的!”
那花甲大佬忽然轻蔑的一笑:“去吧,我也想见识你的‘恰似惊鸿踏雪泥’。”
痞子的脚,忽然不跛了,向那花甲病人一拱手,恭声道:“望公子保重,老三去了。”
那病恹恹的人一挥手:“走吧!”
张子牙眼角闪亮了一下,乍见那病人瘦骨嶙嶙但修长玉白的五指边上的袖口,有一抹绯红色的衬边。
痞子转身跟张子牙道:〝他为什么不下来?
〞张子牙苦笑道:〝我只负责传话。
他要你上去!〞痞子讥诮的笑了一下:〝你好歹也是位刑捕,如果我这一过去就给他杀了,你拿不拿他归案?
〞张子牙摸着下巴,似乎还在拔着胡碴子。
他拔胡碴的手指很有点奇特,是用拇指和尾指钳住须根,一拔而出。
他似乎还很享受这种微疼。
张子牙拔了一根短须,道:〝飞红兄,你知道我只是位州府的捕头吧?
〞痞子〝王飞红〞道:〝但说什么也是位在职刑捕,而我们却只是县令遣下的皂快班头而已。
〞张子牙用眼色往坡上扬了扬:〝他可是位来自京师,代表了六扇门的主事。
〞“王飞红”点点头,眼睛发亮:“你的意思我明白:谁的官大谁最凶。
官要民死,民不得不死。
官给民平反,民才可申冤。
官要办民,民给他办就是了,他判的就是结案。”
张子牙看看在后头持刀的利雾谱,最后还是声道:“我本来也是不服气这个,才去当捕役;现在当了刑捕多年,才明白你服不服气,想要做点事,就先得服这个。”
虽然他心中一直觉得不对路,但又说不上来路,只好用手一引,说,“你还是去走一趟吧,一切小心就是了,别让我为难。”
“王飞红”眨了眨眼:“你刚才那一手轻功,可是‘轻飞经’里得绝活?”
张子牙心中一震,顾左右言他:“我那手也叫轻功?
江湖中人管他叫:‘命比蚁便宜大挪移’,哈哈!”
忽然,他觉得很不对劲。
对,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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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眼睛。
这个流氓痞子,有一双黑而亮且多情的眼。
这眼睛甚至有点落拓和捉狭。
这眼神一点也不中年。
这眼色里居然还有点醉意。
张子牙心中一震,马上在他脑海里搜寻“王飞红”这号江湖人物的“资料”:
王飞红。
今约卅五~四十岁。
一身颠沛流离。
之前曾赴京应考,中过榜,但得罪考官,取消考生资格。
又曾保过镖,刚冒出声名,遇上“行雷闪电”雷去屙率“雷死人不要命”四大悍将劫镖,力战负伤,镖尽失,给镖局指诬为内应,不能再在镖行上混。
之后当过飞贼,几次劫富济民成功,但又遇上诸葛先生“神侯府”门下才收录不久的追命崔略商,就逮,幸由诸葛小花出面说情,让王飞红转挂班皂役,入“花甲大老”门下,年余,与朱财猫合伙,侦破大案七宗小案十三宗,终于成了小名。
但他因历经失意、挫折,习惯了不洗澡、不剃胡、不洗垢,邋里邋遢,不修篇幅,江湖人刚给他取了个绰号:“污糟鬼捕”王飞红。
这就是张子牙这片刻间在脑海里,闪过对王飞红的资料。
可是,这些跟眼前的人不吻合吗?
但这一刻片瞬星飞,王飞红已笑说:“你轻功好,且看看我的又怎样?”
这话说的时候,张子牙又发现了一个“奇景”:
这奇景其实很小。
小的几乎难以给发现。
这奇景也没啥了不起。
更没什么大不了。
只不过是,王飞红在笑的时候,眼脸上掉落了点东西。
然后,他在讲话的时候,脸庞上又剥落了点东西。
零零碎碎的东西而已。
似乎并不重要。
它仿佛是泥垢,又似是皮屑,更像是涂糊黏贴上去的一些手工艺品。
可是这些已足够让张子牙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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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年纪不相称。
眼前这个“王飞红”,跟传说中的“王飞红”年纪与相貌,都不甚相称。
——如果他不是“王飞红”,那么,“他”是谁呢?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你不是你自己,那么,你会是谁呢?
慢着,首先,这问题得有一个前提:你想成为谁呢?
而且,如果你可以选择,你想“进入”谁的躯体里,成为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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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者也问过其他好友、友好。
他们有的回答是想成为那偶像、明星。
这个容易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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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太爱慕了。
因为很爱,所以想替代。
在变态心理学还有一种自我太受压抑,久之会产生错觉以为自己就是另一个人,去做原来自己从不敢做的事。
还有的要成为富商、权官、名人。
这全都可以体会。
愈是得不到的、渴望的,就巴不得有一天直接就拿下来,就像看到树上最熟最大的果子一样,矢志就要撷取那最完熟最显眼的,却不知,有时,最好吃的不一定是这一粒,而最大的一颗和最完熟的那一个,可能一早打从核心里已腐烂了。
但也有人想当年平民百姓的。
这也让人容易明白。
正如有些人山珍海味喫惯了,恨不得就吃一两顿咸鱼青菜。
那些所谓微服出巡的皇帝、王子,莫不是本着这个心态,不管是找吃的还是泡的,都是久经高处不胜寒之后来自寻低处有温热的。
不过也有人告诉著者,男的他要当女的,女的想要当男的,也有人说要进入抛弃他(她一的人心里,想知他(她)还有没她(他)。
好吧,辛苦了。
得不到总是最好的,失去了的总是最怀念的,地球人就是这样,火星人也许在火星文记载的,也是不外如是说。
更有的想变成一条鱼、一头狗、一只猫、一只仓鼠的,因为想知道宠物眼里是如何看待它们主人的。
这就教人不明白了。
不过却教人信服。
这就是爱心。
而且还是大爱。
不过,这种替代,实在不是一般人心态,只能说大爱无言之余,还是得说一句,这些人为何不考虑一下“进入”一下父母双亲心里,看一看他们是如何看待子女的呢?
张子牙可没想那么多。
他发现“王飞红”可能已不是“王飞红”之际已迟。
因为“王飞红”已经飞越。
是飞越,不是穿越。
他飞越过张子牙额顶,飞过利雾谱的持刀监视,飞上了山坡,才微微吸上那么一口气,已飘上了亭心。
然后他仰首,问:“要不要我上来?”
然后他就发现了一件事:
一件颇令他错愕、惊心的事。
温梦豹已不在亭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