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木屋初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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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木屋初相见
一个月前。
天气明朗,为了实现自己的另一个梦想——独自探险,一大早李凤飞就穿了两层束胸的内衣,男式牛仔裤配上男式格子衬衫,把头发盘起塞进一项压舌帽中,脚穿旅游鞋,又用眉笔把眉毛涂黑涂重,站在镜前,对自己的形象很满意,虽说不是貌比潘安,但也是个标准的帅哥形象。
现在社会总体上看是个安定的,但鸡鸣狗盗,作奸犯科的事也时常发生,“大德守城千秋业,小心使得万年船”,这句穿越了时空,至今仍被人们所颂读的的古语还是有道理的,扮作男子出行会少去不少麻烦的。
凤飞轻车熟路来到虹螺山北面山角下,她已经跟同学爬过两次了,但那两次是从东面和南面上的山,路比较好走,人也多。今天她要不走寻常路——从北面上山,听一些驴友说,北面风景独好,但就是人烟稀少。
律回岁晚冰霜少,春到人间草木知。李凤飞看着北面的山坡上已有了星星点点的绿色,那是才钻出土地不多日的小草,长长短短的夹杂在姜黄色的枯草中刚刚显示出来蓬勃的春意;眼前的几棵柳树已长出了小小的芽苞,柳枝也变得柔软起来,正在随风摇曳。
李凤飞的心情真是又兴奋,又紧张,这是她长这么大第一次独自登山,还是瞒着父母的,怕她们担心。心想着背包里有指南针,还有随身充,还有攀爬的绳索,电量为满格的手机,小刀等户外装备,实在有危险就打110报警电话,有困难找警察嘛。就这样,李凤飞心无顾忌的随意找了一条小路上山。
春寒料峭,春天的风还是有些凉的,但对于一个登山者来说,这风恰到好处,只会感觉爽,不会感觉到冷。李凤飞走着走着,眼前出现了一个山洞。要不要进去?既然是探险,当然要进去了。
洞越来越深,光线也越来越暗,手中的手电筒明显电量不足,这是她疏忽了。洞内的风有些冷。算了,还是安全第一,如果没了命,什么希望,什么梦想都会化为乌有。李凤飞想到这儿,决定返回,忽然眼前一黑,手电没电了,转身往回走,深一脚浅一脚,洞内有不少积水,顾不了许多,快速向来时的方向走去。
“啊…”伴随着一声尖叫,凤飞一脚踏空,整个身体呈自由落体运动向下掉去,原来是洞中洞,身体向下坠时,她只感觉到自己的手,胳膊还有脚,腿擦碰到了坚硬的石头上,完了,完了,要摔死了,老天啊,我才十八岁,正是花开的年龄,国家培养了我,还没报效国家呢,父母生我养我,还没为父母养老送终呢,我的好多梦想还没实现呢,这样死去,不甘心啊,死不瞑目啊,凤飞在心里喊着。
咕咚,耳边一声响,同时李凤飞感觉到身体透心凉,是刺骨钻心的那种凉。掉到水里了,还好,这回死不了了,她可是全校游泳队的队长啊。
求生的欲望激发了她全身的力量,她憋着一口气,甩掉身上的背包,脱掉旅游鞋,两臂划水的同时两腿向下蹬水,身体向上挺,就势顺着水流的方向向前向上游去。
几秒的时间,她的脑袋已露出了水面,两脚踩着水,环顾四周,自已身处在一个四面环山的湖中,哪里还有虹螺山的影子。
她来到了虹螺山形成前的时代——春秋战国时期。只是李凤飞自已还不知道而已,她的大脑已经有些麻木了,此时只有一个愿望,那就是要活下去,抬眼望去,离自已最近的岸边也有几千多米,不能死!不能死,强烈的求生的欲望再次激起她体内仅有的能量。她踩着水,手麻利的的解开腰带,脱掉牛仔裤,因为做为一个专业游泳运动员,她心里很清楚,这条牛仔裤的阻力有多大。尽管有体力不支,但精神的力量有的时候真的是超乎人们的想象。
英国前首相丘吉尔的一句至理名言“成功的秘诀就是:坚持,坚持,再坚持”,只要用力呼吸,就能看见奇迹,只要坚持,就能看到生的希望,只要不放弃,就能看到明天的太阳。
望着最近的岸边,凤飞奋力游着,离岸边越来越近了,她已经能够站起来了,呵呵呵,她笑了,咧着嘴笑,笑的很开心,因为死不了了,这就足够了,只要活着就有希望,就有实现梦想的希望。
她实在站不住了,开始爬,爬向岸边,她的眼皮沉重的有些抬不起来了,不能睡去,决不能睡去,坚决不能睡去,否则会长睡不醒的是的,她不断的告诫自己。最终,她的意志有些模糊了,只感觉到水很冷,很冷,冰的有些刺骨……
当她醒来时,一个脆若银铃声音在耳边响起,“公子,她是什么人?”声音很好听。
“看不出来,等她醒了在说吧。”一个清润低沉声音回道。
李凤飞恍惚间感觉眼前一片光亮,缓缓睁开双眼,环顾四周,这是一间有些年头的木屋,几乎所有东西都是木头做的,木墙板,木门,木桌子,木椅子,连靠近门的一侧的洗脸盆也是木头做的,木屋四面有六扇花格子的木窗,阳光透过窗棂射进来,整个木屋充满了温暖的感觉。微暧的风吹来,可闻到屋内散发出来的淡淡的木香。自己还没死,这是最重要的,李凤飞的嘴角向上弯了弯。
吱呀,吱呀,木门转动声音,李凤飞本能的坐了起来,向门口看去。一前一后进来两人,走在最前面的是一个青年男子,弱冠的年纪,身着月白长衫,体形削廋,黑亮垂直的长发束在脑后,五官棱角分明,嘴唇微抿,狭长的丹凤眼,黑白分明的眸子闪着忧郁带着孤清。跟在后面的是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俏丽若三春之桃,双目犹似一泓清水,长长的睫毛忽闪忽闪的,很是让人喜爱。
“姑娘终于醒了。”小姑娘开口说道。
“这是哪里?”李凤飞不假思索,脱口而出,眸光中闪着惊慌,不安,如一只受伤的小鹿。那青年男子看了眼李凤飞,头不自主的转向一侧,看向窗外。这时李凤飞才注意到自己身着的内衣轻轻薄薄,不是自己的,里面的紧身束胸不知哪里去了。正在迷茫之时,那个小姑娘说:“姑娘,五天前,公子在湖边发现了你,当时,你浑身都是伤,昏迷不醒,是公子把你救了回来。”
“五天了?我睡了五天?”李凤飞喃喃自语又向在询问,同时大脑飞速的旋转着,这是哪里?他们又是谁?但嘴里不忘说了声,“谢谢两位,借我一下电话,我要给家人打电话。”
“公子,她说什么?我怎么听不懂啊?”那小姑娘吃惊地望着凤飞。
那白衣男子轻微摇头,没有言语,眸光中闪过一丝疑惑。
李凤飞又看了看他们的样子,突然想到是不是远在百年前就为躲避战乱隐居在深山老林,从此不与外界联系,她从新闻报道中看过类似的报道,跟这种人是说不清的。
“我的衣服呢?”凤飞又急急问道。
“你的衣服在这儿呢。”那个小姑娘指着桌子上的衣服说,凤飞一看,只有自己束胸,白衬衫再无其它,顿时像泄了气的皮球,那个背包没有了,耷拉着脑袋。
“虹螺”,那男子示意虹螺给凤飞披上外套,她现在还需要保暖,是不宜着凉的,眼睛又望向窗外
“是,公子。”原来这小姑娘叫虹螺。
“我叫李凤飞,‘身无彩凤□□翼’的凤飞,你们就叫我凤飞吧,你叫什么名字?”李凤飞的性格有些大大咧咧,很少去想什么,有着什么样的忌讳,基本上是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公子的名字不是随便叫的,你叫公子好了。”虹螺有些不满,随手把外套递给了李凤飞。
“虹螺”,男子的声音很轻,随着李凤飞穿好衣服,他的头转向李凤飞,说道:“我叫公孙宇。”
“公子?”虹螺有些不满,还想说什么,公孙宇眸光一冷,虹螺住了嘴。名字,一个代号而已,李凤飞心里有些不屑,随口应了一句:“哦,公孙宇,好名字!”
毕竟人家是救命恩人,还是要谢谢的,“投之以桃李,报之以木瓜,谢谢你把我从水中捞出来。”她的嘴巴会比较甜,同时送上了一个大大的笑脸。
可对方连看都没看一眼,继续望着窗外,问:“姑娘家住哪里?一会儿让虹螺送姑娘回家。”声音没有一丝温度,好像救人的不是他。
“在虹螺山那边。”李凤飞不假思索的答道。
“虹螺山?我怎么不知道这附近还有一座虹螺山。我们这里倒有一个虹螺湖。”虹螺望着公子,迷惑不解地说。
公孙宇眸中闪过一丝迷茫,一丝不解,一丝疑惑,轻轻摇了摇了头。
公孙宇对识人的能力还是有几分自信的。转头看向李凤飞,她也很迷茫,不像在说谎。
虹螺湖?虹螺山?凤飞在脑中搜寻着学过的知识,虹螺山所在地,在两千多年以前的春秋战国时期还不是山,而是湖,后由于地壳运动,山体抬升,地下水位下降,形成了山,取名为虹螺山。难道现在是两千多年以前的春秋战略时期。
当时自己掉进水里,再露出水面时,四面都是山,自己正掉湖中啊。难道掉进了时空隧道?
凤飞疑惑地看看眼前的两个人,确实从气质到衣着怎么办都不是近代的人。
“我现在哪个国家?你们是哪国人?”凤飞急急问道。
“姑娘,你怎么了?我们当然是在秦国。我们是秦国人。”虹螺惊讶地看着凤飞。
公孙宇眸中闪着惊异,不由得看向李凤飞。好一会儿,凤飞笑了笑,努力掩饰自己的不安,说:“是啊,我爬山的时候不小心就掉到湖里了,然后……”她摇着,做出努力回忆状,又轻轻拍了拍自己的脑袋,呵呵干笑两声:“什么也不记得了,竟然不记得自己在哪个国家了。”
失忆也许是最坏的借口,没有人会轻易相信,但这也许也是最好的借口,对方什么也问不出,自己也不用绞劲脑汁想着瞎话去骗对方,一句失忆了,便什么也不用回答了。
突然,凤飞想起看过的穿越小说来,都是附身的,急问:“有镜子吗?”
虹螺拿来铜镜,凤飞看到了镜中一张清秀的脸。还是自己那张脸,并不出众,还是那样的青春和充满着活力。想想自已也没有附在什么人身上,一脚踩空跌入洞中,就到了这里。自已还是自己,身处了另外一个朝代,人类不过是历史长河中的一瞬,自己在人类历史上渺小的宛如一粒尘埃。她松了口气,做自己是最好的。
“姑娘失忆了!这可怎么办?”虹螺瞧了瞧公孙宇。
“先住这里吧!”一个清冷的声音。
“我想出去走一走。”凤飞说着就站了起来向门外走去。
公孙宇轻轻点了点头,转身离开。
“姑娘躺了五天了,也该活动活动,你就随我到湖边走走吧!”,虹螺说道。
“虹螺,你们就住在这山里吗?”凤飞要尽可能地得到更多的信息。
“不是,每年公子都来这里静养一个月。”虹螺倒没有怀疑她是否真的失忆。
走到院中,院子不大,对着院门的是三间彼此独立小木屋,每两个小木屋之间有两米的距离,自已睡的这间小木屋在正中间。院子东侧是一座八角亭,亭中正中间摆有一张长方形的短脚木桌,桌上摆着一把古筝,桌旁有着两张木凳,一长一短。院子西侧又是一间木屋,整个院子整洁干净,朴实典雅。
凤飞狠狠地吸了一下鼻子,感受着多年来不曾闻过的清新味道,她所在的城市充满了化学气体的味道,哪有这般清香。同时闭上双眼,张开双臂,微微仰起头,嘴角向上弯起,阳光打在身上,好温暖。真好,活着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啊!
虹螺看着她,奇怪地问:“姑娘,你在做什么?”
“好清新的味道!虹螺。”凤飞睁开眼,虹螺当然不理解她的话,也用使劲吸了吸鼻子,道:“没什么味道。”
“我想去那个虹螺湖看看!”也许那里可以找到回家的路。
“我们过了院子前面的那片林子,就是虹螺湖”虹螺带着凤飞向湖边走去。
李凤飞跟随着虹螺,边走边看,似乎什么都是新奇的,一会儿问这棵树叫什么名字,一会儿又问问那只鸟叫什么名字,一会儿摘朵小野花,放到鼻子下闻一闻。这才叫世外桃园呢?李凤飞自言自语,虹螺觉得她好可怜,找不到自己的家,失忆的人都这么快乐吗?
她当天晚上问了公子,公子笑了:“也许是吧!”
见到公子笑,真是难得。
凤飞会找到回家的路吗?
第十章木屋初相见
一个月前。
天气明朗,为了实现自己的另一个梦想——独自探险,一大早李凤飞就穿了两层束胸的内衣,男式牛仔裤配上男式格子衬衫,把头发盘起塞进一项压舌帽中,脚穿旅游鞋,又用眉笔把眉毛涂黑涂重,站在镜前,对自己的形象很满意,虽说不是貌比潘安,但也是个标准的帅哥形象。
现在社会总体上看是个安定的,但鸡鸣狗盗,作奸犯科的事也时常发生,“大德守城千秋业,小心使得万年船”,这句穿越了时空,至今仍被人们所颂读的的古语还是有道理的,扮作男子出行会少去不少麻烦的。
凤飞轻车熟路来到虹螺山北面山角下,她已经跟同学爬过两次了,但那两次是从东面和南面上的山,路比较好走,人也多。今天她要不走寻常路——从北面上山,听一些驴友说,北面风景独好,但就是人烟稀少。
律回岁晚冰霜少,春到人间草木知。李凤飞看着北面的山坡上已有了星星点点的绿色,那是才钻出土地不多日的小草,长长短短的夹杂在姜黄色的枯草中刚刚显示出来蓬勃的春意;眼前的几棵柳树已长出了小小的芽苞,柳枝也变得柔软起来,正在随风摇曳。
李凤飞的心情真是又兴奋,又紧张,这是她长这么大第一次独自登山,还是瞒着父母的,怕她们担心。心想着背包里有指南针,还有随身充,还有攀爬的绳索,电量为满格的手机,小刀等户外装备,实在有危险就打110报警电话,有困难找警察嘛。就这样,李凤飞心无顾忌的随意找了一条小路上山。
春寒料峭,春天的风还是有些凉的,但对于一个登山者来说,这风恰到好处,只会感觉爽,不会感觉到冷。李凤飞走着走着,眼前出现了一个山洞。要不要进去?既然是探险,当然要进去了。
洞越来越深,光线也越来越暗,手中的手电筒明显电量不足,这是她疏忽了。洞内的风有些冷。算了,还是安全第一,如果没了命,什么希望,什么梦想都会化为乌有。李凤飞想到这儿,决定返回,忽然眼前一黑,手电没电了,转身往回走,深一脚浅一脚,洞内有不少积水,顾不了许多,快速向来时的方向走去。
“啊…”伴随着一声尖叫,凤飞一脚踏空,整个身体呈自由落体运动向下掉去,原来是洞中洞,身体向下坠时,她只感觉到自己的手,胳膊还有脚,腿擦碰到了坚硬的石头上,完了,完了,要摔死了,老天啊,我才十八岁,正是花开的年龄,国家培养了我,还没报效国家呢,父母生我养我,还没为父母养老送终呢,我的好多梦想还没实现呢,这样死去,不甘心啊,死不瞑目啊,凤飞在心里喊着。
咕咚,耳边一声响,同时李凤飞感觉到身体透心凉,是刺骨钻心的那种凉。掉到水里了,还好,这回死不了了,她可是全校游泳队的队长啊。
求生的欲望激发了她全身的力量,她憋着一口气,甩掉身上的背包,脱掉旅游鞋,两臂划水的同时两腿向下蹬水,身体向上挺,就势顺着水流的方向向前向上游去。
几秒的时间,她的脑袋已露出了水面,两脚踩着水,环顾四周,自已身处在一个四面环山的湖中,哪里还有虹螺山的影子。
她来到了虹螺山形成前的时代——春秋战国时期。只是李凤飞自已还不知道而已,她的大脑已经有些麻木了,此时只有一个愿望,那就是要活下去,抬眼望去,离自已最近的岸边也有几千多米,不能死!不能死,强烈的求生的欲望再次激起她体内仅有的能量。她踩着水,手麻利的的解开腰带,脱掉牛仔裤,因为做为一个专业游泳运动员,她心里很清楚,这条牛仔裤的阻力有多大。尽管有体力不支,但精神的力量有的时候真的是超乎人们的想象。
英国前首相丘吉尔的一句至理名言“成功的秘诀就是:坚持,坚持,再坚持”,只要用力呼吸,就能看见奇迹,只要坚持,就能看到生的希望,只要不放弃,就能看到明天的太阳。
望着最近的岸边,凤飞奋力游着,离岸边越来越近了,她已经能够站起来了,呵呵呵,她笑了,咧着嘴笑,笑的很开心,因为死不了了,这就足够了,只要活着就有希望,就有实现梦想的希望。
她实在站不住了,开始爬,爬向岸边,她的眼皮沉重的有些抬不起来了,不能睡去,决不能睡去,坚决不能睡去,否则会长睡不醒的是的,她不断的告诫自己。最终,她的意志有些模糊了,只感觉到水很冷,很冷,冰的有些刺骨……
当她醒来时,一个脆若银铃声音在耳边响起,“公子,她是什么人?”声音很好听。
“看不出来,等她醒了在说吧。”一个清润低沉声音回道。
李凤飞恍惚间感觉眼前一片光亮,缓缓睁开双眼,环顾四周,这是一间有些年头的木屋,几乎所有东西都是木头做的,木墙板,木门,木桌子,木椅子,连靠近门的一侧的洗脸盆也是木头做的,木屋四面有六扇花格子的木窗,阳光透过窗棂射进来,整个木屋充满了温暖的感觉。微暧的风吹来,可闻到屋内散发出来的淡淡的木香。自己还没死,这是最重要的,李凤飞的嘴角向上弯了弯。
吱呀,吱呀,木门转动声音,李凤飞本能的坐了起来,向门口看去。一前一后进来两人,走在最前面的是一个青年男子,弱冠的年纪,身着月白长衫,体形削廋,黑亮垂直的长发束在脑后,五官棱角分明,嘴唇微抿,狭长的丹凤眼,黑白分明的眸子闪着忧郁带着孤清。跟在后面的是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俏丽若三春之桃,双目犹似一泓清水,长长的睫毛忽闪忽闪的,很是让人喜爱。
“姑娘终于醒了。”小姑娘开口说道。
“这是哪里?”李凤飞不假思索,脱口而出,眸光中闪着惊慌,不安,如一只受伤的小鹿。那青年男子看了眼李凤飞,头不自主的转向一侧,看向窗外。这时李凤飞才注意到自己身着的内衣轻轻薄薄,不是自己的,里面的紧身束胸不知哪里去了。正在迷茫之时,那个小姑娘说:“姑娘,五天前,公子在湖边发现了你,当时,你浑身都是伤,昏迷不醒,是公子把你救了回来。”
“五天了?我睡了五天?”李凤飞喃喃自语又向在询问,同时大脑飞速的旋转着,这是哪里?他们又是谁?但嘴里不忘说了声,“谢谢两位,借我一下电话,我要给家人打电话。”
“公子,她说什么?我怎么听不懂啊?”那小姑娘吃惊地望着凤飞。
那白衣男子轻微摇头,没有言语,眸光中闪过一丝疑惑。
李凤飞又看了看他们的样子,突然想到是不是远在百年前就为躲避战乱隐居在深山老林,从此不与外界联系,她从新闻报道中看过类似的报道,跟这种人是说不清的。
“我的衣服呢?”凤飞又急急问道。
“你的衣服在这儿呢。”那个小姑娘指着桌子上的衣服说,凤飞一看,只有自己束胸,白衬衫再无其它,顿时像泄了气的皮球,那个背包没有了,耷拉着脑袋。
“虹螺”,那男子示意虹螺给凤飞披上外套,她现在还需要保暖,是不宜着凉的,眼睛又望向窗外
“是,公子。”原来这小姑娘叫虹螺。
“我叫李凤飞,‘身无彩凤□□翼’的凤飞,你们就叫我凤飞吧,你叫什么名字?”李凤飞的性格有些大大咧咧,很少去想什么,有着什么样的忌讳,基本上是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公子的名字不是随便叫的,你叫公子好了。”虹螺有些不满,随手把外套递给了李凤飞。
“虹螺”,男子的声音很轻,随着李凤飞穿好衣服,他的头转向李凤飞,说道:“我叫公孙宇。”
“公子?”虹螺有些不满,还想说什么,公孙宇眸光一冷,虹螺住了嘴。名字,一个代号而已,李凤飞心里有些不屑,随口应了一句:“哦,公孙宇,好名字!”
毕竟人家是救命恩人,还是要谢谢的,“投之以桃李,报之以木瓜,谢谢你把我从水中捞出来。”她的嘴巴会比较甜,同时送上了一个大大的笑脸。
可对方连看都没看一眼,继续望着窗外,问:“姑娘家住哪里?一会儿让虹螺送姑娘回家。”声音没有一丝温度,好像救人的不是他。
“在虹螺山那边。”李凤飞不假思索的答道。
“虹螺山?我怎么不知道这附近还有一座虹螺山。我们这里倒有一个虹螺湖。”虹螺望着公子,迷惑不解地说。
公孙宇眸中闪过一丝迷茫,一丝不解,一丝疑惑,轻轻摇了摇了头。
公孙宇对识人的能力还是有几分自信的。转头看向李凤飞,她也很迷茫,不像在说谎。
虹螺湖?虹螺山?凤飞在脑中搜寻着学过的知识,虹螺山所在地,在两千多年以前的春秋战国时期还不是山,而是湖,后由于地壳运动,山体抬升,地下水位下降,形成了山,取名为虹螺山。难道现在是两千多年以前的春秋战略时期。
当时自己掉进水里,再露出水面时,四面都是山,自己正掉湖中啊。难道掉进了时空隧道?
凤飞疑惑地看看眼前的两个人,确实从气质到衣着怎么办都不是近代的人。
“我现在哪个国家?你们是哪国人?”凤飞急急问道。
“姑娘,你怎么了?我们当然是在秦国。我们是秦国人。”虹螺惊讶地看着凤飞。
公孙宇眸中闪着惊异,不由得看向李凤飞。好一会儿,凤飞笑了笑,努力掩饰自己的不安,说:“是啊,我爬山的时候不小心就掉到湖里了,然后……”她摇着,做出努力回忆状,又轻轻拍了拍自己的脑袋,呵呵干笑两声:“什么也不记得了,竟然不记得自己在哪个国家了。”
失忆也许是最坏的借口,没有人会轻易相信,但这也许也是最好的借口,对方什么也问不出,自己也不用绞劲脑汁想着瞎话去骗对方,一句失忆了,便什么也不用回答了。
突然,凤飞想起看过的穿越小说来,都是附身的,急问:“有镜子吗?”
虹螺拿来铜镜,凤飞看到了镜中一张清秀的脸。还是自己那张脸,并不出众,还是那样的青春和充满着活力。想想自已也没有附在什么人身上,一脚踩空跌入洞中,就到了这里。自已还是自己,身处了另外一个朝代,人类不过是历史长河中的一瞬,自己在人类历史上渺小的宛如一粒尘埃。她松了口气,做自己是最好的。
“姑娘失忆了!这可怎么办?”虹螺瞧了瞧公孙宇。
“先住这里吧!”一个清冷的声音。
“我想出去走一走。”凤飞说着就站了起来向门外走去。
公孙宇轻轻点了点头,转身离开。
“姑娘躺了五天了,也该活动活动,你就随我到湖边走走吧!”,虹螺说道。
“虹螺,你们就住在这山里吗?”凤飞要尽可能地得到更多的信息。
“不是,每年公子都来这里静养一个月。”虹螺倒没有怀疑她是否真的失忆。
走到院中,院子不大,对着院门的是三间彼此独立小木屋,每两个小木屋之间有两米的距离,自已睡的这间小木屋在正中间。院子东侧是一座八角亭,亭中正中间摆有一张长方形的短脚木桌,桌上摆着一把古筝,桌旁有着两张木凳,一长一短。院子西侧又是一间木屋,整个院子整洁干净,朴实典雅。
凤飞狠狠地吸了一下鼻子,感受着多年来不曾闻过的清新味道,她所在的城市充满了化学气体的味道,哪有这般清香。同时闭上双眼,张开双臂,微微仰起头,嘴角向上弯起,阳光打在身上,好温暖。真好,活着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啊!
虹螺看着她,奇怪地问:“姑娘,你在做什么?”
“好清新的味道!虹螺。”凤飞睁开眼,虹螺当然不理解她的话,也用使劲吸了吸鼻子,道:“没什么味道。”
“我想去那个虹螺湖看看!”也许那里可以找到回家的路。
“我们过了院子前面的那片林子,就是虹螺湖”虹螺带着凤飞向湖边走去。
李凤飞跟随着虹螺,边走边看,似乎什么都是新奇的,一会儿问这棵树叫什么名字,一会儿又问问那只鸟叫什么名字,一会儿摘朵小野花,放到鼻子下闻一闻。这才叫世外桃园呢?李凤飞自言自语,虹螺觉得她好可怜,找不到自己的家,失忆的人都这么快乐吗?
她当天晚上问了公子,公子笑了:“也许是吧!”
见到公子笑,真是难得。
凤飞会找到回家的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