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三十七章 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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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风楼,倒是个好名字。
苏小七正不想取名,取名什么的最费心思了。
这下好了,也不必她为酒楼想名字了。
苏小七点头,“那就依杨叔。”
老杨眉目张开,终于露出了一个笑。
杨婶解释,“我们先前的酒楼就是凌风酒坊,我们之前也是有个女儿的,她的名字就叫杨凌风。”
‘之前也是有个女儿’,什么意思呢?意思就是说,这女儿已经不在了。
苏小七惊觉自己的忧郁体质,总是能将人带进悲伤的情绪......
苏小七不说话,两老儿也沉默了下来。应是害怕苏小七介意,两人都望着苏小七,巴巴地等着她的回应。
苏小七只好接下话来。
“这名字真好听。”
为此笑笑,表示她并不介意。
都说到这儿了,苏小七还能不明白吗?
也难怪杨叔觉得不自在,原是这般道理,他们说是不开酒坊,却还是想让他们的女儿得到纪念,梨花醉得到发扬。
这也没什么不好的,于苏小七,她只是想赚钱罢了。这般也是互利互惠的事。
杨氏夫妻确实激动地要哭了,苏小七不擅长安抚人,说过两句就打算撤退离去。
在苏小七离开前,杨氏还给她挖了坛子酒。
杨氏笑着,“这是梨花醉,是我们女儿配的方子,也只有老杨酿得出来这味道,比我的桂花酿要淳口地多,你拿回家喝喝看。”
再与杨氏夫妻说好去镇上的时间,苏小七就拎着酒坛子回家了。
苏小七提着这坛子酒,心下也期待着,这可是比杨婶的桂花酿还要好喝的酒......
这可是传闻中的梨花醉啊……
这般想着,苏小七的步子也加快了许多。
就是有些奇怪,刚开始她还觉得这坛子有些重量,这会却越觉越轻,她心下诧异,却也没打开坛子看,只当是自己最近忙很了,感知出现了问题。
等到她将坛子带回家中,召集众人一同分享时,又待她猛地拔开盖子......
“里面怎么什么也没有?”春夏问苏小七。
唯有一股幽香气息腾了上来。
不愧是梨花醉啊!若是里面并不是一滴不剩的话......
明盛拿着空碗,颇为遗憾,道,“兴许是杨婶拿错了坛子?拿成了喝完的空坛子?”
苏小七扯扯嘴角,“兴许是吧......”
总得说,刚开盖子的时候,苏小七是被吓了一跳的。
又见其他人看不见里面的东西,她才放稳了心。
苏小白只是灵体,别人看不见才是理所当然的。
是的,里面并非空空如也,而是还睡了条半透明状的白蛇。
苏小七打发走了众人,拿着空坛子往一边又去,将里面的东西倒出来。
“苏小白!你怎么可以偷喝杨婶给我的酒!”苏小七怒不可遏。
那蛇漫不经心地瞥了眼苏小七,还吹了个泡泡,然后窝身成了一个白色短发的小男孩儿,口齿清晰地说到,“好喝,再来一坛子!”
苏小七一惊,这苏小白怎么成了一个小孩儿?
那孩儿睁眼来,眼眶里是澄净的蔚蓝色,好看的紧。
“你......”它痴痴地看着苏小七......
“你什么你!”苏小七给盯红了脸,这么被一个蛮可爱的小孩儿盯着,还怪不好意思的。
接着,这孩儿就哇的一声吐了,给苏小七愣住了,便怒极更怒,“你丫的什么意思!你这是盯着我吐了?你吐了?”
小孩儿却一头子栽下去,又变成了一条小白蛇,死死地蜷缩在那儿,一动不动了。
苏小七心情极端不好,当她想摸刀将这白蛇剁了的时候,这蛇又化作一缕青烟融进短匕里。
一派风平浪静、任何事也不曾发生的模样。
苏小七深吸口气,转身去操心搬家的事。
按方才与杨氏夫妇说的那般,她与明盛先将这二人送去店铺,还有些家具是没送来的,杨氏精明,刚好可以替她把着质量,而老杨则可以选个地儿改装成酿酒的作坊,还要进行改装的。
总之操心的事多,而杨氏夫妇是开过店铺的,有这方面的经验,刚好就可以替她把把关,连带着看看哪儿还需要改进的。
等苏小七将人送至店铺,又与明盛跑了几趟,将冯婆子等人接过去,鸭舍的鸭子也差不多可以卖了,苏小七回村时还叫上了周掌柜去收。
反正这路也方便。
苏小七又进500两,是周掌柜为这两千只鸭子结的尾款。
这趟来回,苏小七是将所有活物都带走了的,也包括刚开出来的白色棉花。
苏小七是想自己去摘得,为着不让她劳累,两丫头都睁着去帮忙,人多事儿就做的快,等她拢了所有的棉花一称,好家伙,也有十斤重呢。
“小姐,这花又不好看,也吃不得,为啥你还要带着上路?”春夏不解。
苏小七笑道,“日后你便知道了,这个有大用处的,我自己来抱吧,你去帮着金玉拿其他东西。”
支走春夏后,苏小七就拖着棉花进了屋。
她是刻意的,只有这般,才能神不知鬼不觉得将棉花放进包裹。也只有棉花放进包裹,才能躲过卓瑶的追查。
只是,以后还得寻个机会将这棉花再次种下去。成千上万斤或者论吨计的棉花才能真正的实现它的价值作用。
没啥东西了。
就在这最后一趟,苏小七将药老、冯婆子以及还在练武的赵文龙也一并带到铺子去了。
这几日便要筹备开业的事了。
杨氏的手脚就是麻利,等苏小七将最后的人接到铺子的时候,门口都挂上招牌了,写的正是烫金红字蓝底的‘凌风楼’三个大字。
最兴奋地还是赵文龙了,一路上兴高采烈、高跳高板的。
春夏性子沉稳,虽然也能瞧出她的满心欢喜,但不像是赵文龙那般不束礼教,这是她与金玉待久了,就自然而然生成的习惯。
又说金玉,本就是见过大世面的人,苏小七是这样揣测的,仅凭金玉的一颦一笑,就知道她是个温婉懂礼的丫头,即便不是破落的千金小姐,也必然是个大户人家出卖的丫头。
最后就是明盛,本该最激动的应是这位,就说他这活泼的性子,就与赵文龙不相上下。
可是,买铺子的事,就是他与苏小七一同来的,该震掉下巴的事他早就知道了,这会儿虽仍是震惊,但好歹有了心里准备,现在自然是不那么激动了。
冯婆子还是一脸愁苦,她甚至弱弱地问着苏小七,“小小姐,咱们是不是负了巨债,因此你打算带着我们亡命天涯了?这才离开的赵家村……”
苏小七笑出声,“婆婆,你且放心住着,这儿日后就是咱们的地盘,也是咱们朝上京迈出的第一步。”
凌风楼,倒是个好名字。
苏小七正不想取名,取名什么的最费心思了。
这下好了,也不必她为酒楼想名字了。
苏小七点头,“那就依杨叔。”
老杨眉目张开,终于露出了一个笑。
杨婶解释,“我们先前的酒楼就是凌风酒坊,我们之前也是有个女儿的,她的名字就叫杨凌风。”
‘之前也是有个女儿’,什么意思呢?意思就是说,这女儿已经不在了。
苏小七惊觉自己的忧郁体质,总是能将人带进悲伤的情绪......
苏小七不说话,两老儿也沉默了下来。应是害怕苏小七介意,两人都望着苏小七,巴巴地等着她的回应。
苏小七只好接下话来。
“这名字真好听。”
为此笑笑,表示她并不介意。
都说到这儿了,苏小七还能不明白吗?
也难怪杨叔觉得不自在,原是这般道理,他们说是不开酒坊,却还是想让他们的女儿得到纪念,梨花醉得到发扬。
这也没什么不好的,于苏小七,她只是想赚钱罢了。这般也是互利互惠的事。
杨氏夫妻确实激动地要哭了,苏小七不擅长安抚人,说过两句就打算撤退离去。
在苏小七离开前,杨氏还给她挖了坛子酒。
杨氏笑着,“这是梨花醉,是我们女儿配的方子,也只有老杨酿得出来这味道,比我的桂花酿要淳口地多,你拿回家喝喝看。”
再与杨氏夫妻说好去镇上的时间,苏小七就拎着酒坛子回家了。
苏小七提着这坛子酒,心下也期待着,这可是比杨婶的桂花酿还要好喝的酒......
这可是传闻中的梨花醉啊……
这般想着,苏小七的步子也加快了许多。
就是有些奇怪,刚开始她还觉得这坛子有些重量,这会却越觉越轻,她心下诧异,却也没打开坛子看,只当是自己最近忙很了,感知出现了问题。
等到她将坛子带回家中,召集众人一同分享时,又待她猛地拔开盖子......
“里面怎么什么也没有?”春夏问苏小七。
唯有一股幽香气息腾了上来。
不愧是梨花醉啊!若是里面并不是一滴不剩的话......
明盛拿着空碗,颇为遗憾,道,“兴许是杨婶拿错了坛子?拿成了喝完的空坛子?”
苏小七扯扯嘴角,“兴许是吧......”
总得说,刚开盖子的时候,苏小七是被吓了一跳的。
又见其他人看不见里面的东西,她才放稳了心。
苏小白只是灵体,别人看不见才是理所当然的。
是的,里面并非空空如也,而是还睡了条半透明状的白蛇。
苏小七打发走了众人,拿着空坛子往一边又去,将里面的东西倒出来。
“苏小白!你怎么可以偷喝杨婶给我的酒!”苏小七怒不可遏。
那蛇漫不经心地瞥了眼苏小七,还吹了个泡泡,然后窝身成了一个白色短发的小男孩儿,口齿清晰地说到,“好喝,再来一坛子!”
苏小七一惊,这苏小白怎么成了一个小孩儿?
那孩儿睁眼来,眼眶里是澄净的蔚蓝色,好看的紧。
“你......”它痴痴地看着苏小七......
“你什么你!”苏小七给盯红了脸,这么被一个蛮可爱的小孩儿盯着,还怪不好意思的。
接着,这孩儿就哇的一声吐了,给苏小七愣住了,便怒极更怒,“你丫的什么意思!你这是盯着我吐了?你吐了?”
小孩儿却一头子栽下去,又变成了一条小白蛇,死死地蜷缩在那儿,一动不动了。
苏小七心情极端不好,当她想摸刀将这白蛇剁了的时候,这蛇又化作一缕青烟融进短匕里。
一派风平浪静、任何事也不曾发生的模样。
苏小七深吸口气,转身去操心搬家的事。
按方才与杨氏夫妇说的那般,她与明盛先将这二人送去店铺,还有些家具是没送来的,杨氏精明,刚好可以替她把着质量,而老杨则可以选个地儿改装成酿酒的作坊,还要进行改装的。
总之操心的事多,而杨氏夫妇是开过店铺的,有这方面的经验,刚好就可以替她把把关,连带着看看哪儿还需要改进的。
等苏小七将人送至店铺,又与明盛跑了几趟,将冯婆子等人接过去,鸭舍的鸭子也差不多可以卖了,苏小七回村时还叫上了周掌柜去收。
反正这路也方便。
苏小七又进500两,是周掌柜为这两千只鸭子结的尾款。
这趟来回,苏小七是将所有活物都带走了的,也包括刚开出来的白色棉花。
苏小七是想自己去摘得,为着不让她劳累,两丫头都睁着去帮忙,人多事儿就做的快,等她拢了所有的棉花一称,好家伙,也有十斤重呢。
“小姐,这花又不好看,也吃不得,为啥你还要带着上路?”春夏不解。
苏小七笑道,“日后你便知道了,这个有大用处的,我自己来抱吧,你去帮着金玉拿其他东西。”
支走春夏后,苏小七就拖着棉花进了屋。
她是刻意的,只有这般,才能神不知鬼不觉得将棉花放进包裹。也只有棉花放进包裹,才能躲过卓瑶的追查。
只是,以后还得寻个机会将这棉花再次种下去。成千上万斤或者论吨计的棉花才能真正的实现它的价值作用。
没啥东西了。
就在这最后一趟,苏小七将药老、冯婆子以及还在练武的赵文龙也一并带到铺子去了。
这几日便要筹备开业的事了。
杨氏的手脚就是麻利,等苏小七将最后的人接到铺子的时候,门口都挂上招牌了,写的正是烫金红字蓝底的‘凌风楼’三个大字。
最兴奋地还是赵文龙了,一路上兴高采烈、高跳高板的。
春夏性子沉稳,虽然也能瞧出她的满心欢喜,但不像是赵文龙那般不束礼教,这是她与金玉待久了,就自然而然生成的习惯。
又说金玉,本就是见过大世面的人,苏小七是这样揣测的,仅凭金玉的一颦一笑,就知道她是个温婉懂礼的丫头,即便不是破落的千金小姐,也必然是个大户人家出卖的丫头。
最后就是明盛,本该最激动的应是这位,就说他这活泼的性子,就与赵文龙不相上下。
可是,买铺子的事,就是他与苏小七一同来的,该震掉下巴的事他早就知道了,这会儿虽仍是震惊,但好歹有了心里准备,现在自然是不那么激动了。
冯婆子还是一脸愁苦,她甚至弱弱地问着苏小七,“小小姐,咱们是不是负了巨债,因此你打算带着我们亡命天涯了?这才离开的赵家村……”
苏小七笑出声,“婆婆,你且放心住着,这儿日后就是咱们的地盘,也是咱们朝上京迈出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