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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梦想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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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等?是不是搞错了什么?
这仙女一样漂亮的妹子,居然在跟林觉说话?
而且她还说办完事早点回家?回家?他们两个一起回家?
瞬间,甄帅整个人都傻了。
他看了一眼清丽脱俗、天仙化人的鹤清羽,又看了一眼虽然有一点点帅,但是没自己帅,并且身上的行头加起来还没自己一只袜子值钱的林觉。
怎么可能,以这家伙的行头居然能够泡到妞?而且还是这么漂亮的妞?
正当甄帅这边整个人都惊呆了,大大张着嘴,像是一只蛤蟆的时候。
林觉则是对他挥手笑道:“不好意思,下次再聊,我这边有事先走了。”
话音未落,他便转身从走廊外头的小仓库里弄出了一辆手推车,跟鹤清羽一起朝病房里头走去,只留下甄帅独自一人在那里发呆。
在接下来的一整天里,甄帅都没明白为什么自己的妞会输给林觉。
到了最后他终于想明白了......肯定是作者这个身份带来的好处。
对,对了,那个女人肯定是林觉的书迷!
不是老有这样的新闻吗,小说作者或者漫画作者遇到了忠实读者,然后两个人男才女貌一拍即合,这不就在一起了!
原来如此,我懂了,林觉那家伙虽然哪里都不如我,就是因为写了个破小说,所以才有了这么漂亮的妹子。
想明白了这点后,甄帅深吸一口气,当场把白大褂一丢,跑到院长室里将辞职信甩在了刘院长的桌子上。
“小甄?你这是?”
“院长抱歉,我想去追逐梦想,我......要当网文作者!”
留下这么一句话,甄帅便潇洒地朝着房间外头走去,语气中带着未来大作家的豪情壮志。
既然林觉那种成绩不如我的实践派写小说都能行,我这种知识积累扎实的理论派那肯定没理由不行。
所以我也要写小说,我也要有这么漂亮的女粉!我也要成为人生赢家啊啊啊啊啊!
风萧萧兮易水寒,甄帅一去兮不复返。
就这样,林觉做梦也没想到的是,自己这趟精神病院之旅居然激发了甄帅的斗志,让他也莫名其妙地踏入了网文作者这个行列。
当然,写网文这种事情,属于千军万马过独木桥,成功率其实比高考考上清北还低,甄帅也马上就会认识到这个行业的残酷性。
与此同时,林觉那边也跟鹤清羽一起坐车回到了家里。
下车的瞬间,就又是一波出租车的费用在燃烧,烧得林觉是头皮发麻。
但幸好接血池老祖出来的医疗费什么的林觉不用给,都是鹤清羽这边出的钱。
根据设定来看,《全球之劫》世界里头的钞票跟现实世界里的完全没有区别,拿出来就能用......就是钞票编号对不上,所以属于真的假钞。
“那本座就先带这家伙回去了,回去后本座会宣布收你为徒,过两天你得过来这边的世界一趟,有个简单的收徒典礼要办。”
将血池老祖塞进抽屉之前,鹤清羽这样对林觉说道。
毕竟在《全球之劫》里头的剧情安排当中,鹤清羽是必须得收林觉为徒的,只有这样才能将剧情进展下去。
收我为徒吗......话说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来着?
待鹤清羽的身影彻底消失在抽屉内部,林觉便坐到书桌前看了看《全球之劫》的剧情大纲,发现那部分的剧情自己还没来的及写,所以对此一无所知。
不过按照常理来看的话,我这么一个年轻的小道徒成了天后道圣的弟子,肯定会被人挑刺、被人挑衅,进而打脸吧。
对于这种小说接下来可能会发生的剧情,林觉那实在是太清楚不过了......他就是专门写这些玩意的嘛。
两天之后我要再去一次鹤清羽那边的世界,但在那之前,还是把自己这边的事情搞好。
将回来的时候买好的菜交给了茉莉,并且用手机找了一份做菜的视频给她学习,林觉便回到了自己的书房,关上门开始写作。
说到底,林觉的职业还是一个作者。
无论他在书中世界多么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他始终认可的还是自己在现实世界里的职业。
每当坐在电脑桌前敲打着自己的键盘时,林觉便感觉自己的人生是有意义的。
这种意义应该怎么形容呢,虽然写作也是为了谋生,可是跟当医生时纯粹为了赚钱的谋生不同,里头多少带着一丝浪漫的梦想色彩。
说起来,林觉从小就跟其他孩子不一样。
五六岁时其他孩子都在外面疯玩,他就已经坐在老爸的书房里头看起了那些晦涩难懂的书籍。
从《三国演义》到《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从《福尔摩斯探案集》到《卫斯理》,虽然年轻时的林觉根本无法完全理解里头的内涵,但他就是喜欢看书。
幸运的是,林觉的父亲也是一个爱看书的人,甚至自己也动笔写过一些东西,还给儿子看过当年上学时写的一些手稿。
直到现在,林觉也还记得父亲上学时写的手稿是一篇非常古色古香的武侠小说,风格有点类似古龙、金庸和梁羽生的混合体,简单点说就是缝合怪。
但这很正常,谁让这世界这么大,却到处都是憋屈之处,谁不想亲手创造一个肆意挥洒豪情壮志的世界,文字自然就是创造这个世界的最简单的方法。
不过说到底,自己写着玩玩就算了,能够走上创作这条路的人始终是少数,毕竟这一行比较特别,门槛就在门里。
门槛在门里,意思是谁都可以入门写作,但是入门后要越过那道门槛,达到登堂入室,以此为职业的地步,却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情。
毕竟你也有手会码字,我也有手会码字,谁都能在电脑上噼里啪啦打出一堆字来,读者为什么非得看你写的小说,这就是难题所在。
类似的难题,在林觉以此为职业的几年时间里可以说是遇到了无数次,他也为此经常彻夜不眠,甚至为了想着如何吸引读者而头都快想秃了。
不过最近他的写作之路倒是比之前轻松得多,毕竟林觉如今在写的《我笔下的女主角们活了》并不是那种出于纯粹幻想的小说,而是实打实的记录文。
所以写这本书的时候他根本就不需要思考,只要把自己经历过的事、说过、听过的话全部写出来,这对于一名职业作者而言几乎毫无难度。
然而,正当林觉轻松地码着字时,他的作者后台却忽然弹出了这样的一条信息。
“您好,现在通知您的作品《我笔下的女主角们活了》将在2022-03-20?14:00:00?获得新版网站-轻小说频道现代幻想推荐,非完结作品请务必保持更新。如遇紧急情况请及时联系您的责任编辑,谢谢合作!”
看到这行信息的瞬间,林觉先是一喜,脸上露出了笑容,然后一愁,眉头都皱了起来。
等......等等?是不是搞错了什么?
这仙女一样漂亮的妹子,居然在跟林觉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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瞬间,甄帅整个人都傻了。
他看了一眼清丽脱俗、天仙化人的鹤清羽,又看了一眼虽然有一点点帅,但是没自己帅,并且身上的行头加起来还没自己一只袜子值钱的林觉。
怎么可能,以这家伙的行头居然能够泡到妞?而且还是这么漂亮的妞?
正当甄帅这边整个人都惊呆了,大大张着嘴,像是一只蛤蟆的时候。
林觉则是对他挥手笑道:“不好意思,下次再聊,我这边有事先走了。”
话音未落,他便转身从走廊外头的小仓库里弄出了一辆手推车,跟鹤清羽一起朝病房里头走去,只留下甄帅独自一人在那里发呆。
在接下来的一整天里,甄帅都没明白为什么自己的妞会输给林觉。
到了最后他终于想明白了......肯定是作者这个身份带来的好处。
对,对了,那个女人肯定是林觉的书迷!
不是老有这样的新闻吗,小说作者或者漫画作者遇到了忠实读者,然后两个人男才女貌一拍即合,这不就在一起了!
原来如此,我懂了,林觉那家伙虽然哪里都不如我,就是因为写了个破小说,所以才有了这么漂亮的妹子。
想明白了这点后,甄帅深吸一口气,当场把白大褂一丢,跑到院长室里将辞职信甩在了刘院长的桌子上。
“小甄?你这是?”
“院长抱歉,我想去追逐梦想,我......要当网文作者!”
留下这么一句话,甄帅便潇洒地朝着房间外头走去,语气中带着未来大作家的豪情壮志。
既然林觉那种成绩不如我的实践派写小说都能行,我这种知识积累扎实的理论派那肯定没理由不行。
所以我也要写小说,我也要有这么漂亮的女粉!我也要成为人生赢家啊啊啊啊啊!
风萧萧兮易水寒,甄帅一去兮不复返。
就这样,林觉做梦也没想到的是,自己这趟精神病院之旅居然激发了甄帅的斗志,让他也莫名其妙地踏入了网文作者这个行列。
当然,写网文这种事情,属于千军万马过独木桥,成功率其实比高考考上清北还低,甄帅也马上就会认识到这个行业的残酷性。
与此同时,林觉那边也跟鹤清羽一起坐车回到了家里。
下车的瞬间,就又是一波出租车的费用在燃烧,烧得林觉是头皮发麻。
但幸好接血池老祖出来的医疗费什么的林觉不用给,都是鹤清羽这边出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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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本座就先带这家伙回去了,回去后本座会宣布收你为徒,过两天你得过来这边的世界一趟,有个简单的收徒典礼要办。”
将血池老祖塞进抽屉之前,鹤清羽这样对林觉说道。
毕竟在《全球之劫》里头的剧情安排当中,鹤清羽是必须得收林觉为徒的,只有这样才能将剧情进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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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按照常理来看的话,我这么一个年轻的小道徒成了天后道圣的弟子,肯定会被人挑刺、被人挑衅,进而打脸吧。
对于这种小说接下来可能会发生的剧情,林觉那实在是太清楚不过了......他就是专门写这些玩意的嘛。
两天之后我要再去一次鹤清羽那边的世界,但在那之前,还是把自己这边的事情搞好。
将回来的时候买好的菜交给了茉莉,并且用手机找了一份做菜的视频给她学习,林觉便回到了自己的书房,关上门开始写作。
说到底,林觉的职业还是一个作者。
无论他在书中世界多么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他始终认可的还是自己在现实世界里的职业。
每当坐在电脑桌前敲打着自己的键盘时,林觉便感觉自己的人生是有意义的。
这种意义应该怎么形容呢,虽然写作也是为了谋生,可是跟当医生时纯粹为了赚钱的谋生不同,里头多少带着一丝浪漫的梦想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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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六岁时其他孩子都在外面疯玩,他就已经坐在老爸的书房里头看起了那些晦涩难懂的书籍。
从《三国演义》到《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从《福尔摩斯探案集》到《卫斯理》,虽然年轻时的林觉根本无法完全理解里头的内涵,但他就是喜欢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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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现在,林觉也还记得父亲上学时写的手稿是一篇非常古色古香的武侠小说,风格有点类似古龙、金庸和梁羽生的混合体,简单点说就是缝合怪。
但这很正常,谁让这世界这么大,却到处都是憋屈之处,谁不想亲手创造一个肆意挥洒豪情壮志的世界,文字自然就是创造这个世界的最简单的方法。
不过说到底,自己写着玩玩就算了,能够走上创作这条路的人始终是少数,毕竟这一行比较特别,门槛就在门里。
门槛在门里,意思是谁都可以入门写作,但是入门后要越过那道门槛,达到登堂入室,以此为职业的地步,却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情。
毕竟你也有手会码字,我也有手会码字,谁都能在电脑上噼里啪啦打出一堆字来,读者为什么非得看你写的小说,这就是难题所在。
类似的难题,在林觉以此为职业的几年时间里可以说是遇到了无数次,他也为此经常彻夜不眠,甚至为了想着如何吸引读者而头都快想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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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写这本书的时候他根本就不需要思考,只要把自己经历过的事、说过、听过的话全部写出来,这对于一名职业作者而言几乎毫无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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