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帆船08剑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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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索米亚在里尔斯城驻军的军营设在城门外不远处的一座小丘上,地势与里尔斯城墙顶端大致持平。站在军营中向城里远眺,能够一直望到市集边缘的红房子,那是皇家鉴定师的住所。由那里一直向西,到达城市边缘处,暗灰色的卡曼家族城堡高高矗立。那城堡后面就是艾拉医生诊所所在地。一棵孤零零的杉树下面,繁茂而杂乱的蔷薇丛环绕着艾拉和李维的家。
黄昏将尽,西天如血的霞光渐渐为夜的暗灰色侵蚀殆尽。再到夜色低垂,晓月初生。士兵奥马总喜欢默默的坐在军营前的篝火旁向里尔斯城中眺望。燃烧的树枝发出劈劈啪啪的响声。鼻息中满是难闻的焦味儿。
每当这个时候,士兵的心便一片宁静。卡曼家灰色城堡的边缘,隐约可以望见一点墨绿。奥马总以为那便是艾拉家旁边那棵老杉树的树顶。
不过这个夜晚却有点不一样。
篝火熊熊燃烧。篝火旁围了数十名艾索米亚士兵,形成一个直径二十几米的圆环。圆环中正有两个手持利剑的战士相互对峙。火光把士兵们的脸映得通红。每个人脸上都带着兴奋。但不知什么原因,士兵们却都不说话,只静静的看着那两人的比试。
“怎么了,大个子?”一个军官模样的男子好整以暇的耍弄着手里的长剑,动作轻巧以极。“这么快就累了吗?”
明明是在嘲弄对手,那男子的脸上却一副朝见国王般的郑重表情,没半点挑衅的意味。
那男子的对手正是奥马。与敌人的游刃有余不同,奥马此刻已是汗流浃背了。他光着上身,露出石雕一般的健美肌肉,被火光映得殷红。他双手持剑,弓着腰蓄势待发。仿佛一出手便会以雷霆万钧之势摧垮对手。
围观的士兵虽然不能出声,无不在心里为奥马大声鼓劲。
可惜此时奥马已经没有什么自信了。
距离。奥马在心里反复重复着这个字眼儿。在与那男子交手之前,士兵从没想过“距离”这个字眼对于战士有着怎样的意义。
奥马的剑道是勇往直前的霸者之道。虽然没受过什么名师指点,但凭着多年来坚持不懈的苦练,仗着一股骨子里的刚猛之气,奥马还从来没在比剑上吃过亏。那些对手们往往在两剑相交之前,气势上就输了奥马一半。况且奥马力大无穷,个性又强韧得很,在里尔斯军营里算是绝对的强者。
也正因为如此,奥马在武技上的思维被局限在狭小的范围内。
关于距离,奥马的唯一概念是武器的长度。长剑的攻击范围绝对比短剑大,而双手巨剑又胜长剑一筹。矛或者长柄战斧的攻击距离虽然远远大于剑,但在近距离的对抗中却缩手缩脚。诸如此类。
因此只要保证对方在自己的有效攻击范围之内即可。
这对于奥马来说完全不成问题。奥马相信一个倒退着移动的人是绝对无法比前进的人更快的。而奥马又永远是那个进攻者。
然而在遇到面前这个对手以后,奥马对于剑的距离那点粗浅的认识被完全推翻了。
武器的长度毕竟是死的,而人是活的。剑的对抗当中,在移动上占有绝对优势的一方可以控制两名战士之间的距离。而武器的长度反而变成次要的因素。
奥马虽然有确信,世界上没有一个人类可以在倒退中摆脱自己的冲锋,但是这个结论在眼前的状况中并不试用。
因为他无法判断对方的移动趋势。对方想要向左,还是向右?是后退,或是突刺过来?
那男子的步法变幻莫测,令奥马眼花缭乱。但事实上他又并没有故意卖弄,他的每一步都采取最平实最合理的走法,完全没有花哨的动作。
可这已经远超奥马的经验了。
距离。奥马的汗水涔涔而下,几乎要蒙住眼睛。可是他连眨一下眼都不能。
原来步法才是最重要的东西。力量与手法只是更直接,更容易给人留下印象罢了。步法上输给对手的话,再巧妙的招数也无从施展。因为对手永远在攻击距离之外,无论你的武器有多长。
如同两军对垒,在战略上输掉的一方,再好的战术也只能苟延残喘。
奥马很快明白了这个道理。他的战士天赋是惊人的。不仅仅是强壮的体魄和敏捷的反应,还有对于武技的理解能力。这也是士兵奥马唯一称得上聪明的领域。
奥马的眼神骤然变得锐利了许多。他决定赌上一赌。
对方在移动上有着绝对的优势。这优势是从两个方面获得的。其一是步法,其二是判断。眼前这个对手,在战斗的经验上强过自己太多了。他甚至能完全预判我的攻击方式,在我的剑即将接触到身体时,间不容发的闪过,然后反击。他已经成功了三次。这样会使他更加自信吧?
会到哪种程度?会不会……?
人类的加速能力有限。而那个男子显然已经对我的程度有了相当的了解。他控制距离的方式是预判出我的攻击范围。而我的速度就只有这么快。那么,只要我再快一点点,突破了他的认识,是不是就可以出奇制胜呢?
奥马下定了决心。
这时,篝火忽然烧得很高,围观的士兵们感到火像扑面而来似的,不由得惊出一头汗来。此时所有人都已经有了预感。
这场比试即将终结!
电光火石之间,奥马发出了最后一击!
奥马知道自己与对方的程度相差太多,想要取胜,唯有突破自己目前的能力限制才有可能。
他突破自己加速极限的方法,是牺牲身体重心。
奥马冲了两步,在与那男子相距不过两米的距离时,忽然用力蹬地,巨大的身躯向前俯冲过去,犹如猛虎扑食一般。
刹那之间,奥马看到那男子一双如深沉的湖水般的眼眸中,露出一丝惊异。
不过这也只是一瞬间的事。那男子上前半步,用脚绊了奥马一下。他于是提前失去了重心。男子提起剑来,用剑背在奥马后脑上拍了一下。
这是第四下了。
奥马重重摔在地上。“砰”的一响。围观的同僚同时闭了一下眼睛。
奥马想的不错,可实际做起来根本没有达到预想的效果,看来非狗急跳墙不能形容……
“误会啦误会啦!”奥马的顶头上司,奥维尔爵士一看情况不对,连忙从营帐里跑出来制止。其实老家伙已经看了半天了。
“有误会吗?”打倒奥马的男子把剑收入鞘中,连看都没有看奥维尔一眼,冷冷的说道。
“当然是误会!”奥维尔满脸堆笑的说,“这家伙是今天的巡逻兵,根本不知道两位大人来到里尔斯,还以为您是哪里来的间谍呢。当然是个误会!”
……
原来,原定从艾索米亚派来监督这次航船的马休斯爵士,是从小在里尔斯长大的,正是这座军营的老上司。大家对他这次回来都满怀期待,想给他来个热热闹闹的欢迎会。可结果却来了两个莫名其妙的家伙,其中一个还一直用头盔遮着脸,另一个则根本不把里尔斯的官兵们放在眼里,高傲得不得了。但两人手里的公文是货真价实的,士兵们也没有办法。
更令人气愤的是,这两人一到军营,就要求调派二十个人到船上去。据说是因为航船要提前一天出发,人手还没到齐。真是无礼得不行!
众人于是想找机会给他们来个下马威。刚好奥马巡逻回来,与那个骑士模样的人发生了冲突。奥维尔就远远的避开,导演了这出好戏。没料想那人出手不凡,奥马完全不是他的对手。奥维尔只好出来圆场。别看他一脸笑容,心里其实很不是滋味,暗骂奥马你这个没用的东西,平时看你那么嚣张,用得着你的时候又只会丢咱们团的脸!
“这个人我要了。”男子缓缓说道。
“啊?大人您说什么?”马休斯惊讶的问。
那人指了指还坐在地上发呆的奥马道:“我说,这个人我要了。”
***
“奥马!我和医生要离开里尔斯到甘达去了!来向你道别!”
李维走进来时,奥马正坐在桌子上,用手揉后脑勺。
“怎么不早说!这么突然……”
“我也是今天才知道的。一天都在收拾行李。医生那样子,就像马上要走似的!”
“怎么去?甘达离这儿万里之遥,不能走着去吧?”
“坐船!”
李维的话里带着兴奋。这是他第一次坐船。
“哪天的?我帮你们送行李去……”
“后天!开往迷幻之森的那班!”
“那班船!”奥马忽然露出诡异的表情,笑了一下,然后向后便倒,仰躺在桌子上不动了。
“奥马?”李维拉了奥马一下,奥马没动。“你没事吧?”
奥马躺着回答:“我没事。”
“我知道!我和医生这次去甘达,不知何时才能回来,恐怕要很久不能见面了……”
“很快就会再见的。”
“哎?”
李维不明白奥马在说什么。他看到他的胸口激烈的起伏着,以为他的情绪很激动。
李维对这种情况不知道怎么办好。
“那我回去了。奥马。”
“嗯。出发时记得来叫我,我帮你们抬行李。医生一定会带很多……”
奥马的声音似乎都有点颤抖了。
“再见。”李维拍了奥马的手掌一下说。
“那船明天中午就出发。你快去通知医生吧。”
“你怎么知道……”
“别问这么多!”奥马不客气的打断李维,“反正,明天见!”
“嗯……”
少年踌躇的走了出去。奥马马上翻身坐了起来。
因为躺着笑实在有点不舒服。
“船上见!”奥马对着窗外的星星说。“艾拉小姐,李维小弟!”
***
艾拉、李维在里尔斯的最后一个上午。
诊所里一片狼藉,混乱得像刚经过了一场龙卷风一样。数十只打着补丁的大大小小的布袋从里间一直堆到屋外。
老马费尔南多也被艾拉从柴房里赶了出来,以鬼鬼祟祟的双眼紧盯着艾拉和李维的动向,一旦他俩接近柴房中的秘密,就要舍身护宝。
小狗可利坐在费尔南多背上,尾巴摇晃着,不住的“汪——汪汪”的叫。
“医生。”李维捡起一只破了的布袋,从口子里不断有干巴巴的苜蓿草的碎片掉出来。“这个,也要带走吗?”
“废话!”医生看了一眼,不耐烦的骂道。“要是里面再有一株幸运草,可不能像上次那样对付过去,非得好好的捞一票不可!都留着!到船上慢慢翻!”
“怎么可能!”李维望了望天,“哪有那么好运。不过,话说回来,上次医生你难道不是许了发大财的愿望吗?老实说,除了这个,我想不到别的。”
“去做你的活!”艾拉大怒。“快把刚刚弄掉的幸运草的草叶都捡起来!待会我看到地上有草叶的话,一片叶子算一个金币!”
“是。知道了。”少年垂头丧气的说。唉,真不该图口舌之快啊。
“医生!”忙碌了一会,李维看着满地的包裹,又忍不住问道,“这么多东西,即使有奥马帮忙也拿不走!”
“马车装不下再说!反正,费尔南多也要装船,上船时就让它背上去!”
“马要一张船票,不是很亏?”
“你懂什么?这叫奇货可居!它脚上带着值钱的马蹄铁呢。这城里没有足够好的铁匠,弄不好就赔大了!只好连马一起带走。那船上多的是有钱人!”
李维没有回答。对这个决定他很满意。
“哈!”艾拉停下手头的活儿,挽了挽袖子,透过破碎的窗望向里尔斯蔚蓝的天空。初秋的雨季已经过去。艾拉的心一时也洗净了阴霾。
里尔斯的冬天就要来了。而我们就像南飞的候鸟,追着夏天的步伐,到温暖的南方去。
甘达。回到甘达。永恒的阳光灿烂之地。
“医生?”
不知什么时候,李维来到了屋里。他看到艾拉出神的望着窗外,还以为天上有金币飞翔呢,奇怪的看着她。
“活都干完了?”艾拉粗鲁的大吼道。把李维吓了一跳。
“嗯。奥马已经到了。正在外面准备马车呢。”
“那么,”艾拉愉快的看着李维。她总是觉得在过去的一年当中他长高了许多。虽然她知道,那不过是错觉。
“我们出发!”
艾索米亚在里尔斯城驻军的军营设在城门外不远处的一座小丘上,地势与里尔斯城墙顶端大致持平。站在军营中向城里远眺,能够一直望到市集边缘的红房子,那是皇家鉴定师的住所。由那里一直向西,到达城市边缘处,暗灰色的卡曼家族城堡高高矗立。那城堡后面就是艾拉医生诊所所在地。一棵孤零零的杉树下面,繁茂而杂乱的蔷薇丛环绕着艾拉和李维的家。
黄昏将尽,西天如血的霞光渐渐为夜的暗灰色侵蚀殆尽。再到夜色低垂,晓月初生。士兵奥马总喜欢默默的坐在军营前的篝火旁向里尔斯城中眺望。燃烧的树枝发出劈劈啪啪的响声。鼻息中满是难闻的焦味儿。
每当这个时候,士兵的心便一片宁静。卡曼家灰色城堡的边缘,隐约可以望见一点墨绿。奥马总以为那便是艾拉家旁边那棵老杉树的树顶。
不过这个夜晚却有点不一样。
篝火熊熊燃烧。篝火旁围了数十名艾索米亚士兵,形成一个直径二十几米的圆环。圆环中正有两个手持利剑的战士相互对峙。火光把士兵们的脸映得通红。每个人脸上都带着兴奋。但不知什么原因,士兵们却都不说话,只静静的看着那两人的比试。
“怎么了,大个子?”一个军官模样的男子好整以暇的耍弄着手里的长剑,动作轻巧以极。“这么快就累了吗?”
明明是在嘲弄对手,那男子的脸上却一副朝见国王般的郑重表情,没半点挑衅的意味。
那男子的对手正是奥马。与敌人的游刃有余不同,奥马此刻已是汗流浃背了。他光着上身,露出石雕一般的健美肌肉,被火光映得殷红。他双手持剑,弓着腰蓄势待发。仿佛一出手便会以雷霆万钧之势摧垮对手。
围观的士兵虽然不能出声,无不在心里为奥马大声鼓劲。
可惜此时奥马已经没有什么自信了。
距离。奥马在心里反复重复着这个字眼儿。在与那男子交手之前,士兵从没想过“距离”这个字眼对于战士有着怎样的意义。
奥马的剑道是勇往直前的霸者之道。虽然没受过什么名师指点,但凭着多年来坚持不懈的苦练,仗着一股骨子里的刚猛之气,奥马还从来没在比剑上吃过亏。那些对手们往往在两剑相交之前,气势上就输了奥马一半。况且奥马力大无穷,个性又强韧得很,在里尔斯军营里算是绝对的强者。
也正因为如此,奥马在武技上的思维被局限在狭小的范围内。
关于距离,奥马的唯一概念是武器的长度。长剑的攻击范围绝对比短剑大,而双手巨剑又胜长剑一筹。矛或者长柄战斧的攻击距离虽然远远大于剑,但在近距离的对抗中却缩手缩脚。诸如此类。
因此只要保证对方在自己的有效攻击范围之内即可。
这对于奥马来说完全不成问题。奥马相信一个倒退着移动的人是绝对无法比前进的人更快的。而奥马又永远是那个进攻者。
然而在遇到面前这个对手以后,奥马对于剑的距离那点粗浅的认识被完全推翻了。
武器的长度毕竟是死的,而人是活的。剑的对抗当中,在移动上占有绝对优势的一方可以控制两名战士之间的距离。而武器的长度反而变成次要的因素。
奥马虽然有确信,世界上没有一个人类可以在倒退中摆脱自己的冲锋,但是这个结论在眼前的状况中并不试用。
因为他无法判断对方的移动趋势。对方想要向左,还是向右?是后退,或是突刺过来?
那男子的步法变幻莫测,令奥马眼花缭乱。但事实上他又并没有故意卖弄,他的每一步都采取最平实最合理的走法,完全没有花哨的动作。
可这已经远超奥马的经验了。
距离。奥马的汗水涔涔而下,几乎要蒙住眼睛。可是他连眨一下眼都不能。
原来步法才是最重要的东西。力量与手法只是更直接,更容易给人留下印象罢了。步法上输给对手的话,再巧妙的招数也无从施展。因为对手永远在攻击距离之外,无论你的武器有多长。
如同两军对垒,在战略上输掉的一方,再好的战术也只能苟延残喘。
奥马很快明白了这个道理。他的战士天赋是惊人的。不仅仅是强壮的体魄和敏捷的反应,还有对于武技的理解能力。这也是士兵奥马唯一称得上聪明的领域。
奥马的眼神骤然变得锐利了许多。他决定赌上一赌。
对方在移动上有着绝对的优势。这优势是从两个方面获得的。其一是步法,其二是判断。眼前这个对手,在战斗的经验上强过自己太多了。他甚至能完全预判我的攻击方式,在我的剑即将接触到身体时,间不容发的闪过,然后反击。他已经成功了三次。这样会使他更加自信吧?
会到哪种程度?会不会……?
人类的加速能力有限。而那个男子显然已经对我的程度有了相当的了解。他控制距离的方式是预判出我的攻击范围。而我的速度就只有这么快。那么,只要我再快一点点,突破了他的认识,是不是就可以出奇制胜呢?
奥马下定了决心。
这时,篝火忽然烧得很高,围观的士兵们感到火像扑面而来似的,不由得惊出一头汗来。此时所有人都已经有了预感。
这场比试即将终结!
电光火石之间,奥马发出了最后一击!
奥马知道自己与对方的程度相差太多,想要取胜,唯有突破自己目前的能力限制才有可能。
他突破自己加速极限的方法,是牺牲身体重心。
奥马冲了两步,在与那男子相距不过两米的距离时,忽然用力蹬地,巨大的身躯向前俯冲过去,犹如猛虎扑食一般。
刹那之间,奥马看到那男子一双如深沉的湖水般的眼眸中,露出一丝惊异。
不过这也只是一瞬间的事。那男子上前半步,用脚绊了奥马一下。他于是提前失去了重心。男子提起剑来,用剑背在奥马后脑上拍了一下。
这是第四下了。
奥马重重摔在地上。“砰”的一响。围观的同僚同时闭了一下眼睛。
奥马想的不错,可实际做起来根本没有达到预想的效果,看来非狗急跳墙不能形容……
“误会啦误会啦!”奥马的顶头上司,奥维尔爵士一看情况不对,连忙从营帐里跑出来制止。其实老家伙已经看了半天了。
“有误会吗?”打倒奥马的男子把剑收入鞘中,连看都没有看奥维尔一眼,冷冷的说道。
“当然是误会!”奥维尔满脸堆笑的说,“这家伙是今天的巡逻兵,根本不知道两位大人来到里尔斯,还以为您是哪里来的间谍呢。当然是个误会!”
……
原来,原定从艾索米亚派来监督这次航船的马休斯爵士,是从小在里尔斯长大的,正是这座军营的老上司。大家对他这次回来都满怀期待,想给他来个热热闹闹的欢迎会。可结果却来了两个莫名其妙的家伙,其中一个还一直用头盔遮着脸,另一个则根本不把里尔斯的官兵们放在眼里,高傲得不得了。但两人手里的公文是货真价实的,士兵们也没有办法。
更令人气愤的是,这两人一到军营,就要求调派二十个人到船上去。据说是因为航船要提前一天出发,人手还没到齐。真是无礼得不行!
众人于是想找机会给他们来个下马威。刚好奥马巡逻回来,与那个骑士模样的人发生了冲突。奥维尔就远远的避开,导演了这出好戏。没料想那人出手不凡,奥马完全不是他的对手。奥维尔只好出来圆场。别看他一脸笑容,心里其实很不是滋味,暗骂奥马你这个没用的东西,平时看你那么嚣张,用得着你的时候又只会丢咱们团的脸!
“这个人我要了。”男子缓缓说道。
“啊?大人您说什么?”马休斯惊讶的问。
那人指了指还坐在地上发呆的奥马道:“我说,这个人我要了。”
***
“奥马!我和医生要离开里尔斯到甘达去了!来向你道别!”
李维走进来时,奥马正坐在桌子上,用手揉后脑勺。
“怎么不早说!这么突然……”
“我也是今天才知道的。一天都在收拾行李。医生那样子,就像马上要走似的!”
“怎么去?甘达离这儿万里之遥,不能走着去吧?”
“坐船!”
李维的话里带着兴奋。这是他第一次坐船。
“哪天的?我帮你们送行李去……”
“后天!开往迷幻之森的那班!”
“那班船!”奥马忽然露出诡异的表情,笑了一下,然后向后便倒,仰躺在桌子上不动了。
“奥马?”李维拉了奥马一下,奥马没动。“你没事吧?”
奥马躺着回答:“我没事。”
“我知道!我和医生这次去甘达,不知何时才能回来,恐怕要很久不能见面了……”
“很快就会再见的。”
“哎?”
李维不明白奥马在说什么。他看到他的胸口激烈的起伏着,以为他的情绪很激动。
李维对这种情况不知道怎么办好。
“那我回去了。奥马。”
“嗯。出发时记得来叫我,我帮你们抬行李。医生一定会带很多……”
奥马的声音似乎都有点颤抖了。
“再见。”李维拍了奥马的手掌一下说。
“那船明天中午就出发。你快去通知医生吧。”
“你怎么知道……”
“别问这么多!”奥马不客气的打断李维,“反正,明天见!”
“嗯……”
少年踌躇的走了出去。奥马马上翻身坐了起来。
因为躺着笑实在有点不舒服。
“船上见!”奥马对着窗外的星星说。“艾拉小姐,李维小弟!”
***
艾拉、李维在里尔斯的最后一个上午。
诊所里一片狼藉,混乱得像刚经过了一场龙卷风一样。数十只打着补丁的大大小小的布袋从里间一直堆到屋外。
老马费尔南多也被艾拉从柴房里赶了出来,以鬼鬼祟祟的双眼紧盯着艾拉和李维的动向,一旦他俩接近柴房中的秘密,就要舍身护宝。
小狗可利坐在费尔南多背上,尾巴摇晃着,不住的“汪——汪汪”的叫。
“医生。”李维捡起一只破了的布袋,从口子里不断有干巴巴的苜蓿草的碎片掉出来。“这个,也要带走吗?”
“废话!”医生看了一眼,不耐烦的骂道。“要是里面再有一株幸运草,可不能像上次那样对付过去,非得好好的捞一票不可!都留着!到船上慢慢翻!”
“怎么可能!”李维望了望天,“哪有那么好运。不过,话说回来,上次医生你难道不是许了发大财的愿望吗?老实说,除了这个,我想不到别的。”
“去做你的活!”艾拉大怒。“快把刚刚弄掉的幸运草的草叶都捡起来!待会我看到地上有草叶的话,一片叶子算一个金币!”
“是。知道了。”少年垂头丧气的说。唉,真不该图口舌之快啊。
“医生!”忙碌了一会,李维看着满地的包裹,又忍不住问道,“这么多东西,即使有奥马帮忙也拿不走!”
“马车装不下再说!反正,费尔南多也要装船,上船时就让它背上去!”
“马要一张船票,不是很亏?”
“你懂什么?这叫奇货可居!它脚上带着值钱的马蹄铁呢。这城里没有足够好的铁匠,弄不好就赔大了!只好连马一起带走。那船上多的是有钱人!”
李维没有回答。对这个决定他很满意。
“哈!”艾拉停下手头的活儿,挽了挽袖子,透过破碎的窗望向里尔斯蔚蓝的天空。初秋的雨季已经过去。艾拉的心一时也洗净了阴霾。
里尔斯的冬天就要来了。而我们就像南飞的候鸟,追着夏天的步伐,到温暖的南方去。
甘达。回到甘达。永恒的阳光灿烂之地。
“医生?”
不知什么时候,李维来到了屋里。他看到艾拉出神的望着窗外,还以为天上有金币飞翔呢,奇怪的看着她。
“活都干完了?”艾拉粗鲁的大吼道。把李维吓了一跳。
“嗯。奥马已经到了。正在外面准备马车呢。”
“那么,”艾拉愉快的看着李维。她总是觉得在过去的一年当中他长高了许多。虽然她知道,那不过是错觉。
“我们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