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3章 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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媚者无双,第323章 习惯
凤浅话是这么说,心里却直发虚,打算能躲就躲,打死不去虞国,免得被老爹抽鞭子。舒悫鹉琻
止烨忍笑不语,甚至能想象得出,他们父女见面,鸡飞狗跳的情形。
他决定,以后一定要去看看。
“走走?”
“好。”
无双除了必须的沐浴,一直呆在密室,人早关得起了霉灰,被阳光一照,整人都活了过来。
止烨咬着根狗尾巴草,依在树杆上,看着在花丛中飞来飞去的大红身影,如同他的赤血蝶一样艳美绝丽。
狭长的眸慢慢眯了起来,如果能有她一直隐居山中,这日子便快活过神仙。
凤浅抱着一大捧野花走到树下,止烨默契地接过,开始麻利编花环。
凤浅看着他灵活的手指,眸子慢慢迷离。
小的时候,她午觉的时候做了恶梦,起床就会哭着去后山找小郎。
她和小郎有约定,不能进山太深,所以只能在山口徘徊。
这时候,她总是会遇见被父亲揍了躲到山里练功的止烨。
有一回,她哭得厉害,他就编了个花环,说,“如果你不哭,我就把这花环送你。”
她睫毛上还挂着泪珠,就收了声。
他笑着把花环戴在她头上,说,“这花环有法力,你戴着她,很快你哥哥就会回来了。”
果然,没一会儿功夫,就远远地看见小郎的身影向山口走来。
她开心地跑过去,扑进小郎怀里。
小郎抱起她,视线落在她头上的花环上,“哪来的花环?”
“是止烨哥哥编的。”她这才想起止烨,回头,却不见了止烨的人影。
小郎不再问什么,抹去她脸上干了的泪痕,抱着她回走。
凤浅慢慢吸了口气,记忆在慢慢地恢复,可是恢复的越多,小郎的身影在记忆中出现的也越多。
越是想忘,却越是忘不了。
“丫头,你最近为什么总是穿红衣了?”
“怎么?不好看?”
“好看。”止烨笑了,他喜欢穿红衣的她,就像他的血化成的蝶,“只是你以前总是白衣,有些奇怪。”
“你也知道,我小的时候,我们家全靠小郎打柴换粮为生,很穷,买不起染得漂漂亮亮的布料做衣服,只能买没有染过的色的麻布做衣裳。没染过的麻布黄黄旧旧,又粗糙,就算再洗得干净,穿在身上也显得脏。小郎喜欢干净,所以就用一种草汁把麻布漂白,而漂过的麻布会软,穿在身上不会扎人。”
“后来,我病‘死’了,去了另外一个世界,我丢失了很多记忆,能记得的来来去去都是穿着白麻衣的小郎,我希望能记起更多的事情,于是总穿着白衣,穿来穿去,也就穿成了习惯。除非执行特殊任何的时候,非白衣不可。”
止烨嘴角的笑慢慢淡去,有种酸不溜秋的东西在心河里漾来漾去,满心不是滋味。
“那最近为什么不再穿白衣了?”
“因为我觉得白衣只是我刻意养出来的习惯,其实并不适合我,所以不再穿了。”
凤浅起身,在他面前转了一圈,裙摆随风轻扬,如同山中的仙子,“我穿红色,是不是更漂亮?”
止烨看着她,竟难得的少话,看了一阵,竟没说一个字,又低了头编花环。
凤浅以为他也觉得自己就该穿白衣,有些愤愤的道:“习惯虽然省事,但我觉得,有些时候,还是该有些自我才好。”
她本是开在三界处的曼珠沙华,本是一身火一样艳丽的红衣。
这些年来,她为了那个人舍去自我,结果得到的不过是那个人摸不到的石头心。
“红衣很美。”止烨把编好的花环戴到她头上。
凤浅囧了,脸上慢慢酝开一抹丹红,低了头,竟不敢看他的眼。
四竹远远看着花丛中二人,一脸的不相信,推了推身边正看得津津有味的三菊,“姑娘那是害羞?”
“不能吧,全世界的人害羞,她也不可能会害羞啊。”三菊表示不认同。
“她当年突然兴起,想知道沙华小主长成什么样子,居然把邻家的沙华擒了来,那沙华一年到头都戴着纱帽,从来不在人前露出相貌,凤浅把人家绑在紫彬树上,揭了纱帽,从头看到尾,看完还叫来画师脸对脸,身子对身子的画下来,把人家羞得差点寻死,也不见她脸红的。”二兰也觉得不可能,“害羞,不可能不可能。多半是做出来勾引止烨公子的。”
打了野味回来的一梅正好听见三个妹妹的话,给她们一人脑门上赏了一巴掌,“亏你们还好意思提那事,明知小主胡来,你们不但不拦着,还真去给她绑了人来,害我跟在人家屁股后面整整赔了八百年的罪,才把他好好地送去了轮回。”
一梅想着那不堪回忆的八百年。
那株沙华又是个极为迂腐的,被凤浅看了个干净,自然觉得没脸再活,千方百计地寻死,上吊跳河割脉,凡是你能想到的想不到的,他全做过了。
结果,他上吊,她在他脚底垫着,他跳河,她在河里托着,整整八百年,没敢闭一下眼,差点活活累死。
直到有一天,凤浅打着哈欠路过,扫了眼死抱着那人的小腿苦苦哀求的她,轻佻地捏了那沙华的下巴,“你家曼珠想知道你长成什么样子,想得茶不思饭不想,照这样下去,也活不了几年了,怪可怜的。很多人想把你扒了,看看你长成什么样子,然后告诉你家曼珠,可是没人敢做,我帮她做了。反正你家曼珠活着也觉得没意思,你死了,她也可以早些跟着解脱。一梅,赶紧起来,别碍着人家寻死。”
那沙华呆了。
一梅吓得脸色发白,她家小主这话,不是把人往死里逼吗?
说来奇怪,自那以后,那位竟没再寻死觅活,沉睡以后,他家曼珠看了凤浅给她的画像,不再整天要死不活的,打扮得花姿招展,说这样才配得上她家沙华。
一梅到了现在,想起那事,还觉得不可思议。
凤浅按照时间限制准备了三份炼净气丹的药材。
不料,净气丹比她想象的更加难炼,一周过去,接连失败了两次,只剩下最后的一份药材,如果再失败,就不再有任何机会。
肉丸子急得窜上窜下。
胜败只有这最后的一次机会,如果败了,影子和肉丸子将从此消失。
凤浅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压力,握着药材的手禁不住微微发抖。
强迫自己冷静,深吸了口气,正要把最后一味药材抛入金砂鼎,眼前突然出现一团黑烟,黑烟散去,露出修萝妙曼的身影。
修萝扫了眼凤浅手腕上的镯子,镯子上的血斑已经蔓延到了整只镯子,镯子里的灵气和沙华心脉相连,镯子不能得到净化,沙华的心脉也将枯竭而死,修萝俏丽的脸庞因愤怒而扭曲。
凤浅眉心微蹙,“有事?”在她记忆中修萝看见她从来没有过好脸色。
“凤浅,你就这么想害死他,自己得到永生?”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沙华死,曼珠生,凤浅,你别告诉我,你不知道三生镯与沙华心脉相连,镯子毁了,沙华也就魂散。”
凤浅怔了,她还真不知道,“你把话说清楚。”
“沙华为了你可以转世离开三生界,毁了不死之身,靠这镯子里的灵气,才能维持那脉魂不散。凤浅,即便曼珠无心,难道你真无情到这一步?”
凤浅握着药材的手紧了又紧,“你是说,如果我再失败,他就会死?”
“失败?”修萝像看怪物一样看着凤浅,“凤浅够了,你平时怎么胡来与我无关,但我绝不请允许我你拿他的命来玩。”
凤浅脸上惯有的无所谓渐渐消失,眸子里是少有的冷冽,“我想,有些话,我们得说说明白。曼珠沙华同根而生,血脉相连,我和他关上门,就是一家人,我们之间的事,几时轮到你一个外人指指点点?”
修萝脸色微微一僵。
曼珠沙华虽然生生相错,永不相见,但他们确实是亲得不能再亲的‘一家人’。
修萝气极,对凤浅的话却驳无可驳,过了好一会儿,才重新出得了声,“那你是想他生,还是想他死?”
“自然是生。”
“凤浅,我可以指你一条让他生的路,就是看你敢不敢去做。”
“说来听听。”
“用噬魂杀了云末。”
“杀云末?”
“对,只要杀了他,沙华就可以恢复不死之身。只要恢复了不死之身,即便是镯子毁了,他也可以重回三生界。”
“那金绫真是噬魂?”
“不错。”
“你给我噬魂,是为了杀云末?”
“不错。”
“这么说,云末是天地共主?”当年铸造噬魂是为了对付天地共主手上的紫金盘龙,而云末用的正是一支紫金盘龙枪,据说紫金盘龙是天地共主亲手铸造,出炉时又以自己的生魂祭枪,那支枪除他,没有人可以凌驾。
一切太过巧合,巧合到任何一个人听了都会得出这么一个结论。
“确切地说,应该是天地共主的转世,他现在是魔君云溟之子。”
媚者无双,第323章 习惯
凤浅话是这么说,心里却直发虚,打算能躲就躲,打死不去虞国,免得被老爹抽鞭子。舒悫鹉琻
止烨忍笑不语,甚至能想象得出,他们父女见面,鸡飞狗跳的情形。
他决定,以后一定要去看看。
“走走?”
“好。”
无双除了必须的沐浴,一直呆在密室,人早关得起了霉灰,被阳光一照,整人都活了过来。
止烨咬着根狗尾巴草,依在树杆上,看着在花丛中飞来飞去的大红身影,如同他的赤血蝶一样艳美绝丽。
狭长的眸慢慢眯了起来,如果能有她一直隐居山中,这日子便快活过神仙。
凤浅抱着一大捧野花走到树下,止烨默契地接过,开始麻利编花环。
凤浅看着他灵活的手指,眸子慢慢迷离。
小的时候,她午觉的时候做了恶梦,起床就会哭着去后山找小郎。
她和小郎有约定,不能进山太深,所以只能在山口徘徊。
这时候,她总是会遇见被父亲揍了躲到山里练功的止烨。
有一回,她哭得厉害,他就编了个花环,说,“如果你不哭,我就把这花环送你。”
她睫毛上还挂着泪珠,就收了声。
他笑着把花环戴在她头上,说,“这花环有法力,你戴着她,很快你哥哥就会回来了。”
果然,没一会儿功夫,就远远地看见小郎的身影向山口走来。
她开心地跑过去,扑进小郎怀里。
小郎抱起她,视线落在她头上的花环上,“哪来的花环?”
“是止烨哥哥编的。”她这才想起止烨,回头,却不见了止烨的人影。
小郎不再问什么,抹去她脸上干了的泪痕,抱着她回走。
凤浅慢慢吸了口气,记忆在慢慢地恢复,可是恢复的越多,小郎的身影在记忆中出现的也越多。
越是想忘,却越是忘不了。
“丫头,你最近为什么总是穿红衣了?”
“怎么?不好看?”
“好看。”止烨笑了,他喜欢穿红衣的她,就像他的血化成的蝶,“只是你以前总是白衣,有些奇怪。”
“你也知道,我小的时候,我们家全靠小郎打柴换粮为生,很穷,买不起染得漂漂亮亮的布料做衣服,只能买没有染过的色的麻布做衣裳。没染过的麻布黄黄旧旧,又粗糙,就算再洗得干净,穿在身上也显得脏。小郎喜欢干净,所以就用一种草汁把麻布漂白,而漂过的麻布会软,穿在身上不会扎人。”
“后来,我病‘死’了,去了另外一个世界,我丢失了很多记忆,能记得的来来去去都是穿着白麻衣的小郎,我希望能记起更多的事情,于是总穿着白衣,穿来穿去,也就穿成了习惯。除非执行特殊任何的时候,非白衣不可。”
止烨嘴角的笑慢慢淡去,有种酸不溜秋的东西在心河里漾来漾去,满心不是滋味。
“那最近为什么不再穿白衣了?”
“因为我觉得白衣只是我刻意养出来的习惯,其实并不适合我,所以不再穿了。”
凤浅起身,在他面前转了一圈,裙摆随风轻扬,如同山中的仙子,“我穿红色,是不是更漂亮?”
止烨看着她,竟难得的少话,看了一阵,竟没说一个字,又低了头编花环。
凤浅以为他也觉得自己就该穿白衣,有些愤愤的道:“习惯虽然省事,但我觉得,有些时候,还是该有些自我才好。”
她本是开在三界处的曼珠沙华,本是一身火一样艳丽的红衣。
这些年来,她为了那个人舍去自我,结果得到的不过是那个人摸不到的石头心。
“红衣很美。”止烨把编好的花环戴到她头上。
凤浅囧了,脸上慢慢酝开一抹丹红,低了头,竟不敢看他的眼。
四竹远远看着花丛中二人,一脸的不相信,推了推身边正看得津津有味的三菊,“姑娘那是害羞?”
“不能吧,全世界的人害羞,她也不可能会害羞啊。”三菊表示不认同。
“她当年突然兴起,想知道沙华小主长成什么样子,居然把邻家的沙华擒了来,那沙华一年到头都戴着纱帽,从来不在人前露出相貌,凤浅把人家绑在紫彬树上,揭了纱帽,从头看到尾,看完还叫来画师脸对脸,身子对身子的画下来,把人家羞得差点寻死,也不见她脸红的。”二兰也觉得不可能,“害羞,不可能不可能。多半是做出来勾引止烨公子的。”
打了野味回来的一梅正好听见三个妹妹的话,给她们一人脑门上赏了一巴掌,“亏你们还好意思提那事,明知小主胡来,你们不但不拦着,还真去给她绑了人来,害我跟在人家屁股后面整整赔了八百年的罪,才把他好好地送去了轮回。”
一梅想着那不堪回忆的八百年。
那株沙华又是个极为迂腐的,被凤浅看了个干净,自然觉得没脸再活,千方百计地寻死,上吊跳河割脉,凡是你能想到的想不到的,他全做过了。
结果,他上吊,她在他脚底垫着,他跳河,她在河里托着,整整八百年,没敢闭一下眼,差点活活累死。
直到有一天,凤浅打着哈欠路过,扫了眼死抱着那人的小腿苦苦哀求的她,轻佻地捏了那沙华的下巴,“你家曼珠想知道你长成什么样子,想得茶不思饭不想,照这样下去,也活不了几年了,怪可怜的。很多人想把你扒了,看看你长成什么样子,然后告诉你家曼珠,可是没人敢做,我帮她做了。反正你家曼珠活着也觉得没意思,你死了,她也可以早些跟着解脱。一梅,赶紧起来,别碍着人家寻死。”
那沙华呆了。
一梅吓得脸色发白,她家小主这话,不是把人往死里逼吗?
说来奇怪,自那以后,那位竟没再寻死觅活,沉睡以后,他家曼珠看了凤浅给她的画像,不再整天要死不活的,打扮得花姿招展,说这样才配得上她家沙华。
一梅到了现在,想起那事,还觉得不可思议。
凤浅按照时间限制准备了三份炼净气丹的药材。
不料,净气丹比她想象的更加难炼,一周过去,接连失败了两次,只剩下最后的一份药材,如果再失败,就不再有任何机会。
肉丸子急得窜上窜下。
胜败只有这最后的一次机会,如果败了,影子和肉丸子将从此消失。
凤浅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压力,握着药材的手禁不住微微发抖。
强迫自己冷静,深吸了口气,正要把最后一味药材抛入金砂鼎,眼前突然出现一团黑烟,黑烟散去,露出修萝妙曼的身影。
修萝扫了眼凤浅手腕上的镯子,镯子上的血斑已经蔓延到了整只镯子,镯子里的灵气和沙华心脉相连,镯子不能得到净化,沙华的心脉也将枯竭而死,修萝俏丽的脸庞因愤怒而扭曲。
凤浅眉心微蹙,“有事?”在她记忆中修萝看见她从来没有过好脸色。
“凤浅,你就这么想害死他,自己得到永生?”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沙华死,曼珠生,凤浅,你别告诉我,你不知道三生镯与沙华心脉相连,镯子毁了,沙华也就魂散。”
凤浅怔了,她还真不知道,“你把话说清楚。”
“沙华为了你可以转世离开三生界,毁了不死之身,靠这镯子里的灵气,才能维持那脉魂不散。凤浅,即便曼珠无心,难道你真无情到这一步?”
凤浅握着药材的手紧了又紧,“你是说,如果我再失败,他就会死?”
“失败?”修萝像看怪物一样看着凤浅,“凤浅够了,你平时怎么胡来与我无关,但我绝不请允许我你拿他的命来玩。”
凤浅脸上惯有的无所谓渐渐消失,眸子里是少有的冷冽,“我想,有些话,我们得说说明白。曼珠沙华同根而生,血脉相连,我和他关上门,就是一家人,我们之间的事,几时轮到你一个外人指指点点?”
修萝脸色微微一僵。
曼珠沙华虽然生生相错,永不相见,但他们确实是亲得不能再亲的‘一家人’。
修萝气极,对凤浅的话却驳无可驳,过了好一会儿,才重新出得了声,“那你是想他生,还是想他死?”
“自然是生。”
“凤浅,我可以指你一条让他生的路,就是看你敢不敢去做。”
“说来听听。”
“用噬魂杀了云末。”
“杀云末?”
“对,只要杀了他,沙华就可以恢复不死之身。只要恢复了不死之身,即便是镯子毁了,他也可以重回三生界。”
“那金绫真是噬魂?”
“不错。”
“你给我噬魂,是为了杀云末?”
“不错。”
“这么说,云末是天地共主?”当年铸造噬魂是为了对付天地共主手上的紫金盘龙,而云末用的正是一支紫金盘龙枪,据说紫金盘龙是天地共主亲手铸造,出炉时又以自己的生魂祭枪,那支枪除他,没有人可以凌驾。
一切太过巧合,巧合到任何一个人听了都会得出这么一个结论。
“确切地说,应该是天地共主的转世,他现在是魔君云溟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