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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遇见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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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年代和二十一世纪不一样,大骨美味,很多人爱买来炖汤喝。古代人觉得没肉,没油水,又占称,很少人爱买来吃,一斤筒子骨也才两三文钱。
沈榕儿觉得价格合适,便道,“那行,老板,你给我来三斤猪肉,送我一节筒子骨行么?还有猪血子能给送一块么?”
肉摊老板也很爽快地道:“行,我这就给你称!”
在古代猪血和猪下水都是最不值钱的东西,一般有钱人家是不会吃的,都是贱卖给平民百姓的。
肉摊老板利落地剁肉称重,完了加了一根筒子骨用草绳给扎好,外加一块猪血用荷叶给包好,递给了沈榕儿,“姑娘接好,下次来我这买肉我还送你一根筒子骨勒!”
沈榕儿笑着接过猪肉,放进了竹篓里面,然后看着大嫂刘春燕掏出钱袋子付钱,她没有注意到的是,此时正有一双贼眉鼠眼紧紧地注视着刘春燕手中的钱袋。
刘春燕刚付完钱,还沉浸在晚上要吃猪肉的喜悦中,手上的钱袋被擦肩而过的小矮个子给抢走了。
“抢劫了!抢劫了!”刘春燕反应过来,发出了杀猪般的嚎叫,她长这么大第一次见过这么多银子,转眼间就被歹人给抢走了那还得了,不要命地冲了出去。
沈榕儿眼疾手快地跟了上去,虽然这副身体力量很大,但是吨位挺重导致耐力不行,她没追多久就气喘吁吁了,“抢劫……抢……劫了……”
早知道这么多钱放一个钱袋子里容易被人打眼,沈榕儿后悔一开始没放一半在自己的仓库中。
从背影来看,抢劫的人身材瘦瘦小小的,可能是个小孩,但是速度极快。
正当沈榕儿觉得绝望之时,从前方路边摊子伸出一只腿来,将还在逃跑的小贼绊了个跟头。
小贼的钱袋从手中掉落,正好掉在邹云的脚边,后者拾起了钱袋,不动声色地低声一句,“还不快走。”
邹云将钱袋扔给了才赶过来的沈榕儿,?一边说一边掩面咳嗽,???“出门在外,咳咳……财不外露这个道理,不……知道吗?”
“谢……谢,谢了这……位小哥。”沈榕儿弯着腰,上气不接下气地感激道,她大口喘气,不经意间抬头,就这一眼仿佛是惊鸿一瞥,整个人都看呆了。
他穿着藏蓝色青衣衫,一头墨黑色的发丝,剑眉星目,薄唇高鼻梁长的十分养眼。
可惜佝偻着身体,打破了高帅的美感,像个痨病鬼咳嗽个不停。
沈榕儿在看邹云的同时,后者也在打量着她,搞的她以为自己脸上写了字。
沈榕儿本来还想先问下对方姓名,然后送点谢礼什么的,可是邹云却直接摆摆手,指了指药店的方向就离开了。
“真是个怪人。”沈榕儿数了下钱袋里的银子,一分没少,遂将悬着的心给安定了下来。
大嫂刘春燕这个时候姗姗来迟,她虽然不胖,但是也是两个娃的娘了,行动更加不敏捷。
“榕宝儿,钱袋子追回来了吗?我刚在远处看你和邹家的儿子在说话……到底怎么回事啊?”刘春燕说话还有点喘,她现在最关心的就是钱袋子。
沈榕儿指着怀里的钱袋子点头,听到刘春燕这么一说,立即问道,“大嫂你认识那个人?”
“这邹家大儿子名邹云,一年前把从小结下的娃娃亲给退了,当时可是闹的沸沸扬扬啊!反正他这做法像极了韩元,都不是什么好人,榕宝儿你以后得离他远点!”
刘春燕话说一半,看着天色不早了又急道,“榕宝儿咱们边走边说,奶关照我们买面粉和粮的事儿可不能忘了!”
“嗯!”沈榕儿点头,跟着刘春燕向着米面店走去,但是大嫂口中的韩元,却勾起了她的一段记忆。
韩元是原主的娃娃亲对象,在马头庄是个普通猎户人家。本来韩元和原主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但是在半年前原主突然发福,还变得特别能吃,韩元知道后回家就找人把这门亲事给退了。
原主因为被青梅竹马退婚,还曾发烧昏迷了三天三夜,在这之间韩元也没来沈家看过原主一眼。
大嫂将邹云比作韩元,那估计邹云并非善茬。沈榕儿想到这儿,刚刚才对邹云见义勇为而产生的好感,瞬间下去一大半。
二人买好了米面,沈榕儿看到转角处有个书店,借用给三叔买书的理由,让刘春燕在外面等她。
沈榕儿想起前世自己脑海中看过的很多故事,如果根据这个朝代的百姓喜好,将那些故事改编成更适合这个朝代接受的故事,那岂不是坐在家里挣钱?
沈榕儿觉得先大量阅读这个朝代的书籍,了解下现代文人骚客的兴趣点,她才能有的放矢,写出更好的话本子。
“掌柜的,像这种话本子多少钱一本?”沈榕儿装作不经意地问道,她知道一般在古代而言,书籍都是很贵的。
“二两银子一本,五两银子三本。”掌柜的头也没抬地回答。
一般这种话本类的杂书除非贵族公子哥,官家小姐会买的看,普通人根本买不起,刚刚沈榕儿一进书店他就瞄了一眼,穿着很是普通。
“那给我包这三本吧,我还有个问题想问掌柜的,如果我这里有很好的话本故事,你们收不收?”沈榕儿掏出五两银子放柜台上,眼睛眨都不眨。
看到白花花的银子,刚刚还在埋头拨算盘的掌柜,抬起了眼睛仔细打量着沈榕儿,“收是收的,只不过我收书的要求挺严格。”
掌柜的收起银子称了称,确定是足两的后看向沈榕儿的眼光都变得柔善不少,看来这位故事是哪家官家小姐的丫鬟,背后的主儿可是个大客户。
“行,反正过段时间我把三叔写的话本子带来给掌柜的瞧瞧,还有再帮我来一本《四书五经》!”沈榕儿想着三叔的《四书五经》都快被翻秃噜皮了,觉得很有必要再来一本。
“《四书五经》就比较贵了,要六两银子一本,这么着姑娘你就再给我五两银子吧,毕竟刚也买了那么多书。”掌柜的捋了捋胡子,拨动着算盘说道。
沈榕儿不动声色地付完钱,将几本书全部放在竹篓里,便出了书店。
这年代和二十一世纪不一样,大骨美味,很多人爱买来炖汤喝。古代人觉得没肉,没油水,又占称,很少人爱买来吃,一斤筒子骨也才两三文钱。
沈榕儿觉得价格合适,便道,“那行,老板,你给我来三斤猪肉,送我一节筒子骨行么?还有猪血子能给送一块么?”
肉摊老板也很爽快地道:“行,我这就给你称!”
在古代猪血和猪下水都是最不值钱的东西,一般有钱人家是不会吃的,都是贱卖给平民百姓的。
肉摊老板利落地剁肉称重,完了加了一根筒子骨用草绳给扎好,外加一块猪血用荷叶给包好,递给了沈榕儿,“姑娘接好,下次来我这买肉我还送你一根筒子骨勒!”
沈榕儿笑着接过猪肉,放进了竹篓里面,然后看着大嫂刘春燕掏出钱袋子付钱,她没有注意到的是,此时正有一双贼眉鼠眼紧紧地注视着刘春燕手中的钱袋。
刘春燕刚付完钱,还沉浸在晚上要吃猪肉的喜悦中,手上的钱袋被擦肩而过的小矮个子给抢走了。
“抢劫了!抢劫了!”刘春燕反应过来,发出了杀猪般的嚎叫,她长这么大第一次见过这么多银子,转眼间就被歹人给抢走了那还得了,不要命地冲了出去。
沈榕儿眼疾手快地跟了上去,虽然这副身体力量很大,但是吨位挺重导致耐力不行,她没追多久就气喘吁吁了,“抢劫……抢……劫了……”
早知道这么多钱放一个钱袋子里容易被人打眼,沈榕儿后悔一开始没放一半在自己的仓库中。
从背影来看,抢劫的人身材瘦瘦小小的,可能是个小孩,但是速度极快。
正当沈榕儿觉得绝望之时,从前方路边摊子伸出一只腿来,将还在逃跑的小贼绊了个跟头。
小贼的钱袋从手中掉落,正好掉在邹云的脚边,后者拾起了钱袋,不动声色地低声一句,“还不快走。”
邹云将钱袋扔给了才赶过来的沈榕儿,?一边说一边掩面咳嗽,???“出门在外,咳咳……财不外露这个道理,不……知道吗?”
“谢……谢,谢了这……位小哥。”沈榕儿弯着腰,上气不接下气地感激道,她大口喘气,不经意间抬头,就这一眼仿佛是惊鸿一瞥,整个人都看呆了。
他穿着藏蓝色青衣衫,一头墨黑色的发丝,剑眉星目,薄唇高鼻梁长的十分养眼。
可惜佝偻着身体,打破了高帅的美感,像个痨病鬼咳嗽个不停。
沈榕儿在看邹云的同时,后者也在打量着她,搞的她以为自己脸上写了字。
沈榕儿本来还想先问下对方姓名,然后送点谢礼什么的,可是邹云却直接摆摆手,指了指药店的方向就离开了。
“真是个怪人。”沈榕儿数了下钱袋里的银子,一分没少,遂将悬着的心给安定了下来。
大嫂刘春燕这个时候姗姗来迟,她虽然不胖,但是也是两个娃的娘了,行动更加不敏捷。
“榕宝儿,钱袋子追回来了吗?我刚在远处看你和邹家的儿子在说话……到底怎么回事啊?”刘春燕说话还有点喘,她现在最关心的就是钱袋子。
沈榕儿指着怀里的钱袋子点头,听到刘春燕这么一说,立即问道,“大嫂你认识那个人?”
“这邹家大儿子名邹云,一年前把从小结下的娃娃亲给退了,当时可是闹的沸沸扬扬啊!反正他这做法像极了韩元,都不是什么好人,榕宝儿你以后得离他远点!”
刘春燕话说一半,看着天色不早了又急道,“榕宝儿咱们边走边说,奶关照我们买面粉和粮的事儿可不能忘了!”
“嗯!”沈榕儿点头,跟着刘春燕向着米面店走去,但是大嫂口中的韩元,却勾起了她的一段记忆。
韩元是原主的娃娃亲对象,在马头庄是个普通猎户人家。本来韩元和原主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但是在半年前原主突然发福,还变得特别能吃,韩元知道后回家就找人把这门亲事给退了。
原主因为被青梅竹马退婚,还曾发烧昏迷了三天三夜,在这之间韩元也没来沈家看过原主一眼。
大嫂将邹云比作韩元,那估计邹云并非善茬。沈榕儿想到这儿,刚刚才对邹云见义勇为而产生的好感,瞬间下去一大半。
二人买好了米面,沈榕儿看到转角处有个书店,借用给三叔买书的理由,让刘春燕在外面等她。
沈榕儿想起前世自己脑海中看过的很多故事,如果根据这个朝代的百姓喜好,将那些故事改编成更适合这个朝代接受的故事,那岂不是坐在家里挣钱?
沈榕儿觉得先大量阅读这个朝代的书籍,了解下现代文人骚客的兴趣点,她才能有的放矢,写出更好的话本子。
“掌柜的,像这种话本子多少钱一本?”沈榕儿装作不经意地问道,她知道一般在古代而言,书籍都是很贵的。
“二两银子一本,五两银子三本。”掌柜的头也没抬地回答。
一般这种话本类的杂书除非贵族公子哥,官家小姐会买的看,普通人根本买不起,刚刚沈榕儿一进书店他就瞄了一眼,穿着很是普通。
“那给我包这三本吧,我还有个问题想问掌柜的,如果我这里有很好的话本故事,你们收不收?”沈榕儿掏出五两银子放柜台上,眼睛眨都不眨。
看到白花花的银子,刚刚还在埋头拨算盘的掌柜,抬起了眼睛仔细打量着沈榕儿,“收是收的,只不过我收书的要求挺严格。”
掌柜的收起银子称了称,确定是足两的后看向沈榕儿的眼光都变得柔善不少,看来这位故事是哪家官家小姐的丫鬟,背后的主儿可是个大客户。
“行,反正过段时间我把三叔写的话本子带来给掌柜的瞧瞧,还有再帮我来一本《四书五经》!”沈榕儿想着三叔的《四书五经》都快被翻秃噜皮了,觉得很有必要再来一本。
“《四书五经》就比较贵了,要六两银子一本,这么着姑娘你就再给我五两银子吧,毕竟刚也买了那么多书。”掌柜的捋了捋胡子,拨动着算盘说道。
沈榕儿不动声色地付完钱,将几本书全部放在竹篓里,便出了书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