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章 都是京城的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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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崔珩贵为天子,又怎么留得住一片云?
终于也还是失去了流璃。
如今又来了一个女孩子,浑似她,又不是她。这个林代,胆大包天似乎远过于流璃,但一切计较都是着实的、入世的。崔珩就心生欢喜,似乎是与一片云分离久,谁知它又变成了水,重新流入他的掌心。是水就好了,善用容器,总能抓得着的。
却用什么容器好呢?
他在计量,她也在窥探。
余和瞬则已经快到未城了。
他带的几乎都是亲信。大家都知道他傻,尽力护着他。余夫人还怕有个万一,特意给他召唤了个新的守卫。
说起这个守卫,可不简单,原来有个外号叫“木剑客”,跟“濯仙袖”齐名。濯仙袖后来跟余秋山好上了,招安作了凤冠霞帔的诰命夫人,就是现在的余夫人。木剑客则在江湖上销声匿迹。
直到余和瞬被封到未城了,余府来了个客人。
婢妇们中间也有当年就陪余夫人南征北战的旧人,也有见过木剑客的,但一开始愣是没认出来。
当年那个性格孤傲、精于修饰的剑客,什么时候成了个满面风霜的大胡子老头子?
还是余夫人认出了他,一开始先是愣一愣,旋即猛惊道:“曹大哥!”像被扎了一刀似的跳起来。
她现在看起来一点也不像自矜身份的侯夫人,而是矫捷的母豹。手杵在腰上,那股子野性,野性里又带着妩媚,还似当年少女模样。她问他:“你怎么现在才来?”
曹木剑觉得自己能应邀而来。就已经很不错了,居然还被责备,简直心酸。
连余夫人的亲随婢子都已经看不下去了,正要挺身而出帮忙说句把软话,余夫人止了道:“倒茶去。”
亲随婢子有点不愿意,但还是去了。等她再倒茶回来,曹木剑已经答应帮忙去保护余和瞬了。他甚至还送了一件珍贵的见面礼给余和瞬:白龙内丹。
多少江湖人为了夺这件东西而死。就不用多说了。这本来就不是一本讲江湖人的书。
那白龙内丹是能助江湖人脱胎换骨增进修为的圣物。但是药力霸道。余夫人受过重伤,不能再服这种内丹,否则对筋脉造成的冲击。反而致命。就连余和瞬,也不能说服就服。两人说好,曹木剑在送余和瞬去未城的一路上,就帮他调理诊视他身体修炼的情况。看什么时候给他服下内丹,再助他运功把内丹化开。
亲随婢子直到曹木剑走后。才吐吐舌头对余夫人道:“木剑客怎么变成这样子了?”
余夫人看了亲随婢子一眼。亲随婢子赶紧改口道:“婢子是说——他的剑呢?”
余夫人不再追究,只示意周遭花木:“它们都是木头。”
他之成名,就是靠一柄木剑,剑法奇异。从不跟人拼锋刃,只靠粘、转、拆诸字诀,引人露出破绽。劈入杀敌,又有人送他浑号“庖丁”。说他能避敌肯綮,也在抨击他过于辣手,一旦得手,必叫对方“如泥委地”,再不懂什么叫点到即止的。如今都剑都弃了,随意取木枝皆可,看来功夫又递一层,已臻化境,自是叫人替他欢喜。
余夫人的亲随婢子只是又有点疑惑:“他……”,想问那把胡子,又停住。
原来曹木剑脸上原有一道伤,正在嘴角,令他不笑时都有种冷笑的神情。因是一位高手给他留下的,末了也没能取他性命去,他深以此疤为傲,再不遮掩的。沉寂多年,竟蓄起须来。
这须却是为余夫人蓄的。
他比她也就大十多岁,当年对她颇为倾心,谨慎的藏着,她还是看出来了,不是不感动的,最后还是选择了余秋山。朝廷名将、丹心正气、武艺非凡、相貌堂堂,谁能说她的选择不对?
只是到今日,她身心受创,他则灰心蓄须,未老先衰成一副小老头的模样。余夫人见了,难免唏嘘。
并不是说她会再选择他。做到这样反转就荒谬了。婚姻又不是赌博,你早知道叫六点会赔一两金子,就改叫一点,好赢两钱银子。
她只是与他叙了旧,利用旧情,让他为她儿子保驾护航。说起来有点无耻。但她只有这么一个亲儿子,又能怎么办呢?
亲随婢子想问,没问出口,自己心里也有答案了,不忍心再与她说透,但道:“木剑客肯保护世子就好。”
“是。”余夫人点头道,“他一诺千金。我这里多承大哥厚谊。”
于是余和瞬就这样带着一干人马,顺路做完了皇上交代的差使,然后直奔未城去。
未城一带干旱,其主城墙是用就近采的白石砌成,经年受风吹沙拂,白得益发像沙漠中风化的动物骨胳一般,干净而冷漠。城中居民竭诚欢迎了新知府。他们已然倾其所有,余和瞬也不过侧目对曹木剑道:“回京城,我请大叔吃好的。”
这地方吃喝住行当然比不上京都。余和瞬跟父亲出征也有好几年了,知道忍艰辛。但余夫人交代过他,对曹木剑要客客气气的。余和瞬虽傻,但知道孝顺,这就跟曹木剑示好。
曹木剑倒也是行走江湖一生,多少艰难困苦没尝过?但笑笑:“以后去山村乡镇,我请你吃好的。”
余和瞬瞠目:“乡下有好吃的?”
不怪他。他除了住在京都,就是跟父亲打战的边疆。边疆偶也有美食,但交战中就基本顾不上了。何况还有口味问题。余和瞬的脑海中就基本只有两个极端概念:京都,吃好喝好玩好,舒服;外地,打战去!当中地带是没有的。
曹木剑暗叹一声这傻孩子,婉语对他道:“当然有。”便说起宝坻的银鱼、宣威的火腿、西安的腊羊肉、锦州的酱菜。才说得这几样,余和瞬便道:“我知道。都是京城的菜。”
原来都是外地送往京城。供达官们享用的。余和瞬便当是京城的了。
曹木剑想纠正他:“是其他地方出的。”
“反正京城有。”余和瞬仍道。
逻辑如此强悍,曹木剑竟然无言以对。
他们便进了知府宅邸。
这是官家监造的建筑,比民居气派得多。所用材料像城墙般,多以白石打底子,有些特别需要加固与连结的地方,用的是铁条。只因此地木料固然跟粮食般金贵,土质也不好。烧砖都困难。倒还是靠近飞萧山那块地界,有铁矿。较好的矿苗自然都被政府控制了,出的铁。不但供应武器甲胄,一应官营所需,如这座太守府,也是用官铁建的。至于官矿旁边将就些的山脉。也都含铁,政府管不了那许多。民间拿去烧烧炼炼,搞出铁来,质量不太高,造个房子也还行。民间建筑用的铁。就是这些铁了。
能负担得起纯以石铁建造建筑的城民也不多,穷苦些的,就拿牲畜皮扎帐篷了。倒也便利。因此这未城风光,不似中原。倒似蛮荒。
饮食决定了人的气质,建筑与绿化决定了城的气质。
未城的绿化简直欠奉,更别提城墙再往西、那呈荒漠化的大地上,能见一丝绿都不容易。还是余和瞬的宅邸好。在西北算得珍贵的甜水井,府中竟有三口,浇灌得草木格外葱茏。
西边花木,自没锦城那么秀丽、更无京城那般气派,但能生成一片一团的绿,已够人赞一声好了。
南边的绿景是连绵的,花儿开得那样多、那样响亮,从园中一直连绵至看不见的远方,围墙围起来的那些经过更用心的布局,围墙外的那些,则更放纵恣意,真正如同家花与野花,一时说不出哪样更好,墙中是裁下来的一角美锦,墙外则是满撒的华年。
未城的绿则是依水与风而生的一簇簇、一点点。哪里水多些、风缓些,哪里的绿就能绿得更轻松些,哪里水少、地方开阔而风大,哪里的绿就烘焙了,哪怕是春天,应应景发点芽,那芽也是贴地的草芽,紧张兮兮的巴着地,恨不能大风一来了全钻地里去,或者外头干得太厉害了它们也钻下去,地底的水气还充足些儿。
余和瞬觉得此处非常无聊。他渴望打战。至少战争会让他有东西可以消遣。
但是云剑他们在北边把胡人严严实实的挡住了,暂时用不着他。他只要在这里镇守就好。
余和瞬闲得长毛,还真发现了一件好玩的运动:打猎!
这里有一种运动,叫作猎岩羚,听说很难打,但正因为难,所以非常好玩。
有的下人觉得不妥,跟余和瞬劝谏,没用。余和瞬说娘就让他听曹大叔的。
曹木剑倒觉得年轻人试炼试炼没什么不好。江湖人,连决斗、群架什么的都要去呢!何况打个猎?
于是就这么说定了。
曹木剑也算是胆大心细,把出游的保安措施计划好:
首先呢,他跟几个骑术特别好的,夹着余和瞬走。余和瞬也向曹木剑保证绝不会纵马狂奔,超过旁边人的马头。曹木剑跟向导都说好了,马不会去走特别险峻的地方:它们毕竟是马,太险峻的地方也上不去。总之这次去呢,主要不是跟那些羚儿比赛攀岩的,主要是练箭。见到岩羚,也不会放马追,关键还是得把它们射下来。射下来以后,慢慢儿的找路过去拣,那地方不是路的,派身材灵便的专人过去,或者曹远智功夫这么好,去拣一下也没问题,世子在安全地方看着就好了。要是射不中,它跑了呢,追得上就追,追不上就找别的呗!山里也不是只有一两只羚,不会追到什么险境——(未完待续)
纵崔珩贵为天子,又怎么留得住一片云?
终于也还是失去了流璃。
如今又来了一个女孩子,浑似她,又不是她。这个林代,胆大包天似乎远过于流璃,但一切计较都是着实的、入世的。崔珩就心生欢喜,似乎是与一片云分离久,谁知它又变成了水,重新流入他的掌心。是水就好了,善用容器,总能抓得着的。
却用什么容器好呢?
他在计量,她也在窥探。
余和瞬则已经快到未城了。
他带的几乎都是亲信。大家都知道他傻,尽力护着他。余夫人还怕有个万一,特意给他召唤了个新的守卫。
说起这个守卫,可不简单,原来有个外号叫“木剑客”,跟“濯仙袖”齐名。濯仙袖后来跟余秋山好上了,招安作了凤冠霞帔的诰命夫人,就是现在的余夫人。木剑客则在江湖上销声匿迹。
直到余和瞬被封到未城了,余府来了个客人。
婢妇们中间也有当年就陪余夫人南征北战的旧人,也有见过木剑客的,但一开始愣是没认出来。
当年那个性格孤傲、精于修饰的剑客,什么时候成了个满面风霜的大胡子老头子?
还是余夫人认出了他,一开始先是愣一愣,旋即猛惊道:“曹大哥!”像被扎了一刀似的跳起来。
她现在看起来一点也不像自矜身份的侯夫人,而是矫捷的母豹。手杵在腰上,那股子野性,野性里又带着妩媚,还似当年少女模样。她问他:“你怎么现在才来?”
曹木剑觉得自己能应邀而来。就已经很不错了,居然还被责备,简直心酸。
连余夫人的亲随婢子都已经看不下去了,正要挺身而出帮忙说句把软话,余夫人止了道:“倒茶去。”
亲随婢子有点不愿意,但还是去了。等她再倒茶回来,曹木剑已经答应帮忙去保护余和瞬了。他甚至还送了一件珍贵的见面礼给余和瞬:白龙内丹。
多少江湖人为了夺这件东西而死。就不用多说了。这本来就不是一本讲江湖人的书。
那白龙内丹是能助江湖人脱胎换骨增进修为的圣物。但是药力霸道。余夫人受过重伤,不能再服这种内丹,否则对筋脉造成的冲击。反而致命。就连余和瞬,也不能说服就服。两人说好,曹木剑在送余和瞬去未城的一路上,就帮他调理诊视他身体修炼的情况。看什么时候给他服下内丹,再助他运功把内丹化开。
亲随婢子直到曹木剑走后。才吐吐舌头对余夫人道:“木剑客怎么变成这样子了?”
余夫人看了亲随婢子一眼。亲随婢子赶紧改口道:“婢子是说——他的剑呢?”
余夫人不再追究,只示意周遭花木:“它们都是木头。”
他之成名,就是靠一柄木剑,剑法奇异。从不跟人拼锋刃,只靠粘、转、拆诸字诀,引人露出破绽。劈入杀敌,又有人送他浑号“庖丁”。说他能避敌肯綮,也在抨击他过于辣手,一旦得手,必叫对方“如泥委地”,再不懂什么叫点到即止的。如今都剑都弃了,随意取木枝皆可,看来功夫又递一层,已臻化境,自是叫人替他欢喜。
余夫人的亲随婢子只是又有点疑惑:“他……”,想问那把胡子,又停住。
原来曹木剑脸上原有一道伤,正在嘴角,令他不笑时都有种冷笑的神情。因是一位高手给他留下的,末了也没能取他性命去,他深以此疤为傲,再不遮掩的。沉寂多年,竟蓄起须来。
这须却是为余夫人蓄的。
他比她也就大十多岁,当年对她颇为倾心,谨慎的藏着,她还是看出来了,不是不感动的,最后还是选择了余秋山。朝廷名将、丹心正气、武艺非凡、相貌堂堂,谁能说她的选择不对?
只是到今日,她身心受创,他则灰心蓄须,未老先衰成一副小老头的模样。余夫人见了,难免唏嘘。
并不是说她会再选择他。做到这样反转就荒谬了。婚姻又不是赌博,你早知道叫六点会赔一两金子,就改叫一点,好赢两钱银子。
她只是与他叙了旧,利用旧情,让他为她儿子保驾护航。说起来有点无耻。但她只有这么一个亲儿子,又能怎么办呢?
亲随婢子想问,没问出口,自己心里也有答案了,不忍心再与她说透,但道:“木剑客肯保护世子就好。”
“是。”余夫人点头道,“他一诺千金。我这里多承大哥厚谊。”
于是余和瞬就这样带着一干人马,顺路做完了皇上交代的差使,然后直奔未城去。
未城一带干旱,其主城墙是用就近采的白石砌成,经年受风吹沙拂,白得益发像沙漠中风化的动物骨胳一般,干净而冷漠。城中居民竭诚欢迎了新知府。他们已然倾其所有,余和瞬也不过侧目对曹木剑道:“回京城,我请大叔吃好的。”
这地方吃喝住行当然比不上京都。余和瞬跟父亲出征也有好几年了,知道忍艰辛。但余夫人交代过他,对曹木剑要客客气气的。余和瞬虽傻,但知道孝顺,这就跟曹木剑示好。
曹木剑倒也是行走江湖一生,多少艰难困苦没尝过?但笑笑:“以后去山村乡镇,我请你吃好的。”
余和瞬瞠目:“乡下有好吃的?”
不怪他。他除了住在京都,就是跟父亲打战的边疆。边疆偶也有美食,但交战中就基本顾不上了。何况还有口味问题。余和瞬的脑海中就基本只有两个极端概念:京都,吃好喝好玩好,舒服;外地,打战去!当中地带是没有的。
曹木剑暗叹一声这傻孩子,婉语对他道:“当然有。”便说起宝坻的银鱼、宣威的火腿、西安的腊羊肉、锦州的酱菜。才说得这几样,余和瞬便道:“我知道。都是京城的菜。”
原来都是外地送往京城。供达官们享用的。余和瞬便当是京城的了。
曹木剑想纠正他:“是其他地方出的。”
“反正京城有。”余和瞬仍道。
逻辑如此强悍,曹木剑竟然无言以对。
他们便进了知府宅邸。
这是官家监造的建筑,比民居气派得多。所用材料像城墙般,多以白石打底子,有些特别需要加固与连结的地方,用的是铁条。只因此地木料固然跟粮食般金贵,土质也不好。烧砖都困难。倒还是靠近飞萧山那块地界,有铁矿。较好的矿苗自然都被政府控制了,出的铁。不但供应武器甲胄,一应官营所需,如这座太守府,也是用官铁建的。至于官矿旁边将就些的山脉。也都含铁,政府管不了那许多。民间拿去烧烧炼炼,搞出铁来,质量不太高,造个房子也还行。民间建筑用的铁。就是这些铁了。
能负担得起纯以石铁建造建筑的城民也不多,穷苦些的,就拿牲畜皮扎帐篷了。倒也便利。因此这未城风光,不似中原。倒似蛮荒。
饮食决定了人的气质,建筑与绿化决定了城的气质。
未城的绿化简直欠奉,更别提城墙再往西、那呈荒漠化的大地上,能见一丝绿都不容易。还是余和瞬的宅邸好。在西北算得珍贵的甜水井,府中竟有三口,浇灌得草木格外葱茏。
西边花木,自没锦城那么秀丽、更无京城那般气派,但能生成一片一团的绿,已够人赞一声好了。
南边的绿景是连绵的,花儿开得那样多、那样响亮,从园中一直连绵至看不见的远方,围墙围起来的那些经过更用心的布局,围墙外的那些,则更放纵恣意,真正如同家花与野花,一时说不出哪样更好,墙中是裁下来的一角美锦,墙外则是满撒的华年。
未城的绿则是依水与风而生的一簇簇、一点点。哪里水多些、风缓些,哪里的绿就能绿得更轻松些,哪里水少、地方开阔而风大,哪里的绿就烘焙了,哪怕是春天,应应景发点芽,那芽也是贴地的草芽,紧张兮兮的巴着地,恨不能大风一来了全钻地里去,或者外头干得太厉害了它们也钻下去,地底的水气还充足些儿。
余和瞬觉得此处非常无聊。他渴望打战。至少战争会让他有东西可以消遣。
但是云剑他们在北边把胡人严严实实的挡住了,暂时用不着他。他只要在这里镇守就好。
余和瞬闲得长毛,还真发现了一件好玩的运动:打猎!
这里有一种运动,叫作猎岩羚,听说很难打,但正因为难,所以非常好玩。
有的下人觉得不妥,跟余和瞬劝谏,没用。余和瞬说娘就让他听曹大叔的。
曹木剑倒觉得年轻人试炼试炼没什么不好。江湖人,连决斗、群架什么的都要去呢!何况打个猎?
于是就这么说定了。
曹木剑也算是胆大心细,把出游的保安措施计划好:
首先呢,他跟几个骑术特别好的,夹着余和瞬走。余和瞬也向曹木剑保证绝不会纵马狂奔,超过旁边人的马头。曹木剑跟向导都说好了,马不会去走特别险峻的地方:它们毕竟是马,太险峻的地方也上不去。总之这次去呢,主要不是跟那些羚儿比赛攀岩的,主要是练箭。见到岩羚,也不会放马追,关键还是得把它们射下来。射下来以后,慢慢儿的找路过去拣,那地方不是路的,派身材灵便的专人过去,或者曹远智功夫这么好,去拣一下也没问题,世子在安全地方看着就好了。要是射不中,它跑了呢,追得上就追,追不上就找别的呗!山里也不是只有一两只羚,不会追到什么险境——(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