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最是人间留不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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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城外城与内城临近的地方有个非常出名的棺材铺。
出名是因为这个棺材铺的老板刚开张的时候请周边的邻里吃了顿好的,当时整条街人山人海,热闹非凡,过了许多年当时参与过的人还都忘不了那一天所发生的事情。
只不过,随着岁月逝去,当时来的客人,都身不由己地躺进了他做的棺材里面——倒是都赚回来了。
这棺材铺的名字,叫“不占”。也不知是不是嘲笑那些想占便宜的人……
偏偏铺子老板是个好朋友的,隔些日子就想请人喝酒聚会,后来没人理他,干脆养了一只狗,整日跟狗作乐,日子久了,不占里面,就只有一个老头,和一条老狗。
叶云生来的时候,这老头正跟老狗喝酒,喝得糊里糊涂的,跟叶云生说:“里面新打制的七口棺材,用料结实,客人随便看了。”
他看了会儿,挑好了,外边又走进来一个胖子,想叫老头给个好点的棺材。
老头还是跟之前一样,把对叶云生说的话重说了一遍。
叫客人自己挑,就是不愿搭理,不热情,再加上喝着酒,无疑是怠慢了。
胖子刚死了爹,心里丧,脾气就不好了,骂道:“老王八,我又不做棺材,如何认得结不结实,好与不好?”
老头喝到了神仙一般的逍遥自在,哪里有空跟这胖子斗气,随口应付:“都一样,买一个回去就是。”
吵架先分两样人,一样女,一样男——女人没完没了不管对手,男人最怕的是骂不还口。胖子没个奈何,嘟囔着:“天底下哪里有你这样营生的?”
老头眯着眼,摸了摸老狗的脖子,笑着说:“年轻人不了解呀,天底下有两种营生最不计较,不怕糟蹋,银钱自来。”
“胡吹!你倒给我说说,是哪两种营生?”
“怎是胡吹?你可听好了,先一个是产婆,她若不高兴了,你得哄着求着,将人接到家中,保母子平安;后一个就是老头子这种卖棺材的,不用吆喝,时辰到了,客人自来,抬了回去,换个体面!”
胖子说不过老头,转身就跑了出去,可才一会儿工夫,就被他老娘打了回来,乖乖跟老头认了错,请人抬了一口棺材走。
叶云生拉着拖车,进了自家院子,将棺材先放到空地上,再独自背进屋子里。
他给阿谭擦拭了身子,换了一身干净的衣裳,仔细地打扮了一番,才放入到棺材中。
犹豫了一会儿,他轻轻地合上了棺材盖。
楚客行知道消息后已经赶来,身上的伤在老李的调理下,好了许多。
硬梆梆的铁汉子,也不懂得如何安慰,只有不言语,坐在了院子里,可大枪却在脚边上。
云五靖不知道从哪里搞来了一只陈色的酒葫芦,抱在怀里,一副事不关己,无所作为的模样,见叶云生在院中站定,问他:“怎么样,是先报仇,还是先将阿谭入土为安?”
叶云生抬头望了眼天色,同时把苍白的脸庞放在了光照里,说道:“我要先报仇。”
…………
今日这长安的天气格外的好,阳光普照,软绵绵的,是个睡长觉的好日子。
人在外边的时间久一些,整个身子便暖烘烘的。
无风,这些儿暖意就一直在身上,许久也不散。
街上行人皆漫步,不见快马向城中。
红豆第一次来到长安,便是在这样一个美好的日子里,宁小四和王小君陪着,三者骑马至城门外停下,俱都下了马,过城门,走了大约一盏茶的时间,到了东市。
不同于久在长安的宁小四,王小君见着东市里人来人往的热闹景象,有些疑惑地问:“听人说长安城残破,不曾想今日亲眼所见,竟有如此繁华!那酒坊居然有四层之高,真是叹为观止!”
宁小四笑了笑,说道:“毕竟是天下名城,盛唐之都,便是几度战火,也非一般城镇可比。”
三人走得不快,一路慢慢地逛过去,红豆显得有些沉默。
过了东市,有数名男子靠近与宁小四言说几句,都是宁家之人。
“王少侠有伤在身,不如与我几位兄弟先去家中稍作休息?”
王小君看了一眼红豆,她从临近长安城开始,一路上神色便有些紧张,心思不宁。他深知红豆必然要先去找那位救命恩人,心心念念,这么多年,曾经的小女孩长成了俏丽的娇娘,既然到了门口,哪里还会转一个弯过门不入?
其实,王小君也想跟着一起去。江湖上,说杀几十上百的大有人在,但多是传闻吹捧,真有一个就在身边,他自是想见识一番。毕竟就连他爷爷黄河归魂剑王平,也不曾听起有一次杀过这许多的。
他也与红豆一般称呼宁小四,说道:“小四哥,这点伤不碍事,便让我陪着红豆一起去拜见那位前辈可好?”
宁小四正要答应,就见红豆嗔怒起来:“我自去见叶大哥,你们都要跟着做什么?当我还是个小孩吗?”
有些姑娘发脾气不仅不会让人觉得讨厌,反而十分可爱,王小君强忍着笑意,哄她道:“叶前辈必是一位顶天立地的大侠士,我也是听你说过之后,心下一直仰慕,既然跟你来了长安,哪有不去拜见的道理呢!”
宁小四敛起笑意,不无忧心地说:“叶大哥近来多有艰难困顿,据闻方大侠贤伉俪惨死,嫂嫂受了九难恶僧的惊扰,重病难治刚过世……就怕他急着找上魏显等人寻仇,等会儿相见,无论如何都要冷静一些,戒急戒躁。”
红豆说道:“若要我袖手旁观绝无可能,小四哥,你定要帮帮叶大哥!”
王小君在她身边说道:“我有一人一剑,愿为叶前辈出死力!”
红豆听了心里高兴,冲他甜甜地笑了一笑。
王小君在孤老村为红豆死战不退,甚至宁愿牺牲自己也要救下红豆,此等心性自是让宁小四高看的,但男女相处,旁人最好莫要多言,他自不会妄加评述,只是对红豆交待道:“原本可以和叶大哥好好商量,但现在他家中多了一人,等会儿若是谈及之后的事情,千万要注意那人的反应,不要激起了他的性子。”
红豆奇怪地问道:“这人是谁?”
云五靖懒洋洋地躺在椅子上面,闭着眼睛晒着太阳。
叶云生有些无奈地说道:“这次回来,我感觉你的变化很大。换成以前,我说要去报仇,你肯定第一时间冲出去了。”
云五靖将肚子上的酒葫芦移到嘴边,倾斜出一个微小的角度,倒了一丝酒进嘴里。
“年纪大了,哪里能像以往?不说老胳膊老腿的,也怕有个伤残,就是你们这些老朋友啊,跟酒葫芦里的酒似的,说没就没了,连个回味的机会都不给我……总该变了吧?”
他喝的少,却不慢,几句话的工夫,酒葫芦原本倾斜的角度就高了许多。
“倒是你,要么不动,动起来就不管不顾了!外边街上那么多的捕快差役,都盯着这个小院子,你还想大白天冲到人家府上报仇?莫不是想要我的名号了?”
这时,江瘦花带着阿雨从街上玩了回到院子里,问:“我还不知道云大哥的名号,给他合适吗?”
叶云生说道:“老云这‘无法无天’的名号神鬼厌弃,除他之外,谁能承受得起!”
江瘦花见到了屋子里的棺材,再去看身边的阿雨,孩子正在哭,她便什么也不想理会,只牵着阿雨的手,走到老槐树下面,找了个凳子坐下,将阿雨抱在腿上。
从门框斜照进去的阳光,与放在地上的棺材隔了一掌之地。这副棺材在向里面缓缓漂动的浮尘里,暗沉的木质表面流动着淡淡的光泽。
不阴森,却也不明媚。
棺材里面躺着一位面对命运无比柔顺的女子。她生前最大的愿望,是一家人平平安安,男人不再练剑,多攒些钱——这样的愿望真是一点儿也不奢侈。
棺材外边站着的男人,却再也不肯对着命运卑躬屈膝,或许他匍匐得太久,挺起身来还有些不甚习惯。
他方才刚打定了主意,只这么会儿,就被打消了;有云五靖的阻拦,也有阿雨的回来,但最主要的是,他知道自己只是个‘人间无用’。
云五靖提着酒葫芦,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仍旧是一副懒洋洋的、睡不醒的模样。
“我去打点酒,回头吃了饭,咱们再好好商议。”
楚客行提着大枪也离开了坐凳。
叶云生笑了笑,看着云五靖的背影,淡淡地说道:“老云,你这是去打酒呢,还是去打人呢?你前面说什么来着?年纪大了?老胳膊老腿的也怕有个伤残?”
云五靖回头瞪着他,怒道:“那你给我打酒去!”
叶云生点了点头,拿了他的酒葫芦,就出了院子。
他在外边,回头看老云,“不担心我杀过去?”
云五靖笑骂道:“衰事,我有啥好担心你的?就这么一路杀过去,听到响动,我与小楚准能追上你!”
叶云生苦笑着道:“老云,我啊……真羡慕以前的自己,一想到去找魏显等若杀官造反,心里顿觉慌张不安!也分不清到底是我怕死呢,还是怕牵连阿雨呢?”
云五靖看着好兄弟如此落魄,铁石一般的心肠也软了下来,道:“也不用分辨,终归都是怕。怕的话,就在家里呆着。”
大抵气血方刚的少年郎是听不得别人说他怕的。尤其是在江湖中的少年郎,听了这样的话,动辄拔剑相向。
这些年平平静静地过着日子,别的没有学到。
“怕”,却是学会了。
忍受过……面对九难的咄咄逼人,委曲求全;面对听海的设计强迫,几度想要出手,最终还是忍下来了。甚至是看到子墨的尸体,躺在那狭小的车厢里,与记忆中的音容相对,害死他的人便坐在身边!一生所爱的晴子,就这么灰飞烟灭,消失于尘世。
如果不是因为怕,那天他已经死在了九难的剑下。
便是如此忍让,他的家还是破了——残碎不堪。
阿谭的离去,让他的怕像落入黑暗无边的洞穴,在深邃的潜意识空间中不停地坠落。
女儿阿雨已经没有了娘亲,难道还要再失去他这个父亲?
原本打算等阿谭身子好一些,送她与女儿回娘家,到时候,哪怕他死了,妻子女儿至少还有个着落。可现在呢?
我若是死了,阿雨就无依无靠了呀!
但是心里的恨啊,从子墨到晴子,最后将阿谭放入那冰冷的棺材中,这恨啊,岂是亲情的眷恋能够遮挡的?
叶云生站了片刻,摇晃着手里的酒葫芦,说道:“还是打酒容易呢……”
有些事,怕,也是要做的。
…………
小四站在巷子口,对红豆说道:“就是里面了。”
尽管在脑海中想过无数次和叶大哥相遇的场景,但是真的就在眼前了,她却手足无措不知如何是好。
“小四哥,你说,叶大哥会不会不认识我啦?”
小四笑着说道:“怎么会!”
王小君一路跟来虽然不明白红豆的心情,但知道她非常在乎这位大哥。
“叶前辈若是见了小四哥,怕是能够猜到你的身份。”
小四点头看着红豆,“要我们一起进去吗?”
“不要!”红豆转身伸开双臂,拦住两者,一步一步后退,说,“我才不要你破坏这份惊喜呢!”
衣袍下摆绣着的丁香花,一朵一朵便似开在路上,蜿蜒向前,徐徐香近。红色的披风抖动着,在不知何处卷进来的风里,像波浪般的起伏。
她独自走入小巷,里面的路细窄、曲折,她一间一间屋门瞧过去,就见迎面走来一名将近中年的男子,满头华发,一身灰白的破袍子,神容憔悴,平静里有股莫名的沉重,手里拎着一只陈色的酒葫芦。这葫芦就像他这个人一样,暗沉的红色,老旧,落拓。
她与这男人的步调都不快,慢慢的遇见,慢慢的擦身而过。
这期间,她心里还在想着:我长大了,你可不要认不出我呀!
然后,她就听见身后的人喊道:“小鼻涕?”
泪水一瞬间就淌了下来。
原来,是我认不出你了呀,哥哥!!
她回过头看去,叶云生正侧着身子,怔怔地望着她,“你都这么大了呀……”
这个时候,子墨那句遗言,再一次回荡在他的心间:岁月不堪数,故人不知处,最是人间留不住。
长安城外城与内城临近的地方有个非常出名的棺材铺。
出名是因为这个棺材铺的老板刚开张的时候请周边的邻里吃了顿好的,当时整条街人山人海,热闹非凡,过了许多年当时参与过的人还都忘不了那一天所发生的事情。
只不过,随着岁月逝去,当时来的客人,都身不由己地躺进了他做的棺材里面——倒是都赚回来了。
这棺材铺的名字,叫“不占”。也不知是不是嘲笑那些想占便宜的人……
偏偏铺子老板是个好朋友的,隔些日子就想请人喝酒聚会,后来没人理他,干脆养了一只狗,整日跟狗作乐,日子久了,不占里面,就只有一个老头,和一条老狗。
叶云生来的时候,这老头正跟老狗喝酒,喝得糊里糊涂的,跟叶云生说:“里面新打制的七口棺材,用料结实,客人随便看了。”
他看了会儿,挑好了,外边又走进来一个胖子,想叫老头给个好点的棺材。
老头还是跟之前一样,把对叶云生说的话重说了一遍。
叫客人自己挑,就是不愿搭理,不热情,再加上喝着酒,无疑是怠慢了。
胖子刚死了爹,心里丧,脾气就不好了,骂道:“老王八,我又不做棺材,如何认得结不结实,好与不好?”
老头喝到了神仙一般的逍遥自在,哪里有空跟这胖子斗气,随口应付:“都一样,买一个回去就是。”
吵架先分两样人,一样女,一样男——女人没完没了不管对手,男人最怕的是骂不还口。胖子没个奈何,嘟囔着:“天底下哪里有你这样营生的?”
老头眯着眼,摸了摸老狗的脖子,笑着说:“年轻人不了解呀,天底下有两种营生最不计较,不怕糟蹋,银钱自来。”
“胡吹!你倒给我说说,是哪两种营生?”
“怎是胡吹?你可听好了,先一个是产婆,她若不高兴了,你得哄着求着,将人接到家中,保母子平安;后一个就是老头子这种卖棺材的,不用吆喝,时辰到了,客人自来,抬了回去,换个体面!”
胖子说不过老头,转身就跑了出去,可才一会儿工夫,就被他老娘打了回来,乖乖跟老头认了错,请人抬了一口棺材走。
叶云生拉着拖车,进了自家院子,将棺材先放到空地上,再独自背进屋子里。
他给阿谭擦拭了身子,换了一身干净的衣裳,仔细地打扮了一番,才放入到棺材中。
犹豫了一会儿,他轻轻地合上了棺材盖。
楚客行知道消息后已经赶来,身上的伤在老李的调理下,好了许多。
硬梆梆的铁汉子,也不懂得如何安慰,只有不言语,坐在了院子里,可大枪却在脚边上。
云五靖不知道从哪里搞来了一只陈色的酒葫芦,抱在怀里,一副事不关己,无所作为的模样,见叶云生在院中站定,问他:“怎么样,是先报仇,还是先将阿谭入土为安?”
叶云生抬头望了眼天色,同时把苍白的脸庞放在了光照里,说道:“我要先报仇。”
…………
今日这长安的天气格外的好,阳光普照,软绵绵的,是个睡长觉的好日子。
人在外边的时间久一些,整个身子便暖烘烘的。
无风,这些儿暖意就一直在身上,许久也不散。
街上行人皆漫步,不见快马向城中。
红豆第一次来到长安,便是在这样一个美好的日子里,宁小四和王小君陪着,三者骑马至城门外停下,俱都下了马,过城门,走了大约一盏茶的时间,到了东市。
不同于久在长安的宁小四,王小君见着东市里人来人往的热闹景象,有些疑惑地问:“听人说长安城残破,不曾想今日亲眼所见,竟有如此繁华!那酒坊居然有四层之高,真是叹为观止!”
宁小四笑了笑,说道:“毕竟是天下名城,盛唐之都,便是几度战火,也非一般城镇可比。”
三人走得不快,一路慢慢地逛过去,红豆显得有些沉默。
过了东市,有数名男子靠近与宁小四言说几句,都是宁家之人。
“王少侠有伤在身,不如与我几位兄弟先去家中稍作休息?”
王小君看了一眼红豆,她从临近长安城开始,一路上神色便有些紧张,心思不宁。他深知红豆必然要先去找那位救命恩人,心心念念,这么多年,曾经的小女孩长成了俏丽的娇娘,既然到了门口,哪里还会转一个弯过门不入?
其实,王小君也想跟着一起去。江湖上,说杀几十上百的大有人在,但多是传闻吹捧,真有一个就在身边,他自是想见识一番。毕竟就连他爷爷黄河归魂剑王平,也不曾听起有一次杀过这许多的。
他也与红豆一般称呼宁小四,说道:“小四哥,这点伤不碍事,便让我陪着红豆一起去拜见那位前辈可好?”
宁小四正要答应,就见红豆嗔怒起来:“我自去见叶大哥,你们都要跟着做什么?当我还是个小孩吗?”
有些姑娘发脾气不仅不会让人觉得讨厌,反而十分可爱,王小君强忍着笑意,哄她道:“叶前辈必是一位顶天立地的大侠士,我也是听你说过之后,心下一直仰慕,既然跟你来了长安,哪有不去拜见的道理呢!”
宁小四敛起笑意,不无忧心地说:“叶大哥近来多有艰难困顿,据闻方大侠贤伉俪惨死,嫂嫂受了九难恶僧的惊扰,重病难治刚过世……就怕他急着找上魏显等人寻仇,等会儿相见,无论如何都要冷静一些,戒急戒躁。”
红豆说道:“若要我袖手旁观绝无可能,小四哥,你定要帮帮叶大哥!”
王小君在她身边说道:“我有一人一剑,愿为叶前辈出死力!”
红豆听了心里高兴,冲他甜甜地笑了一笑。
王小君在孤老村为红豆死战不退,甚至宁愿牺牲自己也要救下红豆,此等心性自是让宁小四高看的,但男女相处,旁人最好莫要多言,他自不会妄加评述,只是对红豆交待道:“原本可以和叶大哥好好商量,但现在他家中多了一人,等会儿若是谈及之后的事情,千万要注意那人的反应,不要激起了他的性子。”
红豆奇怪地问道:“这人是谁?”
云五靖懒洋洋地躺在椅子上面,闭着眼睛晒着太阳。
叶云生有些无奈地说道:“这次回来,我感觉你的变化很大。换成以前,我说要去报仇,你肯定第一时间冲出去了。”
云五靖将肚子上的酒葫芦移到嘴边,倾斜出一个微小的角度,倒了一丝酒进嘴里。
“年纪大了,哪里能像以往?不说老胳膊老腿的,也怕有个伤残,就是你们这些老朋友啊,跟酒葫芦里的酒似的,说没就没了,连个回味的机会都不给我……总该变了吧?”
他喝的少,却不慢,几句话的工夫,酒葫芦原本倾斜的角度就高了许多。
“倒是你,要么不动,动起来就不管不顾了!外边街上那么多的捕快差役,都盯着这个小院子,你还想大白天冲到人家府上报仇?莫不是想要我的名号了?”
这时,江瘦花带着阿雨从街上玩了回到院子里,问:“我还不知道云大哥的名号,给他合适吗?”
叶云生说道:“老云这‘无法无天’的名号神鬼厌弃,除他之外,谁能承受得起!”
江瘦花见到了屋子里的棺材,再去看身边的阿雨,孩子正在哭,她便什么也不想理会,只牵着阿雨的手,走到老槐树下面,找了个凳子坐下,将阿雨抱在腿上。
从门框斜照进去的阳光,与放在地上的棺材隔了一掌之地。这副棺材在向里面缓缓漂动的浮尘里,暗沉的木质表面流动着淡淡的光泽。
不阴森,却也不明媚。
棺材里面躺着一位面对命运无比柔顺的女子。她生前最大的愿望,是一家人平平安安,男人不再练剑,多攒些钱——这样的愿望真是一点儿也不奢侈。
棺材外边站着的男人,却再也不肯对着命运卑躬屈膝,或许他匍匐得太久,挺起身来还有些不甚习惯。
他方才刚打定了主意,只这么会儿,就被打消了;有云五靖的阻拦,也有阿雨的回来,但最主要的是,他知道自己只是个‘人间无用’。
云五靖提着酒葫芦,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仍旧是一副懒洋洋的、睡不醒的模样。
“我去打点酒,回头吃了饭,咱们再好好商议。”
楚客行提着大枪也离开了坐凳。
叶云生笑了笑,看着云五靖的背影,淡淡地说道:“老云,你这是去打酒呢,还是去打人呢?你前面说什么来着?年纪大了?老胳膊老腿的也怕有个伤残?”
云五靖回头瞪着他,怒道:“那你给我打酒去!”
叶云生点了点头,拿了他的酒葫芦,就出了院子。
他在外边,回头看老云,“不担心我杀过去?”
云五靖笑骂道:“衰事,我有啥好担心你的?就这么一路杀过去,听到响动,我与小楚准能追上你!”
叶云生苦笑着道:“老云,我啊……真羡慕以前的自己,一想到去找魏显等若杀官造反,心里顿觉慌张不安!也分不清到底是我怕死呢,还是怕牵连阿雨呢?”
云五靖看着好兄弟如此落魄,铁石一般的心肠也软了下来,道:“也不用分辨,终归都是怕。怕的话,就在家里呆着。”
大抵气血方刚的少年郎是听不得别人说他怕的。尤其是在江湖中的少年郎,听了这样的话,动辄拔剑相向。
这些年平平静静地过着日子,别的没有学到。
“怕”,却是学会了。
忍受过……面对九难的咄咄逼人,委曲求全;面对听海的设计强迫,几度想要出手,最终还是忍下来了。甚至是看到子墨的尸体,躺在那狭小的车厢里,与记忆中的音容相对,害死他的人便坐在身边!一生所爱的晴子,就这么灰飞烟灭,消失于尘世。
如果不是因为怕,那天他已经死在了九难的剑下。
便是如此忍让,他的家还是破了——残碎不堪。
阿谭的离去,让他的怕像落入黑暗无边的洞穴,在深邃的潜意识空间中不停地坠落。
女儿阿雨已经没有了娘亲,难道还要再失去他这个父亲?
原本打算等阿谭身子好一些,送她与女儿回娘家,到时候,哪怕他死了,妻子女儿至少还有个着落。可现在呢?
我若是死了,阿雨就无依无靠了呀!
但是心里的恨啊,从子墨到晴子,最后将阿谭放入那冰冷的棺材中,这恨啊,岂是亲情的眷恋能够遮挡的?
叶云生站了片刻,摇晃着手里的酒葫芦,说道:“还是打酒容易呢……”
有些事,怕,也是要做的。
…………
小四站在巷子口,对红豆说道:“就是里面了。”
尽管在脑海中想过无数次和叶大哥相遇的场景,但是真的就在眼前了,她却手足无措不知如何是好。
“小四哥,你说,叶大哥会不会不认识我啦?”
小四笑着说道:“怎么会!”
王小君一路跟来虽然不明白红豆的心情,但知道她非常在乎这位大哥。
“叶前辈若是见了小四哥,怕是能够猜到你的身份。”
小四点头看着红豆,“要我们一起进去吗?”
“不要!”红豆转身伸开双臂,拦住两者,一步一步后退,说,“我才不要你破坏这份惊喜呢!”
衣袍下摆绣着的丁香花,一朵一朵便似开在路上,蜿蜒向前,徐徐香近。红色的披风抖动着,在不知何处卷进来的风里,像波浪般的起伏。
她独自走入小巷,里面的路细窄、曲折,她一间一间屋门瞧过去,就见迎面走来一名将近中年的男子,满头华发,一身灰白的破袍子,神容憔悴,平静里有股莫名的沉重,手里拎着一只陈色的酒葫芦。这葫芦就像他这个人一样,暗沉的红色,老旧,落拓。
她与这男人的步调都不快,慢慢的遇见,慢慢的擦身而过。
这期间,她心里还在想着:我长大了,你可不要认不出我呀!
然后,她就听见身后的人喊道:“小鼻涕?”
泪水一瞬间就淌了下来。
原来,是我认不出你了呀,哥哥!!
她回过头看去,叶云生正侧着身子,怔怔地望着她,“你都这么大了呀……”
这个时候,子墨那句遗言,再一次回荡在他的心间:岁月不堪数,故人不知处,最是人间留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