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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同学聚会,我最便宜的衣服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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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师最后把鳕鱼全部拿走了,做了整整一桌子的鳕鱼大餐。
楚清眠夹了一口清蒸鳕鱼,放进嘴巴里,眼睛微微一亮。
“好吃。”
极佳的原料,根本不需要过多的烹饪,保持最原本的风味,就已经非常美味了。
“这次你还真办了一件好事。”楚清眠夸道。
沈昭喝着鱼丸汤,骄傲的点点头。
“当然,我还办了另外一件好事。”
“什么好事?”
他看了一眼不远处的管家,贴近她的耳朵悄悄说道,“我把柳冉骗到米国去了。”
楚清眠:?
“你确定不是人口贩卖?”
“是骗,不是卖,你分清这两个概念。”
“行吧,那她去了米国干什么?”
“当homeless,失去一切,苟延残喘,谁知道呢。”沈昭毫不在意的说道,“你不信可以去查航班记录……”
反正哈米德早就扫干净尾巴了。
根本不怕别人查。
“那恭喜你,解决了一个仇人。”楚清眠让管家拿了一瓶香槟,打开后给沈昭倒了一杯,“庆祝一下。”
“干杯~”
沈昭眯起眼睛。
清脆的玻璃碰撞声响起,微微泛黄的酒液摇摆,靠近唇边,湿润了干涩的喉咙。
楚清眠喝了两口就不喝了,最后那一整瓶,全都被他一个人喝光了。
大约是整垮了柳冉,沈昭心里也轻松不少了。
一连好几天躺在家里当咸鱼。
连散步都懒得散了。
秦墨得知了沈昭回楚家的消息,迟迟不见柳冉。
他命人去查,只得到了柳冉去了米国,结果招惹了黑帮,被黑帮杀害的消息。
疑心中间出了什么意料之外的变数,可再仔细一查,发现柳冉的证件和机票没有任何问题。
甚至,签证的办理时间在两个月之前,这只能是她提前就有准备,铁了心想跑。
回忆起柳冉平常的行径,这个女人恐怕还没有这么大的能耐,更没有这份勇气。
“秦少爷,还需要继续查吗?”一旁的小弟,恭恭敬敬的询问,
秦墨挥挥手,“没必要了。”
只不过是一个柳冉罢了。
丢了就丢了,大不了再换一个。
只不过,让他觉得有意思的是,沈昭在这件事中,究竟又扮演了什么角色呢?
根据他的资料,沈昭最近可是和那个外资企业日盛集团的董事长——查理?坎贝尔,走的十分的近。
“有点意思。”
他低声笑起来。
小弟听见他的低语,下意识打了一个寒颤。
能让秦少爷觉得有趣的人,下场都不会太好。
沈昭在家里实在无聊,又不想去公司工作。
平常在家处理处理文件就够了,不用担心查理他们几个的工作能力和忠诚。
比起楚清眠,他手上可以交付信任的人太多了。
马上就是年底了,楚清眠的也越来越忙。
按她的话来说,年底要准备的事情太多了。
尤其是像楚家这样的大集团。
别以为她这么有钱,就能够高枕无忧了。
楚家的公司里,能够扛起责任的人不多。
更别提还有大伯,三叔一家子要她养。
三叔三姨也就算了,他俩完全不工作,每个月的生活费都有一千多万,而且还都是必要开支。
大伯家才是逆天,明明没什么管理公司的才能,还非要创业,一创就失败,一失败就亏个几个亿。
楚清眠都劝了他五六年了,让他别创了。
他还不听,还要继续创。
“清眠,我这是大器晚成。”
“再给我两个亿吧,我看中了一个新项目。”
每次,他都拿这句话来搪塞自己。
他今年已经五十八岁了,不管多么大器晚成,他都要进棺材了。
大伯家还有个儿子和女儿,也就是她的堂哥和堂姐。
堂哥已经结婚了,和妻子远走高飞,整整五年了,不知所踪,把唯一的女儿丢给了大伯养。
不过好在常年失踪,也不用花钱养他们。
堂姐是个玩赌石的,跑去了和田切石头,只盼望着哪天能切出来个顶级玉石。
别提了,这一家子没一个能靠得住的。
楚清眠痛苦。
自从结了婚,她还要再多养一个能吃能喝爱花钱,虽然能赚钱但生性懒散的咸鱼。
草了。
她就是个劳碌命。
沈昭还在思索今天去干什么好,是去陪管家摸鱼,还是在后院挖一个游泳池呢?
“你给我滚去上班去!”
看见清闲无比的某人,楚清眠破防了。
“你工作赚钱,我操持家务,男女搭配干活不累。”
“家里有三个清洁保姆,一个厨师,一个管家,两个园丁,还有两个司机,哪里轮得到你操持家务?”
“我得看着他们干活,不能让他们偷懒。”
说罢,沈昭把磕干净的瓜子皮吐到地上,保姆阿姨见了,快速扫走,表情坚定。
楚清眠无大语,转身就离开了别墅。
沈昭比了一个耶,立刻召唤其他人过来,几个人围在一起打扑克牌。
“王炸!”沈昭将两张牌甩在桌子上,忽然手机铃声响了。
他接起电话,也没看是谁。
“哪位?”
“沈昭,是我。”
“说名字,别跟我玩猜谜语游戏。”
“我是你高中的班长,孟布。”
“想不起来,啥事情?我不办保险,也不接受推销。”沈昭的眼睛没有移开牌面,神情专注。
“这不都年底了,我们想举办一个同学聚会,你来吗?我请客。”
沈昭放下牌,将手机调成免提模式,给佣人们比了一个安静的手势。
“你再说一遍?”
孟布重复了一遍。
“行,我知道了,我去,什么时候?”
“这周六晚上,景泰大酒店清水包间。”
沈昭立刻挂断电话,兴奋的拉住管家的手,“乔叔,好玩的事来了,我要去参加同学聚会!”
这么有趣的事情,他可不能错过了。
根据大秘书告诉他的赘婿小说情节中,他只要去参加同学聚会,就一定会被曾经的老同学们狠狠嘲讽。
但他们不知道的是,他沈昭,不是一个软弱可欺的人!
当众打脸啪啪啪,简直爽的不能自拔。
沈昭开心了,不颓废了,瞬间支愣起来了。
他又有新乐子了。
“管家,给我准备战袍,要最便宜最土的衣服。”
“包在我身上,我一定会找到最廉价土气的衣服,让他们狠狠嘲笑你!”
直到周六中午时,沈昭看着自己面前的衣服,陷入痛苦。
“你给我看看,这件衣服哪里土了?明明是个有名的大牌!”
“这真的是最土的了,前年的货,而且它才五千块钱,是最便宜的了!”管家为自己辩解。
“一件白衬衫五千块钱,他们见了我都要喊我金主爸爸!”
“对不起,先生,都怪夫人太努力了,害我们现在这么有钱!”
“我以前的便宜衣服都去哪了?”
“夫人说太丑了,全都捐出去了。”
“楚清眠,我恨你这么有钱!”沈昭悲痛欲绝。
都怪她,害他失去了扮猪吃老虎装逼的机会。
她为什么这么有钱!
为什么!
路过的楚清眠,抿了一口咖啡,“神经病。”
沈昭还在痛苦的挣扎,当场表演了一遍死鱼打挺,显然是受了不小的刺激。
“急什么急,去外头买一件新的不就完了。”楚清眠冷静的说道。
“有道理,我们现在就去。”沈昭回过神来,“顺便给我买一辆新的电动车,要最便宜的……算了,咱们直接去街上抢精神小伙的电动车……”
旁晚。
沈昭站在景泰大酒店的大门前,穿着自己刚买的新衣服,神情坚毅。
冬日寒风萧瑟,管家扶住刚刚抢来的电动车,下意识的伸出手,想要拦住他。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主公,此去路上凶险,万事小心。”
沈昭点点头,“乔叔,我不得不去,替我照顾好我的妻子,别让她知道我的银行卡藏在书架第三排的第十五本书里……”
“主公!”
“不要再劝了,我去意已决。”
他头也不回的走了,就像他来时那样坚定,如同一个即将赴死的战士。
管家握紧了拳头,“我做不了你的虞姬,但我愿意当你的乌骓。”
站在门口的两个保安:“这两人干什么呢?”
他逐渐远离的背影沧桑。
大冬天里,他穿着一身荧光绿短裤短袖,屁股上还印着一个巨大的红色爱心,胸口是一个巨大的中指图案。
谁见了他,都得下意识退后三尺。
沈昭站在门前,盯着两个保安。
沈昭:我盯……
保安:我盯……
“你们不拦我吗?”
据他所知,景泰是个很注重客人形象的酒店,来往的顾客非富即贵。
“我们为什么要拦你?”
“你们就这工作态度?没看见我穿着什么吗?给我睁大眼睛瞧瞧!”沈昭指着屁股蛋上的红色爱心图案。
这么土,这么廉价。
赶紧嘲讽他,给他一个打脸的机会吧!
两个保安对视一眼,竖起大拇指,“握草牛逼,太帅了哥,我直接跪服了,六六六。”
沈昭:“……”
这两人神经病吧。
“我服了你们了,让我进去。”
他推开大门,进入酒店大厅。
两个保安松了一口气,紧接着,一对小情侣相互依偎着,想要进入酒店,却被他们拦下了。
“这位先生,请你注意着装,本店只接待服饰得体的客人,您的运动鞋会踩脏地毯的。”
男子不可置信的瞪大眼睛,指着沈昭的背影。
“你们两个臭保安故意针对我?你们瞎了吧,看不见那个穿着拖鞋大裤衩的男人?”
保安冷着一张脸,格外严肃,“那是我们老板,他就是喜欢裸奔,我们也拦不住。”
青年男子:“我服了,老婆,我们换一家店吧,这家店欺人太甚。”
沈昭没想到,自己穿的这一身衣服,如此奇葩,竟然没有受到其他人异样不屑的眼神。
相反,来来往往的工作人员见了他,都下意识的停住脚步,微微点头示意,满面笑容。
跟见了亲爹似的。
“喂,小姑娘,你觉得我帅吗?”沈昭逮住一个服务员,问道。
服务员笑着,“您太帅了,我的眼睛都快被你晃瞎了,十里春风不如你。”
“……”
见了鬼了。
“那边那个男服务员,我穿的衣服帅不帅?”
“天呐,你是从童话里逃出来的吗?简直就是王子。”
“……”
不是吧哥们,是他疯了还是这个世界疯了?
这太恐怖了。
他躲到角落里,给楚清眠发了一张全身照,搔首弄姿。
得到了对方一句:【绿蟑螂,别来恶心我,滚。】
沈昭顿时松了一口气,
太好了,楚清眠还没疯,看来这个世界还有救。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这群员工见了他,都夸他帅?
“沈先生,你可以让一下吗,我要拖地。”一个保洁阿姨开着清洁小车,说道。
“嗯好……等等,你认识我?”沈昭大惊。
“我们肯定认识你啊,我们所有员工培训守则第一条,就是要认识所有楚家成员,包括您,您可是楚总的丈夫呐。”保洁阿姨疑惑,“怎么回事?”
“又是楚总!别告诉我这家酒店也是楚家的家产?!”
“对啊,不仅如此,对面那条步行街也是楚家的。”
“……”
他真服了。
楚清眠,下辈子不许你这么有钱了。
绿蟑螂小沈痛苦,叹了一口气,进入电梯。
电梯在20层停下,清水包间在整个酒店,算不上是高档,是最便宜的一间。
但对他们这群高中同学聚会来说,足够了。
沈昭是最晚到的,包间里已经坐了不少人了。
老实讲,他对高中同学没什么好印象,尤其是那几个室友。
他一进入,所有人的目光全都被他吸引了。
原因无他,一身荧光绿,实在是太显眼了。
“你是……沈昭?”班长孟布怀疑的开口。
“不然还能有谁。”
孟布嘴角抽抽,“这么多年,你变化真大。”
在他的印象里,沈昭是个典型的边缘人物,话少安静,不懂拒绝,是班里的老好人。
沈昭坐在最后一个座位上,笑了笑,“人都是会变的,比如我,越变越帅气。”
众人:“……”
几年不见,愈发不要脸。
厨师最后把鳕鱼全部拿走了,做了整整一桌子的鳕鱼大餐。
楚清眠夹了一口清蒸鳕鱼,放进嘴巴里,眼睛微微一亮。
“好吃。”
极佳的原料,根本不需要过多的烹饪,保持最原本的风味,就已经非常美味了。
“这次你还真办了一件好事。”楚清眠夸道。
沈昭喝着鱼丸汤,骄傲的点点头。
“当然,我还办了另外一件好事。”
“什么好事?”
他看了一眼不远处的管家,贴近她的耳朵悄悄说道,“我把柳冉骗到米国去了。”
楚清眠:?
“你确定不是人口贩卖?”
“是骗,不是卖,你分清这两个概念。”
“行吧,那她去了米国干什么?”
“当homeless,失去一切,苟延残喘,谁知道呢。”沈昭毫不在意的说道,“你不信可以去查航班记录……”
反正哈米德早就扫干净尾巴了。
根本不怕别人查。
“那恭喜你,解决了一个仇人。”楚清眠让管家拿了一瓶香槟,打开后给沈昭倒了一杯,“庆祝一下。”
“干杯~”
沈昭眯起眼睛。
清脆的玻璃碰撞声响起,微微泛黄的酒液摇摆,靠近唇边,湿润了干涩的喉咙。
楚清眠喝了两口就不喝了,最后那一整瓶,全都被他一个人喝光了。
大约是整垮了柳冉,沈昭心里也轻松不少了。
一连好几天躺在家里当咸鱼。
连散步都懒得散了。
秦墨得知了沈昭回楚家的消息,迟迟不见柳冉。
他命人去查,只得到了柳冉去了米国,结果招惹了黑帮,被黑帮杀害的消息。
疑心中间出了什么意料之外的变数,可再仔细一查,发现柳冉的证件和机票没有任何问题。
甚至,签证的办理时间在两个月之前,这只能是她提前就有准备,铁了心想跑。
回忆起柳冉平常的行径,这个女人恐怕还没有这么大的能耐,更没有这份勇气。
“秦少爷,还需要继续查吗?”一旁的小弟,恭恭敬敬的询问,
秦墨挥挥手,“没必要了。”
只不过是一个柳冉罢了。
丢了就丢了,大不了再换一个。
只不过,让他觉得有意思的是,沈昭在这件事中,究竟又扮演了什么角色呢?
根据他的资料,沈昭最近可是和那个外资企业日盛集团的董事长——查理?坎贝尔,走的十分的近。
“有点意思。”
他低声笑起来。
小弟听见他的低语,下意识打了一个寒颤。
能让秦少爷觉得有趣的人,下场都不会太好。
沈昭在家里实在无聊,又不想去公司工作。
平常在家处理处理文件就够了,不用担心查理他们几个的工作能力和忠诚。
比起楚清眠,他手上可以交付信任的人太多了。
马上就是年底了,楚清眠的也越来越忙。
按她的话来说,年底要准备的事情太多了。
尤其是像楚家这样的大集团。
别以为她这么有钱,就能够高枕无忧了。
楚家的公司里,能够扛起责任的人不多。
更别提还有大伯,三叔一家子要她养。
三叔三姨也就算了,他俩完全不工作,每个月的生活费都有一千多万,而且还都是必要开支。
大伯家才是逆天,明明没什么管理公司的才能,还非要创业,一创就失败,一失败就亏个几个亿。
楚清眠都劝了他五六年了,让他别创了。
他还不听,还要继续创。
“清眠,我这是大器晚成。”
“再给我两个亿吧,我看中了一个新项目。”
每次,他都拿这句话来搪塞自己。
他今年已经五十八岁了,不管多么大器晚成,他都要进棺材了。
大伯家还有个儿子和女儿,也就是她的堂哥和堂姐。
堂哥已经结婚了,和妻子远走高飞,整整五年了,不知所踪,把唯一的女儿丢给了大伯养。
不过好在常年失踪,也不用花钱养他们。
堂姐是个玩赌石的,跑去了和田切石头,只盼望着哪天能切出来个顶级玉石。
别提了,这一家子没一个能靠得住的。
楚清眠痛苦。
自从结了婚,她还要再多养一个能吃能喝爱花钱,虽然能赚钱但生性懒散的咸鱼。
草了。
她就是个劳碌命。
沈昭还在思索今天去干什么好,是去陪管家摸鱼,还是在后院挖一个游泳池呢?
“你给我滚去上班去!”
看见清闲无比的某人,楚清眠破防了。
“你工作赚钱,我操持家务,男女搭配干活不累。”
“家里有三个清洁保姆,一个厨师,一个管家,两个园丁,还有两个司机,哪里轮得到你操持家务?”
“我得看着他们干活,不能让他们偷懒。”
说罢,沈昭把磕干净的瓜子皮吐到地上,保姆阿姨见了,快速扫走,表情坚定。
楚清眠无大语,转身就离开了别墅。
沈昭比了一个耶,立刻召唤其他人过来,几个人围在一起打扑克牌。
“王炸!”沈昭将两张牌甩在桌子上,忽然手机铃声响了。
他接起电话,也没看是谁。
“哪位?”
“沈昭,是我。”
“说名字,别跟我玩猜谜语游戏。”
“我是你高中的班长,孟布。”
“想不起来,啥事情?我不办保险,也不接受推销。”沈昭的眼睛没有移开牌面,神情专注。
“这不都年底了,我们想举办一个同学聚会,你来吗?我请客。”
沈昭放下牌,将手机调成免提模式,给佣人们比了一个安静的手势。
“你再说一遍?”
孟布重复了一遍。
“行,我知道了,我去,什么时候?”
“这周六晚上,景泰大酒店清水包间。”
沈昭立刻挂断电话,兴奋的拉住管家的手,“乔叔,好玩的事来了,我要去参加同学聚会!”
这么有趣的事情,他可不能错过了。
根据大秘书告诉他的赘婿小说情节中,他只要去参加同学聚会,就一定会被曾经的老同学们狠狠嘲讽。
但他们不知道的是,他沈昭,不是一个软弱可欺的人!
当众打脸啪啪啪,简直爽的不能自拔。
沈昭开心了,不颓废了,瞬间支愣起来了。
他又有新乐子了。
“管家,给我准备战袍,要最便宜最土的衣服。”
“包在我身上,我一定会找到最廉价土气的衣服,让他们狠狠嘲笑你!”
直到周六中午时,沈昭看着自己面前的衣服,陷入痛苦。
“你给我看看,这件衣服哪里土了?明明是个有名的大牌!”
“这真的是最土的了,前年的货,而且它才五千块钱,是最便宜的了!”管家为自己辩解。
“一件白衬衫五千块钱,他们见了我都要喊我金主爸爸!”
“对不起,先生,都怪夫人太努力了,害我们现在这么有钱!”
“我以前的便宜衣服都去哪了?”
“夫人说太丑了,全都捐出去了。”
“楚清眠,我恨你这么有钱!”沈昭悲痛欲绝。
都怪她,害他失去了扮猪吃老虎装逼的机会。
她为什么这么有钱!
为什么!
路过的楚清眠,抿了一口咖啡,“神经病。”
沈昭还在痛苦的挣扎,当场表演了一遍死鱼打挺,显然是受了不小的刺激。
“急什么急,去外头买一件新的不就完了。”楚清眠冷静的说道。
“有道理,我们现在就去。”沈昭回过神来,“顺便给我买一辆新的电动车,要最便宜的……算了,咱们直接去街上抢精神小伙的电动车……”
旁晚。
沈昭站在景泰大酒店的大门前,穿着自己刚买的新衣服,神情坚毅。
冬日寒风萧瑟,管家扶住刚刚抢来的电动车,下意识的伸出手,想要拦住他。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主公,此去路上凶险,万事小心。”
沈昭点点头,“乔叔,我不得不去,替我照顾好我的妻子,别让她知道我的银行卡藏在书架第三排的第十五本书里……”
“主公!”
“不要再劝了,我去意已决。”
他头也不回的走了,就像他来时那样坚定,如同一个即将赴死的战士。
管家握紧了拳头,“我做不了你的虞姬,但我愿意当你的乌骓。”
站在门口的两个保安:“这两人干什么呢?”
他逐渐远离的背影沧桑。
大冬天里,他穿着一身荧光绿短裤短袖,屁股上还印着一个巨大的红色爱心,胸口是一个巨大的中指图案。
谁见了他,都得下意识退后三尺。
沈昭站在门前,盯着两个保安。
沈昭:我盯……
保安:我盯……
“你们不拦我吗?”
据他所知,景泰是个很注重客人形象的酒店,来往的顾客非富即贵。
“我们为什么要拦你?”
“你们就这工作态度?没看见我穿着什么吗?给我睁大眼睛瞧瞧!”沈昭指着屁股蛋上的红色爱心图案。
这么土,这么廉价。
赶紧嘲讽他,给他一个打脸的机会吧!
两个保安对视一眼,竖起大拇指,“握草牛逼,太帅了哥,我直接跪服了,六六六。”
沈昭:“……”
这两人神经病吧。
“我服了你们了,让我进去。”
他推开大门,进入酒店大厅。
两个保安松了一口气,紧接着,一对小情侣相互依偎着,想要进入酒店,却被他们拦下了。
“这位先生,请你注意着装,本店只接待服饰得体的客人,您的运动鞋会踩脏地毯的。”
男子不可置信的瞪大眼睛,指着沈昭的背影。
“你们两个臭保安故意针对我?你们瞎了吧,看不见那个穿着拖鞋大裤衩的男人?”
保安冷着一张脸,格外严肃,“那是我们老板,他就是喜欢裸奔,我们也拦不住。”
青年男子:“我服了,老婆,我们换一家店吧,这家店欺人太甚。”
沈昭没想到,自己穿的这一身衣服,如此奇葩,竟然没有受到其他人异样不屑的眼神。
相反,来来往往的工作人员见了他,都下意识的停住脚步,微微点头示意,满面笑容。
跟见了亲爹似的。
“喂,小姑娘,你觉得我帅吗?”沈昭逮住一个服务员,问道。
服务员笑着,“您太帅了,我的眼睛都快被你晃瞎了,十里春风不如你。”
“……”
见了鬼了。
“那边那个男服务员,我穿的衣服帅不帅?”
“天呐,你是从童话里逃出来的吗?简直就是王子。”
“……”
不是吧哥们,是他疯了还是这个世界疯了?
这太恐怖了。
他躲到角落里,给楚清眠发了一张全身照,搔首弄姿。
得到了对方一句:【绿蟑螂,别来恶心我,滚。】
沈昭顿时松了一口气,
太好了,楚清眠还没疯,看来这个世界还有救。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这群员工见了他,都夸他帅?
“沈先生,你可以让一下吗,我要拖地。”一个保洁阿姨开着清洁小车,说道。
“嗯好……等等,你认识我?”沈昭大惊。
“我们肯定认识你啊,我们所有员工培训守则第一条,就是要认识所有楚家成员,包括您,您可是楚总的丈夫呐。”保洁阿姨疑惑,“怎么回事?”
“又是楚总!别告诉我这家酒店也是楚家的家产?!”
“对啊,不仅如此,对面那条步行街也是楚家的。”
“……”
他真服了。
楚清眠,下辈子不许你这么有钱了。
绿蟑螂小沈痛苦,叹了一口气,进入电梯。
电梯在20层停下,清水包间在整个酒店,算不上是高档,是最便宜的一间。
但对他们这群高中同学聚会来说,足够了。
沈昭是最晚到的,包间里已经坐了不少人了。
老实讲,他对高中同学没什么好印象,尤其是那几个室友。
他一进入,所有人的目光全都被他吸引了。
原因无他,一身荧光绿,实在是太显眼了。
“你是……沈昭?”班长孟布怀疑的开口。
“不然还能有谁。”
孟布嘴角抽抽,“这么多年,你变化真大。”
在他的印象里,沈昭是个典型的边缘人物,话少安静,不懂拒绝,是班里的老好人。
沈昭坐在最后一个座位上,笑了笑,“人都是会变的,比如我,越变越帅气。”
众人:“……”
几年不见,愈发不要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