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叛反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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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爷啊,还有我的娘诶,天庭到底有多少秘密,会让一个身份无比尊贵的上神之中的上神抛弃一切的荣耀与地位,宁愿选择做个活死人,做乱臣叛党,做山贼匪徒,失去生命中的一切?
“你还是把哮天犬带走吧。”我还宛如被雷劈了似的呆站着时,平马流突然叹道,“他不会收留的,不然当初也不会丢下它,现在何苦惹这狗儿伤心。”
我一想也是,本来就有犹豫,这下更倾向于带哮天犬离开。可这狗儿是有灵性的神犬,听得懂人言的,我才一看向它,它突然向一窜,闪电跑走。
“它认得路?”我见它直往忘川居跑,不禁纳闷。
平马流皱紧眉头,“十四山千年前立山,它根本没来过,哪认得什么路。是它感觉到忘川了吧?快走。”他一拉我。
正常情况下,狗跑得比人快,更何况哮天犬是上古神犬,以前正经追捕过孙悟空的,所以尽管我的进步已经很快了,却还是看它的身影渐渐消失在红褐色的乱石之中,就算平马流拉着我飞也一样。
“但愿忘川发现不了。”我咕哝了一句。
“怎么可能。”平马流看来也很焦急,“异物破界而入,连我都被惊动了,他怎么会不知道?”
啊?!我一急,居然嗖地一下窜到了前面去,歪歪斜斜地到达目的地时,发现哮天犬正坐在院落中狂喜的仰天长啸,似乎有这一刻,千年的等待都是值得的。
而当我才站稳,就发现忘川也从屋子里走了出来。
哮天犬一见主人,立即摇头摆尾地冲上去,杨戬,不,他既然认为自己的前身已死,姑且先称呼他为忘川,冷漠地一抬手,一股寒气立即自他的掌心喷薄而出,白雾散后,哮天犬已经被冰晶冻住,动弹不得。
我完全愣住了,一时不知说什么好,倒是忘川先看了我一眼,带着略略厌恶的神色道,“你怎么还敢来十四山?”
“我送它来的。”我指了指哮天犬,触到他的眼神,几乎失去思考能力,连大气儿也不敢出,好像做过什么错事一样。
白痴,为什么情怯?眼前这个人可是要杀你的,对你一点也不好,你何曾做错过什么?至于刚才平马流说的话,说不定是为他开脱。我骂自己,努力回缓过劲儿来。
“多事。”他哼了一声,转头就走,根本不管哮天犬的死活。
我冲动之下也没多想,急急地追他进屋道,“你这是什么意思啊?就算不收它,至少也别伤害它。它等了你一千年,你好歹要给个交待呀。”
他不回话,转过身来,拎着我的衣领,直接把我丢出去。我气坏了,又闯进去,结果他又丢我出来,一连三次。
“要么带它走,要么它冻死在这儿,你来选。”最后他似忍无可忍,扔下这句话。
我怒了,“我想带它走啊,但是我也尊重它的选择,它这一千年来,守候的一直是你!”
“随便你们。”他好像很疲惫似的,说出的话无情之极,“除非是吃,否则我是不会再留下一条狗的。所以,快滚吧!”
哦,这个人!真是不可理喻。我很明白,他是不会收下哮天犬的,不管怎么哀求也是一样。好吧,就算他有苦衷,但这种表现也实在太过分了。他难道没有心吗?哮天犬这么忠诚,换做个铁石心肠的人也不会这么无动于衷的。
我气坏了,因为自己有爱犬,所以最受不了人家抛弃宠物,正要说点什么泄愤,就听门外咔的一声,那块冰晶碎了,哮天犬破冰而出。不过它没有再叫,也没有向前扑,只原地打着转,呜呜的悲鸣,似是苦苦哀求忘川留下它,好不可怜。
“傻瓜,他没有心的,已经视你如鄙履,你又何必死气白赖。做狗,也要有尊严!”我抱着它的脖子哄。
连气带心疼,正眼泪汪汪的,忽然看到从回廊那边晃荡过来一团棕色的小东西,一边走,一边沿着地面嗅来嗅去,正是我的肉包。
我不禁大声叫起来,可它完全没反应,反倒是看到忘川,一蹦一跳地向他跑去,尾巴摇得很欢快,似乎很喜欢他。
小没良心渣的!这死家伙才养你几天啊,居然忘了我!新愁加旧恨,令我愤愤然。
“忘川给肉包加了结界,不然它看到你,却又不能跟你走,岂不是更伤心?有时候,相见不如不见。”平马流不知何时站到我身边,叹了一声,望了望哮天犬,之后又道,“看到了吗?你还是可以随意闯入他在屋外设的结界,我是他的兄弟,却半步接近不得。这是为什么?”
是啊,为什么?可我怎么会知道?说不定他这结界就是挡不住半妖体质的家伙。而我,是洪荒界、甚至人界中唯一的一只半妖。不过既然他的结界对我没用……
我接近肉包,结果给弹回来了。这又是怎么回事?
没等我仔细想想,忘川终于忍无可忍,他单手结印,姿态潇洒之极,也没见怎么施为,一股小型龙卷风就在庄院中形成,把我和哮天犬卷上半空,等我目能视物,脚踏实地,已经身在十四山外了。而哮天犬,根本不省“狗”事。
摆明了,他不要哮天犬,我们被他赶了出来,这狗儿的一千多年白等了。
我只好带哮天犬回黄泉城,几乎累得虚脱,死狗死狗就是这个说法,它已经比正常的拉布拉多大好几倍了,我这五十公斤的体重背起昏睡不醒的它,实在非常辛苦。
“果然是不要它了。”孟婆看我累得满头大汗,唏嘘着说。
“姐姐早知道他的主人是谁对不对?”
“这样神犬的主人,还能是谁?”孟婆微摇了摇头,“这城里的鬼差都知道的,只是大家都不说,因为它的主人坚毅冷酷,即扔了它,就不可能再收回。”
我张了张嘴,想问当年忘川为什么叛反天庭,但终究没有开口。听平马流的意思,外界的流言不是事实,那我又何必问孟婆?若有八卦的心,回去和三哥小九唠唠磕就行了。
把哮天犬留在孟婆处,知道它会受到很好的对待,我回了妖居地。因为心里乱,在家闭关了三天,稍平静了些时,还是好奇忘川、也就是杨戬反叛的事,打算就算是假的理由也要听一听。于是,我特地从储物荷包中拿了些小包装的美味食品和一些酒水,带到胡姥姥那里去,叫上三哥、小九,来了个四人聚餐。
狐狸精本来就是好酒、且喜欢享乐的精怪,所以在觥筹交错、交杯换盏一番就全体放松了下来,我也才旁敲侧击地问起。
“于是……我听说忘川是有名的酷吏,激起了民愤,很多人弹劾他,他一怒之下就倒反天庭了。”小九年纪还小,貌似知道得不是太清楚。
不过,似乎洪荒界的自个人都不呼杨戬其名,只称其为忘川,可见他把原来的自己背弃得多么彻底,能令所有人忘记那个曾经叱咤风云的人物。
“我是听说他想杀掉代天者,成为这洪荒界的王者,但阴谋被发现了。所谓成王败寇,他也就从高高在上的上神,变成了现在的叛党。”三哥是那种唯恐天下不乱的性格,因而说起这话时,满眼里全是仰慕。
“依我说,忘川长得那么英俊,本事那么高强,每回我看到他,小心肝都跳得乱颤,这世界就应该是这种人的,他要是没有反骨,倒叫我看不起了。”三哥露出神往的神色。
我愕然望着他。
他拍了一下我的头,“爱慕一个人,和对方的形态并没有关系。谁说男人就一定爱女人,凡是漂亮的东西我都爱。”
明白了,他双性恋。
只是他和小九说的,我觉得就算是虚假理由,也是那种特别不靠谱的,因此看向胡姥姥。
胡姥姥喝酒喝得多,脸上红扑扑的,似乎连皱纹都平滑了,凭白年轻好几岁一样,“你们说得都不对,这事我可是亲身经历的。那年月,就连小三儿也不过是半大小子,哪知道这许多。”她说,“天庭有两大神将,一位是杨……忘川,另一位就是孙大圣了。不过孙大圣性子疏散,又是佛祖派来天庭的,平时不太爱管事,所以洪荒界有什么乱事,李天王和代天者都是派忘川去平定处理。你们也知道,洪荒界的人在千年之前,还都是野性难驯的,忘川的手段就难免激烈些,恨他的人就很多。还有人暗中流传,说他收受贿赂,只要给得起宝物,总能在他手下逃出生天。”
“我不信这个。”我突然冲口而出,因为觉得他那样高贵的人,永远看不起别人似的,又怎么会贪图宝物?他那样傲慢,又怎么会屑于如此卑鄙?
胡姥姥深深看了我一眼道,“不管你信不信,当年,他就是这个名声。而且对他而言,本来就怨言颇多,那一次平息魔道叛乱,他几乎屠戮了魔道全族,终于引起公愤,就连代天者也保不住他了。李天王请了各道的首领一起审他,哪想到他杀了那些首领们,从此叛反天庭,消失了一千多年,然后才占据十四山,又过了一千年。他自号第六天尊,意思是神、鬼、妖、魔、人,他不属于其中任何一派,是第六种人的天王。”
他受了什么冤枉?
听完胡姥姥的讲解,这是我心中闪过的第一个念头。他那样骄傲的人,是不容许被人这样侮辱的。可是我却还觉得,他一定还有更深的秘密。所以,他才那么痛苦,那么冷酷。
当晚,三只妖全醉了,就我这半妖还清醒。正坐在那发呆,突然有一只信鸽飞了进来,直接落到我手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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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有话要说………………………
改鸟简介,大家看看好咩?
另外,有一位寒月凝同学,起点总是有点抽,别人的贴我全能回,独你的总是回不了,所以这边说一下。感谢你支持,下个月一定快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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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是把哮天犬带走吧。”我还宛如被雷劈了似的呆站着时,平马流突然叹道,“他不会收留的,不然当初也不会丢下它,现在何苦惹这狗儿伤心。”
我一想也是,本来就有犹豫,这下更倾向于带哮天犬离开。可这狗儿是有灵性的神犬,听得懂人言的,我才一看向它,它突然向一窜,闪电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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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愿忘川发现不了。”我咕哝了一句。
“怎么可能。”平马流看来也很焦急,“异物破界而入,连我都被惊动了,他怎么会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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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送它来的。”我指了指哮天犬,触到他的眼神,几乎失去思考能力,连大气儿也不敢出,好像做过什么错事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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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事。”他哼了一声,转头就走,根本不管哮天犬的死活。
我冲动之下也没多想,急急地追他进屋道,“你这是什么意思啊?就算不收它,至少也别伤害它。它等了你一千年,你好歹要给个交待呀。”
他不回话,转过身来,拎着我的衣领,直接把我丢出去。我气坏了,又闯进去,结果他又丢我出来,一连三次。
“要么带它走,要么它冻死在这儿,你来选。”最后他似忍无可忍,扔下这句话。
我怒了,“我想带它走啊,但是我也尊重它的选择,它这一千年来,守候的一直是你!”
“随便你们。”他好像很疲惫似的,说出的话无情之极,“除非是吃,否则我是不会再留下一条狗的。所以,快滚吧!”
哦,这个人!真是不可理喻。我很明白,他是不会收下哮天犬的,不管怎么哀求也是一样。好吧,就算他有苦衷,但这种表现也实在太过分了。他难道没有心吗?哮天犬这么忠诚,换做个铁石心肠的人也不会这么无动于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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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是不要它了。”孟婆看我累得满头大汗,唏嘘着说。
“姐姐早知道他的主人是谁对不对?”
“这样神犬的主人,还能是谁?”孟婆微摇了摇头,“这城里的鬼差都知道的,只是大家都不说,因为它的主人坚毅冷酷,即扔了它,就不可能再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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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狸精本来就是好酒、且喜欢享乐的精怪,所以在觥筹交错、交杯换盏一番就全体放松了下来,我也才旁敲侧击地问起。
“于是……我听说忘川是有名的酷吏,激起了民愤,很多人弹劾他,他一怒之下就倒反天庭了。”小九年纪还小,貌似知道得不是太清楚。
不过,似乎洪荒界的自个人都不呼杨戬其名,只称其为忘川,可见他把原来的自己背弃得多么彻底,能令所有人忘记那个曾经叱咤风云的人物。
“我是听说他想杀掉代天者,成为这洪荒界的王者,但阴谋被发现了。所谓成王败寇,他也就从高高在上的上神,变成了现在的叛党。”三哥是那种唯恐天下不乱的性格,因而说起这话时,满眼里全是仰慕。
“依我说,忘川长得那么英俊,本事那么高强,每回我看到他,小心肝都跳得乱颤,这世界就应该是这种人的,他要是没有反骨,倒叫我看不起了。”三哥露出神往的神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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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他和小九说的,我觉得就算是虚假理由,也是那种特别不靠谱的,因此看向胡姥姥。
胡姥姥喝酒喝得多,脸上红扑扑的,似乎连皱纹都平滑了,凭白年轻好几岁一样,“你们说得都不对,这事我可是亲身经历的。那年月,就连小三儿也不过是半大小子,哪知道这许多。”她说,“天庭有两大神将,一位是杨……忘川,另一位就是孙大圣了。不过孙大圣性子疏散,又是佛祖派来天庭的,平时不太爱管事,所以洪荒界有什么乱事,李天王和代天者都是派忘川去平定处理。你们也知道,洪荒界的人在千年之前,还都是野性难驯的,忘川的手段就难免激烈些,恨他的人就很多。还有人暗中流传,说他收受贿赂,只要给得起宝物,总能在他手下逃出生天。”
“我不信这个。”我突然冲口而出,因为觉得他那样高贵的人,永远看不起别人似的,又怎么会贪图宝物?他那样傲慢,又怎么会屑于如此卑鄙?
胡姥姥深深看了我一眼道,“不管你信不信,当年,他就是这个名声。而且对他而言,本来就怨言颇多,那一次平息魔道叛乱,他几乎屠戮了魔道全族,终于引起公愤,就连代天者也保不住他了。李天王请了各道的首领一起审他,哪想到他杀了那些首领们,从此叛反天庭,消失了一千多年,然后才占据十四山,又过了一千年。他自号第六天尊,意思是神、鬼、妖、魔、人,他不属于其中任何一派,是第六种人的天王。”
他受了什么冤枉?
听完胡姥姥的讲解,这是我心中闪过的第一个念头。他那样骄傲的人,是不容许被人这样侮辱的。可是我却还觉得,他一定还有更深的秘密。所以,他才那么痛苦,那么冷酷。
当晚,三只妖全醉了,就我这半妖还清醒。正坐在那发呆,突然有一只信鸽飞了进来,直接落到我手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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