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碗汤(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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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碗汤(五)
“所以,你想要我做什么?”
男人没有回答清欢的问题,反倒是问她:“你想要什么?”
似乎是要跟她做个交易。清欢看了下四周,考虑了下自己劫持这个人成功的可能性有多大后兴致缺缺:“当然是从这里出去。”
“就这样吗?”
对于清欢的心愿会如此简单,男人似乎感到很不可思议。清欢瞄了他一眼:“当然还有别的,可是你既然选中我,难道会不知道我想要什么吗?”
她讲话这样不客气,男人却一点也不生气,反倒是脾气很好的笑起来,清欢注意到他笑的模样很好看,眉眼弯弯,很无害的样子。但是她绝不会认为这人是真的无害,越是看起来无害的人,其实越是危险。她考虑了两秒,又问道:“所以你究竟想要我做什么?”
“很简单。”男人微笑着,乌黑的瞳仁定央央的“凝视”着清欢,“我需要你做我的未婚妻。”
“……”她脑子里不知道过了多少稀奇古怪的念头,可清欢觉得自己再古怪也没有这个男人古怪,她用看神经病的眼神看着男人,感觉他可能是病得不轻,他长成这个模样,看起来有权有势,竟然需要在监狱里找女人当未婚妻?难道不是他随手一挥就有大把大把的女人前仆后继吗?
男人继续说道:“当然,我不会亏待你,不管怎样,我都能保证你的心愿完美实施,你要做的,就是扮演好这么一个角色。”
清欢问他:“我想要什么都行?”
男人点了下头。
“从这里出去,报仇,横行霸道,我想怎样就怎样?”
她如此直言不讳,反倒有种率真的可爱,男人轻轻颔首:“这是当然,我的未婚妻,自然有这个权力横行霸道。”
这实在是个稳赚不赔的买卖,问题就在于这到底真实与否,事后自己是真的能重获自由,还是会被灭口。不过清欢左右想了一下,在拒绝与答应之间一衡量,感觉还是后者比较划算。不过如果这样子的话,先前她的计划就要全部改变了,任谁也想不到半途会杀出这么个程咬金来,完完全全打乱了她谋算好的一切。
但不可否认的是这让她的离开变得理所当然并且简单。清欢眯着眼睛:“你应该知道我是被诬陷的,如果我出去了,第一件事就是洗刷自己的冤屈,证明自己的清白。”
“哦?”男人的声音很是温柔。“那你打算怎么洗刷,怎么证明呢?”
“这是我自己的事情,不劳你操心。”
“你所需要的一切,我都已经为你准备好了。”男人淡淡地说着完全出乎清欢意料的话。“只不过这些证据可以给你,但是要在我的事情结束之后。”
也就是说,他要的是一个劣迹斑斑有着前科甚至还坐过牢的未婚妻,这大概就是为什么他看中清欢的理由。混合区这些年进了不少女囚,清欢不是第一个被男人观察的,也不是最后一个,但却是所有女人中最让他满意的。
不管是果决的性格还是敏锐的思维,都非常符合他的要求,最有意思的是,在混合区生活了三年,仍然能保持己身的干净与原则,这才是她真正异于常人的地方。能够从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变成今天能自保甚至还能保护别人的强者,即便是男人也不得不承认清欢的优秀。
这和三年前为家人顶罪的她完全不像是一个人。而如果她还是三年前的模样,他连看她一眼都懒,怕是她早死在监狱里了,又哪能引起他的注意呢。
“没问题。”清欢干脆利落的点头答应,她这种性格很对男人的胃口,因为他的表情变得更加柔和,看起来真的是有着非常好的脾气。“你还有什么其他要求么?”
清欢想了想:“方良才也得放出来,我答应过他。”
“没问题。”
“还有。”
“嗯?”
“赶紧给我找身干净衣服,我特别想洗个澡。”
监狱里洗澡艰难,一是环境,二是总难免会引来偷窥,每次洗澡都是匆匆而过,她觉得自己身上都要卡层灰。
既然出来了,当然就不用回去了,这片地下区域设施完全,什么都有,很快就有人送了女装过来,清欢顺势进了浴室洗澡,这一洗就是一个小时,洗的她快把皮搓掉了一半才出来。
男人仍旧坐在桌前,闻声朝她的方向看过来:“好了?”
“嗯。”她换上了新裙子,刚才照镜子的时候自己都差点被美到,可男人却一副波澜不惊的表情,这让清欢有点挫败感,要知道就算是跟她认识了好几年的方良才有时候看她都会流口水,她的女性魅力毋庸置疑,美人计用起来方便极了,但在男人面前好像一点效果也没有。于是她口气很冲的问:“我不好看么?”
男人眉毛一扬:“应该是好看的吧,他们都说你好看。”
好看就是好看,什么叫应该好看?而且“他们”是谁?清欢正想问,但突然意识到了什么。从一开始进入这个房间以来男人就看着她,但那种看总让她感觉怪怪的有点诡异,并且他的黑眼珠大的异于常人,还有方才他转向自己的方式……清欢走近男人,在他眼前挥了挥手。
“不用挥了,我看不见。”男人声音平静,并不在意自己的眼盲。
清欢收回手,原来这人竟然是个瞎子。可是他的耳朵那么厉害,隔得老远只凭借细微的足音就能辨别她的方向。她无意去揭别人的疮疤,尤其是在这人算是她衣食父母的份上,“你刚才说他们,他们是谁?”
“我的下属,以及观察你的人。”男人像是在跟清欢闲话家常。“他们都说你长得很好看,可惜我看不见。”
他的语气充满了真诚的惋惜,似乎看不到清欢的美貌对他来说真是件非常难过的事情。对此清欢报以一笑,一把抓住了男人的双手。他应该极少被人触碰,因为他反射性的就要扭断清欢的手腕,只不过她也不简单,两人过了几招,男人停下来,清欢便将他的手放到了自己脸上:“喏,虽然看不见,但是凭借触觉的话,你仍然能感受到我有多好看。”
她的这股自信从入狱之后开始呈直线上涨,男人从善如流的用修长的手指一一丈量过她的五官,然后赞叹道:“非常完美。”
他喜欢完美的东西,不管是人还是物。
清欢一屁股坐在男人的桌子上,翘起二郎腿,既然得知对方看不见,她也就不在意自己的短裙会不会走光了,反正就算她真空对方也看不着。“你还没告诉我你的名字。”
“薛华。”
“让我做你的未婚妻,总得有点任务交给我吧。”清欢不觉得世界上会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发生,就算有也绝不会落在她头上。她跟薛华之间这场交易,势必要让双方都满意,毕竟拿了人家的好处,总得付出点代价。
薛华的笑容很浅很温暖,“以后你会知道的。”
喜欢卖关子的男人,总以为事情都掌握在自己手中。清欢跳下桌子去,她不是很爱穿鞋,房间的地面又全部铺着厚厚的地毯,于是干脆赤着脚:“我不用再回监狱去了吧,这里有我住的地方么?”
薛华道:“你和我住一起。”
清欢沉默了两秒说:“我卖艺不卖身的。”她不做那种出卖身体依附男人来求得自由的事,如果薛华真要她的身体,她不乐意的情况下,宰了薛华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她这人从来不吝于教训那些想要为难她的人,反正为难她的都不是什么好人。
闻言,薛华露出笑容来,他脸上总是带着很礼貌很温和的笑,一点都不生气,似乎没脾气:“我不会碰你,但我要你同我形影不离。”
“……你上厕所我也要跟着么?”
“这个就不必了。”对清欢的满嘴粗鲁,薛华表示的很包容,“你开心就好。”
清欢仗着他看不见对他翻了个白眼,薛华喉间笑声不断,似乎觉得她很有趣,和三年前的她判若两人,而自己挑选了她,也真正可以说是眼光独到,希望她不会让自己失望。“休息去吧。”
然后没等清欢走两步,他又悠哉悠哉地说道:“下次别对着我翻白眼,那很不礼貌。”
清欢停了脚步,又听他补充道:“不过对别人就无所谓了,对待你亲爱的未婚夫,还是温柔体贴像个小女人比较好。”
清欢眯着眼睛打量他,好奇他是怎么察觉自己的白眼的。她知道有些人生来五感敏锐,就好比她,但敏锐成薛华这样,别人对他翻个白眼都能感觉到,未免有点太夸张了。
不过她也没问,转身走了,等到她的脚步消失,薛华才从耳朵里拿出一个小型耳麦,唇角笑容不减。
第七十三碗汤(五)
“所以,你想要我做什么?”
男人没有回答清欢的问题,反倒是问她:“你想要什么?”
似乎是要跟她做个交易。清欢看了下四周,考虑了下自己劫持这个人成功的可能性有多大后兴致缺缺:“当然是从这里出去。”
“就这样吗?”
对于清欢的心愿会如此简单,男人似乎感到很不可思议。清欢瞄了他一眼:“当然还有别的,可是你既然选中我,难道会不知道我想要什么吗?”
她讲话这样不客气,男人却一点也不生气,反倒是脾气很好的笑起来,清欢注意到他笑的模样很好看,眉眼弯弯,很无害的样子。但是她绝不会认为这人是真的无害,越是看起来无害的人,其实越是危险。她考虑了两秒,又问道:“所以你究竟想要我做什么?”
“很简单。”男人微笑着,乌黑的瞳仁定央央的“凝视”着清欢,“我需要你做我的未婚妻。”
“……”她脑子里不知道过了多少稀奇古怪的念头,可清欢觉得自己再古怪也没有这个男人古怪,她用看神经病的眼神看着男人,感觉他可能是病得不轻,他长成这个模样,看起来有权有势,竟然需要在监狱里找女人当未婚妻?难道不是他随手一挥就有大把大把的女人前仆后继吗?
男人继续说道:“当然,我不会亏待你,不管怎样,我都能保证你的心愿完美实施,你要做的,就是扮演好这么一个角色。”
清欢问他:“我想要什么都行?”
男人点了下头。
“从这里出去,报仇,横行霸道,我想怎样就怎样?”
她如此直言不讳,反倒有种率真的可爱,男人轻轻颔首:“这是当然,我的未婚妻,自然有这个权力横行霸道。”
这实在是个稳赚不赔的买卖,问题就在于这到底真实与否,事后自己是真的能重获自由,还是会被灭口。不过清欢左右想了一下,在拒绝与答应之间一衡量,感觉还是后者比较划算。不过如果这样子的话,先前她的计划就要全部改变了,任谁也想不到半途会杀出这么个程咬金来,完完全全打乱了她谋算好的一切。
但不可否认的是这让她的离开变得理所当然并且简单。清欢眯着眼睛:“你应该知道我是被诬陷的,如果我出去了,第一件事就是洗刷自己的冤屈,证明自己的清白。”
“哦?”男人的声音很是温柔。“那你打算怎么洗刷,怎么证明呢?”
“这是我自己的事情,不劳你操心。”
“你所需要的一切,我都已经为你准备好了。”男人淡淡地说着完全出乎清欢意料的话。“只不过这些证据可以给你,但是要在我的事情结束之后。”
也就是说,他要的是一个劣迹斑斑有着前科甚至还坐过牢的未婚妻,这大概就是为什么他看中清欢的理由。混合区这些年进了不少女囚,清欢不是第一个被男人观察的,也不是最后一个,但却是所有女人中最让他满意的。
不管是果决的性格还是敏锐的思维,都非常符合他的要求,最有意思的是,在混合区生活了三年,仍然能保持己身的干净与原则,这才是她真正异于常人的地方。能够从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变成今天能自保甚至还能保护别人的强者,即便是男人也不得不承认清欢的优秀。
这和三年前为家人顶罪的她完全不像是一个人。而如果她还是三年前的模样,他连看她一眼都懒,怕是她早死在监狱里了,又哪能引起他的注意呢。
“没问题。”清欢干脆利落的点头答应,她这种性格很对男人的胃口,因为他的表情变得更加柔和,看起来真的是有着非常好的脾气。“你还有什么其他要求么?”
清欢想了想:“方良才也得放出来,我答应过他。”
“没问题。”
“还有。”
“嗯?”
“赶紧给我找身干净衣服,我特别想洗个澡。”
监狱里洗澡艰难,一是环境,二是总难免会引来偷窥,每次洗澡都是匆匆而过,她觉得自己身上都要卡层灰。
既然出来了,当然就不用回去了,这片地下区域设施完全,什么都有,很快就有人送了女装过来,清欢顺势进了浴室洗澡,这一洗就是一个小时,洗的她快把皮搓掉了一半才出来。
男人仍旧坐在桌前,闻声朝她的方向看过来:“好了?”
“嗯。”她换上了新裙子,刚才照镜子的时候自己都差点被美到,可男人却一副波澜不惊的表情,这让清欢有点挫败感,要知道就算是跟她认识了好几年的方良才有时候看她都会流口水,她的女性魅力毋庸置疑,美人计用起来方便极了,但在男人面前好像一点效果也没有。于是她口气很冲的问:“我不好看么?”
男人眉毛一扬:“应该是好看的吧,他们都说你好看。”
好看就是好看,什么叫应该好看?而且“他们”是谁?清欢正想问,但突然意识到了什么。从一开始进入这个房间以来男人就看着她,但那种看总让她感觉怪怪的有点诡异,并且他的黑眼珠大的异于常人,还有方才他转向自己的方式……清欢走近男人,在他眼前挥了挥手。
“不用挥了,我看不见。”男人声音平静,并不在意自己的眼盲。
清欢收回手,原来这人竟然是个瞎子。可是他的耳朵那么厉害,隔得老远只凭借细微的足音就能辨别她的方向。她无意去揭别人的疮疤,尤其是在这人算是她衣食父母的份上,“你刚才说他们,他们是谁?”
“我的下属,以及观察你的人。”男人像是在跟清欢闲话家常。“他们都说你长得很好看,可惜我看不见。”
他的语气充满了真诚的惋惜,似乎看不到清欢的美貌对他来说真是件非常难过的事情。对此清欢报以一笑,一把抓住了男人的双手。他应该极少被人触碰,因为他反射性的就要扭断清欢的手腕,只不过她也不简单,两人过了几招,男人停下来,清欢便将他的手放到了自己脸上:“喏,虽然看不见,但是凭借触觉的话,你仍然能感受到我有多好看。”
她的这股自信从入狱之后开始呈直线上涨,男人从善如流的用修长的手指一一丈量过她的五官,然后赞叹道:“非常完美。”
他喜欢完美的东西,不管是人还是物。
清欢一屁股坐在男人的桌子上,翘起二郎腿,既然得知对方看不见,她也就不在意自己的短裙会不会走光了,反正就算她真空对方也看不着。“你还没告诉我你的名字。”
“薛华。”
“让我做你的未婚妻,总得有点任务交给我吧。”清欢不觉得世界上会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发生,就算有也绝不会落在她头上。她跟薛华之间这场交易,势必要让双方都满意,毕竟拿了人家的好处,总得付出点代价。
薛华的笑容很浅很温暖,“以后你会知道的。”
喜欢卖关子的男人,总以为事情都掌握在自己手中。清欢跳下桌子去,她不是很爱穿鞋,房间的地面又全部铺着厚厚的地毯,于是干脆赤着脚:“我不用再回监狱去了吧,这里有我住的地方么?”
薛华道:“你和我住一起。”
清欢沉默了两秒说:“我卖艺不卖身的。”她不做那种出卖身体依附男人来求得自由的事,如果薛华真要她的身体,她不乐意的情况下,宰了薛华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她这人从来不吝于教训那些想要为难她的人,反正为难她的都不是什么好人。
闻言,薛华露出笑容来,他脸上总是带着很礼貌很温和的笑,一点都不生气,似乎没脾气:“我不会碰你,但我要你同我形影不离。”
“……你上厕所我也要跟着么?”
“这个就不必了。”对清欢的满嘴粗鲁,薛华表示的很包容,“你开心就好。”
清欢仗着他看不见对他翻了个白眼,薛华喉间笑声不断,似乎觉得她很有趣,和三年前的她判若两人,而自己挑选了她,也真正可以说是眼光独到,希望她不会让自己失望。“休息去吧。”
然后没等清欢走两步,他又悠哉悠哉地说道:“下次别对着我翻白眼,那很不礼貌。”
清欢停了脚步,又听他补充道:“不过对别人就无所谓了,对待你亲爱的未婚夫,还是温柔体贴像个小女人比较好。”
清欢眯着眼睛打量他,好奇他是怎么察觉自己的白眼的。她知道有些人生来五感敏锐,就好比她,但敏锐成薛华这样,别人对他翻个白眼都能感觉到,未免有点太夸张了。
不过她也没问,转身走了,等到她的脚步消失,薛华才从耳朵里拿出一个小型耳麦,唇角笑容不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