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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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元冕真是一摸一样,瞧那眼神,简直就是匹无法驯服的野狼。看见你,就让我想和他并肩作战的日子,令人怀念。”位于市郊的某栋豪华私宅内,一个身材魁梧的中年男人正在侃侃而谈。
冷色调的会客厅布置得高贵典雅,能看出主人的品位不俗,巴洛克风格的水晶灯下是黑色天鹅绒长沙发,桌上的红茶还冒着热气。方严静静地坐着,从水雾后观察这位慷慨激昂忆往昔的男人。他的声音洪亮,身材如同古希腊神话里的半神英雄一样强壮,即使坐着不动也有很强的威慑力。
“父亲常常向我们叙述您的传奇经历,他总是眉飞色舞地说:‘噢,死神迪恩是我见过的最出色的神枪手,他闭着眼睛都能打中两英里外飞动的苍蝇的左眼。’在我心里,您是英雄,当之无愧。”方严面带微笑,适时地表现出崇拜之情,但马屁不能拍得太过。
男人发出爽朗的笑声,拍着手说:“我错了,你和元冕不一样,你很圆滑,更讨人喜欢。”
“人人都爱听好话,我只是顺应社会的需求罢了,我想这不是坏事。”被看穿也是意料之中的事,与其狡辩,不如坦白承认。
“我想你父亲大概没有告诉你,我不喜欢虚情假意,过度的奉承可不是好事。”男人漫不经心地敲打桌面,看上去很随意,但方严听得出他的口气变得冰冷:“元冕是我的前辈,救过我的命,我欠他很多,但我已经金盆洗手了,就算他亲自来也没用。”
“先生,您误会了,父亲一直遵守约定,不敢打破您平静的生活。况且,您的选择是正确的,没人想过这种刀口舔血的日子。”方严低下头,让柔软的刘海盖住眼睛,不知道在想什么。
“你想要什么。”迪恩也不兜圈子,开门见山。
“据我所知,您旗下的企业是红龙的赞助商,晚辈有一个不情之请,请先生务必帮忙。”方严说完,从口袋中掏出两份材料:“这个孩子想去红龙车队,无论如何,不能给他机会。而另一个,请把他留下。”
男人拿起其中一张照片,金发的年轻人笑得很灿烂,露出一口洁白的牙。
“事情我答应了,也不问原由,但你必须知道,爱得太辛苦,往往得不到幸福。”男人简短地做了评价,然后借口身体不太舒服,礼貌地送客。他亲自把方严送到门口,语重心长地劝诫:“我看着你们兄弟长大,虽然你性格冷淡跟谁都不亲,但在我心里,你就像我的孩子一样。听着,别走你父亲的老路,他这辈子失去的太多了。”
“我明白,谢谢您的关心。”他垂着眼睑,用一个标准的九十度鞠躬作为告别,显得彬彬有礼。
这次谈话花了四十分钟,不长也不短,是合理的会客时间。叙旧、办事、解决问题,一切妥当,但他高兴不起来。迪恩提到了他的父亲,并以此为戒,让他心里很不舒服,忆起一些不太愉快的往事。
他当然记得元冕,那个被称为玉面修罗的男人,也是他的生父。
方严不理解这个冷漠得似乎没有七情六欲的男人为什么会起这样一个俗不可耐的外号,据说出处是70年代红极一时的武侠小说。他从未看过那本书,不知内容如何,但用得上玉面的男人,就算不是倾国倾城、貌似潘安,也多少有些姿色。
他不认为这个词会和他的父亲有什么关联!
那个男人总是带着面具,谁也不知道他长什么样,看过他脸的人都死了,除了他的老搭档迪恩。
记忆中,他永远站得笔直,从来不坐,也不笑,杀人的时候连眼皮都不抬一下。他和慈父不沾边,只同惩罚联系在一起。对方严而言,父亲跟桌子、小狗、牛肉汉堡一样,只是个名词。
他皱着眉头,趴在方向盘上动弹不得,每次想起这个男人,都会出现生理性的恐惧。
过了很久,他才从战栗中缓和过来,发动汽车。
回旅馆的路上,他给泉打了个电话:“我一分钟也不想等了,赶紧把杰森弄走,做得漂亮点,别让克劳德起疑。”
“我还要两三天才能到柏林,你就不能忍忍吗?”泉还在英国,出入境手续没那么容易办妥,他已经够快了。
“把他弄走,现在就办。”方严似乎很累,把车停在路边,按压疼痛的太阳穴,有气无力地说:“城西那套别墅收拾一下,我最近会回去住。”
“我说你别光想着寻欢作乐,任务完成了吗?让老头子知道你不认真工作,而是浑水摸鱼泡美男,弄不死你。”泉嗤嗤地笑,幸灾乐祸的样子很讨厌,但他没有恶意:“我现在休假中,想做什么都行,你可不一样,别把正事耽误了。”
方严沉默了,他被重生后的各种事情打乱阵脚,忘记了原本来柏林的目的。这很棘手,他复活了,但身份没有得到改变,依然不能脱离控制,必须为组织效力。如果眼前的事情办不好,再被那个人知道他在策划什么,恐怕不是一次惩罚能了事,也许连克劳德都会受到牵连。
他想了一下,说:“我自有安排。”
“行,那你看着办,我也不多说了。”电话那头,泉依然没个正经:“小猫没进过警局,估计熬不过今晚就得给你打电话,你准备准备。”
“知道了。”方严挂线,火速回到旅馆,把克劳德那些行李处理掉,只留下日记。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分针走了一圈又一圈,直到天完全黑尽也没有小狮子的消息。方严知道他在哪,但他不能主动去找他,这很难熬。他坐立难安,神经质地在房间里来回踱步,不停掏出手机查看,又失望地往回去。他在来回转身之间,余光总是落到那本日记上,黑色外壳的笔记本像番多拉魔盒一样诱惑者他。
“就看一页,我发誓。”他着魔一样走过去,再次翻开那本日记。
2月10日,小雨。今天很冷,但是报春花开了,是我一直期待的大红色。当安妮告诉我红色报春花的花语是初恋和燃烧的心时,我就下决心要种一盆。我每天都在祈祷,上帝啊,给我一盆红色的报春花吧,于是上帝真的给了我一盆红色的。噢,多么美的花,杰森,你会喜欢的,对吗?
克劳德的日记总是图文并茂,他很乐意在一段文字结束后来上一些涂鸦。这页画了个满脸雀斑的男孩,把漂亮的花朵送给另一个耍酷的孩子,两人之间还画了一个小小的心。
“克劳德,你真是个小少女。”方严撑着头,不在乎形象地歪在床铺上,看得津津有味。
2月13日,阴。这该死的天气,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到明媚的阳光,我快要发霉了。而且明天就是一年一度的情人节舞会,可我还没有舞伴,没有比这更糟糕的事了!虽然麦克的妹妹很漂亮,但她向来只喜欢杰森,吉儿太小,本大叔家那对双胞胎谁也看不上。天啦,这世界上为什么会有情人节舞会这种玩意,我快被逼疯了。
这段文字很潦草,看得出他心烦意乱,下面画了个抓狂中的小人,又添了小小一行字:杰森,快回来,我很想你。
这本日记没有写年份,不过从纸张和墨迹来看,应该不是年代久远的物品。方严又读了好几篇,大部分是生活中的琐事,一些废话,或者小小的感想。有喜悦的重逢,也有伤感的离别,克劳德很感性,常常流露出细腻知性的一面,这是方言从未见过的他。
“我不知道你有这么纤细的人格,也许是我忽略掉你脆弱的那部分,但你和所有人一样会受到伤害。我以前做得不好,我的冷漠让你难过,对吗?”方严轻轻抚摸笔记本上的字迹,一遍又一遍,想象他的爱人在每天的忙碌之后,在昏黄的灯光下,趴在桌上认真记录的摸样。
他的表情一定很认真,一笔一划地抒发自己的情感,把内心交给文字,变成一种沉默的力量。
想到这些,他的心也跟着变得柔软,连最坚硬冰冷的地方都融化成一滩清水。
原来了解一个人,也会这么幸福……
“我真羡慕杰森,他是你的初恋,而且是你的第一个男人。但他配不上你,这个混蛋让你过得这么辛苦。”日记不是每天都在记录,时间是跳跃的,但每篇的末尾都有一句给杰森的话。多数是问句,比如,杰森真的爱我吗?杰森为什么总不回家?杰森你又去哪里了?
从这些片段看得出,克劳德很依赖这个男人,而且非常不自信。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了他对杰森病态的依恋,单从这本日记上看不出原因,方严决定查他的过去。
这些事自然不需他亲自去办,吩咐好一切后,他花了半个小时来研究这次的任务。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当年因为某个金发笨蛋错拿了他的行李箱,差点导致他任务失败。当时泉气得要死,嚷嚷着要一枪崩了他,当然没有动手,不然也不会又后来的故事了。
直到凌晨,克劳德依然没有来电话!
是不愿意联系他,还是联络方式弄丢了,又或者是其他什么原因,方严实在不知道,也猜不透。无论如何,他决定耐着性子再等一天,如果小狮子还没有任何消息,再主动出击。方法总是有的,对他来说,过程并不重要,关键的是结果。
他躺在旅馆的双人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总觉得这张床大得可怕。
在辗转反侧中,他把克劳德的日记抱在怀里,多少起了些心里暗示,终于昏昏沉沉地睡去。
这一夜,他做了个寓意很好的梦——克劳德牵着他在陡峭的山间小路上缓行,他们十指紧扣,牢牢抓住对方,走得很慢,也很艰难。一路坎坷,一路崎岖,荆棘割破了他们的双脚,几乎要走不下去,但小狮子脸上笑容灿烂,对他说:“严,抓紧我!”
梦境如此真实,以至于方严醒来后依然觉得幸福充满胸腔,让他浑身都是力量。
“克劳德,早安。”他过侧头,对枕头上静静躺着的日记本问好,然后心情愉快地爬起来。
早上八点,他洗漱完毕后,赶往一家中德合作的企业面试。过程很顺利,他的介绍信起了很大作用,不必像重生前那样大费周章。对方没有通知他立刻上班,这很好,让他有足够的时间来安置克劳德。
从公司出来,他先按照指示图上的路线测试了普通步行速度,然后根据距离推测出奔跑和使用汽车所需的时间,并且把四周的障碍物记得烂熟。他不打算像重生前那样花好几年来搜集证据,最后才把他们一网打尽,他现在没有多余的时间浪费在这些老东西身上。
既然知道谁该死,拿到他需要的,直接审判就可以了!
他舔舔嘴唇,抬头寻找最佳的制高点,他还需要一名狙击手的协助,因为他自己无法使用武器。
除了自杀时那枪又狠又准外,他没法正确地瞄准目标。
枪,对方严来说,是一个无法跨越的障碍……
“完成这次任务后,一定要脱离组织。”实际上,在自杀前,他已经恢复自由身,所以才会对克劳德提出分手。他想过平凡的生活,娶一个普通的女人当妻子,像世界上的绝大多数人一样生儿育女,远离杀戮。但克劳德的死亡打乱了他的计划,他在失去了这个金发笨蛋后,才发现自己如此爱他……
他用结束生命的方式来追随他的爱人,却阴差阳错地回到十年前,一切重来!
“方严,不要想那些没用的事,现在才重要。”他站在繁华的柏林街头,在穿梭的人流中看自己的双手,仿佛有红得发黑的血液从指缝中涌出。他颤抖了一下,握紧拳头,骨头捏得咔咔作响。作为一名训练有素的屠杀机器,他很冷静,也很自制,但作为情人,这是他致命的弱点。
重生前,他不在乎克劳德会不会知道他的一切,他的过去,他干的事。但现在,他无法想象事情败露后的后果,他不能带着血腥味去污染纯洁的小狮子,他不能!
他就这样站着,在街头彷徨,周围热闹喧嚣的世界离他很远,有一种欲泪的悲哀。
是的,他有一个秘密,一个不得了的秘密。
在周围人的眼里,他是普通的上班族,并且是个性格刻板的工作狂,和大部分被生活压得喘不过气的小职员没多大区别。但这只是他的伪装,很少有人知道,他身手了得,隶属一个神秘组织。
方严不是杀手,更不是武装分子,但他做的事却需要取人性。他执行过很多任务,有正义之举,但更多的时候罪恶在黑暗中疯狂滋长。从前的他不会问为什么,但现在他必须为今后打算,为了克劳德的安全,他不能继续下去。
一想到他的爱人有可能会因为他而遇险,可能会再次失去生命,他就痛彻心扉,几乎死去!
他觉得胸口很闷,喘不过起来,耳朵嗡嗡作响,太阳穴猛烈地痛。他始终站在原地,不敢移步,似乎一抬脚就会跌倒,再也爬不起来。幸好这种快要把人扼杀的压抑没有持续很久,终于接到克劳德的电话。
电话那头的小狮子很无助,十分委屈地对他说:“方严,我被警察抓了。”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下大雪,出去的路上摔了一跤,半个屁股都紫了 TOT
“你和元冕真是一摸一样,瞧那眼神,简直就是匹无法驯服的野狼。看见你,就让我想和他并肩作战的日子,令人怀念。”位于市郊的某栋豪华私宅内,一个身材魁梧的中年男人正在侃侃而谈。
冷色调的会客厅布置得高贵典雅,能看出主人的品位不俗,巴洛克风格的水晶灯下是黑色天鹅绒长沙发,桌上的红茶还冒着热气。方严静静地坐着,从水雾后观察这位慷慨激昂忆往昔的男人。他的声音洪亮,身材如同古希腊神话里的半神英雄一样强壮,即使坐着不动也有很强的威慑力。
“父亲常常向我们叙述您的传奇经历,他总是眉飞色舞地说:‘噢,死神迪恩是我见过的最出色的神枪手,他闭着眼睛都能打中两英里外飞动的苍蝇的左眼。’在我心里,您是英雄,当之无愧。”方严面带微笑,适时地表现出崇拜之情,但马屁不能拍得太过。
男人发出爽朗的笑声,拍着手说:“我错了,你和元冕不一样,你很圆滑,更讨人喜欢。”
“人人都爱听好话,我只是顺应社会的需求罢了,我想这不是坏事。”被看穿也是意料之中的事,与其狡辩,不如坦白承认。
“我想你父亲大概没有告诉你,我不喜欢虚情假意,过度的奉承可不是好事。”男人漫不经心地敲打桌面,看上去很随意,但方严听得出他的口气变得冰冷:“元冕是我的前辈,救过我的命,我欠他很多,但我已经金盆洗手了,就算他亲自来也没用。”
“先生,您误会了,父亲一直遵守约定,不敢打破您平静的生活。况且,您的选择是正确的,没人想过这种刀口舔血的日子。”方严低下头,让柔软的刘海盖住眼睛,不知道在想什么。
“你想要什么。”迪恩也不兜圈子,开门见山。
“据我所知,您旗下的企业是红龙的赞助商,晚辈有一个不情之请,请先生务必帮忙。”方严说完,从口袋中掏出两份材料:“这个孩子想去红龙车队,无论如何,不能给他机会。而另一个,请把他留下。”
男人拿起其中一张照片,金发的年轻人笑得很灿烂,露出一口洁白的牙。
“事情我答应了,也不问原由,但你必须知道,爱得太辛苦,往往得不到幸福。”男人简短地做了评价,然后借口身体不太舒服,礼貌地送客。他亲自把方严送到门口,语重心长地劝诫:“我看着你们兄弟长大,虽然你性格冷淡跟谁都不亲,但在我心里,你就像我的孩子一样。听着,别走你父亲的老路,他这辈子失去的太多了。”
“我明白,谢谢您的关心。”他垂着眼睑,用一个标准的九十度鞠躬作为告别,显得彬彬有礼。
这次谈话花了四十分钟,不长也不短,是合理的会客时间。叙旧、办事、解决问题,一切妥当,但他高兴不起来。迪恩提到了他的父亲,并以此为戒,让他心里很不舒服,忆起一些不太愉快的往事。
他当然记得元冕,那个被称为玉面修罗的男人,也是他的生父。
方严不理解这个冷漠得似乎没有七情六欲的男人为什么会起这样一个俗不可耐的外号,据说出处是70年代红极一时的武侠小说。他从未看过那本书,不知内容如何,但用得上玉面的男人,就算不是倾国倾城、貌似潘安,也多少有些姿色。
他不认为这个词会和他的父亲有什么关联!
那个男人总是带着面具,谁也不知道他长什么样,看过他脸的人都死了,除了他的老搭档迪恩。
记忆中,他永远站得笔直,从来不坐,也不笑,杀人的时候连眼皮都不抬一下。他和慈父不沾边,只同惩罚联系在一起。对方严而言,父亲跟桌子、小狗、牛肉汉堡一样,只是个名词。
他皱着眉头,趴在方向盘上动弹不得,每次想起这个男人,都会出现生理性的恐惧。
过了很久,他才从战栗中缓和过来,发动汽车。
回旅馆的路上,他给泉打了个电话:“我一分钟也不想等了,赶紧把杰森弄走,做得漂亮点,别让克劳德起疑。”
“我还要两三天才能到柏林,你就不能忍忍吗?”泉还在英国,出入境手续没那么容易办妥,他已经够快了。
“把他弄走,现在就办。”方严似乎很累,把车停在路边,按压疼痛的太阳穴,有气无力地说:“城西那套别墅收拾一下,我最近会回去住。”
“我说你别光想着寻欢作乐,任务完成了吗?让老头子知道你不认真工作,而是浑水摸鱼泡美男,弄不死你。”泉嗤嗤地笑,幸灾乐祸的样子很讨厌,但他没有恶意:“我现在休假中,想做什么都行,你可不一样,别把正事耽误了。”
方严沉默了,他被重生后的各种事情打乱阵脚,忘记了原本来柏林的目的。这很棘手,他复活了,但身份没有得到改变,依然不能脱离控制,必须为组织效力。如果眼前的事情办不好,再被那个人知道他在策划什么,恐怕不是一次惩罚能了事,也许连克劳德都会受到牵连。
他想了一下,说:“我自有安排。”
“行,那你看着办,我也不多说了。”电话那头,泉依然没个正经:“小猫没进过警局,估计熬不过今晚就得给你打电话,你准备准备。”
“知道了。”方严挂线,火速回到旅馆,把克劳德那些行李处理掉,只留下日记。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分针走了一圈又一圈,直到天完全黑尽也没有小狮子的消息。方严知道他在哪,但他不能主动去找他,这很难熬。他坐立难安,神经质地在房间里来回踱步,不停掏出手机查看,又失望地往回去。他在来回转身之间,余光总是落到那本日记上,黑色外壳的笔记本像番多拉魔盒一样诱惑者他。
“就看一页,我发誓。”他着魔一样走过去,再次翻开那本日记。
2月10日,小雨。今天很冷,但是报春花开了,是我一直期待的大红色。当安妮告诉我红色报春花的花语是初恋和燃烧的心时,我就下决心要种一盆。我每天都在祈祷,上帝啊,给我一盆红色的报春花吧,于是上帝真的给了我一盆红色的。噢,多么美的花,杰森,你会喜欢的,对吗?
克劳德的日记总是图文并茂,他很乐意在一段文字结束后来上一些涂鸦。这页画了个满脸雀斑的男孩,把漂亮的花朵送给另一个耍酷的孩子,两人之间还画了一个小小的心。
“克劳德,你真是个小少女。”方严撑着头,不在乎形象地歪在床铺上,看得津津有味。
2月13日,阴。这该死的天气,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到明媚的阳光,我快要发霉了。而且明天就是一年一度的情人节舞会,可我还没有舞伴,没有比这更糟糕的事了!虽然麦克的妹妹很漂亮,但她向来只喜欢杰森,吉儿太小,本大叔家那对双胞胎谁也看不上。天啦,这世界上为什么会有情人节舞会这种玩意,我快被逼疯了。
这段文字很潦草,看得出他心烦意乱,下面画了个抓狂中的小人,又添了小小一行字:杰森,快回来,我很想你。
这本日记没有写年份,不过从纸张和墨迹来看,应该不是年代久远的物品。方严又读了好几篇,大部分是生活中的琐事,一些废话,或者小小的感想。有喜悦的重逢,也有伤感的离别,克劳德很感性,常常流露出细腻知性的一面,这是方言从未见过的他。
“我不知道你有这么纤细的人格,也许是我忽略掉你脆弱的那部分,但你和所有人一样会受到伤害。我以前做得不好,我的冷漠让你难过,对吗?”方严轻轻抚摸笔记本上的字迹,一遍又一遍,想象他的爱人在每天的忙碌之后,在昏黄的灯光下,趴在桌上认真记录的摸样。
他的表情一定很认真,一笔一划地抒发自己的情感,把内心交给文字,变成一种沉默的力量。
想到这些,他的心也跟着变得柔软,连最坚硬冰冷的地方都融化成一滩清水。
原来了解一个人,也会这么幸福……
“我真羡慕杰森,他是你的初恋,而且是你的第一个男人。但他配不上你,这个混蛋让你过得这么辛苦。”日记不是每天都在记录,时间是跳跃的,但每篇的末尾都有一句给杰森的话。多数是问句,比如,杰森真的爱我吗?杰森为什么总不回家?杰森你又去哪里了?
从这些片段看得出,克劳德很依赖这个男人,而且非常不自信。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了他对杰森病态的依恋,单从这本日记上看不出原因,方严决定查他的过去。
这些事自然不需他亲自去办,吩咐好一切后,他花了半个小时来研究这次的任务。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当年因为某个金发笨蛋错拿了他的行李箱,差点导致他任务失败。当时泉气得要死,嚷嚷着要一枪崩了他,当然没有动手,不然也不会又后来的故事了。
直到凌晨,克劳德依然没有来电话!
是不愿意联系他,还是联络方式弄丢了,又或者是其他什么原因,方严实在不知道,也猜不透。无论如何,他决定耐着性子再等一天,如果小狮子还没有任何消息,再主动出击。方法总是有的,对他来说,过程并不重要,关键的是结果。
他躺在旅馆的双人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总觉得这张床大得可怕。
在辗转反侧中,他把克劳德的日记抱在怀里,多少起了些心里暗示,终于昏昏沉沉地睡去。
这一夜,他做了个寓意很好的梦——克劳德牵着他在陡峭的山间小路上缓行,他们十指紧扣,牢牢抓住对方,走得很慢,也很艰难。一路坎坷,一路崎岖,荆棘割破了他们的双脚,几乎要走不下去,但小狮子脸上笑容灿烂,对他说:“严,抓紧我!”
梦境如此真实,以至于方严醒来后依然觉得幸福充满胸腔,让他浑身都是力量。
“克劳德,早安。”他过侧头,对枕头上静静躺着的日记本问好,然后心情愉快地爬起来。
早上八点,他洗漱完毕后,赶往一家中德合作的企业面试。过程很顺利,他的介绍信起了很大作用,不必像重生前那样大费周章。对方没有通知他立刻上班,这很好,让他有足够的时间来安置克劳德。
从公司出来,他先按照指示图上的路线测试了普通步行速度,然后根据距离推测出奔跑和使用汽车所需的时间,并且把四周的障碍物记得烂熟。他不打算像重生前那样花好几年来搜集证据,最后才把他们一网打尽,他现在没有多余的时间浪费在这些老东西身上。
既然知道谁该死,拿到他需要的,直接审判就可以了!
他舔舔嘴唇,抬头寻找最佳的制高点,他还需要一名狙击手的协助,因为他自己无法使用武器。
除了自杀时那枪又狠又准外,他没法正确地瞄准目标。
枪,对方严来说,是一个无法跨越的障碍……
“完成这次任务后,一定要脱离组织。”实际上,在自杀前,他已经恢复自由身,所以才会对克劳德提出分手。他想过平凡的生活,娶一个普通的女人当妻子,像世界上的绝大多数人一样生儿育女,远离杀戮。但克劳德的死亡打乱了他的计划,他在失去了这个金发笨蛋后,才发现自己如此爱他……
他用结束生命的方式来追随他的爱人,却阴差阳错地回到十年前,一切重来!
“方严,不要想那些没用的事,现在才重要。”他站在繁华的柏林街头,在穿梭的人流中看自己的双手,仿佛有红得发黑的血液从指缝中涌出。他颤抖了一下,握紧拳头,骨头捏得咔咔作响。作为一名训练有素的屠杀机器,他很冷静,也很自制,但作为情人,这是他致命的弱点。
重生前,他不在乎克劳德会不会知道他的一切,他的过去,他干的事。但现在,他无法想象事情败露后的后果,他不能带着血腥味去污染纯洁的小狮子,他不能!
他就这样站着,在街头彷徨,周围热闹喧嚣的世界离他很远,有一种欲泪的悲哀。
是的,他有一个秘密,一个不得了的秘密。
在周围人的眼里,他是普通的上班族,并且是个性格刻板的工作狂,和大部分被生活压得喘不过气的小职员没多大区别。但这只是他的伪装,很少有人知道,他身手了得,隶属一个神秘组织。
方严不是杀手,更不是武装分子,但他做的事却需要取人性。他执行过很多任务,有正义之举,但更多的时候罪恶在黑暗中疯狂滋长。从前的他不会问为什么,但现在他必须为今后打算,为了克劳德的安全,他不能继续下去。
一想到他的爱人有可能会因为他而遇险,可能会再次失去生命,他就痛彻心扉,几乎死去!
他觉得胸口很闷,喘不过起来,耳朵嗡嗡作响,太阳穴猛烈地痛。他始终站在原地,不敢移步,似乎一抬脚就会跌倒,再也爬不起来。幸好这种快要把人扼杀的压抑没有持续很久,终于接到克劳德的电话。
电话那头的小狮子很无助,十分委屈地对他说:“方严,我被警察抓了。”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下大雪,出去的路上摔了一跤,半个屁股都紫了 T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