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我把你当朋友,你却把我当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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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石林外,枪兵、小精灵、半人马拖着疲惫的身体汇聚在一起。
“雷沃尔,你要是不给我一个说法,可别怪我退出你的联军”半人马首领身上伤痕累累,手下的族人还剩下五十多人,马上就可以把安德玛的部队剿灭,雷沃尔却强制撤军。
“总总总”半人马首领的话刚落下,远处就传来整齐的脚步。一支天蓝色的枪兵部队出现在他们眼中。
“希聿聿”一匹白色的战马停在联军前,战马上银白色盔甲的骑士打开面罩。高挺的鼻子,薄薄的嘴唇,剑一般的眉毛斜斜飞入鬓角落下的几缕乌发中。英俊的侧脸,面部轮廓完美的无可挑剔。
“将军”雷沃尔上前“阻击的部队已经全军覆没。”
“敌人有多少。”胡建军问道。是的,他是一名来自东方的英雄,是黄皮肤,黑眼睛,黑头发。
“据前方传回来的情报,敌人数量多达七、八百名骷髅兵。”雷沃尔道。
七、八百名骷髅兵,那么这支敌人的来源,应该就是那座黑暗之城,也只有它才拥有这么多的兵力,不过自己的兵力可不多了。
“来势汹汹啊!你还有多少可战之兵”
“属下无能,现在只剩下二百多人,其中小精灵差不多占了一半。而且没有将敌人完全剿灭”在刚刚的战斗之中,小精灵虽然实力很差,但是他们很怂,躲在枪兵和半人马的后边,所以他们的损失反而最少。
“没事,反正我的目的已经达到了”胡建波并不怪雷沃尔,反正他对这个石头矿区并不怎么在意,这里也并不是一定占领的,在光明之城那边也有一个矿区。他来这边是为一件宝物——使徒之鞋(英雄四维+2)
“黑暗之城的军队既然来了,以我们现在在兵力拼不过他们,就把这矿区还给他们,我们回河对面。你说怎么样欧瑞斯首领”
雷沃尔看向有些奇怪的半人马首领欧瑞斯,在胡建军将军到来后,平时桀骜不驯,话语不绝的欧瑞斯竟然没有说话沉默着。
欧瑞斯心里想骂娘,老子也想说话也想表达意见,但眼前这个东方英雄太恐怖了,他能感觉到这个东方英雄小小的身体中蕴含着可以轻易杀死他力量。对于雷沃尔他可以无视,可以耍个性,对这个东方英雄他可不敢,他只服从强者。
“您到那,我等便跟随到那”半人马首领欧瑞斯恭敬的道。雷沃尔眼珠子都要掉了一地,这还是那桀骜不驯的半人马首领吗?
“很好,那就撤”胡建军把面罩带上,骑上马。刚刚一到场,他就有意的给予半人马首领压力,有了宝物使徒之鞋他的实力更上一层楼。
。。。。。。
“敌方英雄逃跑,战斗结束”
“恭喜您取得一场辉煌的胜利
本次战斗中,您一共击杀一百名枪兵,损失十七名骷髅兵”
“叮!......”
.....
逃跑了?林格有点无语,我都已经脱裤子了,你却给我看这个。
“追是肯定追不上,只能先去占领矿洞”林格也是无奈,骷髅兵的速度怎么说呢,行军是的不比其他任何普通兵种差,但要是想追人,还是洗洗睡吧,就他们那个小骷髅腿,追个农民都困难。
死了十七骷髅,又复活三十三个,兵力没有损失。
按着地图上的路线,在石林中左转右转十多分钟才找到第一个矿洞的所在地。有了金矿的经验,林格做好战斗准备的,当骷髅兵冲进去,林格发现里边没有人,不费一兵一力就拿下一个矿洞。
到下一矿洞,里边还是没有一个守卫,这时天色也暗了,林格准备在洞中住一晚上。
石矿洞还有金矿洞那么大,里边有桌子、床、等等生活用品,看来是有生物的,可能就是今天自己遇到的那些。里边也有购买东西的建筑,买了一份大餐,林格最近迷上了兽人族的烈酒,一口下去全身热乎乎的,非常的舒服。
“嗯?把他们带进来”在矿洞外骷髅兵们围住一支队伍,对方的英雄想见他。在助手的帮助下,林格可是能在千里之外建造骷髅城,把骷髅城牢牢撑空住。只要林格想,他可以随时降监到任何一个骷髅兵身上,这是他传承自一个英雄的天赋。
安德玛带着自己的残兵败将,跟着一名骷髅兵向矿洞,看到那排练整齐发着蓝色灵魂之火的骷髅兵,安德玛心中非常羡慕同时很震撼,他羡慕林格能拥有这么多的骷髅兵,在安德玛的心中,骷髅兵在一阶兵种中是最好,比起一些二阶的兵都不差。震撼是为林格骷髅兵排列整齐,能把骷髅兵排列的整整齐齐可不是谁都能做到的,这需要很强的精神力和撑控力。
到了石矿外那些兵就不允进入,安德玛一个人在骷髅的带领下走进洞内。一个穿着暗黑色盔甲的,相貌普通的年轻人坐在一张桌子边,桌上美味佳肴和一把奇特的大刀。
恐....恐怖之刃安德玛看到大刀,认出了大刀的刀名,再仔细看向那暗黑色的盔甲,如果没错的话,那应该就是恐怖盔甲。
“请坐”林格对着安德玛道,眼前这个英雄是他遇到的第二个英雄。遇到第第一个英雄,可惜两人是死敌,不能一起坐下来聊聊天,现在终于遇到一个可以坐下聊天的。根据跟余海平的聊天,人族的英雄大多喜欢精灵族的美酒,在对方还没有到的时候,林格就去买了几瓶精灵美酒,把一瓶精灵美酒放到对方面前。
“多谢”安德玛看到林格亲自拿一瓶酒,而且还是自己最喜欢的精灵族美酒,心里非常的感动,自己一个败军之将,还能受到恩人这样的厚待。不仅有实力(可以从骷髅兵的灵魂之火看出这些骷髅兵是属于个人的还是被招唤出来的),还有人格,自己明明已经成为他的俘虏,但林格当他没有被俘虏过一样,把他当一名英雄对待(在一般的战争中,像安德玛这样被敌人围住,属于那种已经要被杀死的人,被他人人救下,他就属于那个的俘虏。对于英雄而言被人俘虏是一件天大的事,不仅仅是自己的名誉扫地,家族声誊受损,没有士兵愿意(拥有智慧的士兵)与这个英雄并肩作战),这样的人不正是自己多年以来要寻找的明君吗?
然安德玛不知道的是,林格根本不知道因为自己出兵,无意救了他。也不知道算起来安德玛是自己的俘虏,至于给安德玛酒这些是余海平交他应该怎么与别人交朋友的一些小细节。
安德玛拿起精灵美酒倒满,站起起来对林格道:“多谢,将军的救命之恩,今天要是没有将军您,我安德玛早就死在雷沃尔的手中,我安德玛向誓约之神发誓,此生此世,愿为将军驱使。若有违被,人神共弃!!!”
“英雄安德玛向您效忠”“恭喜您获得一名英雄的誓死效忠”
“.......”我把你当一个可以喝酒的朋友,你却把我当老大,林格心情很复杂.....
在石林外,枪兵、小精灵、半人马拖着疲惫的身体汇聚在一起。
“雷沃尔,你要是不给我一个说法,可别怪我退出你的联军”半人马首领身上伤痕累累,手下的族人还剩下五十多人,马上就可以把安德玛的部队剿灭,雷沃尔却强制撤军。
“总总总”半人马首领的话刚落下,远处就传来整齐的脚步。一支天蓝色的枪兵部队出现在他们眼中。
“希聿聿”一匹白色的战马停在联军前,战马上银白色盔甲的骑士打开面罩。高挺的鼻子,薄薄的嘴唇,剑一般的眉毛斜斜飞入鬓角落下的几缕乌发中。英俊的侧脸,面部轮廓完美的无可挑剔。
“将军”雷沃尔上前“阻击的部队已经全军覆没。”
“敌人有多少。”胡建军问道。是的,他是一名来自东方的英雄,是黄皮肤,黑眼睛,黑头发。
“据前方传回来的情报,敌人数量多达七、八百名骷髅兵。”雷沃尔道。
七、八百名骷髅兵,那么这支敌人的来源,应该就是那座黑暗之城,也只有它才拥有这么多的兵力,不过自己的兵力可不多了。
“来势汹汹啊!你还有多少可战之兵”
“属下无能,现在只剩下二百多人,其中小精灵差不多占了一半。而且没有将敌人完全剿灭”在刚刚的战斗之中,小精灵虽然实力很差,但是他们很怂,躲在枪兵和半人马的后边,所以他们的损失反而最少。
“没事,反正我的目的已经达到了”胡建波并不怪雷沃尔,反正他对这个石头矿区并不怎么在意,这里也并不是一定占领的,在光明之城那边也有一个矿区。他来这边是为一件宝物——使徒之鞋(英雄四维+2)
“黑暗之城的军队既然来了,以我们现在在兵力拼不过他们,就把这矿区还给他们,我们回河对面。你说怎么样欧瑞斯首领”
雷沃尔看向有些奇怪的半人马首领欧瑞斯,在胡建军将军到来后,平时桀骜不驯,话语不绝的欧瑞斯竟然没有说话沉默着。
欧瑞斯心里想骂娘,老子也想说话也想表达意见,但眼前这个东方英雄太恐怖了,他能感觉到这个东方英雄小小的身体中蕴含着可以轻易杀死他力量。对于雷沃尔他可以无视,可以耍个性,对这个东方英雄他可不敢,他只服从强者。
“您到那,我等便跟随到那”半人马首领欧瑞斯恭敬的道。雷沃尔眼珠子都要掉了一地,这还是那桀骜不驯的半人马首领吗?
“很好,那就撤”胡建军把面罩带上,骑上马。刚刚一到场,他就有意的给予半人马首领压力,有了宝物使徒之鞋他的实力更上一层楼。
。。。。。。
“敌方英雄逃跑,战斗结束”
“恭喜您取得一场辉煌的胜利
本次战斗中,您一共击杀一百名枪兵,损失十七名骷髅兵”
“叮!......”
.....
逃跑了?林格有点无语,我都已经脱裤子了,你却给我看这个。
“追是肯定追不上,只能先去占领矿洞”林格也是无奈,骷髅兵的速度怎么说呢,行军是的不比其他任何普通兵种差,但要是想追人,还是洗洗睡吧,就他们那个小骷髅腿,追个农民都困难。
死了十七骷髅,又复活三十三个,兵力没有损失。
按着地图上的路线,在石林中左转右转十多分钟才找到第一个矿洞的所在地。有了金矿的经验,林格做好战斗准备的,当骷髅兵冲进去,林格发现里边没有人,不费一兵一力就拿下一个矿洞。
到下一矿洞,里边还是没有一个守卫,这时天色也暗了,林格准备在洞中住一晚上。
石矿洞还有金矿洞那么大,里边有桌子、床、等等生活用品,看来是有生物的,可能就是今天自己遇到的那些。里边也有购买东西的建筑,买了一份大餐,林格最近迷上了兽人族的烈酒,一口下去全身热乎乎的,非常的舒服。
“嗯?把他们带进来”在矿洞外骷髅兵们围住一支队伍,对方的英雄想见他。在助手的帮助下,林格可是能在千里之外建造骷髅城,把骷髅城牢牢撑空住。只要林格想,他可以随时降监到任何一个骷髅兵身上,这是他传承自一个英雄的天赋。
安德玛带着自己的残兵败将,跟着一名骷髅兵向矿洞,看到那排练整齐发着蓝色灵魂之火的骷髅兵,安德玛心中非常羡慕同时很震撼,他羡慕林格能拥有这么多的骷髅兵,在安德玛的心中,骷髅兵在一阶兵种中是最好,比起一些二阶的兵都不差。震撼是为林格骷髅兵排列整齐,能把骷髅兵排列的整整齐齐可不是谁都能做到的,这需要很强的精神力和撑控力。
到了石矿外那些兵就不允进入,安德玛一个人在骷髅的带领下走进洞内。一个穿着暗黑色盔甲的,相貌普通的年轻人坐在一张桌子边,桌上美味佳肴和一把奇特的大刀。
恐....恐怖之刃安德玛看到大刀,认出了大刀的刀名,再仔细看向那暗黑色的盔甲,如果没错的话,那应该就是恐怖盔甲。
“请坐”林格对着安德玛道,眼前这个英雄是他遇到的第二个英雄。遇到第第一个英雄,可惜两人是死敌,不能一起坐下来聊聊天,现在终于遇到一个可以坐下聊天的。根据跟余海平的聊天,人族的英雄大多喜欢精灵族的美酒,在对方还没有到的时候,林格就去买了几瓶精灵美酒,把一瓶精灵美酒放到对方面前。
“多谢”安德玛看到林格亲自拿一瓶酒,而且还是自己最喜欢的精灵族美酒,心里非常的感动,自己一个败军之将,还能受到恩人这样的厚待。不仅有实力(可以从骷髅兵的灵魂之火看出这些骷髅兵是属于个人的还是被招唤出来的),还有人格,自己明明已经成为他的俘虏,但林格当他没有被俘虏过一样,把他当一名英雄对待(在一般的战争中,像安德玛这样被敌人围住,属于那种已经要被杀死的人,被他人人救下,他就属于那个的俘虏。对于英雄而言被人俘虏是一件天大的事,不仅仅是自己的名誉扫地,家族声誊受损,没有士兵愿意(拥有智慧的士兵)与这个英雄并肩作战),这样的人不正是自己多年以来要寻找的明君吗?
然安德玛不知道的是,林格根本不知道因为自己出兵,无意救了他。也不知道算起来安德玛是自己的俘虏,至于给安德玛酒这些是余海平交他应该怎么与别人交朋友的一些小细节。
安德玛拿起精灵美酒倒满,站起起来对林格道:“多谢,将军的救命之恩,今天要是没有将军您,我安德玛早就死在雷沃尔的手中,我安德玛向誓约之神发誓,此生此世,愿为将军驱使。若有违被,人神共弃!!!”
“英雄安德玛向您效忠”“恭喜您获得一名英雄的誓死效忠”
“.......”我把你当一个可以喝酒的朋友,你却把我当老大,林格心情很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