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疾风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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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轮到了夜枫和白羽,那个小男孩一抬头,对着两人问道,“两位哥哥算点什么?求财还是求运?”
夜枫突然间身子一紧,双目露出奇怪的光芒,随即道,“我们只是单纯的对你感兴趣。 ”
小孩一愣,“哥哥你这是什么意思?”
夜枫弹出幽冥爪眼神很是危险的看着那个小孩,“过来,哥哥问你点事……”
白羽奇怪,“夜哥,你怎么了?”
夜枫严肃道,“我觉得这位小兄弟可不是普通人啊……”
那小孩神色不动,用乌黑的大眼睛看着夜枫,后面排队的人已经开始现不对劲了,嘈杂着往前挤。
夜枫猛的转身,紫光闪过,一只脚重重的踏在地面,“哼!都给我散开!”
地面突然炸开,从夜枫脚下出现裂缝,并且开始向四周扩散,瞬间就扩散到了四周五米左右的范围,众人惊愕的后退。
这时,那个孩子突然道,“哥哥,你别急,我跟你走就是了。”
夜枫点了点头,一手拉起白羽,另一只手拉起那个孩子就走,那个孩子还顺手拔起那面天地神算的旗子……
只留下惊愕的众人。
而当夜枫三人走到一个僻静的角落,夜枫才松开了手,白羽疑问,“夜哥,到底怎么回事?”
夜枫冷笑,却对着那个刘小宝道,“说说吧,你为什么会给我带来如此强烈的危险感。”
白羽不说话了,谨慎的看着这个孩子,夜枫的感觉很灵敏,尤其是对危险!百试百灵。
那个孩子笑了,“你们好,我也……算是个修炼者吧,五级中级。”
夜枫依然看着那个孩子
那个孩子叹了口气,“好吧好吧,我不叫刘小宝,我叫莫争。”
顿了一下,对着夜枫和白羽道,“你们不会只是因为感觉我危险就拉我过来吧。”
夜枫点了点。
这时白羽突然道,“这里是什么城?你知道这个城的士兵为什么这么……额……懒散吗?”
莫争一愣,“你们是外地来的?”夜枫又点了点头。
莫争伸手抹了一下脸上的污渍,道,“这个城啊,叫疾风城,城东就是疾风草原,而这里的士兵如此懒散也是因为这个疾风草原的缘故。”
夜枫一愣,疑问道,“是因为三把刀?”
莫争轻咦了一声,“你怎么知道?不错,就是疾风草原里臭名昭著的强盗头子三把刀的强盗团伙!三把刀他负责保护这里,而这里的城主每一年负责缴纳大量的晶币……也算是窝囊到家了。”
白羽疑惑,“不应该啊,既然三把刀负责保护疾风城,怎么还臭名昭著?”
莫争古怪的看了小白一眼,“你真以为三把刀那么好?他只是把疾风城当做取钱的金库!每次派过来收钱的人都是一脸的欠揍表情,还在疾风城无恶不作,欺压百姓,虽然一年中就那么十几次,却也足够让大家痛恨了!”
白羽一脸气愤,“他怎么能这样啊!”
夜枫这时接口问道,“那这些和士兵的懒散有什么关系?”
莫争回答,“一年前,当时的城主出了抗议,拒绝缴纳晶币给三把刀,结果三把刀开战了,五百个人来去如风,一击就跑,把士兵弄的苦不堪言,一大半给弄得几乎快要神经衰弱。后来三把刀一个人潜入城主府,把那个城主脑袋取走了……”
夜枫看莫争不说话了,急忙道,“然后呢?”
莫争摇头晃脑的伸出三个手指来回搓了搓。表情很是猥琐……
夜枫不明所以的看向白羽,小白也茫然的摇了摇头。
两人对视一眼后同时看着莫争,“你咋不继续讲了?”
莫争一愣,随即无奈的道,“两位哥哥,我都讲了半天了,怎么着……也得给点小费糊弄糊弄口粮吧?”
夜枫反应过来,取出一袋干粮扔给他。
莫争眉开眼笑,这位哥哥你真好,升官财有人保……额,这是什么玩意啊?”
看着袋子里的粗粮,一脸的无奈,白羽一听,从空间戒指里取出一只烤的金黄酥脆,还冒着热气的兔子(空间戒指里的空间是相对静止的异时空,物品进去什么样出来就会是什么样)扔给了莫争。
“这个哥哥你真帅,祝你早点谈恋……我去,我晕了……”莫争一脸幽怨,“你俩那我寻开心那?我要的是钱!晶币!”说着撕下一跳兔子腿,咬了起来……
夜枫纳闷,不是你要口粮的吗?随即也不管那么多了,踏前一步,爪刃有一次弹了出来,装作恶狠狠的道,“少废话!赶紧给我继续说!”
莫争不慌不忙的咽下兔子肉,淡然道,“算了,我就给你们继续讲吧,后来啊城主死后,三把刀的攻击却没结束,不断的来回折腾着守城士兵,明明能闯进城里却便便不进,反而在众人以为他们撤退的时候却闯了进去,一顿掠夺,就走了。连续多次,士兵也终于放弃抵抗了,而三把刀那时的掠夺,也造成了疾风城人口的大量流失。那时候的疾风城人口可比现在多多了,一直到三个月前,后来在新城主上任之后才慢恢复了过来。”
夜枫奇怪,“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
莫争又咬了一口兔子肉,“你就不要在意这些细节了哈。”
而白羽道,“还是不对啊……既然三把刀这么凶残,怎么还会有人回来?”
莫争道,“因为这里可是有这巨大的利润!”
夜枫疑惑,“什么利润?”
莫争道,“疾风草原有一种美丽的羚羊,它们最低级的只是普通的动物,连野兽都不算,最高级的却能达到九级!而他们除了魔兽魔核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价值……它们的皮毛很值钱啊。”
莫争看两人疑问的看着他,继续道,“它们的毛皮十分美丽,用这些皮毛制作的衣服很受那些贵夫人的欢迎!而且高级的皮毛还有防御元素能量的作用!价格更是抄上了天!更何况,物以稀为贵,本来这种羚羊数量也不是很多,还极难捕捉,有时候有钱都弄不到啊。而这些羚羊都是分散的,草原这么大三把刀的强盗团虽然强但是人毕竟还是太少了,所以还是有很多人来到疾风城铤而走险捕捉低级经验了,而那些捕捉者因为长时间的捕捉往往会供给不足,于是商人们就带着各种日常用品来了……一个行业带着一个行业,虽然那次战斗导致了很多人逃离,但是现在战争结束了,自然就有不怕死的过来啦”……
很快,轮到了夜枫和白羽,那个小男孩一抬头,对着两人问道,“两位哥哥算点什么?求财还是求运?”
夜枫突然间身子一紧,双目露出奇怪的光芒,随即道,“我们只是单纯的对你感兴趣。 ”
小孩一愣,“哥哥你这是什么意思?”
夜枫弹出幽冥爪眼神很是危险的看着那个小孩,“过来,哥哥问你点事……”
白羽奇怪,“夜哥,你怎么了?”
夜枫严肃道,“我觉得这位小兄弟可不是普通人啊……”
那小孩神色不动,用乌黑的大眼睛看着夜枫,后面排队的人已经开始现不对劲了,嘈杂着往前挤。
夜枫猛的转身,紫光闪过,一只脚重重的踏在地面,“哼!都给我散开!”
地面突然炸开,从夜枫脚下出现裂缝,并且开始向四周扩散,瞬间就扩散到了四周五米左右的范围,众人惊愕的后退。
这时,那个孩子突然道,“哥哥,你别急,我跟你走就是了。”
夜枫点了点头,一手拉起白羽,另一只手拉起那个孩子就走,那个孩子还顺手拔起那面天地神算的旗子……
只留下惊愕的众人。
而当夜枫三人走到一个僻静的角落,夜枫才松开了手,白羽疑问,“夜哥,到底怎么回事?”
夜枫冷笑,却对着那个刘小宝道,“说说吧,你为什么会给我带来如此强烈的危险感。”
白羽不说话了,谨慎的看着这个孩子,夜枫的感觉很灵敏,尤其是对危险!百试百灵。
那个孩子笑了,“你们好,我也……算是个修炼者吧,五级中级。”
夜枫依然看着那个孩子
那个孩子叹了口气,“好吧好吧,我不叫刘小宝,我叫莫争。”
顿了一下,对着夜枫和白羽道,“你们不会只是因为感觉我危险就拉我过来吧。”
夜枫点了点。
这时白羽突然道,“这里是什么城?你知道这个城的士兵为什么这么……额……懒散吗?”
莫争一愣,“你们是外地来的?”夜枫又点了点头。
莫争伸手抹了一下脸上的污渍,道,“这个城啊,叫疾风城,城东就是疾风草原,而这里的士兵如此懒散也是因为这个疾风草原的缘故。”
夜枫一愣,疑问道,“是因为三把刀?”
莫争轻咦了一声,“你怎么知道?不错,就是疾风草原里臭名昭著的强盗头子三把刀的强盗团伙!三把刀他负责保护这里,而这里的城主每一年负责缴纳大量的晶币……也算是窝囊到家了。”
白羽疑惑,“不应该啊,既然三把刀负责保护疾风城,怎么还臭名昭著?”
莫争古怪的看了小白一眼,“你真以为三把刀那么好?他只是把疾风城当做取钱的金库!每次派过来收钱的人都是一脸的欠揍表情,还在疾风城无恶不作,欺压百姓,虽然一年中就那么十几次,却也足够让大家痛恨了!”
白羽一脸气愤,“他怎么能这样啊!”
夜枫这时接口问道,“那这些和士兵的懒散有什么关系?”
莫争回答,“一年前,当时的城主出了抗议,拒绝缴纳晶币给三把刀,结果三把刀开战了,五百个人来去如风,一击就跑,把士兵弄的苦不堪言,一大半给弄得几乎快要神经衰弱。后来三把刀一个人潜入城主府,把那个城主脑袋取走了……”
夜枫看莫争不说话了,急忙道,“然后呢?”
莫争摇头晃脑的伸出三个手指来回搓了搓。表情很是猥琐……
夜枫不明所以的看向白羽,小白也茫然的摇了摇头。
两人对视一眼后同时看着莫争,“你咋不继续讲了?”
莫争一愣,随即无奈的道,“两位哥哥,我都讲了半天了,怎么着……也得给点小费糊弄糊弄口粮吧?”
夜枫反应过来,取出一袋干粮扔给他。
莫争眉开眼笑,这位哥哥你真好,升官财有人保……额,这是什么玩意啊?”
看着袋子里的粗粮,一脸的无奈,白羽一听,从空间戒指里取出一只烤的金黄酥脆,还冒着热气的兔子(空间戒指里的空间是相对静止的异时空,物品进去什么样出来就会是什么样)扔给了莫争。
“这个哥哥你真帅,祝你早点谈恋……我去,我晕了……”莫争一脸幽怨,“你俩那我寻开心那?我要的是钱!晶币!”说着撕下一跳兔子腿,咬了起来……
夜枫纳闷,不是你要口粮的吗?随即也不管那么多了,踏前一步,爪刃有一次弹了出来,装作恶狠狠的道,“少废话!赶紧给我继续说!”
莫争不慌不忙的咽下兔子肉,淡然道,“算了,我就给你们继续讲吧,后来啊城主死后,三把刀的攻击却没结束,不断的来回折腾着守城士兵,明明能闯进城里却便便不进,反而在众人以为他们撤退的时候却闯了进去,一顿掠夺,就走了。连续多次,士兵也终于放弃抵抗了,而三把刀那时的掠夺,也造成了疾风城人口的大量流失。那时候的疾风城人口可比现在多多了,一直到三个月前,后来在新城主上任之后才慢恢复了过来。”
夜枫奇怪,“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
莫争又咬了一口兔子肉,“你就不要在意这些细节了哈。”
而白羽道,“还是不对啊……既然三把刀这么凶残,怎么还会有人回来?”
莫争道,“因为这里可是有这巨大的利润!”
夜枫疑惑,“什么利润?”
莫争道,“疾风草原有一种美丽的羚羊,它们最低级的只是普通的动物,连野兽都不算,最高级的却能达到九级!而他们除了魔兽魔核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价值……它们的皮毛很值钱啊。”
莫争看两人疑问的看着他,继续道,“它们的毛皮十分美丽,用这些皮毛制作的衣服很受那些贵夫人的欢迎!而且高级的皮毛还有防御元素能量的作用!价格更是抄上了天!更何况,物以稀为贵,本来这种羚羊数量也不是很多,还极难捕捉,有时候有钱都弄不到啊。而这些羚羊都是分散的,草原这么大三把刀的强盗团虽然强但是人毕竟还是太少了,所以还是有很多人来到疾风城铤而走险捕捉低级经验了,而那些捕捉者因为长时间的捕捉往往会供给不足,于是商人们就带着各种日常用品来了……一个行业带着一个行业,虽然那次战斗导致了很多人逃离,但是现在战争结束了,自然就有不怕死的过来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