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头一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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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文杰趁和车辆单独在一起的机会,提醒他不能再打人了。
车辆不高兴地反驳:“什么不能打?我打他为的是谁?不还是为你吗?这种人不打行吗?”
武文杰耐着性子说:“无论为谁,也不能打。打人容易打出事来,严格地说,打人是犯法的。”
车辆脖子一拧:“就抽他几个大嘴巴,能打出个庇事来。”
武文杰还想再说,车辆没容他张嘴,继续说道:“对于不同的人,就得用不同的办法。对你们这些学生来说,讲道理好使。对混球那种家伙,没什么理跟他讲,把他吓唬住就行了。你要是吓不住他,他反过来会欺负你。”
话都说到这份上,再往下说就要伤和气了,可武文杰还是忍不住回了一句:“这可真是犯法的事。咱们只有管人的权利,没有打人的资格。”
这句话把车辆惹急了,他把手里的手套往地上猛地一摔,大声吼道:“天底下怎么还有这么不知好歹的人!我犯法,我坐牢,关你什么事啊?”
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
尽管那100块钱最终回到了自己手里,但武文杰并不感到开心。
混球是把100块钱扔到他怀里的,嘴里跟着还说了句:“行,你跟我玩阴的。”往下,没说。
既然手头的钱能够周转开了,借老七那20块钱就还给他了。
还钱的时候,武文杰突然想到:车辆是怎么知道自己替混球赔钱的事呢?莫非是通过老七和车车这条渠道?
武文杰没问老七。事已至此,再说什么也没意思了。
面对失而复得的钱,武文杰产生了一个想法——是不是给自己买块电子表。
他早已打听清楚了电子表的价格,一块表也就10来块钱。
现在当班副了,需要掌握时间的场合多了,没有块表确实很不方便。
他爱面子,不愿东问西问。正因为如此,他也养成了近乎特异功能的本领:无论身处什么环境,他总会迅速“找到时间”,要么是墙上的挂钟,要么是桌上的座钟。
在既没有挂钟也没有座钟的场合,他就只能借助偷偷瞟一眼人家腕上的表,来了解时间。
只有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他才会去找人家询问时间。
从100元中抽出10几块钱来买一块表,并没有太大的压力。
拿定这个主意以后,想象着自己戴上电子表的神气劲,武文杰心里还有点小激动。
他办事一贯讲究干脆利索,既然定了要买,说买就买。
在表店,老板拿出两块表让他挑。
一块是没开封的,15块钱,另一块是开了封的,但老板保证绝对没有用过,仅仅是开了封而已。因为开了封,只要9块。
15块的这块表如果有问题,老板包退换。而开过封的这块,算是打折价,所以不包退换。
武文杰没有丝毫犹豫,立即决定就买那块打折的。
买了表,走在路上,他时不时抬起手腕看一眼他的表,以至于差点被一辆疾驰而过的汽车剐着,吓得他一身冷汗。
这一路,他在心里一遍遍地跟自己说:“从今以后,你也是有手表的人了。”
在给爸爸写的信中,他本来已经把自己买表的事写上去了,后来想想,觉得不妥,便把写好的内容撕了。
爸爸一辈子没带过表,武文杰觉得自己带块表,却没能给爸爸买一块,心里有点不舒服。
他盘算着等过段时间,自己手头更宽裕了,给爸爸也买块电子表寄回去,让他高兴高兴。到那个时候,再告诉爸爸自己也有块表,也不迟。
转念又一想,爸爸生活在农村,对时间的要求并没有那么高,只要看日头就足够了。给他买表,倒是一种浪费。
对爸爸来说,最实用的应该是来双合脚的舒服的鞋了。
但要说买鞋,有爸爸的,那也得有妈妈的。
自己当年走出大山读高小,全靠妈妈给他的那双旧鞋。
妈妈给了他那双鞋,自己得了很重的脚病,到现在都没好。
而给爸爸妈妈买了鞋,那一大家人都得给买。单靠自己目前的这点收入,显然是不够的。
走一步看一步吧。
其实武文杰自己的脚也有毛病,那也是在山里那些年落下的。
大学四年,他是靠一双最便宜的球鞋顶下来的。这双鞋,他省了又省地穿,居然坚持到了毕业。
仗着在山里长大练就的铁脚板,武文杰在校园里,无论是跑步还是踢球,都是光着脚。只有上课和平常走路时,才穿他的那双球鞋。
大一大二时还有体育课。武文杰开始曾尝试着光脚上体育课,被老师狠狠训了一顿:“你搞什么名堂啊?给我耍酷呢?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在课上罚你呢,你看你那个血淋淋的脚丫子,怪吓人的。赶紧把鞋给我穿上。”
其实,武文杰脚底板的茧子足够厚,完全可以媲美鞋底。从小落下的毛病,是脚面总是干裂,时常还淌血,看上去很是恐怖。
体育老师的要求,害得武文杰每次上体育课时,都心疼的不得了。
平时跟同学踢球,他光着脚,踢得生龙活虎。而上体育课时,同样是踢足球,他却扭扭捏捏放不开手脚——他实在怕把他的鞋给踢坏了。
体育课有时还会练长跑。跑到一半时,他就把鞋子脱下来挂在脖子上,等快到终点了,他再把鞋从脖子上摘下来,穿在脚上。
他的那双球鞋,就是这样跟了他整整四个年头。
老七调到设计科后,每天干干净净地出入宿舍。
而武文杰依然跟从前一样,在班组摸爬滚打。
好在现在工作服多了几身,有的可换了。只是比起老七来,看上去还是要脏得多。
不过,前几天车间新发的一双鞋,一下子让他的心理平衡了许多。
那是一双一线员工专用的钢包头劳保皮鞋,车间新进了一批,发给武文杰一双。
这种劳保鞋,每名一线员工三年才可以领一双。非一线员工是没有的。
如果武文杰在车间技术室画图,是领不到这鞋的。当然在工厂设计科,同样也没有。
武文杰打量了一下周围工友们的脚上,却没见谁穿这种鞋。
“这鞋你们都有吧?怎么没见人穿呢?”他有些不解地问。
有人告诉他:“咱们的工种,实际没那么危险,作业时不是非穿这鞋不可。所以大伙一般都拿回家去穿了,棒着呢。这鞋要是在工厂干活穿,差不多能用三年吧。要是拿回家穿,穿它个五年八年估计都坏不了。”
武文杰听了,心里一动,不由得又想到了爸爸每天要出门的那双遍布茧子的脚,也想到了妈妈那双总是爬满血口子的脚。
自己也可以把领到的这双鞋寄到老家去,问题是,给谁穿呢?
武文杰趁和车辆单独在一起的机会,提醒他不能再打人了。
车辆不高兴地反驳:“什么不能打?我打他为的是谁?不还是为你吗?这种人不打行吗?”
武文杰耐着性子说:“无论为谁,也不能打。打人容易打出事来,严格地说,打人是犯法的。”
车辆脖子一拧:“就抽他几个大嘴巴,能打出个庇事来。”
武文杰还想再说,车辆没容他张嘴,继续说道:“对于不同的人,就得用不同的办法。对你们这些学生来说,讲道理好使。对混球那种家伙,没什么理跟他讲,把他吓唬住就行了。你要是吓不住他,他反过来会欺负你。”
话都说到这份上,再往下说就要伤和气了,可武文杰还是忍不住回了一句:“这可真是犯法的事。咱们只有管人的权利,没有打人的资格。”
这句话把车辆惹急了,他把手里的手套往地上猛地一摔,大声吼道:“天底下怎么还有这么不知好歹的人!我犯法,我坐牢,关你什么事啊?”
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
尽管那100块钱最终回到了自己手里,但武文杰并不感到开心。
混球是把100块钱扔到他怀里的,嘴里跟着还说了句:“行,你跟我玩阴的。”往下,没说。
既然手头的钱能够周转开了,借老七那20块钱就还给他了。
还钱的时候,武文杰突然想到:车辆是怎么知道自己替混球赔钱的事呢?莫非是通过老七和车车这条渠道?
武文杰没问老七。事已至此,再说什么也没意思了。
面对失而复得的钱,武文杰产生了一个想法——是不是给自己买块电子表。
他早已打听清楚了电子表的价格,一块表也就10来块钱。
现在当班副了,需要掌握时间的场合多了,没有块表确实很不方便。
他爱面子,不愿东问西问。正因为如此,他也养成了近乎特异功能的本领:无论身处什么环境,他总会迅速“找到时间”,要么是墙上的挂钟,要么是桌上的座钟。
在既没有挂钟也没有座钟的场合,他就只能借助偷偷瞟一眼人家腕上的表,来了解时间。
只有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他才会去找人家询问时间。
从100元中抽出10几块钱来买一块表,并没有太大的压力。
拿定这个主意以后,想象着自己戴上电子表的神气劲,武文杰心里还有点小激动。
他办事一贯讲究干脆利索,既然定了要买,说买就买。
在表店,老板拿出两块表让他挑。
一块是没开封的,15块钱,另一块是开了封的,但老板保证绝对没有用过,仅仅是开了封而已。因为开了封,只要9块。
15块的这块表如果有问题,老板包退换。而开过封的这块,算是打折价,所以不包退换。
武文杰没有丝毫犹豫,立即决定就买那块打折的。
买了表,走在路上,他时不时抬起手腕看一眼他的表,以至于差点被一辆疾驰而过的汽车剐着,吓得他一身冷汗。
这一路,他在心里一遍遍地跟自己说:“从今以后,你也是有手表的人了。”
在给爸爸写的信中,他本来已经把自己买表的事写上去了,后来想想,觉得不妥,便把写好的内容撕了。
爸爸一辈子没带过表,武文杰觉得自己带块表,却没能给爸爸买一块,心里有点不舒服。
他盘算着等过段时间,自己手头更宽裕了,给爸爸也买块电子表寄回去,让他高兴高兴。到那个时候,再告诉爸爸自己也有块表,也不迟。
转念又一想,爸爸生活在农村,对时间的要求并没有那么高,只要看日头就足够了。给他买表,倒是一种浪费。
对爸爸来说,最实用的应该是来双合脚的舒服的鞋了。
但要说买鞋,有爸爸的,那也得有妈妈的。
自己当年走出大山读高小,全靠妈妈给他的那双旧鞋。
妈妈给了他那双鞋,自己得了很重的脚病,到现在都没好。
而给爸爸妈妈买了鞋,那一大家人都得给买。单靠自己目前的这点收入,显然是不够的。
走一步看一步吧。
其实武文杰自己的脚也有毛病,那也是在山里那些年落下的。
大学四年,他是靠一双最便宜的球鞋顶下来的。这双鞋,他省了又省地穿,居然坚持到了毕业。
仗着在山里长大练就的铁脚板,武文杰在校园里,无论是跑步还是踢球,都是光着脚。只有上课和平常走路时,才穿他的那双球鞋。
大一大二时还有体育课。武文杰开始曾尝试着光脚上体育课,被老师狠狠训了一顿:“你搞什么名堂啊?给我耍酷呢?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在课上罚你呢,你看你那个血淋淋的脚丫子,怪吓人的。赶紧把鞋给我穿上。”
其实,武文杰脚底板的茧子足够厚,完全可以媲美鞋底。从小落下的毛病,是脚面总是干裂,时常还淌血,看上去很是恐怖。
体育老师的要求,害得武文杰每次上体育课时,都心疼的不得了。
平时跟同学踢球,他光着脚,踢得生龙活虎。而上体育课时,同样是踢足球,他却扭扭捏捏放不开手脚——他实在怕把他的鞋给踢坏了。
体育课有时还会练长跑。跑到一半时,他就把鞋子脱下来挂在脖子上,等快到终点了,他再把鞋从脖子上摘下来,穿在脚上。
他的那双球鞋,就是这样跟了他整整四个年头。
老七调到设计科后,每天干干净净地出入宿舍。
而武文杰依然跟从前一样,在班组摸爬滚打。
好在现在工作服多了几身,有的可换了。只是比起老七来,看上去还是要脏得多。
不过,前几天车间新发的一双鞋,一下子让他的心理平衡了许多。
那是一双一线员工专用的钢包头劳保皮鞋,车间新进了一批,发给武文杰一双。
这种劳保鞋,每名一线员工三年才可以领一双。非一线员工是没有的。
如果武文杰在车间技术室画图,是领不到这鞋的。当然在工厂设计科,同样也没有。
武文杰打量了一下周围工友们的脚上,却没见谁穿这种鞋。
“这鞋你们都有吧?怎么没见人穿呢?”他有些不解地问。
有人告诉他:“咱们的工种,实际没那么危险,作业时不是非穿这鞋不可。所以大伙一般都拿回家去穿了,棒着呢。这鞋要是在工厂干活穿,差不多能用三年吧。要是拿回家穿,穿它个五年八年估计都坏不了。”
武文杰听了,心里一动,不由得又想到了爸爸每天要出门的那双遍布茧子的脚,也想到了妈妈那双总是爬满血口子的脚。
自己也可以把领到的这双鞋寄到老家去,问题是,给谁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