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想你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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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河村依稻河而建,但靠近河边的平地上,却没有多少房屋。村民们大多把房屋建在离河较远的地方,把河边的田地空出来种庄稼。
在薛笙没离开俨州之前,河边是建了好多房屋的。后来,人们为了种出更多的胭脂米,就自觉的把家都搬的离河远了一些。
因为在离河近的这些田地里,种出来的稻谷才更好,收的胭脂米,煮出来的饭才更香。
离河很近的那些田地,大多都是种的水稻和菊花。不管是收了稻谷,还是收了花,都是财主马万贯得到的钱财更多,农户们,却只能从马万贯手中得到一些工钱。
河边的田地,几乎都是大财主马万贯的。
在前不久,马万贯犯了罪,受到了应有的惩罚。马万贯一死,薛老将I军便没收了马万贯的所有家产。不管是房产、田产,还是当铺甚的,全都充公。
薛笙把河边的田地收回来,重新做了规划,分给一些老实本分的农户了。田地的所有权归薛笙他们拥有,那些农户们,以后就只管老实的种地,再从薛笙他们那儿领取工钱就好。
这消息一经传出,那些稻河村的乡民们在回到村里之后,就杀了几只羊,请全村儿的人们在一起聚餐,燃放爆竹庆祝了一番。
客栈里的一位店小二,牛二欢的几位远房亲戚,也住在稻河村。
在村民们聚餐的当天,牛二欢的一位远房亲戚就去客栈看他,并为他送了些羊肉到客栈。让他也回去,跟他们在一起庆祝庆祝。
牛二欢微笑着接过羊肉,分给那些在客栈里做活儿的厨娘,还有店小二们吃。当然,也给了点林玥们姐弟妹三人。他对他的那位远房亲戚说道:
“……真的,这是喜事儿,是好事儿,我们应该感谢薛老将I军他们。”
“本来就是喜事儿,是几十年都难得一遇的喜事儿。”牛二欢的那位远房亲戚说道。
牛二欢点了点头,说道:
“……只是我就不能回去,跟你们在一起庆祝了。因为我白天在客栈里做活儿,到了晚上,还会跟着掌柜的读书学习。客栈里不忙的时候,我们也能去附近的学堂里,听听先生讲学……”
“也好,你是该好好儿的学,学好了,就去考个功名,将来才有能力报答你们掌柜的……”牛二欢的那位远房亲戚说黑,还给了牛二欢一些铜钱,才离开客栈。
牛二欢追出去,把那些铜钱,还给他的那位远房亲戚了。
林玥在吃了羊肉之后,就对牛二欢说,羊肉很好吃。
牛二欢和她说,“……是我的那位亲戚送的,他们可高兴了。”
因为薛老将I军对那些乡民们说:“打今儿起,马万贯以前在稻河村的所有田地,就都是我们自己的了。”
“薛某我在此跟大家保证:你们只管好好儿的种地,多收点儿胭脂米,给我存着,我会派人来买。不会让你们吃亏。”
“别再卖给那些混I帐,他们不配吃这么好的米!”
那些乡民们听了,乐的连连拍手称赞,都夸薛笙是个好人,能为他们着想。这不,村里的好几位老人,都争抢着跟薛笙保证,说是他们就是把谷子放粮仓里放烂了,也不会卖给皇城那边过来的任何人。
稻河村产的胭脂米,那可都是贡米,是给皇帝他们享用的。一般人哪儿能吃的着?
乡民们敢答应薛笙,林玥也知道,那意味着什么。
皇帝当初是让薛笙他们自己的人,管理俨州的。可薛笙有他的顾虑,就和其他统领们一样,去俨州以外的地方任职了。
林玥知道,薛笙在离开俨州之后,当过琦州节度使,也当过阙州节度使。但他们不管是在哪儿任职,都不会超过五年。
薛笙几乎都在边境任职,而且是哪儿不好管理,他就主动往哪儿去。这么一来,就是他走到哪儿,都有人欢迎他,也有人恨他。
特别是在景熙皇朝建立之后,北弩贼子们一直想在暗中搞破坏,时常派一些亡命之徒,去侵I扰边境的百姓们,不是放火烧人家的房屋,就是抢人家的牛羊,可谓是无恶不作。
在那种情形下,薛笙带着他的几位亲人进宫面见皇帝,主动提出,他愿意领军去阙州戍守。
等薛笙他们一去,没用到三个月时间,就赶走了北弩贼子们。除此之外,他们那些将士们还留在阙州,帮助当地百姓们重建家园,诚心的为他们做了许多好事。
薛笙他们只用了三年时间,就把阙州建设的很好了。
看着那边安稳了,薛笙他们才离开阙州,到琦州戍守。
琦州的刺史大人是牛轲廉的父亲,跟陆景烁的大伯,还有薛笙他们,几乎都有亲戚关系。他们在一起合作,已经把琦州管理的相当不错了。
琦州那边也有贡米,但还是不如,稻河村产的胭脂米那么好吃。
再过些日子,俨城这边就要举办一场大型的马球赛了。到时,所有前来参赛的皇室成员,公孙公子,还有外国使节们,都要吃胭脂米煮的饭。
哪怕是住在稻河村的人们,也真没几个人吃过胭脂米煮的饭。
林玥在第一世之时,吃过胭脂米煮的饭,还是陆景烁给她吃的。她当时问他,“这可是胭脂米,我们……怎能吃这个?”
平常人吃这个,怕是会掉脑袋的。
“我去捡了些谷子,自己弄了些米,试着煮了点米饭。这都是我自己捡来的,没偷没抢,怎地就不能吃了?”陆景烁颇有些不以为然的说道。
“我……”林玥一脸尴尬,“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时的她并不知陆景烁的真实身份,她担心,他也不说他自己就是皇室成员,还是太子殿下。
如今的她知道他的真实身份了,有时候一想起这事儿,就恨不得揍他一拳。平白无故害的她为他担心,总怕他买了胭脂米,会受到严惩。
想一想,那时的自己,还真有些傻。
陆景烁挑眉问林玥道:
“你吃点米饭还前怕狼后怕虎的,活的累不累?”
那时,她听了,只是无奈的笑笑。
这一世,她一穿越回来,就成为农家女林玥,还得带着弟弟妹妹过日子,肩上的担子重。林玥心想,如今的自己,才是过的不轻松。
这可是在景熙皇朝,不是在新世界,还有那么多条路可以供自己选择。她想安安稳稳的过日子,就得遵守这边的一些规定。
否则,可就难过了。
在马万贯死了之后,陆景烁找过林玥,在私底下对她说道:
“……马万贯的家产都充公了,薛老将I军也说过,不管你有什么困难,都要尽管告诉他,他定会尽力帮你。你怎么不去说,要马家的房子和稻河边的那些田地?”
稻河村依稻河而建,但靠近河边的平地上,却没有多少房屋。村民们大多把房屋建在离河较远的地方,把河边的田地空出来种庄稼。
在薛笙没离开俨州之前,河边是建了好多房屋的。后来,人们为了种出更多的胭脂米,就自觉的把家都搬的离河远了一些。
因为在离河近的这些田地里,种出来的稻谷才更好,收的胭脂米,煮出来的饭才更香。
离河很近的那些田地,大多都是种的水稻和菊花。不管是收了稻谷,还是收了花,都是财主马万贯得到的钱财更多,农户们,却只能从马万贯手中得到一些工钱。
河边的田地,几乎都是大财主马万贯的。
在前不久,马万贯犯了罪,受到了应有的惩罚。马万贯一死,薛老将I军便没收了马万贯的所有家产。不管是房产、田产,还是当铺甚的,全都充公。
薛笙把河边的田地收回来,重新做了规划,分给一些老实本分的农户了。田地的所有权归薛笙他们拥有,那些农户们,以后就只管老实的种地,再从薛笙他们那儿领取工钱就好。
这消息一经传出,那些稻河村的乡民们在回到村里之后,就杀了几只羊,请全村儿的人们在一起聚餐,燃放爆竹庆祝了一番。
客栈里的一位店小二,牛二欢的几位远房亲戚,也住在稻河村。
在村民们聚餐的当天,牛二欢的一位远房亲戚就去客栈看他,并为他送了些羊肉到客栈。让他也回去,跟他们在一起庆祝庆祝。
牛二欢微笑着接过羊肉,分给那些在客栈里做活儿的厨娘,还有店小二们吃。当然,也给了点林玥们姐弟妹三人。他对他的那位远房亲戚说道:
“……真的,这是喜事儿,是好事儿,我们应该感谢薛老将I军他们。”
“本来就是喜事儿,是几十年都难得一遇的喜事儿。”牛二欢的那位远房亲戚说道。
牛二欢点了点头,说道:
“……只是我就不能回去,跟你们在一起庆祝了。因为我白天在客栈里做活儿,到了晚上,还会跟着掌柜的读书学习。客栈里不忙的时候,我们也能去附近的学堂里,听听先生讲学……”
“也好,你是该好好儿的学,学好了,就去考个功名,将来才有能力报答你们掌柜的……”牛二欢的那位远房亲戚说黑,还给了牛二欢一些铜钱,才离开客栈。
牛二欢追出去,把那些铜钱,还给他的那位远房亲戚了。
林玥在吃了羊肉之后,就对牛二欢说,羊肉很好吃。
牛二欢和她说,“……是我的那位亲戚送的,他们可高兴了。”
因为薛老将I军对那些乡民们说:“打今儿起,马万贯以前在稻河村的所有田地,就都是我们自己的了。”
“薛某我在此跟大家保证:你们只管好好儿的种地,多收点儿胭脂米,给我存着,我会派人来买。不会让你们吃亏。”
“别再卖给那些混I帐,他们不配吃这么好的米!”
那些乡民们听了,乐的连连拍手称赞,都夸薛笙是个好人,能为他们着想。这不,村里的好几位老人,都争抢着跟薛笙保证,说是他们就是把谷子放粮仓里放烂了,也不会卖给皇城那边过来的任何人。
稻河村产的胭脂米,那可都是贡米,是给皇帝他们享用的。一般人哪儿能吃的着?
乡民们敢答应薛笙,林玥也知道,那意味着什么。
皇帝当初是让薛笙他们自己的人,管理俨州的。可薛笙有他的顾虑,就和其他统领们一样,去俨州以外的地方任职了。
林玥知道,薛笙在离开俨州之后,当过琦州节度使,也当过阙州节度使。但他们不管是在哪儿任职,都不会超过五年。
薛笙几乎都在边境任职,而且是哪儿不好管理,他就主动往哪儿去。这么一来,就是他走到哪儿,都有人欢迎他,也有人恨他。
特别是在景熙皇朝建立之后,北弩贼子们一直想在暗中搞破坏,时常派一些亡命之徒,去侵I扰边境的百姓们,不是放火烧人家的房屋,就是抢人家的牛羊,可谓是无恶不作。
在那种情形下,薛笙带着他的几位亲人进宫面见皇帝,主动提出,他愿意领军去阙州戍守。
等薛笙他们一去,没用到三个月时间,就赶走了北弩贼子们。除此之外,他们那些将士们还留在阙州,帮助当地百姓们重建家园,诚心的为他们做了许多好事。
薛笙他们只用了三年时间,就把阙州建设的很好了。
看着那边安稳了,薛笙他们才离开阙州,到琦州戍守。
琦州的刺史大人是牛轲廉的父亲,跟陆景烁的大伯,还有薛笙他们,几乎都有亲戚关系。他们在一起合作,已经把琦州管理的相当不错了。
琦州那边也有贡米,但还是不如,稻河村产的胭脂米那么好吃。
再过些日子,俨城这边就要举办一场大型的马球赛了。到时,所有前来参赛的皇室成员,公孙公子,还有外国使节们,都要吃胭脂米煮的饭。
哪怕是住在稻河村的人们,也真没几个人吃过胭脂米煮的饭。
林玥在第一世之时,吃过胭脂米煮的饭,还是陆景烁给她吃的。她当时问他,“这可是胭脂米,我们……怎能吃这个?”
平常人吃这个,怕是会掉脑袋的。
“我去捡了些谷子,自己弄了些米,试着煮了点米饭。这都是我自己捡来的,没偷没抢,怎地就不能吃了?”陆景烁颇有些不以为然的说道。
“我……”林玥一脸尴尬,“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时的她并不知陆景烁的真实身份,她担心,他也不说他自己就是皇室成员,还是太子殿下。
如今的她知道他的真实身份了,有时候一想起这事儿,就恨不得揍他一拳。平白无故害的她为他担心,总怕他买了胭脂米,会受到严惩。
想一想,那时的自己,还真有些傻。
陆景烁挑眉问林玥道:
“你吃点米饭还前怕狼后怕虎的,活的累不累?”
那时,她听了,只是无奈的笑笑。
这一世,她一穿越回来,就成为农家女林玥,还得带着弟弟妹妹过日子,肩上的担子重。林玥心想,如今的自己,才是过的不轻松。
这可是在景熙皇朝,不是在新世界,还有那么多条路可以供自己选择。她想安安稳稳的过日子,就得遵守这边的一些规定。
否则,可就难过了。
在马万贯死了之后,陆景烁找过林玥,在私底下对她说道:
“……马万贯的家产都充公了,薛老将I军也说过,不管你有什么困难,都要尽管告诉他,他定会尽力帮你。你怎么不去说,要马家的房子和稻河边的那些田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