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初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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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白仲打量嬴政之时,嬴政也在偷偷的打量着白仲。
因为认床,又因为要返秦而太过于兴奋,嬴政这几天晚上都睡得极浅,所以早在黑夜人撬开门闩之时,他就已经从睡梦中惊醒,只是在人小力弱的情况下,嬴政无力反抗,只能偷偷握住他藏在枕头下的小刀,等着黑衣人过来之时和他们拼了。
本来嬴政以为自己死定了,没想到关键时刻,一个黑色的身影竟然从天而降,挡在了自己面前,杀死了想要刺杀自己的黑衣人。
一开始,嬴政还担心后面来的黑衣人,也是来刺杀自己的刺客,但是……观其气度不像啊。
看着一手执着油灯的白仲,嬴政微微红了红脸。
艳丽妩媚、凌厉坚毅,两个几乎完全相反的词,却在白仲身上完美的融于一体。
这是嬴政第一次看见白仲。
他第一次看见白仲,就觉得整个世界的光亮,都集中到她一人身上,耀眼夺目光彩四射。
“你……你是谁?”嬴政从榻上爬起来,挡在赵姬面前,将手中的小刀对准白仲,双手紧紧握住刀柄,一脸警惕的看着白仲,开口问道。
矮油!虽然长得不怎么样,但是声音真不错!好可爱的声音啊!耳朵会怀孕好嘛!
白仲挑了挑灯芯,使它更为明亮一些,再将油灯摆到两人之间,然后一屁股坐在地上,以手托腮,笑容满面的看着嬴政说道:“你是秦政?”
这一系列动作,若是旁人做来肯定十分粗鲁,但白仲做出来却极为好看,一举一动如行云流水,再加上潺潺山泉般空灵的声音,竟然奇迹的让嬴政忐忑不安的心情,渐渐平静下来。
嬴政犹豫再三,终于还是放下了手中的小刀,大口大口喘着粗气,开口说道:“我……我叫赵政。”
白仲微微一笑,声音温柔的说道:“你乃是嬴姓王族,大秦公孙,王族以国号为氏,你自当名为秦政。”
“秦……政……”嬴政将“秦政”两个字,反复在嘴里念了几遍,忽然抬起头,冲着白仲展颜笑道:“秦政……那我以后叫秦政了……真好……我是秦国公孙,不再是赵国……呃……恩人救秦政母子一命,还请受秦政一拜。”
嬴政说着,立刻从榻上爬起来,跑到白仲面前,“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就想要磕头。
“别别别!你可别跟我磕头!你可是秦始……秦国王子,我只是个普通人,你这样,我会折寿的!”白仲吓了一跳,立刻伸手扶住嬴政,一脸慌张的开口说道。
虽然说自己对秦始皇的感觉就是马马虎虎,一般一般来着,但这种人能成大事者,放在小说里是主角,放在现实中是位面之子,总之是大气运在身的真命天子。
随随便便让他们给自己下跪还磕头,万一人小福薄承受不住,影响了自己的运气怎么办?
自从穿越之后,就变得有些迷信的白仲,如是想着。
被白仲抓住两条胳膊,无法磕头的嬴政,不解的抬起头,目光凝视着白仲。
且先不提眼前这人相貌姿容之艳丽,为嬴政生平不曾见过。
就说她身上这一身的傲气……嬴政在赵国虽因质子身份,受尽赵人□□,但身份高贵的贵人也是见过不少的,无论是现在的赵王,还是被称为“四大公子”的平原君和信陵君,都没有她有气度。
这种傲气……并不像赵国的那些王孙宗室一样,是因为自身的血统和地位而带来的骄傲,而是……平等,对众生的平等。
这样一个人,又怎么会说出‘折寿’这种话?莫不是在嫌弃我?也不像……既然是平等,那么自然不会以身份的高低贵贱来看人了。
见嬴政一直看着自己不放,白仲虽然人老皮厚,对秦始皇感觉也马马虎虎的,但也万万经不起千古一帝这样近距离的认真打量——这就像你不感冒奥巴马是一回事,但奥巴马要真拉着你说话,你的反应又是另一回事一般。
更何况,两人距离拉近了之后,白仲发现嬴政其实也挺好看的。
虽然一张脸还是挺黄瘦的,不过五官还算马马虎虎,眼睛够亮、鼻子够高、嘴唇也很有型,若是好好养养,养得红润光滑,再换上一套华服,也未尝不能成为一代男神。
白仲就这样你瞪着我,我瞪着你,两人大眼瞪小眼,互相瞪了老半天。
最后还是丹凤眼不及桃花眼大,嬴政首先败下阵来。
“秦政还未请教恩人尊姓大名?万望恩人能留下姓名,也好秦政来日相报。”嬴政一拱手,开口问道。
听见嬴政这么一句,为弘扬社会善良风气,从来都施恩望回报的白仲,本能的开口说道:“我叫白……呃……小白……大家都管叫我小白……”
“小白?”嬴政一愣,这个名字不但一听就是化名,而且还是超没诚意的化名。
不待嬴政质疑,白仲又飞快为自己打补丁,“穷人嘛……哪像你们这些贵族一样,有名有姓还有氏的,我就叫小白……因为我皮肤特别白,所以大家都叫我小白……你看……我的皮肤是不是特别白?”
白仲这么一说,嬴政对她的话到是信了几分,彼时华夏姓氏还不像后世那样普及,姓氏名是贵族的专用物,底层平民大多有名无姓,叫“小白”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
不过……说话就好好说话,为什么说话要这么近呢?
看着几乎快跟自己面面相贴的白仲,嬴政的脸再次红了红。
他闻到白仲身上传来一种好闻的香味,一种气味淡淡的甜甜的,让人一闻就觉着全身轻飘飘,舒服得快要飞起来的香味。
“喂?说话啊!白不白啊?”白仲说着,将脸往嬴政眼前凑了凑,声音带着几分娇俏的说道。
“白……真白……”嬴政深吸一口气,用跟蚊子般大小的声音,结结巴巴说着。
不但白,而且看着十分光滑,两人距离这么近,嬴政也没有在白仲如刚剥的鸡蛋的脸上,找到一丝一毫的瑕疵。
要是能摸上一摸,该有多好啊?
嬴政有些自卑的看了看自己的手,瘦小稚嫩却已经是伤痕累累,完全不像一双孩童的手。
“哎呀!你的手受伤了!”白仲猛得惊呼一声,她终于知道系统为什么让自己看嬴政的手了。
——————————关于秦政的脑洞——————————
n年后,始皇退位,二世立,武安君白仲献造纸之术
嬴政:卧槽!这么好的东西,为什么不在朕在位的时候献上来?
白仲:你不是叫秦政(勤政)嘛……我把造纸术献上来,你怎么跟人吹嘘说你一天批一百二十斤竹简,怎么让史官在历史书上写你人如其名,勤于政事啊?
嬴政:你说的很有道理,但是我还是想问,这个原因其实是假的吧?
白仲:……
嬴政:一百二十斤啊!天天一百二十斤啊!修长城的搬砖工,遇见刮风下雨还能休息,我可是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天要搬一百二十斤,你就不怕累坏你老公我?
白仲:不怕!你又不是我生的!
嬴政:看!说实话了吧!你根本不心疼我!哼
二世:妈妈么么哒,妈妈最心疼儿子了~妈妈对儿子最好了~
就在白仲打量嬴政之时,嬴政也在偷偷的打量着白仲。
因为认床,又因为要返秦而太过于兴奋,嬴政这几天晚上都睡得极浅,所以早在黑夜人撬开门闩之时,他就已经从睡梦中惊醒,只是在人小力弱的情况下,嬴政无力反抗,只能偷偷握住他藏在枕头下的小刀,等着黑衣人过来之时和他们拼了。
本来嬴政以为自己死定了,没想到关键时刻,一个黑色的身影竟然从天而降,挡在了自己面前,杀死了想要刺杀自己的黑衣人。
一开始,嬴政还担心后面来的黑衣人,也是来刺杀自己的刺客,但是……观其气度不像啊。
看着一手执着油灯的白仲,嬴政微微红了红脸。
艳丽妩媚、凌厉坚毅,两个几乎完全相反的词,却在白仲身上完美的融于一体。
这是嬴政第一次看见白仲。
他第一次看见白仲,就觉得整个世界的光亮,都集中到她一人身上,耀眼夺目光彩四射。
“你……你是谁?”嬴政从榻上爬起来,挡在赵姬面前,将手中的小刀对准白仲,双手紧紧握住刀柄,一脸警惕的看着白仲,开口问道。
矮油!虽然长得不怎么样,但是声音真不错!好可爱的声音啊!耳朵会怀孕好嘛!
白仲挑了挑灯芯,使它更为明亮一些,再将油灯摆到两人之间,然后一屁股坐在地上,以手托腮,笑容满面的看着嬴政说道:“你是秦政?”
这一系列动作,若是旁人做来肯定十分粗鲁,但白仲做出来却极为好看,一举一动如行云流水,再加上潺潺山泉般空灵的声音,竟然奇迹的让嬴政忐忑不安的心情,渐渐平静下来。
嬴政犹豫再三,终于还是放下了手中的小刀,大口大口喘着粗气,开口说道:“我……我叫赵政。”
白仲微微一笑,声音温柔的说道:“你乃是嬴姓王族,大秦公孙,王族以国号为氏,你自当名为秦政。”
“秦……政……”嬴政将“秦政”两个字,反复在嘴里念了几遍,忽然抬起头,冲着白仲展颜笑道:“秦政……那我以后叫秦政了……真好……我是秦国公孙,不再是赵国……呃……恩人救秦政母子一命,还请受秦政一拜。”
嬴政说着,立刻从榻上爬起来,跑到白仲面前,“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就想要磕头。
“别别别!你可别跟我磕头!你可是秦始……秦国王子,我只是个普通人,你这样,我会折寿的!”白仲吓了一跳,立刻伸手扶住嬴政,一脸慌张的开口说道。
虽然说自己对秦始皇的感觉就是马马虎虎,一般一般来着,但这种人能成大事者,放在小说里是主角,放在现实中是位面之子,总之是大气运在身的真命天子。
随随便便让他们给自己下跪还磕头,万一人小福薄承受不住,影响了自己的运气怎么办?
自从穿越之后,就变得有些迷信的白仲,如是想着。
被白仲抓住两条胳膊,无法磕头的嬴政,不解的抬起头,目光凝视着白仲。
且先不提眼前这人相貌姿容之艳丽,为嬴政生平不曾见过。
就说她身上这一身的傲气……嬴政在赵国虽因质子身份,受尽赵人□□,但身份高贵的贵人也是见过不少的,无论是现在的赵王,还是被称为“四大公子”的平原君和信陵君,都没有她有气度。
这种傲气……并不像赵国的那些王孙宗室一样,是因为自身的血统和地位而带来的骄傲,而是……平等,对众生的平等。
这样一个人,又怎么会说出‘折寿’这种话?莫不是在嫌弃我?也不像……既然是平等,那么自然不会以身份的高低贵贱来看人了。
见嬴政一直看着自己不放,白仲虽然人老皮厚,对秦始皇感觉也马马虎虎的,但也万万经不起千古一帝这样近距离的认真打量——这就像你不感冒奥巴马是一回事,但奥巴马要真拉着你说话,你的反应又是另一回事一般。
更何况,两人距离拉近了之后,白仲发现嬴政其实也挺好看的。
虽然一张脸还是挺黄瘦的,不过五官还算马马虎虎,眼睛够亮、鼻子够高、嘴唇也很有型,若是好好养养,养得红润光滑,再换上一套华服,也未尝不能成为一代男神。
白仲就这样你瞪着我,我瞪着你,两人大眼瞪小眼,互相瞪了老半天。
最后还是丹凤眼不及桃花眼大,嬴政首先败下阵来。
“秦政还未请教恩人尊姓大名?万望恩人能留下姓名,也好秦政来日相报。”嬴政一拱手,开口问道。
听见嬴政这么一句,为弘扬社会善良风气,从来都施恩望回报的白仲,本能的开口说道:“我叫白……呃……小白……大家都管叫我小白……”
“小白?”嬴政一愣,这个名字不但一听就是化名,而且还是超没诚意的化名。
不待嬴政质疑,白仲又飞快为自己打补丁,“穷人嘛……哪像你们这些贵族一样,有名有姓还有氏的,我就叫小白……因为我皮肤特别白,所以大家都叫我小白……你看……我的皮肤是不是特别白?”
白仲这么一说,嬴政对她的话到是信了几分,彼时华夏姓氏还不像后世那样普及,姓氏名是贵族的专用物,底层平民大多有名无姓,叫“小白”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
不过……说话就好好说话,为什么说话要这么近呢?
看着几乎快跟自己面面相贴的白仲,嬴政的脸再次红了红。
他闻到白仲身上传来一种好闻的香味,一种气味淡淡的甜甜的,让人一闻就觉着全身轻飘飘,舒服得快要飞起来的香味。
“喂?说话啊!白不白啊?”白仲说着,将脸往嬴政眼前凑了凑,声音带着几分娇俏的说道。
“白……真白……”嬴政深吸一口气,用跟蚊子般大小的声音,结结巴巴说着。
不但白,而且看着十分光滑,两人距离这么近,嬴政也没有在白仲如刚剥的鸡蛋的脸上,找到一丝一毫的瑕疵。
要是能摸上一摸,该有多好啊?
嬴政有些自卑的看了看自己的手,瘦小稚嫩却已经是伤痕累累,完全不像一双孩童的手。
“哎呀!你的手受伤了!”白仲猛得惊呼一声,她终于知道系统为什么让自己看嬴政的手了。
——————————关于秦政的脑洞——————————
n年后,始皇退位,二世立,武安君白仲献造纸之术
嬴政:卧槽!这么好的东西,为什么不在朕在位的时候献上来?
白仲:你不是叫秦政(勤政)嘛……我把造纸术献上来,你怎么跟人吹嘘说你一天批一百二十斤竹简,怎么让史官在历史书上写你人如其名,勤于政事啊?
嬴政:你说的很有道理,但是我还是想问,这个原因其实是假的吧?
白仲:……
嬴政:一百二十斤啊!天天一百二十斤啊!修长城的搬砖工,遇见刮风下雨还能休息,我可是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天要搬一百二十斤,你就不怕累坏你老公我?
白仲:不怕!你又不是我生的!
嬴政:看!说实话了吧!你根本不心疼我!哼
二世:妈妈么么哒,妈妈最心疼儿子了~妈妈对儿子最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