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 倘若没有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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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晚上格外漫长,几乎所有人都一夜无眠。
第二天一早,清晨的阳光钻进窗帘之间的缝隙,落在空旷的地板上。
床上的男人整条精壮的手臂搭在黑色的鹅绒被上,麦色的皮肤毫无瑕疵,露出肌肉流畅的线条。不知道他已经醒了多久,也不知道他睁着眼睛在看什么,眸光在昏暗的空气中,显得深沉,紧迫,令人窒息。
Nancy打开卧室的门进来时,看到这一幕不禁怔了怔,“你醒了?”
男人这才动了动眼眸,视线淡淡锁在她身上,“嗯。”
Nancy在他的注视下莞尔一笑,“你放心,昨天你昏倒的时候,没有旁人看到。后来我差人告诉江姗,你是被我父亲请走的,她也没怀疑什么。”
“谢谢。”江临的嗓音沙哑疲惫,说完话又重新闭上了眼。
六年前他生病的事曾经传到江家人的耳朵里,不过他们大约以为那时候他就已经痊愈了,或是就算留下了后遗症,也不该如此严重。再加上这几年来他有意无意地掩饰,连玉城、伯旸他们都一并瞒过。这件事,知情人就只有他的医疗团队和Leopold公爵的长女,Nancy小姐。
“除了这两个字,你就没有什么别的想对我说?”Nancy缓缓走到他的床边坐了下来,伸手握住他的手。
江临的眼睛慢慢睁开,乌黑的眸中波澜不兴。他的语气亦是平淡,“这是第三次麻烦你了,总归江临都是要说一声谢的。”
“还是这么见外的话。”Nancy轻轻地笑,拉过被子为他盖好,“你是要成为我丈夫的人,为你做什么,都是我应该的。”
男人俊长浓黑的眉毛微微蹙起,薄唇抿了下,未发一言。
Nancy伸手,展平他的双眉,轻声道:“我们从小一起长大,这都多少年过去了?八岁那年,父亲第一次安排我和你见面的时候,我还让大管家的女儿Amy穿着我的衣服,替我去见你。结果发生了什么,你还记得吗?”
仿佛也回忆起了以前,男人紧抿的薄唇渐渐松开一抹笑意,低低道:“记得,我把冯·布劳恩家的小子推了上去,自己在后花园里躲清闲。”
Nancy笑得有些恍惚,视线像是透过了眼前一点,看到了很远很远的地方,“然后我跑去后花园里,看到了你。”
那年,那天,他还是个未满18岁的少年,却也足以从深邃而英俊的轮廓,还有那份冷清矜贵的气质中,看出他日后的非凡。
“看到你第一眼,我就觉得自己完了。”Nancy笑道,“身为公爵的女儿,我竟然喜欢上了一个身份不明的男孩子,而且他还是黑头发,黑眼睛,看上去和我们长得都不一样。”
男人眯着眼睛,似乎能感受到当时的阳光。当时,他的家庭还和善美满,他和冯·布劳恩家的小少爷还手足情深,甚至他还在为身为Willebrand家的后代,而感到无上荣耀。
记忆猛地被掐断在脑海里,不愿再想下去,因为如今,早已面目全非。
“我记得你24岁离开家的那一年,跟我说过,你想通了就会回来。”Nancy低声道,“我等了你八年了,可你连命悬一线时,都没想过要来找我。如果不是那时我刚好派人去了中国,你就已经……”
江临看着她,平静地开口:“在中国最开始那两年的事情,我不记得了。再后来……”他顿了顿,声音哑了不少,“我总觉得心里还有些事情挂念,所以一直没有回来。”
Nancy扬唇微笑,“结果,你一回来却带了个女客人吗?”
江临沉默片刻,忽然撑着床垫坐了起来,背上的伤口大片大片的疼着,他蹙了下眉,半天才缓过来,“这也是我想和你谈的事情。”
Nancy“嗯”了声,“你说,我听着。”
“你我的婚约,是长辈们安排的。”江临沉着嗓音道,“是Leopold公爵的长女和Willebrand公爵的长孙之间的婚约。”
Nancy的眸光一黯,咬着唇没说话。
“而八年前,江临就不再是Willebrand公爵的长孙了,我的意思,你明白吗?”
“我可以装作不明白吗?”Nancy碧蓝色的眼底闪着水光,却依然优雅大方的笑着,“你就只把我当成Leopold家的大小姐,是吗?既然我在你心里真的只有这一个身份,当年你又何必舍命救我?直接让你家的下人来救我,或是看着我死在莱茵河里不就好了吗?”
江临微微一震,黑眸里的色泽很快又沉淀到深处,他的喉结滚动了下,“那时……”
“那时你夸我的衣服漂亮,那同一件衣服我买了30件,穿了一个月。你说我家厨师做的松饼好吃,我就没日没夜地跟他学习。我们一起出去郊游,去瑞士滑雪,去……”
“Nancy。”男人静静打断她的话,“这些事,我可以和任何人做,同样你也可以。”
“可你说过你喜欢我!”
男人淡声道:“我也对姗姗说过。”
更何况,若是那时她没有用刀比着自己的动脉逼问他,是不是全世界都不喜欢她,他也没有必要郑重其事地告诉她,他喜欢她。
Nancy的瞳光开始涣散,江临狭长的眼角紧了紧,一把握住她的手,“不要又做傻事。”
她的精神状态很不好,他很多年前就知道。而很多年前,他亦是认为自己一定会和她结婚。
谁没有年少热血时?因为一张姣好的脸蛋,因为一副誘人的身材,因为动听悦耳的歌喉、优雅高贵的礼节,喜欢上一个人很容易。
但喜欢终究是喜欢,当有人比她漂亮,比她身材好,比她唱歌更加好听,举止更加得体时,这种喜欢,又要怎么维持下去呢?
那时他也想过,能和这样一个温婉可人的女人共度一生,其实没什么可挑剔的了。
直到他经历过什么叫刻骨铭心,再回头看时,才发现当年的自己竟是井底之蛙,如此容易满足。
Nancy的手被男人握住,她的眼泪一下子就掉了下来。她别过头去,擦完才重新转过脸,笑着说:“江临,你一点都不如小时候可爱。”
江临凝眸望着她,眉峰淡若远山,薄唇抿成线,不置一词。
“小时候的你,两盒松饼就可以追到手。”Nancy说着,不由得轻笑出声,可笑着笑着,语气又黯淡下去,“是不是年纪越大,越不容易爱上一个人?”
“不是。”江临淡淡道,“是年纪越大,越能分清什么是爱。在我眼里,你和姗姗、江南一样,我们之间十余年的情分,难道还不够我在你的危难关头舍命相救吗?”
Nancy的瞳孔一缩,菱唇颤抖了半天,才稳住声音,问他:“所以你带回来的那个女人,你爱她?”
江临低眉敛目,额前的碎发遮挡住了他高挺的眉骨和深邃的眼窝,脸上的情绪看不分明。
正当Nancy以为他不会回答时,他却说:“倘若没有她,我和谁在一起都可以;但是她在,那么除了她……谁都不行。”
Nancy闻言却是扬眉一笑,“是吗?”
不等他接话,她已从男人的手中抽回了手腕,“我知道了。”
——倘若没有她。
Nancy转身离开,却又被床上的男人叫住:“谢谢你的照顾,我马上让江南过来接我。”
走到门边的女人闻言顿住了脚步,她侧过头,笑容优雅,“去哪里?”
“回江家。”一夜未归,他已经想象到,那小女人一定又在生他的气了。
Nancy笑容未减半分,“回去?找你的女朋友吗?”
江临双眉一拧,竟从她的笑容里感受到了些许不对劲。他的眸色微沉了几分,乍看上去湛黑慑人。
这时,管家送来了一碗清炖的汤,Nancy接过放在他的床头,笑道:“狩猎的季节到了,这是昨天晚上我叫人新杀的肝脏,你尝尝看。”
江临的目光落在那碗汤上,尝了一口,便觉得哪里不适,将碗放了下来。
Nancy见状只好让管家收了碗,遗憾道:“我还以为你会喜欢呢。”毕竟它活着的时候,你那么喜欢它。
“Nancy。”
“我知道你要问什么。”Nancy轻声截断,“你不用回江家找她了,她昨晚被英国来的人带走了。”
江临的眉宇霎时间一皱,锐利的锋芒从他沉黑的眸里逼入空气,像要死死扼住谁的咽喉,“你说什么?”
这个晚上格外漫长,几乎所有人都一夜无眠。
第二天一早,清晨的阳光钻进窗帘之间的缝隙,落在空旷的地板上。
床上的男人整条精壮的手臂搭在黑色的鹅绒被上,麦色的皮肤毫无瑕疵,露出肌肉流畅的线条。不知道他已经醒了多久,也不知道他睁着眼睛在看什么,眸光在昏暗的空气中,显得深沉,紧迫,令人窒息。
Nancy打开卧室的门进来时,看到这一幕不禁怔了怔,“你醒了?”
男人这才动了动眼眸,视线淡淡锁在她身上,“嗯。”
Nancy在他的注视下莞尔一笑,“你放心,昨天你昏倒的时候,没有旁人看到。后来我差人告诉江姗,你是被我父亲请走的,她也没怀疑什么。”
“谢谢。”江临的嗓音沙哑疲惫,说完话又重新闭上了眼。
六年前他生病的事曾经传到江家人的耳朵里,不过他们大约以为那时候他就已经痊愈了,或是就算留下了后遗症,也不该如此严重。再加上这几年来他有意无意地掩饰,连玉城、伯旸他们都一并瞒过。这件事,知情人就只有他的医疗团队和Leopold公爵的长女,Nancy小姐。
“除了这两个字,你就没有什么别的想对我说?”Nancy缓缓走到他的床边坐了下来,伸手握住他的手。
江临的眼睛慢慢睁开,乌黑的眸中波澜不兴。他的语气亦是平淡,“这是第三次麻烦你了,总归江临都是要说一声谢的。”
“还是这么见外的话。”Nancy轻轻地笑,拉过被子为他盖好,“你是要成为我丈夫的人,为你做什么,都是我应该的。”
男人俊长浓黑的眉毛微微蹙起,薄唇抿了下,未发一言。
Nancy伸手,展平他的双眉,轻声道:“我们从小一起长大,这都多少年过去了?八岁那年,父亲第一次安排我和你见面的时候,我还让大管家的女儿Amy穿着我的衣服,替我去见你。结果发生了什么,你还记得吗?”
仿佛也回忆起了以前,男人紧抿的薄唇渐渐松开一抹笑意,低低道:“记得,我把冯·布劳恩家的小子推了上去,自己在后花园里躲清闲。”
Nancy笑得有些恍惚,视线像是透过了眼前一点,看到了很远很远的地方,“然后我跑去后花园里,看到了你。”
那年,那天,他还是个未满18岁的少年,却也足以从深邃而英俊的轮廓,还有那份冷清矜贵的气质中,看出他日后的非凡。
“看到你第一眼,我就觉得自己完了。”Nancy笑道,“身为公爵的女儿,我竟然喜欢上了一个身份不明的男孩子,而且他还是黑头发,黑眼睛,看上去和我们长得都不一样。”
男人眯着眼睛,似乎能感受到当时的阳光。当时,他的家庭还和善美满,他和冯·布劳恩家的小少爷还手足情深,甚至他还在为身为Willebrand家的后代,而感到无上荣耀。
记忆猛地被掐断在脑海里,不愿再想下去,因为如今,早已面目全非。
“我记得你24岁离开家的那一年,跟我说过,你想通了就会回来。”Nancy低声道,“我等了你八年了,可你连命悬一线时,都没想过要来找我。如果不是那时我刚好派人去了中国,你就已经……”
江临看着她,平静地开口:“在中国最开始那两年的事情,我不记得了。再后来……”他顿了顿,声音哑了不少,“我总觉得心里还有些事情挂念,所以一直没有回来。”
Nancy扬唇微笑,“结果,你一回来却带了个女客人吗?”
江临沉默片刻,忽然撑着床垫坐了起来,背上的伤口大片大片的疼着,他蹙了下眉,半天才缓过来,“这也是我想和你谈的事情。”
Nancy“嗯”了声,“你说,我听着。”
“你我的婚约,是长辈们安排的。”江临沉着嗓音道,“是Leopold公爵的长女和Willebrand公爵的长孙之间的婚约。”
Nancy的眸光一黯,咬着唇没说话。
“而八年前,江临就不再是Willebrand公爵的长孙了,我的意思,你明白吗?”
“我可以装作不明白吗?”Nancy碧蓝色的眼底闪着水光,却依然优雅大方的笑着,“你就只把我当成Leopold家的大小姐,是吗?既然我在你心里真的只有这一个身份,当年你又何必舍命救我?直接让你家的下人来救我,或是看着我死在莱茵河里不就好了吗?”
江临微微一震,黑眸里的色泽很快又沉淀到深处,他的喉结滚动了下,“那时……”
“那时你夸我的衣服漂亮,那同一件衣服我买了30件,穿了一个月。你说我家厨师做的松饼好吃,我就没日没夜地跟他学习。我们一起出去郊游,去瑞士滑雪,去……”
“Nancy。”男人静静打断她的话,“这些事,我可以和任何人做,同样你也可以。”
“可你说过你喜欢我!”
男人淡声道:“我也对姗姗说过。”
更何况,若是那时她没有用刀比着自己的动脉逼问他,是不是全世界都不喜欢她,他也没有必要郑重其事地告诉她,他喜欢她。
Nancy的瞳光开始涣散,江临狭长的眼角紧了紧,一把握住她的手,“不要又做傻事。”
她的精神状态很不好,他很多年前就知道。而很多年前,他亦是认为自己一定会和她结婚。
谁没有年少热血时?因为一张姣好的脸蛋,因为一副誘人的身材,因为动听悦耳的歌喉、优雅高贵的礼节,喜欢上一个人很容易。
但喜欢终究是喜欢,当有人比她漂亮,比她身材好,比她唱歌更加好听,举止更加得体时,这种喜欢,又要怎么维持下去呢?
那时他也想过,能和这样一个温婉可人的女人共度一生,其实没什么可挑剔的了。
直到他经历过什么叫刻骨铭心,再回头看时,才发现当年的自己竟是井底之蛙,如此容易满足。
Nancy的手被男人握住,她的眼泪一下子就掉了下来。她别过头去,擦完才重新转过脸,笑着说:“江临,你一点都不如小时候可爱。”
江临凝眸望着她,眉峰淡若远山,薄唇抿成线,不置一词。
“小时候的你,两盒松饼就可以追到手。”Nancy说着,不由得轻笑出声,可笑着笑着,语气又黯淡下去,“是不是年纪越大,越不容易爱上一个人?”
“不是。”江临淡淡道,“是年纪越大,越能分清什么是爱。在我眼里,你和姗姗、江南一样,我们之间十余年的情分,难道还不够我在你的危难关头舍命相救吗?”
Nancy的瞳孔一缩,菱唇颤抖了半天,才稳住声音,问他:“所以你带回来的那个女人,你爱她?”
江临低眉敛目,额前的碎发遮挡住了他高挺的眉骨和深邃的眼窝,脸上的情绪看不分明。
正当Nancy以为他不会回答时,他却说:“倘若没有她,我和谁在一起都可以;但是她在,那么除了她……谁都不行。”
Nancy闻言却是扬眉一笑,“是吗?”
不等他接话,她已从男人的手中抽回了手腕,“我知道了。”
——倘若没有她。
Nancy转身离开,却又被床上的男人叫住:“谢谢你的照顾,我马上让江南过来接我。”
走到门边的女人闻言顿住了脚步,她侧过头,笑容优雅,“去哪里?”
“回江家。”一夜未归,他已经想象到,那小女人一定又在生他的气了。
Nancy笑容未减半分,“回去?找你的女朋友吗?”
江临双眉一拧,竟从她的笑容里感受到了些许不对劲。他的眸色微沉了几分,乍看上去湛黑慑人。
这时,管家送来了一碗清炖的汤,Nancy接过放在他的床头,笑道:“狩猎的季节到了,这是昨天晚上我叫人新杀的肝脏,你尝尝看。”
江临的目光落在那碗汤上,尝了一口,便觉得哪里不适,将碗放了下来。
Nancy见状只好让管家收了碗,遗憾道:“我还以为你会喜欢呢。”毕竟它活着的时候,你那么喜欢它。
“Nancy。”
“我知道你要问什么。”Nancy轻声截断,“你不用回江家找她了,她昨晚被英国来的人带走了。”
江临的眉宇霎时间一皱,锐利的锋芒从他沉黑的眸里逼入空气,像要死死扼住谁的咽喉,“你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