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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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锦初与林老夫人请安后,将目光放到了后边的马车上下来的几人身上。

    楼氏嫁与林老大人之后,诞下两子,可惜这林家的灵气似乎都被叶氏的一双儿女占了,林家的精灵剔透并没有表现在楼氏所生的两子身上。

    楼氏生的大儿因还在江南顶着官儿,全家并没有跟着林家两老入京,只派了嫡长女伺候在林老妇人身边,而林老夫人的小儿林清齐应实在不学无术,便举家跟着林家两老来了京城,想依着父母的面子,谋一个出路。

    林清齐从马车上跳了下来,伸了一个懒腰,明明是十分炎热的天气,但他那庶出的哥哥却穿得十分齐整,额上并没有什么汗,任谁看了,都觉得这是一个端方的君子。

    呵……就算做了公主的小白脸,还是喜欢与以前一般装相,林清齐撇了撇嘴,虽然林清逸是他名义上的哥哥,可依据古法,庶子可以做一般的家奴。他从小到大都只将他当做一条狗看待。

    林清逸娶了南宫公主之后,京城中的人难免对他有不少有色眼光,可他对此并不大在意,仍是低调行事,兢兢业业的做着自己的那摊子事。

    林清逸低调,并不代表南宫公主与他的两个儿女低调,南宫公主在宫中来来去去毫无拘俗,林锦晨在国子监第一的考校成绩,林锦初的如花面容与郡主头衔都为林清逸拉去了不少眼光。

    圣上曾在朝中言道:“林大人是有大才者。”而左右大臣想一想,林清逸除了编书之外对大家也并没有任何威胁,便通通点头赞同了圣上的言辞。

    如今林清逸是翰林清贵官员,而林清齐身上并无官衔,按理说,林清齐应当向林清逸行礼,但林清齐却对此有些不屑一顾,站在那儿,连正眼都不给林清逸一个。

    林清逸知道这位自誉为高贵血统的嫡出弟弟的心思,只回了身子当没有看见这个弟弟。

    林清齐见林清逸回了身子,一时气急,想嚷嚷出声,林锦晨连忙往前走上几步,笑着对林清齐道:“锦晨给叔父请安,多日不见,叔父的身子越发康健了。”

    林清齐见林锦晨过来了,才冷冷的哼了一声,并没有对这个侄子和颜悦色。

    听到外面的响动,最后一辆马车上的人,也缓缓的走了下来,这辆马车上坐的是林清齐的正妻冯氏,她母家是江南有名的富商。楼氏当年愣是靠着家中出了一个探花的名声将这位冯氏娶进了门,冯氏的嫁妆丰厚,也改善了不少林家的生活。只不过林清齐是一个混色不吝的,就算正妻待他不错,他也喜好贪慕颜色,在家中娶了不少妾室,生下了不少庶子庶女。

    当年冯氏嫁到林家来,是为了想让探花郎得了官位之后庇护母家一二,却不料林家是一团浑水,这探花郎还没有热乎多久,就被贬去了边县,而林家那位据说在宫中十分受宠的娘娘,却只在过年的时候赏下一些节礼,并无其他帮衬。

    这么多年,冯氏由一个羞涩的小娘子熬成了第二个楼氏,其中辛酸不可言也。

    冯氏的左右手边分别站着她所出的一儿一女,其儿子林锦桦肖似父亲,并不是个读书的料子,却接着读书的理由碰了不少伺候的小丫鬟,女儿林锦瑟不负其名,有一张美丽的脸蛋儿,最是招楼氏的喜欢。

    冯氏见林锦初款款的对自己走来,她虽然可以穿得简朴,但手腕上的那流光一闪的玉镯已经说明了她身上的每一件东西都不是凡品。当年舔着一张脸在婆婆面前讨好的图有一张脸的小姑娘如此亭亭玉立,冯氏心中闪过了一丝不爽利。

    与冯氏一般不爽利的还有林锦瑟,她在林家后宅之中是最受楼氏宠爱的,当年林锦初每每自不量力想与她斗的时候,都吃了大亏。

    如今再见林锦初,她虽然知道她已是郡主的身份,但心中仍是十分瞧不起她。

    “给婶婶请安。”林锦初对冯氏行了一礼,微微笑道。

    冯氏觉得林锦初的一言一行已与之前大不相同,却看不出到底是哪儿出了细微的变化,只不过她心中想着,幸亏她站在婆婆的那边,坚持要来京城,自己的一双儿女,在江南能有什么出路呢?

    “初姐儿越发出落的好看了。”冯氏与楼氏不同,虽然心中有些轻视林锦初,但也知道如今京城是人家的地界,她心中如此想,面上便越发的和蔼。

    只不过……看到林锦初手上那对无双的白玉镯,冯氏将本来想将手上脱给林锦初镯子藏了起来,这见面礼看来,要再次好好准备呐……

    自己的这位婶婶出自商人之家,向来是面上和蔼的,可看她将叔叔家中的妾室与庶子、庶女全部塞在了江南任其自生自灭的行为,便知道她并不是一个弥勒佛。

    林锦初低头羞涩的笑了笑,又转身与自己的堂哥、堂妹行了礼。

    林锦桦从小便贪看美色,如今见了这位堂妹,不由得感叹,当年的那个弱鸡只会偷偷哭的敏感小丫头居然也能长成这幅国色天香的模样,只不过她是自己的堂妹,长得再美也与自己没有什么关系。

    林锦桦百无聊赖,将目光转移到了林锦初的身后,林锦初的身后站着两个穿着粉衣的小姑娘,一个长得圆圆的,十分普通;而另外一个却是天生的美人胚子,她五官精致,眉心长着一颗美人痣,笑与不笑都十分惹人怜爱。

    林锦初与林锦桦行礼之后,却发现这位堂哥并没有与她回礼,只呆呆的将目光放到了她身后的思铃身上。

    林锦初皱了皱眉,不动声色的移了移身子,将身后的思铃遮了个彻底。

    冯氏略微一歪头,便看到了林锦桦那痴傻的模样,心中大骂这个儿子太不争气,她重重的咳了一声。

    林锦桦才如梦初醒,堂妹房里的丫鬟可真是绝色,若他求祖母让表妹将这个丫鬟给他,以表妹对祖母的讨好之心,表妹必定不会拒绝。

    林锦桦想到此,对林锦初行了一礼道:“堂妹,好久不见。”他声音轻佻,让人一听,便有些厌恶。

    林锦瑟因离林锦初不远,当林锦初走过来的时候,她便眼尖的看到了她手腕上的那一对玲珑玉镯,她是林家最受宠的孙女儿,楼氏有什么好东西不给她?而她妆匣里最好的东西都抵不过林锦初随便带的这一对!

    当年那个又讨好喜欢又喜欢与自己别苗头却总输的小姑娘,只是来了京城一趟,便由一个乡巴佬成了名门闺秀不成?林锦瑟心中冷笑了一下,倒要看看林锦初对自己会有什么手段。

    关于林锦瑟的记忆,林锦初已经十分模糊,她依稀记得上世的她是个好强有心计的小姑娘,自己在江南林家的时候屡屡败于她的手下。

    “堂妹,好久不见。”林锦初笑着对林锦瑟道,上世,她后来听说她嫁给了一个江南大族的嫡幼子,日子过得颇为美满,但这美满毕竟是踩着她姑姑与父亲的血走来,林锦初并不祝福。

    “堂姐,好久不见。”林锦瑟笑着往前走了几步,在林锦初耳边轻轻的说道,“几日不见,你倒是麻雀变凤凰了。”林锦瑟与林锦初在祖母面前斗了这么久,自然知道林锦初的痛脚所在。

    十一离林锦初近,耳朵又颇为锐利,听到此话,双眼一利,狠狠的瞪向了林锦瑟。

    “怎么?难道还想为你的主子打抱不平不成?”林锦瑟一双桃花眼微微一挑,尽是挑衅,这驿站来往的人不少,若荣华郡主的下人为难了远道而来的堂妹,不知道这亏是谁吃了。

    十一并不是只有蛮力之人,她很快想清楚了这其中的干系,只好低了低头,作一个鹌鹑。

    林锦初并没有如林锦瑟想的那般气得跳脚,她随意的左右看了看道:“芳姐儿与菲姐儿这次没有跟着一起来京城么?”

    林锦瑟听到林锦初的话,面上变了变色,“母亲在来京城之前,为她们定好了亲事,如今她们在家中学好了规矩,便可以出嫁了。”

    芳姐儿与菲姐儿是林清齐最宠爱的妾所出的一对双胞胎,林清齐对她们十分宠爱,甚至超过了作为嫡女的林锦瑟,若不是楼氏与冯氏撑着,林锦瑟在后宅之中,早就背了不招父亲喜欢的恶名了。

    “哦。若芳姐儿与菲姐儿出嫁的时候,你与我说一声,我好为她们添妆。”林锦初天真无邪的笑着,狠狠的戳了一下林锦瑟的心肝,母亲准备将这两个小贱人嫁给富商为妾的,却不料她们在父亲面前哭哭啼啼,父亲居然亲自出面给她们定好了亲事,这亲事不说是大户人家,但看在她们是林贵妃的侄女儿的份上,对方也不会为难她们。

    “那我便代她们先谢谢你了。”林锦瑟淡淡的笑道。这个林锦初来了京城,长进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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