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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时瑾黑化笙笙撞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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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了天北,他们开车去了宠物医院,万里无云天气晴朗,便是昼长夜短的冬日,西边也还有一抹斜阳未落。

    接待的护工早早便在等了,自然是认得姜九笙与时瑾的,态度十分恭敬:“姜小姐来了。”抬头,又立马低头,“时先生。”

    这家宠物医院的消费水平很高,往来的客人大多是有头有脸的上流群体,保密性做得很好,平素里出入的艺人与富贵公子不在少数,这位时先生来过的次数很少,可店里没有哪个不认得他,实在是长相太出色,很难让人不印象深刻。

    护工小文也是前几天才知道,时医生居然就是歌手姜九笙的神秘男友,她不禁又偷偷打量了两眼。

    两个漂亮的人儿,真是登对得不行。

    “我们来接博美。”

    语气平平静静,眼角有淡淡笑意,一双冷艳的桃花眼,微微勾起,慵懒又随意。

    果然跟网上说得一样,一点架子都没有,小文很欢喜,少了几分拘谨,热情地说:“东西已经收拾好了,博美知道您要来接它,都乐了一下午了。”

    姜九笙颔首,说了谢谢。

    这时,左侧传来女人的声音,战战兢兢似的,小声喊了一句:“六、六哥。”

    两人回头,看见了秦萧潇,她抱着一只纯色的苏格兰折耳猫,神色惊慌。时瑾并没有回应,牵着姜九笙便往里走。

    姜九笙回头看了一眼,秦萧潇像是松了口气,脸上的表情好似心有余悸,神经紧绷,甚至忽视了她这个‘外人’的存在。

    她问时瑾:“她很怕你?”

    姜九笙一直以为,若无冲突,时瑾待人应该是绅士又有风度的。

    时瑾点头:“嗯。”

    他承认了,其余的,都没有解释。秦家的事,他似乎不想她知道过多,姜九笙也就没有再问了。

    刚走进住院区,姜博美老远就看见了姜九笙。

    它立马竖起来,激动地大叫:“嗷!”

    前腿打了石膏,姜博美‘三足鼎立’,‘身残志坚’地嗷嗷叫唤。

    “嗷——嗷——嗷!”

    叫声有点奇怪,实在不像博美犬。

    小文笑着解释:“可能是跟隔壁的母二哈学的。”

    隔壁的母二哈汤圆:“嗷!”

    姜九笙好笑,拍了拍汤圆扒着笼子的爪子:“你再等等,待会儿就有人来接你了。”

    “嗷嗷!”

    它不要人接,它要跟狗子哥哥走,可是,护工姐姐只打开了狗子哥哥的笼子,根本不管它死活。

    笼子刚打开,博美就要往姜九笙身上扑。

    时瑾蹲下:“我来抱。”

    姜博美:“……”

    看它表情——生无可恋!

    时瑾一只手,抱着姜博美,它的内心是拒绝的,它挣扎,想用爪子去抓妈妈的包,这时,头顶砸过来两个字:“别动。”

    姜博美挺尸,瞬间变成僵尸狗,一动不敢动了。

    讲真,这是它金主爸爸第一次抱它,问它什么感觉?只有一种感觉——毛骨悚然,不知道妈妈被抱的时候毛会不会竖起来,反正它背上的毛是全部都竖起来了。

    姜博美就这么被爸爸抱着走了,身后,汤圆扒着狗笼子,叫得跟死了男朋友一样悲戚。

    “嗷!”

    “嗷嗷!”

    “嗷嗷嗷!”

    医院护工:“……”

    小文回头看了一眼,见那只二哈小公主悲伤的眼神里,又带着一丝倔强与飞蛾扑火的气势,就像……像要拆楼。

    建国之后不是不让动物修炼成精吗?

    从宠物医院出来,天外已昏黑,夕阳落了,街上路灯初上,医院的地段偏僻,外面就是一条主干道,只有往来的汽车飞驰。

    “等我一会儿,我去开车。”

    “嗯。”

    时瑾把博美给了姜九笙。

    “嗷呜!”

    姜博美欢喜得直撒丫子。

    姜九笙百无聊赖,便拆了一包狗粮,一颗一颗抛给博美吃,它顶着个伊丽莎白圈,接了一嘴,开心得要飞起来。

    前头的红绿灯路口,秦萧潇好像在等司机,正低头打电话,她身后,一个穿着夹克的男人慢悠悠靠近,几番迟疑,目光环顾左右,

    四下无人,男人碰到秦萧潇的背包,用力一扯,几乎毫不费力就得手了,随即抱着包就跑。

    秦萧潇惊魂未定,懵在了原地。

    嗬,胆儿真大。

    姜九笙掂了掂手里的狗粮,拧紧开口,抛高,纵身跳起来,一个利索的回旋踢,一包进口狗粮,飞了抛物线,砸向奔跑的男人。

    正中脑门!

    男人被砸得头晕目眩,踉跄了两步,手里的女士背包甩出了手,他骂了句粗,刚要弯腰去捡,就看见一双黑色的女士短靴。

    他抬头,见是一个抱着狗的女人,戴着口罩,看不清长相,一双桃花眼带勾,正好整以暇地凝眸。

    是女人,男人气焰就十分嚣张了:“滚开,别多管闲事,不然弄你!”

    狠话放完,他蹲下去捡包。

    姜九笙一脚踩在包包的背带上,目色淡淡,俯睨着弯腰的男人:“四肢健全,做什么不好,非要偷鸡摸狗。”

    话落,她突然出手,一把擒住了男人的腕,不待他反应,用力一扯。

    男人失重地摔出去,膝盖磕在了地上,他痛得龇牙咧嘴,二话不说,从腰间拔出一把匕首,弯腰爬起时,趁其不备,突然扭头,挥着匕首乱划一通。

    姜九笙单手抱着博美,下意识用手挡住它,同时后退,却稍稍闪躲不及,手背擦了一下刀尖,被划了一道很小的口子。

    她眉头都没皱一下,一脚踢向男人的膝盖,直接把人踹在了地上,丝毫喘息的时间都不给,当即上前,手却被拉住了。

    她回头,是时瑾来了。

    时瑾看了一眼她的手背,眸色猝然沉了,只说:“退后。”

    并不待姜九笙动作,他直接把她挡在了身后,眼底已然不见一分雅静,似冬夜里乌云压顶的暮色,黑沉沉的冷。

    男人本能慌了神,握着手里的匕首虚晃了几下,然后猛地跳起来,朝前面的人扑过去。

    时瑾站着,没有移动一步,侧身避开了刀刃,右手一出,抓住了对方的手臂。

    男人吃痛,换了一只手去拿匕首,时瑾用力一扭,只闻一声尖叫,男人被整个翻身摔了出去,背部狠狠砸在地上,手臂一麻,匕首就脱手了,他咬咬牙,伸手去够掉在不远处的匕首。

    一只白皙修长的手抢了先,动作却慢条斯理,他捡起那把匕首,缓缓走上前,抬手,刀尖朝下。

    “你——”

    时瑾一脚踩在男人的手臂上,毫不犹豫地将匕首钉进了男人的手背。

    “啊!”

    惨叫声未歇,那只白皙剔透的手握着刀柄,用力拔出,毫不迟疑地再一次抬起。

    姜九笙大喊:“时瑾!”

    动作骤然停住,时瑾抬头,眼里有殷红的血色。

    姜九笙就站在他身后,目光惊慌,声音在微微颤栗:“够了,时瑾。”

    那双她熟悉的眼睛,突然陌生了,里面全是森冷,是狂躁,是恨不得毁灭的暴戾,这样的时瑾,让她惶惶不安。

    时瑾还握着匕首,刀尖的血顺着刃,染上了他的衣袖,是触目惊心的一片红色,他眼里戾气还未褪去,低头,不再与她对视。

    他说:“笙笙,你转过身去,别看。”像请求,像哄她。

    姜九笙没有转身,依旧目不转睛地看他,看着他那双剔透如玉的手变得血迹斑斑。

    时瑾怕了,怕了她了……

    “咣。”

    匕首落地。

    他松开手,本能地把手缩到身后,用力擦了擦手指上的血,然后用博美的绳子把哀嚎的男人绑在了电线杆上,抬眼:“自己报警。”

    秦萧潇如梦惊醒:“知、知道了。”

    整个过程,她呆若木鸡,眼里除了畏惧,还有心惊,松开手,掌心全是冷汗,木然地看着走向姜九笙的时瑾。

    “时瑾——”

    时瑾打断了姜九笙:“去车上等我。”

    说完,他折回了宠物医院,拿了包扎用的药物与绷带,回车里时,他的手已经洗净,袖子挽起,不见一点脏污,只是姜九笙闻到了很重的消毒水的气味。

    时瑾始终一言不发,用棉球沾了碘伏,清理她手背上的伤口。

    伤口很小,已经愈合了,姜九笙看着时瑾那张仍旧紧绷的脸,说:“我没事。”

    “我有。”时瑾突然抬起头,盯着她的眼睛,瞳孔里像两簇在夜里燃烧着的星火,“笙笙,我见不得你受伤。”

    他身上有好重的戾气。

    姜九笙看着他,目光出神:“时瑾,要是我没有喊住你,”

    是不是要废了那只手?

    时瑾打断了她:“我吓他的。”他突然伸手抱住她,伏她耳边说,“我看得出来,那个家伙是惯犯,若不给点苦头,他不会怕的。”

    他轻轻拍着她的背,安抚她。

    她没有看到,他依旧阴鸷的眼。

    “下次别这样了,”她绷着的神经这才放松,心有余悸地说,“每次看你动手,我都胆战心惊的。”

    他沉默着,许久,问她:“怕吗?”

    姜九笙摇头:“不是怕,”趴在时瑾肩上,她说,“是心慌。”不知道为什么,很心慌,担心他受伤,担心会出人命。

    时瑾抱着她,哄了很久。

    自始至终,姜博美把自己抱成一团,缩在后座上,尾巴在瑟瑟发抖。

    晚饭前,姜九笙接到了莫冰的电话,说已经拿下了DINIR亚太区的代言,行程很赶,要她做好随时出国拍摄的准备。

    姜九笙不意外,莫冰看上的合约,就没有拿不下来的。

    晚饭炖了骨头汤,姜九笙用汤泡了狗粮喂给姜博美吃,它躲在狗窝里,居然没有出来,若是以往,怕是闻到了肉味就能蹿上桌。

    姜九笙奇怪:“博美怎么不吃东西?”

    时瑾在摆放餐具,说:“不用管它,饿了自然会吃。”

    姜九笙还是不放心:“会不会是伤口恶化了?”

    她蹲下,伸手去抱狗窝里的博美,博美吞了吞口水,没忍住,伸出了小爪子,才刚碰到它妈妈的手,身子突然一抖,立马又利索地缩回了爪子。

    它瞪大了狗眼,惊恐地看着站到姜九笙身后的时瑾。

    吓死狗子了!

    姜博美立赶紧把自己抱成一团,头埋进伊丽莎白圈,滚到角落里里,直打哆嗦。

    姜九笙诧异了。

    时瑾在身后说:“伤口没有问题。”

    姜九笙戏谑:“时医生还对动物外科有研究?”

    “医这只狗够了。”时瑾哄小孩似的,耐心极好,“不管它了,你去洗手吃饭,嗯?”

    姜九笙笑着起身,去了洗手间。

    时瑾收回了目光,冷冷一瞥,言简意赅:“自己出来。”

    “……”

    一秒都没敢磨蹭,姜博美瑟瑟发抖地滚出来了,颤颤巍巍地吃骨头汤狗粮,它最爱的食物,却味同嚼蜡。

    它自从有了疼爱它的妈妈,就给忘了它爸爸有多可怕了,怎么就忘了厨房的手术刀,想当初它初来乍到,不知天高地厚,一爪子抓伤了爸爸,然后就被按在了桌子上,它爸爸用手术刀,把它的狗指甲一根一根片掉……眼神就跟今天弄那个小偷一模一样,真的太吓狗了!

    夜幕星河,寒风凛凛,时针已过子午,夜深,圆月被遮,只余月牙儿弯弯。

    房间里亮着一盏床头灯,杏黄色的暖光,落在床头,淡淡光照笼着睡梦中的人,昏昏沉沉模糊了轮廓。

    被中的人儿睡得不安稳,额头沁出一层薄汗,嘴里含糊不清地梦呓。

    梦境,困着她,怎么也醒不过来。

    又是那座窗户全被封起来的小楼,一点光线都没有,女孩摸索着墙,似乎想要走出去,一路跌跌撞撞。

    阁楼下面,有人在说话。

    她扶着墙,一步一步靠近,赤脚踩在木板上,一点声音都没有。

    “你没听说过?”

    是少年的声音,干干净净,带着那个年纪所没有的从容与气场:“进这栋楼的人,没有能活着走出去的。”

    然后,还有男人的声音,像是恐惧到了极点:“六少,饶、饶命,我不敢了,再也不敢了。”

    咔哒——

    子弹上膛的声音。

    男人大声惊叫:“不!”他哆嗦得厉害,“不、不要开枪!”

    这时,有脚步声。

    一步一步,越来越靠近。

    “笙笙,”握枪的少年募地回了头,冷色的眸突然惊慌,“别过来!”

    地上的男人却在这时候大喊:“救、救我。”

    少年几乎失控,咆哮:“别过来!”

    楼梯上的女孩突然踩空,整个人摔了出去。

    “笙笙!”

    她突然趴在地上不动了,怔怔地看着地板上的血,从她手掌碰触到的地方,一路渗进衣袖了。

    血,还是热的。

    女孩愣愣地抬头,看见了双眼猩红的少年,他手里握着枪,对着地上的男人,那个男人躺在血泊里,大腿上的血汩汩流出。

    “你,”她看着少年,“你在做什么?”

    他手上,还有没有风干的血迹,眼神慌了:“笙笙,他是坏人。”

    她像没有听见:“你要杀他吗?”

    自始至终,少年都没有放下手里的枪,甚至枪口一直指着男人的心口,他眼底炙热:“他是来害你的坏人。”

    蜷缩在地上的男人突然抬手,拽住了女孩的脚,眼里有强烈的求生欲:“救、救我。”

    “别碰她!”少年怒喊,指腹已经碰到了枪的扳机,眼里全是火,像只狂躁的野兽,随时要扑上去,将眼前的人狠狠撕碎。

    突然,一只手抓住了少年的袖子。

    他回头,对上一双像蒙了尘的眼睛,空洞,凄凉:“可不可以不杀人?”

    “不可以。”少年抬起手,枪口对准男人的头,“笙笙,他看见你的脸了,必须死。”

    她用力摇头,眼泪砸了下来:“我很怕。”

    “你不要杀人。”

    “不要和我一样。”

    “砰!”

    枪响的同时,女孩大喊:“时瑾!”

    姜九笙募地睁开了眼,大口大口地喘气。

    是梦,原来是梦。

    她深吸了一口气,大汗淋漓,整个人都虚脱了,喘息了很久才平息,木然地盯着天花板,久久发怔,竟一时回不了神。

    梦里的女孩是她十六七岁时的样子,她努力回忆,却突然想不起来少年的模样,只记得生得精致美好。

    她怎么会喊时瑾的名字。

    姜九笙好笑,若非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呆呆坐了许久,嗓子干得难受,她摸到床头柜上的杯子,起身去倒水。

    刚走到门口,她听见了时瑾的声音,压得很低,隐隐约约。

    “那个惯犯,”

    时瑾顿了顿,说:“派两个人去局子里,把他的手废了。”

    姜九笙呼吸一滞,僵住了,时瑾口中的惯犯,是白天的那个小偷。

    客厅里沉默了许久,时瑾再度开了口:“把视频接过来。”

    然后,姜九笙听见了粗重的呼吸声,以及第三个人的声音:“求求你,放我一命,我可以给你钱,要多少都可以。”

    这个声音……

    是成洛。

    先是那个惯犯,再是成洛,姜九笙可以确定了,时瑾在算账,一笔一笔,一个不落。

    “我不缺钱。”时瑾说。

    音色依旧清润,语调却冷厉至极,让她觉得陌生,却又熟悉,哦,很像方才梦里的少年。

    “饶、饶命,只要你不杀我,你让我做什么都可以。”

    男人讨饶的话刚说完,时瑾懒懒开口:“把枪给他。”

    枪……

    姜九笙后背沁出了一层冷汗,颤抖着手,握住了门把。

    “里面有四颗子弹,只有一发是空弹。”时瑾语调里,没有半分起伏,从容地发号施令,“开枪吧。”

    咔哒!

    门锁被打开的声音突然响起,时瑾猝不及防地回头,大惊失色:“笙、笙笙。”

    姜九笙盯着餐桌上的电脑屏幕。

    果然,是成洛。

    他一身是血,躺在地上,奄奄无力地喘息,眼里全是恐惧与痛苦。

    这一幕,和刚才的梦里,几乎一模一样,她目不转睛地盯着屏幕,难以置信。

    时瑾猝然回神,立马合上了电脑,他慌张失措地站起来,急着说:“笙笙,里面没有子弹,我吓他的。”

    姜九笙把目光落在时瑾身上,视线密密麻麻,毫不闪躲地与他对视:“那个小偷,你也跟我说是吓他的。”

    时瑾方寸大乱,额头有汗:“你听到了多少?”

    “你说要废了他的手。”

    白天,他骗了她,他根本没打算宽恕,因为她受了伤,他便要废掉别人一只手,甚至不惜触犯法律。

    极端又疯狂。

    时瑾慌了,无措得手脚都不知道如何动作,抬手想抓住她,却悬在半空,不敢贸然上前,眼里神色乱得一塌糊涂:“这次是真的,我有底线,不会杀人。”

    “时瑾,”她眼里有迟疑,“我已经不太清楚你的底线在哪了。”

    一开始的他,君子如玉。

    后来发现,他也偏执,他会剑走偏锋,不惜代价。

    如今,她看不清了。

    ------题外话------

    吃肉喝汤前需要仪式感,俗称,先搞事情再给甜头,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另外记住,顾总裁喜欢雷声大,雨点小,搞事情也是为了花样虐狗,专业五百年宠文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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